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同名11057)
浅析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经济帮助的制度。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和个体就业形态的多元化,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制度设计、资金来源、覆盖范围等方面对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制度设计不够完善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缴费标准过低,不足以覆盖失业人员全部生活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与被保险人的实际收入挂钩,但实际情况是,很多企业实际缴费金额远低于规定标准,导致实际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不足以维持生活。
其次,失业保险制度的审核流程繁琐,操作复杂,很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于审核流程过长而无法及时领取到保险金,严重影响了制度的实际效果。
对策建议: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我国可以适当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的缴费标准,确保失业人员在领取保险金时能够获得更多的保障。
同时,简化审核流程,减少冗长的操作,提高制度的便民性和实用性,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领取到应得的保险金。
二、资金来源不够稳定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
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企业经营风险的增加,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出现不平衡的现象。
一方面,企业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保险基金的筹集出现困难;另一方面,政府补贴也面临着财政负担的问题,特别是在经济形势不稳定的情况下,政府可能被迫削减失业保险补贴,影响制度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对策建议:为了解决资金来源不够稳定的问题,建议我国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措施。
首先,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加强失业保险缴费的执法力度,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其次,政府可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失业保险基金中,增加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时的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1. 覆盖面较窄。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仅适用于城镇员工,农民工
和自由职业者等其他劳动者并未纳入保险范围。
2. 福利待遇不够优厚。
我国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较低,根本无
法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尤其是在一线城市生活的失业人员。
3. 资金缺口较大。
由于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主要依靠企业和员
工的缴纳,但由于一些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或者欠缴保险费,使得失业保险基金无法满足赔付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应该采取以下对策:
1. 扩大保险覆盖面。
应该将农民工和自由职业者等其他劳动者
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2. 提高福利待遇水平。
应该提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以满
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尤其是在一线城市生活的失业人员。
3. 加强基金筹集和管理。
应该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防范欠缴保险费和违规行为。
总之,当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是亟待解决的,只有采取有效的对策,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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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问题的存在1.制度设计不合理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主要由地方政府进行管理,各地政策不统一,导致制度设计不够完善。
一些地区的失业保险待遇较低,无法满足失业者的生活需求,而一些地区则存在滥用失业保险金的情况,导致浪费资源。
2.覆盖范围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城镇职工,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较窄。
由于农民工等群体没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很难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一旦失业将面临严重的生活困难。
3.资金缺口我国失业保险基金主要依靠企业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来支持,但由于部分企业拖欠缴费或者逃避缴费,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出现资金缺口。
一些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甚至面临破产的危险,无法为失业者提供应有的保障。
4.办理手续繁琐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办理手续繁琐,申请条件严格,使一些有需求的失业者难以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失业者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和证明文件,办理流程繁琐,耗时耗力,影响了失业者的权益保障。
二、对策建议1.统一制度设计建议我国统一失业保险制度的设计,根据失业人员的不同情况和地域差异,制定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确保失业者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保障。
同时,加强对失业保险制度的监管和管理,防止滥用和浪费。
2.扩大覆盖范围建议我国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农民工、临时工、自由职业者等特殊群体,确保各种形式的就业者都能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政策宣传,提高他们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和了解。
3.加大基金投入建议我国各级政府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的投入力度,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健康运转。
同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基金缺口问题,保障失业者的合法权益。
4.简化办理程序建议简化失业保险的办理程序,简化申请材料和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同时,加强对失业者的服务和帮助,提高失业者的申请及时性,让他们能够及时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浅议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以兼职、临时工、自由职业者等形式从事工作的人员。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灵活就业人员数量逐渐增多。
然而,由于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常常面临失业保障不足的问题。
我国实行的失业保险制度主要针对正式就业人员,对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问题分析1.保障范围狭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主要是固定就业的人员,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由于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往往无法获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这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在失业时无法获得及时的救助,增加了其经济风险。
2.缴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性质不固定,收入不稳定,很难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
而且由于缺乏固定单位的支持,他们往往没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制度带来的保障。
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愿意缴费,也很难实现。
3.待遇标准低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对于失业人员的救济标准相对较低,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更是如此。
他们通常没有固定单位的社会保险福利,失业后只能依靠政府提供的最低限度救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二、对策建议1.扩大保障范围应该完善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保障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中。
这样可以保障他们在失业时获得应有的救助,并减少他们面临的风险。
2.建立灵活就业人员专属保障计划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可以建立专门的保障计划,对其进行灵活的缴费和福利设置。
可以采取分段缴费、灵活缴费、季度缴费等方式,让灵活就业人员更容易实现缴费目标。
3.提高待遇标准应当适当提高失业保险的救济标准,特别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
这既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也可以增强他们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信心,提高参保积极性。
4.加强管理监督对于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失业保险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维护。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便于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情况进行监管。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灵活就业人员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是对于这部分人员的保障还没有完善。
