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服务规范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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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麻醉下人工流产术管理规范

全身麻醉下人工流产术管理规范

全身麻醉下人工流产术管理规范全身麻醉下人工流产术(无痛人流)是对孕10周以内的妊娠采用人工流产的方法结合麻醉技术终止妊娠的手术,是妇女在意外怀孕后的一种补救措施,该项技术虽可减轻受术者手术时的疼痛,但因麻醉意外和因麻醉后的全身松弛,使术中、术后的并发症增加,手术意外风险增加。

为加强全身麻醉下人工流产手术的管理,严格掌握手术指征,确保受术者的安全和健康,我院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开展全身麻醉下人工流产术的基本条件1.手术人员条件:⑴有2名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合格证的计划生育手术人员。

⑵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并具有全麻经验的专职麻醉医师。

2.设备条件:除基本的计划生育手术设备外,还必须配备氧气气源;麻醉机或简易呼吸器;气管插管设备及加压面罩;监护仪;吸引器及吸痰管;急救药品。

二、适应症1.妊娠在10周以内自愿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

2.因某种疾病(包括遗传性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三、禁忌症1.有人工流产禁忌症者;2.有相关麻醉药品过敏史者;3.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有严重的心、肺、肝、肾功能损害者;4.人工流产术后半年内、剖宫产术后一年内、有3次以上人工流产史者。

四、术前准备除人工流产的常规术前准备外,还应做到:⑴评估全身麻醉下人工流产术的高危因素,严格掌握全身麻醉下人工流产术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⑵选择适当大小的子宫(孕10周内),防止麻醉剂影响子宫收缩而引起的术中出血量增多。

⑶检查心、肺功能,测血压、体温,必要时做相关的辅助检查。

⑷病人需禁食6小时,禁饮4小时。

⑸签订《全身麻醉下人工流产手术协议书》。

五、术中监护⑴手术时应随时注意观察因麻醉引起的躁动、突然的肢体扭动等情况,必要时可固定肢体后再行手术操作。

⑵全程监测血压、脉搏、氧饱和度及全身情况,填写麻醉记录。

⑶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

⑷保持静脉通路,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六、术后观察及注意事项⑴完整填写手术记录表。

⑵受术者术后清醒后到观察室休息。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2.11
•【字号】吉卫妇幼发〔2018〕30号
•【施行日期】2018.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正文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
吉卫妇幼发〔2018〕30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为推进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切实减少重复人工流产,保障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17号,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

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健康宣教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人工流产对女性生育能力和生殖健康的危害,加强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育龄女性知情
选择适宜的避孕方式,减少意外妊娠风险。

二、开展技术培训
各地要加强《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宣传和培训,指导辖区内从事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认真落实服务规范,减少重复人工流产。

三、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要积极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服务规范有效落实,切实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部分)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部分)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部分)(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一、判断题(50题)1、孕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

()2、孕产妇保健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的准备妊娠夫妇。

()3、对怀孕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要求在孕12周前建立孕产期保健册。

()4、孕早期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怀孕12周+6天前的妇女。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的孕产妇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这时期的妇女。

()6、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及异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

()8、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做产后42天健康检查。

()9、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

()10、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范围,开展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11、孕晚期健康管理内容包括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人工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12、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未取得执业资格,只需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

()13、孕早期健康管理的内容包括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4、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15、孕早期健康管理的内容包括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6、孕早期健康管理中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17、第1次产前检查免费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

()18、第1次产前检查中发现的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应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9人工流产工作制度

9人工流产工作制度

人工流产工作制度
1、人工流产工作人员应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工作人员进入流产室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严格执行操作常规,与手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2、人流室的药品、器械和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

消毒用品要有明显标志,使用后的器械要及时检查清理,不得与消毒物品混放。

3、使用电动吸引器必须事先测试负压,吸引时最大负压不得超过500mmhg,胎囊吸出后,负压降至300mmhg以下。

4、手术操作过程中要做到稳、准、轻、细及无菌操作,遇有疑难或意外时,立即停止操作,请示上级医师或负责业务领导,术后要仔细核对吸出的胚胎组织是否与妊娠月份相符合,并且及时检查清理器械,处理污物。

5、手术者需观察2小时,无异常方可离开。

6、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洗消毒一次。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解读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解读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文件解读一、为什么制订《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近年来我国人工流产数量大,每年约900多万例。

