职业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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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关于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评价分为三种: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

本文所要介绍的就是其中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简称“控评”)。

文中,将对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的概念、内容与方法进行简要介绍。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照国家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竣工验收阶段对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及确定,并将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最终作出客观、真实的验收评价结论。

编写工作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 197-2007)。

按照我国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内容与方法主要包括收集材料、制定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工程分析、实施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等。

一、收集资料应全面收集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和技术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报告等),还应熟悉、严格掌握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评价单位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预评价报告内容和工程建设及试运行情况,编制竣工验收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评价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评价目的、依据和范围;②工程建设概况,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真实运行情况;③现场调查与监测的内容与方法,质量保证措施;④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计划与进度、经费安排。

三、工程分析应用生产工艺、职业卫生和卫生工程等知识和技术,认真分析和明确预评价项目的工程技术特点,主要内容:①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设计能力、劳动定员、总投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专项经费投资;②总平面布置;③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④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其布局;⑤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及其存在的形态;⑥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监管、社会协同的方针,依法依规进行,科学有效开展。

第四条监测和评价的对象包括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和职业病的发生状况等。

第五条全国各地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机构,加强卫生监督和管理,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物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强度和职业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测和评价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监测第八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是指对作业场所和职工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测,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和分布情况,评估职工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主要包括:(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二)职业病暴露人群的监测:通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检测等手段,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的监测。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条件,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监测工作,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准确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和职工通报,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合监测机构的监测工作,并按照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职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并对监测结果提出质疑和建议。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评价工作,保护员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

二、职责分工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评价工作,制定监测及评价计划,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

2、生产部门负责提供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等相关信息,协助监测及评价工作的开展。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确保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三、监测内容1、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辐射等)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

2、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效果。

3、员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和频率。

四、监测频率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应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监测频率。

2、高毒物质每月至少监测一次。

3、一般毒物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

4、噪声、高温等物理因素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5、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效果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五、评价工作1、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六、结果处理1、对监测结果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要求。

2、将监测结果及评价报告向员工公布,并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

七、档案管理1、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档案,包括监测计划、监测报告、评价报告、整改措施等资料。

2、档案应长期保存,以便查阅和跟踪。

八、监督检查1、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测及评价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监测及评价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九、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并规定了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管理要求。

二、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目的1. 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2. 及时了解职业病危害的情况,为职业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3. 评价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和影响,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依据。

三、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内容1. 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工作环境的特点,确定监测项目、频次和方法;2. 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通过个人接触量、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测,了解员工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3. 监测职业病的发病情况:通过职业病的诊断、报告和统计,了解职业病的发病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其蔓延。

四、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管理责任1. 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工作计划,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力和经费支持,确保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顺利进行;2. 监测中心:负责具体的监测工作,包括监测项目的确定、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校准、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等;3. 监测结果的反馈和应对措施的制定:监测中心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参与制定应对措施。

五、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工作流程1. 制定监测计划:根据公司的工作环境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制定监测计划,包括监测项目、频次和方法等;2. 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监测计划,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接触情况的监测工作;3. 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收集监测数据,并进行合理的分析,评估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和影响;4. 监测结果的反馈和应对措施的制定: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与其合作制定应对措施,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5. 监测报告的编制和归档:将监测结果进行整理和编制监测报告,并进行归档,用于参考和备查。

六、工作中的安全措施1. 员工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等,保障个人的安全;2. 工作场所应按规定设置通风设备,保障空气质量和员工的健康;3.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要做好,及时清理和处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残留物,保障工作场所的清洁;4. 员工应接受职业病危害的知识培训,了解职业病危害的危害性和预防措施,提高自身的防护意识。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防控职业病危害,对工作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并进行相应管理和控制的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危害监测方法:确定职业病危害监测的方法和标准,包括空气、水、土壤等方面的监测指标和检测方法。

2. 监测频率和范围:确定监测的频率和范围,包括监测的时间、地点、监测的对象等。

3. 监测仪器设备:确定监测所需的仪器设备、试剂和设施,并规定其购置、维护、保养和管理要求。

4. 监测人员要求:确定监测人员的岗位要求和培训要求,确保监测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 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确定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方法和标准,包括职业病危害的评估和评价方法。

6. 评价结果处理: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并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和处理。

7. 监测记录和报告:要求监测人员按要求记录监测数据、评价结果和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报送报告。

8. 监测结果的使用:监测结果应及时用于改善工作环境、预防职业病危害,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共享信息。

通过实施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评估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二)一、制度目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控工作,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三、监测内容:1. 各种职业病危害源的监测,包括但不限于粉尘、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噪声、震动等;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空气浓度、噪声强度、辐射水平等的监测;3. 职业病危害的暴露水平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作环境的监测、工人工作条件的监测、工人工作行为的监测等;4. 员工体检结果的监测和分析。

四、监测方法:1. 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2. 监测周期、监测时间和监测频率应合理设定;3. 应采用适当的监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抽样监测、实时监测、定点监测等。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用人单位应设置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五、用人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2)职业病是由于长期接触、吸入或接触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一类与工作相关的疾病,对职工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有效防控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的健康权益,企业需要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确保职业病危害可控可管理。

职业病危害预评与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与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与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长期或短期地接触到有害物质或处于有害环境中,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各种疾病。

为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可以采用职业病危害预评的方法,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识别、提前预测和评价,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预评的内容包括对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生产工艺、对职业健康有危害的因素进行系统的识别、评价、量化和记录,并分析评价结果,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劳动保护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的产生。

职业病危害预评需要进行现场调查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确定调查目标在进行调查前,需要明确调查的目标,包括调查的范围、人员、时间和要求,为后面的调查提供指导。

第二步:收集信息收集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布局、设备、原材料、产成品、工程技术特点、药剂、测量数据等。

第三步:现场测量到现场进行必要的测量,例如噪音、振动、灰尘、空气质量、照明等参数的测定。

第四步:分析评价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包括对职业病危害的程度、风险等级、预测职业病的发生概率、保护设备的需要等。

第五步:制定预防措施根据分析评价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和卫生管理方案等。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了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进行相关的预防措施后,需要对控制效果进行评价,以检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步:确定评价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价的目标和评价的指标体系,明确评估的时间和方法。

第二步:数据采集采集相关的数据,包括作业环境、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个人防护设备使用情况等数据,建立数据库,并进行录入和管理。

第三步:数据分析进行数据的分析,包括对工作环境、劳动条件、个人防护设备等因素的影响分析,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四步:制定改进措施依据评价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完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提高职业健康保护水平。

有关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规定

有关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规定

依据要求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现行)第十六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后,即将发布)第十六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第六十四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四)未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第五十条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备案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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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3.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
4. 职责和执行
4.1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

4.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公司生产安全部委托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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