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新资本充足率数据质量现场检查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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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银行从业资格-风险管理(初级)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9

2023年银行从业资格-风险管理(初级)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9

2023年银行从业资格-风险管理(初级)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1.(判断题)(每题 1.00 分) 关联交易是指发生在集团内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转移权利或义务的事项安排。

()正确答案:A,2.(判断题)(每题 1.00 分)期限错配可以对银行的借款能力进行评估。

()正确答案:B,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债务人因本国政府采取保持本国货币币值的措施而承受利率波动的风险是指()。

A. 间接国别风险B. 主权风险C. 政治风险D. 宏观经济风险正确答案:D,4.(多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采用风险为本的监管是一种最具成本效益的选择,其发挥的重要作用有()。

A. 明确风险监管的导向,提高银行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关注程度B. 明确了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职责,使二者分工更清晰,结合更紧密C. 把监管重心转移到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质量的评估上D. 通过事前对风险的有效识别,可根据每个机构的风险特点设计检查和监管方案E. 更多借鉴内部管理和外部审计的结果,减少低风险业务的测试量和重复劳动,减轻检查负担,节省监管资源,提高现场工作效率正确答案:A,B,C,D,E,5.(单项选择题)(每题 0.50 分) 甲乙两人在某银行从事柜台业务,乙为会计主管,工作中两人关系密切、无话不谈。

下列两人对密码管理的做法正确的是()。

A. 两人密码互相知悉B. 各自定期或不定期更换密码并严格保密C. 需要业务授权时,甲输入乙的密码进行授权D. 乙用甲的密码为客户办理业务正确答案:B,6.(单项选择题)(每题 0.50 分) 关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与其他风险的相互作用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流动性风险形成原因更复杂B. 流动性风险涉及的范围更广C. 流动性风险管理只需做好流动性安排D. 流动性风险被视为多维的风险正确答案:C,7.(判断题)(每题 1.00 分)在商业银行的贷款组合管理中,行业限额是控制行业集中度的有效手段之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操作要点(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操作要点(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操作要点(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26•【文号】银监办发[2007]43号•【施行日期】2007.0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操作要点(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43号)各银监局(不含海南、西藏):为做好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评级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现将《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操作要点(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就2006年度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工作要求如下:一、按照银监会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规划,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子系统于2007年正式运行。

由于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特殊性,2006年度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仍以手工方式为主,系统操作为辅。

二、各银监局应于2007年3月25日前,将监管评级结果报送银监会备案。

三、城市信用社(停业整顿社除外)的监管评级工作参照本文件执行。

四、在执行中遇有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操作要点(试行)一、原则要求(一)同质同类监管原则。

对城市商业银行(下称城商行)的监管评级按照《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银监发〔2005〕88号,以下简称《内部指引》),采取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样的办法和标准。

但是,不同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的城商行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及需要的管理能力不同。

监管人员对此应予以充分考虑,更加关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统一性原则。

各银监局应充分考虑到监管人员在思想认识、监管经验、标准掌握等方面的差异,可采取辖区内监管人员集中复评等方式,统一标准,减少人为因素对评级结果的影响。

监管人员在给定性因素打分时,应认真填写评分说明,并涵盖评分要点的全部内容,便于相互比较。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与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就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与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与声誉风险。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与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形式不要求统一,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董事会的监督控制;(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三)适当的组织架构;(四)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与程序;(五)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与总体政策;(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与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缓释操作风险;(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5.14•【文号】银监发[2007]42号•【施行日期】2007.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42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主报告行。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形式不要求统一,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董事会的监督控制;(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三)适当的组织架构;(四)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五)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指引(试行)》解读课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指引(试行)》解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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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内容
(一)公司治理评估
公司治理优劣决定银行成败 ➢ OCC1998年一项研究证明银行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有效管理和良好品行是决
定银行成败的直接因素。
▪ 导致银行破产的关键原因:董事会或管理层信息不灵通或疏忽大意;董事会过于激进。具有 以下特征的银行面临更高的破产风险:决策过程由一人掌控;首席执行官品行不佳;对有决 策权的重要职员监督不力;偏离银行既定的市场定位发放贷款;存在不合理的信贷集中等。
需求; 高管层在推出新产品时是否考虑进行可行性研究、计算财务经营战略、征求法律意见、要求
审计参与等等。
18
二、评估内容
(二)内部控制评估
➢ 内部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未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 、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 过程和机制。
➢ 旨在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15
二、评估内容
附属机构管理评估 ➢ 附属机构: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控制的境内外子银行、非银行
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以及按本指引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其 他机构。
➢ 旨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财务以及风险进行全面和持续 的监控,识别、计量和评估银行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防范和 跨界跨行业风险。
• 附属机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防火墙 • 关联交易 • 并表管理
➢ 新监管规则:银行账户利率风险(2010),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履职情况(2011)
➢ 银行面对的新挑战:信息科技风险(2011),并表管理(2009 、2011)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第七章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零五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和稳健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明确风险治理结构,审慎评估各类风险、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质量,制定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确保银行资本能够充分抵御其所面临的风险,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一百零六条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应实现以下目标:(一)确保主要风险得到识别、计量或评估、监测和报告。