接受人工流产手术的女性中低龄者、未育者占比大,重复人流比例高。

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损害严重,可能引发输卵管阻塞、宫腔粘连、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并发症,还可能导致女性继发不孕,多次重复人工流产导致并发症及继发不孕的风险更高。

有人工流产史特别是多次人工流产的妇女即使得以怀孕,也会增加自然流产、早产、胎盘异常及低体重儿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危害母婴安全。

人工流产对于低龄者、未育者影响更大,不仅危害身心健康,由此引发的继发不孕还将影响家庭和谐幸福。

当前人工流产高发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育龄人群缺乏避孕节育科学知识,避孕措施缺失,导致意外妊娠。

二是避孕方法咨询指导不到位,育龄人群采用高效避孕方法不足,避孕失败率高。

为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预防为主、避孕为主服务落实,指导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保障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促进母婴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简称《规范》)。

围绕女性接受人工流产术这个时机,提供避孕服务,指导落实避孕措施有3个有利因素。

一是服务对象已经主动来到医疗机构,为她们提供避孕节育服务可及。

二是因意外妊娠接受人工流产术的女性,原则上都是避孕措施缺失或者避孕措施使用不当的人群,正是亟需指导的人群。

三是接受人工流产术前后,女性经历身心痛苦,更易于接受医务人员关于避孕方法的咨询指导,更易于落实避孕措施,这时提供的服务更有效。

为此,加强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非常重要。

二、《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规范》共6部分,包括服务对象、服务目的、服务内容及流程、人员要求、服务设施要求和质量管理等。

《规范》重点明确了服务内容。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涉及术前初诊、手术当日和术后随访等环节,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

人工流产手术常规

人工流产手术常规

人工流产手术常规【适应证】1.妊娠10周以内自愿要求终止妊娠且无禁忌症者。

2.因某种疾病(包括遗传性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禁忌证】1.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

2.生殖器炎症,如阴道炎、急性或亚急性宫颈炎、急慢性盆腔炎、性传播疾病等,未经治疗者。

3.全身健康状况不良不能耐受手术者。

4.术前两次(间隔4h)测量体温,均为37.5 C以上者,暂缓手术。

【术前准备】1.术前咨询,解除思想顾虑。

讲明负压吸宫术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受术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2.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特别注意高危情况。

女口:妊娠2个月以上,年龄w 20 岁或》45岁,反复人流史,剖宫产后半年,哺乳期,生殖器畸形或并发盆腔肿瘤,子宫极度倾屈,有子宫穿孔史及子宫肌瘤剔除史,带器妊娠及有内科并发症等。

属高危流产者住院终止妊娠。

3.检查心肺功能,测量血压、体温,必要时做相应的辅助检查。

4.做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尿妊娠试验。

做B 超确定宫内妊娠。

取阴道分泌物检查滴虫、念珠菌、清洁度,如有阳性发现应治愈后再行手术。

5.检查血常规,如有异常则做相应处理,如要求行静脉复合麻醉者需查心电图。

6.术前排空膀胱,实行无痛人流者术前需禁饮食4小时。

【手术步骤】1.术者穿手术用衣裤,戴帽子、口罩。

常规刷手并戴无菌手套及袖套,整理手术器械。

2.受术者取膀胱截石位,常规冲洗外阴及阴道。

3.常规铺巾。

4. 复查子宫位置、大小、倾屈度及附件情况,更换无菌手套5.窥器扩开阴道,拭净阴道积液,暴露子宫颈,碘伏消毒宫颈及颈管后,用宫颈钳钳夹宫颈前唇或后唇。

6.探针依子宫方向探测宫腔深度及子宫位置。

7.用宫颈扩张器以执笔式逐号轻轻扩张宫口(扩大程度比所用吸管大半号至1 号)。

如宫颈内口较紧,应避免强行扩张,可加用润滑剂。

8.吸管及负压的选择。

根据孕周及宫颈口大小,选择适当号的吸管,负压一般为53 〜66KPa (400〜500mmH g9.吸引。

⑴ 将吸管与术前准备好的负压装置连接,试负压。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

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的补救措施。

人工流产对女性生育能力和生殖健康损害严重,可能导致多种并发症和继发不孕,重复人工流产发生并发症和继发不孕风险更高。

为推进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切实减少重复人工流产,保障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我委组织制定了《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的补救措施,多次重复人工流产严重影响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