其中,失业保险是灵活就业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本文将探讨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的现状根据《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报告(2020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53亿,占比54.8%。
但是,他们的失业保险制度还没有完全覆盖。
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主要是在职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而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覆盖率相对较低。
根据《2020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保险基金年度报告》,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303.15万,占所有参保人数的2.27%。
这说明,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1. 参保门槛高目前,我国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参保门槛很高。
首先,灵活就业人员必须缴纳社保才能参保失业保险。
其次,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满足一定时间连续工作的要求才能参保失业保险,这对一些短期从事兼职、临时工等工作的人员不利。
2. 经济困难时的保障不足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一旦失业,经济困难是最大的问题。
但是,失业保险的金额很低,对于大部分失业人员而言,不能满足生活的基本需求。
同时,对于一些失业人员而言,由于缴纳保险时间不足、缴纳金额不足等原因,他们无法享受到失业保险的补偿。
3. 失业保险的覆盖面不广从目前的失业保险制度来看,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覆盖面还有待提高。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灵活就业人员无法满足参保条件,对于这一部分人员而言,他们无法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三、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的对策1. 降低参保门槛为了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率,可以考虑降低参保门槛。
首先,可以取消缴纳社保的要求,改为只有参保失业保险即可。
其次,可以考虑降低连续工作时间的要求,从而让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数量逐渐增多。
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指的是那些没有固定工作单位,自由灵活选择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的人群,他们既可以是自由职业者,也可以是临时工、合同工、兼职工等。
灵活就业人员的增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但同时也给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1. 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主要是针对正式就业人员设计的,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并没有专门的保障政策。
目前,我国大部分省份并没有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导致这部分人群在失业时无法享受任何保障。
2. 缴费不足。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多为个体户或小微企业主,他们的经济条件普遍较差,很难缴纳足够的失业保险费用。
造成的后果是一旦失业,他们无法领取到足够的失业金来应对生活费用。
3. 管理不规范。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性,他们的就业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自由职业者、临时工、合同工、兼职工等,这些人群在失业时往往会遇到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无法提供合法证明、无法证明之前有过工作经历等,给失业保险的申领带来一定的困难。
4. 融资困难。
由于我国的灵活就业人员数量较大,一旦全面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将对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造成一定的负担,因此政府在融资方面也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如何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又不给社会造成过大的负担,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对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问题的对策1. 完善制度。
政府应该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程度,将这部分人群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并制定相应的细则,明确缴费标准、申领条件、待遇标准等,以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 多元化缴费。
政府可以考虑采取多元化的缴费方式,如将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费用纳入税收征收范围,或者由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一部分费用等,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问题:
1、缴费水平较低:我国目前的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仅为本人月工资的1%,不足以覆盖保险费率提高后的救济金水平,且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存在较大差异。
2、保障范围及受保险者均存在不足:一是政府单位工人未能成为受保险者,其数量较大;二是失业金级别较低、受保范围较有限,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因受保险退休金的限制而无法获得更高的救济金。
3、社会保险及社会救助混杂:失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的范围、内容等存在混淆,极大地影响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和整体发展。
二、对策:
1、加大缴费水平:地方政府应积极提高失业保险缴费比率,上调失业金标准,给予低收入群体更多的保障和支持。
2、扩大受保范围:正式职工不应仅限于非政府单位,政府单位的正式职工也应加入失业保险范围,使所有在职员工从失业保险中受益。
3、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应设置专门的失业保险机构,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更好地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同时完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避免失业保险及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混杂。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失业率成为了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之一。
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失业问题也备受关注。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减轻失业者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然而,多年来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制度设计不完善、保障水平偏低、资金缺乏等。
本文将针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提出对策建议,希望能够帮助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更好地为失业者提供帮助。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 制度设计不完善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设计存在几个问题。
首先,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较窄,只覆盖城镇就业人员,农村失业人员未得到合适的保障。
其次,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尽人意,很多失业者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失业保险制度的衔接性不强,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
2. 保障水平偏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一方面,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较低,无法覆盖失业者的全部生活费用。
另一方面,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较短,很多失业者在失业期间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此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和时间与失业者的工作经历、工资水平等因素无法有效匹配,导致一些失业者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失业保险金。
3. 资金缺乏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运行资金主要来自于失业保险基金。
然而,多年来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规模较小,资金积累不足,无法满足失业者的需求。
与此同时,由于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规模有限,导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偏低,无法覆盖失业者全部生活费用。
二、对策建议1. 完善制度设计为了提高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效益,应该完善制度设计。
首先,应该扩大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将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对象扩大至农村失业人员。