(二)确保资本水平与风险偏好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三)确保资本规划与银行经营状况、风险变化趋势及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

第一百零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将压力测试作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压力测试结果确定内部资本充足率目标。

压力测试应覆盖各业务条线的主要风险,并充分考虑经济周期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第一百零八条商业银行应当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作为内部管理和决策的组成部分,并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结果运用于资本预算与分配、授信决策和战略规划。

第一百零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确保薪酬水平、结构和发放时间安排与风险大小和风险存续期限一致,反映风险调整后的长期收益水平,防止过度承担风险,维护财务稳健性。

第一百一十条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在银行经营情况、风险状况和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二节治理结构第一百一十一条商业银行董事会承担本行资本管理的首要责任,履行以下职责:(一)设定与银行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相适应的风险偏好和资本充足目标,审批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确保资本充分覆盖主要风险。

(二)审批资本管理制度,确保资本管理政策和控制措施有效。

(三)监督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全面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四)审批并监督资本规划的实施,满足银行持续经营和应急性资本补充需要。

(五)至少每年一次审批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审议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听取对资本充足率管理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2013年统计现场检查细则-非现场部分

2013年统计现场检查细则-非现场部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统计现场检查细则(供检查参考)——非现场监管报表部分本次统计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的报表范围有: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所有基础报表、统计部所设计的特色报表、国别风险报表、QIS测算报表和GSIFI报表等。

本部分检查主要是对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的数据来源、加工方法、操作流程以及技术、组织保障情况,其中重点对部分填报难度大、涉及面广、风险反映集中的报表进行检查。

历年非现场监管检查查的比较多的报表主要是资本充足率报表、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授信集中情况表等。

第一部分总体说明一、检查内容(一)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工作—从2011年这部分可以归入〘良好标准〙中制度建设、系统保障以及日常监控部分来进行评估1.非现场监管报表涉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及组织保障情况;2.数据来源及技术保障情况;3.数据加工方法及报表操作流程;4.非现场监管工作的内部控制及数据质量保障情况。

(二)制度执行情况---部分内容可以由制度建设来评估1.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方法和统计项目归属关系的准确性、完整性;2.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资料调阅清单(一)进场前资料1.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2.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及部门职责分工要求;3.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项目与数据源数据(会计数据等)间的归属关系;4.当期(报表时点与期数要求应根据检查目的进行调整)会计决算报表(并表及未并表):业务状况变动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5.上年年报;6.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说明;7.其他检查进场前需准备和分析的资料。