为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预防为主、避孕为主服务落实,指导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促进计划妊娠,保障妇女健康,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孕27周内因非意愿妊娠而人工流产的妇女。

本规范中人工流产是指负压吸引术、钳刮术、药物流产、引产等人工终止妊娠。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

(二)提高服务对象流产后即时和半年内长效、可逆、高效避孕措施落实率,避免非意愿妊娠。

(三)降低服务对象流产后1年内重复流产率,保护生育能力,保护妇女健康。

(四)促进有计划的妊娠。

三、服务内容及流程流产后避孕服务涉及术前初诊、手术当日和术后随访等环节,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

其中,术前初诊、术后首次随访提供的2次一对一咨询服务最为重要。

(一)术前初诊。

1.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宣传避孕节育科学知识,使其了解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的损害,告知高危人工流产甚至危及生命,提高防范非意愿妊娠的意识,提升安全避孕能力。

对于有生育计划的人群宣传计划妊娠的重要性,介绍科学备孕相关知识。

人工流产工作制度

人工流产工作制度

人工流产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人工流产服务,保障妇女健康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1.2 原则(1)自愿原则:尊重妇女的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诱导妇女进行人工流产。

(2)安全原则:确保人工流产手术的安全性,降低手术风险和并发症发生率。

(3)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二、人工流产服务流程2.1 咨询与预约(1)患者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人工流产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

(2)医生对患者进行初步检查,确认符合人工流产条件。

(3)患者自愿签订人工流产知情同意书。

(4)患者进行相关术前检查,包括妇科检查、B超检查等。

(5)医生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流产方法,并告知患者注意事项。

2.2 手术安排(1)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人工流产手术。

(2)医生对患者进行术前再次确认,确保患者了解手术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3)患者进行手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进行操作。

(4)手术结束后,患者送往恢复室观察。

2.3 术后随访与关怀(1)医生对患者进行术后随访,了解患者恢复情况,解答患者疑问。

(2)提供必要的术后治疗和康复指导,如抗感染治疗、休息建议等。

(3)关注患者心理健康,提供心理疏导和支持。

三、人工流产手术安全管理3.1 术前准备(1)医生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手术风险。

(2)准备必要的手术器械和药品,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3)向患者详细解释手术过程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取得患者同意。

3.2 手术操作(1)医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手术,确保手术安全。

(2)助手配合医生完成手术,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3)护士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做好紧急处理准备。

3.3 术后处理(1)医生对患者进行术后评估,如出血量、宫腔深度等。

(2)护士对患者进行术后护理,如观察生命体征、疼痛缓解情况等。

(3)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开具术后医嘱,如休息、用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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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的补救措施,多次重复人工流产严重影响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

为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预防为主、避孕为主服务落实,指导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促进计划妊娠,保障妇女健康,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孕27周内因非意愿妊娠而人工流产的妇女。

本规范中人工流产是指负压吸引术、钳刮术、药物流产、引产等人工终止妊娠。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

(二)提高服务对象流产后即时和半年内长效、可逆、高效避孕措施落实率,避免非意愿妊娠。

(三)降低服务对象流产后1年内重复流产率,保护生育能力,保护妇女健康。

(四)促进有计划的妊娠。

三、服务内容及流程.~流产后避孕服务涉及术前初诊、手术当日和术后随访等环节,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

其中,术前初诊、术后首次随访提供的2次一对一咨询服务最为重要。

(一)术前初诊。

1.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宣传避孕节育科学知识,使其了解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的损害,告知高危人工流产甚至危及生命,提高防范非意愿妊娠的意识,提升安全避孕能力。

对于有生育计划的人群宣传计划妊娠的重要性,介绍科学备孕相关知识。

(1)主要内容。

①与怀孕生育有关的生理、心理知识。

②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常用避孕方法及特点。

③人工流产原理、方法。

④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造成的影响及危害。

⑤高危人工流产概念、危害及影响因素。

⑥人工流产术前注意事项、术后康复知识。

⑦人工流产后避孕知识。

⑧计划妊娠的重要性、基本方法及孕前准备知识。

(2)主要形式。

通过在候诊区域播放科普视频、摆放宣传展板、放置宣传资料等方式,传播科学避孕及计划妊娠..~知识。

鼓励采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向服务对象推送科普信息。

2.一对一咨询。

在实施人工流产术之前,有针对性地向服务对象提供人工流产、避孕节育相关知识和咨询指导,包括介绍常见避孕方法种类以及高效避孕方法和非高效避孕方法的概念及差异(附件1),告知服务对象可以获得免费的避孕药具及获取渠道,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指导服务对象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对人工流产后期望采用的避孕措施自主作出选择(人工流产后即时可选择的避孕方法见附件2),重点指导服务对象落实高效避孕方法。

对于有生育计划的服务对象,提供计划妊娠知识和相应的咨询指导。

(1)病史询问。

全面询问服务对象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疾病史、孕产史、人工流产史、避孕情况和本次非意愿妊娠的原因以及今后的生育计划等,填写《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术前咨询记录表》(见附件3)。

(2)排查高危因素。

甄别服务对象是否具有人工流产和发生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因素,如年龄≤19岁、半年内曾做人工流产、人工流产总数超过3次等。

凡符合《人工流产高危因素筛查表》(附件4)、《发生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因素筛查表》(附件5)中任一项者,可评估为高危人工流产和发生重复人流风险人群。

..~(3)术前常规检查。

按照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开展人工流产术前各项医学检查。

(4)咨询指导。

针对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告知人工流产和避孕节育医学知识。

主要内容包括:①意外妊娠主要原因分析。

对已避孕者,充分了解其所采用的避孕措施及使用情况,分析造成避孕失败的原因,包括选择措施不当、使用不正确等。

对未避孕者,充分了解未避孕的原因。

②人工流产知识及危害。

介绍人工流产基础知识,指导服务对象选择适宜流产方式,讲解术前术后的注意事项。

阐明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的补救措施,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存在损害,可能发生近期和远期并发症,强调告知人工流产特别是重复流产和高危人工流产对生育能力的不良影响。

人工流产可导致输卵管阻塞、宫腔粘连、子宫内膜异位症等流产并发症,还可导致继发不孕。

流产次数增多以及高危人工流产,都会导致流产并发症及继发不孕的发生率增高。

即使得以怀孕,也会增加自然流产、早产、胎盘异常及低体重儿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

③重点强调3条关键信息。

一是早孕流产后2周即可恢复排卵,如果不避孕,首次月经之前即可能再次妊娠。

二是个月内再次妊娠对母体和胎儿6年内,特别是1人工流产后.~存在较大风险,如果再次选择人工流产会对女性身体和生育能力造成更大损害,严重时可能导致死亡。

三是接受人工流产术后应当立即落实高效避孕措施。

④高效避孕方法介绍。

向服务对象讲解高效避孕方法和其他避孕方法的概念和差异。

某种避孕方法每百名妇女完美使用1年,发生非意愿妊娠的人数<1,即为高效避孕方法;发生非意愿妊娠的人数在2-9之间,则为有效避孕方法;发生非意愿妊娠的人数>9,则为效果较差的避孕方法。

高效避孕方法包括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女性绝育术、男性绝育术、长效避孕针、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等。

有效避孕方法包括男用避孕套、女用避孕套、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等,但是必须坚持和正确使用,否则失败率较高。

其中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由于较难长期坚持和正确应用,在一般使用的情况下失败率较高,实际避孕效果较差。

外用避孕药(膜剂、栓剂、凝胶)属于效果较差的避孕方法。

上述避孕方法中,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女性绝育术、男性绝育术、长效避孕针属于长效避孕方法,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男用避孕套、女用避孕套、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外用避孕药等属于短效避孕方法。

其中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长效避孕针属于长效可逆避孕方法。

1常见避孕方法概览详见附件.~⑤计划妊娠宣传指导。

针对有生育计划的服务对象,强调计划妊娠的重要性,讲解基本方法和知识,包括基础体温测定、超声监测排卵等。

3.指导术前选定人工流产后宜采用的高效避孕方法。

针对避孕失败原因,向服务对象澄清避孕节育的误区,介绍适合不同生理生育期和生育计划的避孕方法,提出服务对象人工流产后适合使用的避孕方法建议,指导服务对象在接受人工流产术之前即选定术后将采用的避孕方法。