(二)进场后资料包括准备金计提标准,准备金及计提准备对应的资产明细表等。

三、检查要点和注意事项(一)检查前的准备工作1.熟练掌握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2004年有关统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04〕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资本充足率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04〕18号)、〘银监会统计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银监办发〔2004〕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5年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5〕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小企业授信情况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发〔2005〕224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资本充足率计算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249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6年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06〕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2007年正式运行的通知〙(银监发〔2006〕75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银监发〔2006〕84号)、〘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计算资本充足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7〕82号)、〘中国银监会关于2008年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7〕84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73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小企业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88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做好非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通〔2008〕10号)、〘中国银监会关于2009年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8〕85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境内大中小型企业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9〕35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2010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09〕114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2011年非现场管理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0〕112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资本充足率报表中融资平台贷款填报要求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号)、〘中国银监会关于2012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1]99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巴塞尔委员会定量测算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17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定量测算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9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报送新资本充足率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2]53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2013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2]58号),熟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股东关联交易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现场检查规程(暂行)〙。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形式不要求统一,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董事会的监督控制;(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三)适当的组织架构;(四)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五)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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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资本充足率数据质量现场检查操作细则前言2012年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治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并要求商业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统计部设计了新资本充足率报表(BIII)报表,BIII报表共32张,其中10张为纳入1104的报送报表,其余22张为工作底稿。

新资本充足率报表数量相对较多,内容相对复杂。

《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资本治理方法(试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11号)指出,做好监管报表填报工作是《方法》落地实施后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治理方法(试行)》要求《方法》第137条中也明确规定,各监管部门应对资本充足率进行监督检查,应包包括“审查商业银行对合格资本工具的认定,以及各类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方法和结构,评估资本充足率计量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为指导关心各监管部门做好资本充足率报表的现场检查工作,提高并依此促进商业银行提高新资本充足率报表数据的准确性,依据《商业银行资本治理方法(试行)》和《新资本充足率报表填报讲明》,银监会特制定本《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数据质量检查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

《操作细则》依据《商业银行资本治理方法(试行)》及后续补充文件和《新资本充足率报表填报讲明》制定。

检查对象为适用于《商业银行资本治理方法(试行)》的机构,首先应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

《操作细则》要紧包括四个部分:资本定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每个部分又具体包括总体描述、检查要点、案例分析和调阅资料等四方面内容:总体描述是对该部分要紧报表和检查重点进行简要讲明;检查要点列出了每部分检查中需要重点核查的报表项目;案例分析列举了在检查中发觉机构存在的常见错误;调阅资料是核查资本充足率报表数据准确性的要紧依据。

《操作细则》要紧针对新资本充足率数据准确性进行现场检查的操作性规程,关于现场检查工作的常规性问题请参照银监会相关现场检查制度执行,关于商业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治理方面的评估请按照《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治理良好标准》执行。

同时《操作细则》仅针对银行按照权重法填报的新资本充足率报表,未包括内评法部分,且未覆盖《商业银行资本治理方法(试行)》中第二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的全部内容,如对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检查等。

相关部门会应在今后监管工作实践中对《检查细则》不断总结和完善。

第一部分:资本定义一、总体描述资本定义部分共4张报表,其中2张(《G4A合格资本情况表》、《G4A-1(a)贷款损失预备情况表(权重法)》)为1104报送表,《G4A-2少数股东资本情况表》、《G4A-3二级资本工具情况表》为工作底稿,其中《少数股东资本情况表》只在合并报表口径下填报。

两张1104报送表是检查的重点,应关注报送机构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级资本投资情况、资本扣除新增项目(如无形资产、递延税资产等)、超额贷款损失预备的计算等内容,与其资产负债表相应项目及会计科目相核对。

关于有附属公司的、已发行二级资本工具的银行机构也应检查其《G4A-2》和《G4A-3》工作底稿内容。

二、检查要点G4A《合格资本情况表》[1.1实收资本可计入部分]:本项目只填报一般股股本或实收资本数额,不包含一般股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应与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的[实收资本]项目相等。

[1.2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本项目不包括与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相关的溢价部分,该部分应计入相应层级的资本工具中。

目前,资本公积中的其他项目均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即[1.1A]=G01_[53.C]。

与G41《资本充足率汇总表》中的[1.2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不应该完全相等,一般而言,假如被检查银行涉及到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化形成的净收益,那么G41中的[1.2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和本项目应该不相等。

[1.5未分配利润]: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填报机构本年税后利润中应分未分部分,不需进行扣除。

[1.6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3.2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5.3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以上项目在法人口径下不应该有数据,假如有数,确信是错报。

在集团口径下依照G4A-2《少数股东资本情况表》计算结果进行填列。

[1.7其他]:目前只应填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金额,应与G01中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相等,即[1.7A]=G01_[58.C]。

[2.1.2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扣减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除土地使用权之外的无形资产扣除已摊销部分、已提预备以及与其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该项目通常不应为零,因为商业银行的无形资产项目通常不应当全部是土地使用权,系统建设、软件购买等均可形成其他无形资产。

[2.1.6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扣减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的确定受益类养老金资产扣减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

本项目中养老金资产不能扣减养老金负债。

目前应该都没有数据。

[2.1.10 银行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本]、[4.1.2 商业银行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以及[6.1.2 商业银行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为虚增资本而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也适用对应扣除法,而不单仅限于银行间的互持。

该项目重点关注银行间及银行与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相互持有资本的数额。

[2.1.11对有操纵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反映填报机构对有操纵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在法人口径下,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对其所有符合《方法》第十二、十三条的在并表范围内的附属机构,符合《方法》第十二、十三条要求、但不要求纳入并表范围的保险公司,以及符合《方法》第十五条要求不需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在并表口径下,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对其符合《方法》第十二、十三条要求、但不要求纳入并表范围的保险公司,以及符合《方法》第十五条要求不需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因此,该项目法人口径下的数额应当大于等于集团口径下的数额。

假如被检查银行只有保险的附属子公司,那么法人口径与集团口径相等,其余差不多上法人大于集团口径。

该项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账面价值填列,即账面余额应减去相应的减值预备。

[2.2.1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反映填报机构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应为扣除相应的减值预备后账面价值)。

要求填报机构提供所有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及所有次级债投资的明细数据(格式附后)。

[2.2.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反映填报机构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应为扣除相应的减值预备后账面价值)。

[2.1.11对有操纵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2.2.1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2.2.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之和应与G41中的[6.2对未并表银行机构的资本投资]及[6.3未并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之和差不多一致。

可能产生差距的缘故包括:(1)减值预备,G41表可能没有考虑减值预备;(2)对中国银联的投资,G41不将对中国银联的投资纳入股权投资中计算,而G4A将对中国银联的投资作为对金融机构的投资进行处理。

[2.2.3其他依靠于银行以后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2.1.3依靠以后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与[2.2.3其他依靠于银行以后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之和应小于等于G01中的[22.C递延所得税资产]。

之因此是“小于等于”关系,是由于(1)G01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既包括由经营亏损引起的以及其他依靠于银行以后盈利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还包括不依靠于银行以后盈利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依照目前的情况,不依靠于银行以后盈利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通常是预缴税款;(2)G4A表中的项目是扣减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的净额。

[2.1.3依靠以后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与[2.2.3其他依靠于银行以后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之和大多数情况下应与G01中[22.C递延所得税资产]与[48.C递延所得税负债]之差差不多一致。

可能产生差异的缘故包括:(1)存在不依靠于银行以后盈利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目前通常为预交税款);(2)G4A中的商誉、其他无形资产等项目均要抵扣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因此在[2.1.3]与[2.2.3]中进行抵扣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小于等于G01中的[48.C递延所得税负债]。

[2.3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

[3.1.1优先股及其溢价]: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

[3.1.2其他工具及其溢价]: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

[3.3其他]: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4.1.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

[4.1.2商业银行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

[4.1.3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通常不应填列数据,只有当填报机构购买了外国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的时候才会出现数据。

[4.1.4对有操纵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通常不应填列数据,只有当填报机构有操纵权但不并表的国外金融机构发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填报机构又进行了投资的时候才会出现数据。

[4.1.5有操纵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缺口]:同[4.1.4]。

[4.2.1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

[4.3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

[5.1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发行的符合《方法》附件1中二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的可计入金额。

本项目按照G4A-3《二级资本工具情况表》的计算结果进行填列。

集团并表口径下本项目仅包括由母公司发行的部分。

2012年末不应进行过渡期打折,2013年第一季度起就应开始打折,因此2012年末的数值应当大于2013年第一季度的数值。

[5.4其他]: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

[6.1.2商业银行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反映填报机构与其他机构明确签署互持协议而相互持有的各级资本工具或经银监会认定为虚增资本的二级资本投资。

如有,应按照打折(既包括过渡期打折也包括临近到期日打折)后的金额进行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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