重点推荐高效避孕方法(见附件1和2),鼓励使用长效避孕方法。

对由服务对象自行使用的避孕方法,给予科学指导。

对于口服避孕药、避孕套等避孕效果受服务对象使用行为影响较大的方法,强调必须坚持和正确使用。

告知国家免费提供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长效避孕针、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避孕套、外用避孕药等计划生育药具及获取渠道。

(1)人工流产后2年内无生育计划的夫妇。

首选长效可逆的避孕方法,包括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长效避孕针。

对于未能决定采用长效可逆避孕方法的妇女,可指导采用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或避孕套。

(2)已经完成生育计划的夫妇。

可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实施女性或男性绝育手术。

对于已经完成生育计划的夫妇,特别是女方再次妊娠存在高危风险因素可能危及生命的,告知夫妇风险严重程度,.~指导知情自愿实施女性或男性绝育手术。

高危风险因素包括:本次或既往为剖宫产瘢痕妊娠、前置胎盘尤其是胎盘植入史、多次剖宫产史、异位妊娠等不良孕产史等。

(3)患有严重的内外科疾病,再次妊娠可能危及生命的妇女。

告知夫妇风险严重程度,指导知情自愿实施女性或男性绝育手术。

上述严重内外科疾病包括:严重心血管系统疾病、严重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疾病、严重内分泌疾病等。

(4)近期有生育计划的夫妇。

针对2年内有生育计划的夫妇,可指导采用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长效避孕针或避孕套。

根据服务对象采取的避孕方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二)手术当日。

1.宣传教育。

采用适当形式讲解,再次告知服务对象人工流产术后注意事项,再次宣传人工流产后避孕知识及避孕方法。

2.实施人工流产术。

遵循知情自愿原则,服务对象签署人工流产手术知情同意书及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知情同意书(见附件6)。

按照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为服务对象实施人工流产术。

即时落实长效可逆避孕方法。

根据术前咨询结果和术3..~中具体情况,按照自愿原则,对人工流产后选择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作为避孕措施的妇女,排除禁忌证后可即时放置。

放置手术前,签署相关手术知情同意书,按照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做好相应医学检查。

4.术后一对一咨询。

手术流产或药物流产后留观阶段,再次告知服务对象人工流产后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

对术后即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的服务对象,应当告知可能发生的副反应。

告知服务对象实施人工流产后1个月需返院复诊,预约下次复诊日期,并告知其他需要及时返诊的征象。

对选择人工流产后使用长效避孕针、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避孕套和外用避孕药的妇女,再次讲解使用方法,提供避孕药具,强调必须坚持和正确使用。

承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优先向服务对象提供免费避孕药具。

对选择人工流产后使用长效可逆的避孕方法或绝育术的妇女,告知适宜手术时机。

(三)术后复诊。

实施人工流产术后1个月,针对返院复诊的服务对象进行术后首次随访,开展一对一咨询,了解服务对象人工流产后身体及月经恢复情况,评估避孕方法的使用情况,填写《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首次(1个月)随访登记表》(见附件7)。

对于仍无意愿采用避孕措施的妇女,以及正在使用外用避孕..~药、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等失败率较高的避孕方法的妇女,应当根据其生育计划,指导选择并落实高效避孕方法。

需要时,为服务对象补充提供避孕药具。

承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优先向服务对象提供免费避孕药具。

在实施人工流产术后3个月,针对服务对象进行再次随访,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咨询指导,或告知其到计划生育科、妇科、产科等相关科室门诊就诊咨询,并填表记录(见附件8),重点针对存在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因素的人群、使用短效避孕方法和使用其他非高效避孕方法者。

有条件的机构可在实施人工流产术后6个月和12个月,针对存在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因素的人群进行第三次、第四次随访,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咨询指导,并填表记录。

了解避孕方法使用情况和依从性,指导服务对象后续坚持落实高效避孕方法。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具体内容及流程见表1。

.~表1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内容及流程.~四、人员要求从事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随访服务的人员应当为掌握避孕节育和计划妊娠知识,熟悉人工流产服务流程,具备良好咨询沟通能力,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的医护人员。

五、服务设施要求(一)宣传教育场所。

可利用候诊区或其他相对独立、封闭的区域,有条件的机构可以设立专用的宣教室。

开展宣传教育的场所应当环境安静、温度适宜、座椅舒适,配备投影或视频播放设备,备有宣教展板,摆放生殖系统模型和避孕药具展示柜,以及可供发放的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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