其次,应该调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强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联动性,确保失业者能够得到全面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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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同名11057)失业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的综述班级:公共事业管理1101B 姓名:苗雪玲学号:1128120141摘要:失业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保证参保劳动者由于超出其本人所控制的各种社会、经济原因造成的事业,在待业期间给予的一种多方面的物质帮助制度。
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参保认识不足;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实施细则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手段单一;失业保险的覆盖面有限;失业保险基金使用不规范、来源单一、费率平均化;失业保险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配置效率低下;相关失业保险的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这将直接影响失业保险保障作用的发挥,因此,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迫在眉睫。
拟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的基础上,对现行制度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对策分析Abstract:Unemployment insurance is the state and society in order to ensure the insured workers as a result of beyond his control of the various social,economic reasons cause the unemployment period,give a multifaceted material help system.But in the course of the operation appeared insufficient understanding of insurance enterprises;the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legal system is not perfect;executive strength is insufficient,means a single;the coverage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Co.; unemployment insurance fund use non-standard,single source,average rat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lack perfec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chanism,the low efficiency of the allocation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policy propaganda dynamics is insufficient wait for a problem,it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role, therefore,to further improve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imminent.In the system of insurance of our country unemployment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on the basis of the current system,the problems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analysis.Key words:Un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Existing problems Countermeasure analysis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失业保险的类型根据不同的划分方法,可以对失业保险作如下分类:(1)按照参加失业保险的意愿是否具有强制性,可分为强制性失业保险和非强制性失业保险。
(2)按照失业者获得失业保险金的不同依据,可将失业保险分为权利型失业保险和调查型失业保险。
(3)按照失业保险制度层次上的不同安排,可将失业保险分为单层次失业保险和多层次失业保险。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1、我国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较窄。
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失业保险应该覆盖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但全国城镇就业人员在2003年末时为25639万人,可实际参加失业保险者的为10373万人,可见事迹参保人数与应参保人数还存在着差距。
因此,采取措施扩大实际覆盖面是推进失业保险的重要任务1。
2、失业保险金存在的问题:(1)支出结构不合理。
在我国,失业保险金用于直接的失业补贴比较多,促进就业部分的比重还比较低。
失业保险基金总支出2007年、2008年分别为217亿元、254亿元,其中直接的失业补贴为129亿元、139亿元,占总支出的60%、55%。
同时我国失业保险的基金总额迅速增长,而对救济人数和保障进行了比较严格的控制,因此导致大量基金结余,且结余连年递增。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一方面用于生活保障部分过大,而促进就业部分偏低;另一方面,失业保险金在总量上并不算多的情况下却有太多结余,导致了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低下,浪费现象严重,同时也违背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宗旨促进就业功能弱化。
(2)给付期限过长。
我国失业保险给付期限过长,最长为两年。
一方面增加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可能会造成基金的入不敷出;另一方面也容易导致失业者的依赖心理,产生道德风险。
可能会出现一些失业者依靠失业保险金生活而不积极寻找工作,甚至可能有失业者从事有收入的工作而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5。
(3)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不良。
在收入方面由于实际参保人数与应保人数相差大,实收保费低于应收保费是我国失业保险覆盖面窄的必然结果;另外,企业还往往擅自降低缴费基数,也是实际收费低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管理环节,一些地方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现象屡禁不止,或者利用部分基金结余进行投资时因失误而造成基金损失,从而大大削弱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基础和对失业人员进行补偿的能力。
在支出方面,冒领失业保险金的现象仍然存在,失业后隐性就业者仍然在挑战着失业保险制度,而一些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基金条件的人却因不了解失业保险而放弃了自己的权利1。
(4)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力度不够。
从《失业保险条例》的内容来看,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就业方面显得非常被动,功能较弱,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表现:首先,缺乏促进就业的具体措施。
条例立法宗旨为促进再就业,但是并没有关于促进再就业的相关内容,仅是粗略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职业培训和介绍补贴,缺乏具体操作细节;其次,该条例没有对国家和政府的就业促进职责作出规定,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对促进就业缺乏认知,无法向失业者提供高质量的再就业服务。
因此,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仍然以暂时性、低层次的失业者生活保障为主,促进就业功能较滞后2。
(5)失业保险资金的筹集力度不够、基金统筹层次低:○1企业拖欠、抵制失业保险费缴纳的“失业保险漏税行为”;○2直辖市和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的省、自治区由人民政府规定;○3县级统筹也存在问题,表现在其互济性差,不适应各地区间失业人口发展不平衡的状况。
3、失业保险管理、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其立法层次低,立法滞后,缺乏较高的法律效率和相对完善的法律责任。
首先,在我国失业保险管理体制不合理,管理水平较低。
具体表现在:政出多门,管理费用太高;保值增值无从谈起;保险基金浪费十分严重。
第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支出进行监督,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但这种监督并未到位。
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基本上仅仅是在每年年初进行一次,而且一些检查演变成了“走过场”;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亦未完全到位1。
4、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较低。
目前我国失业金发放属于现收现付定额给付,替代水平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85%,明显低于一些发达国家按工资水平标准的55%—90%发放的标准。
不仅形成失业保险金替代率较低,且造成各省市区之间的差异过大。
最低工资标准各省市区基本上是每年调整一次,而失业保险金标准却没有做到相应联动的调整,这样不仅没有落实国务院规定,而且忽略了物价上涨、经济发展水平增长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带来的压力3。
三、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与建议1、健全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在立法内容上规范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
需要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相关实施细则,在新的经济社会背景下,需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构建积极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赋予和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为促就业、保民生做出新的贡献。
立法宗旨上应该在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强调促进就业功能;立法原则上,失业保险制度要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具体内容和措施上,比如在适用范围、费率水平、支出结构、给付期限等相关内容作细致的规定2。
2、拓宽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第一类:城镇被保险人。
指整个工薪阶层,应包括不同所有制单位的所有职工,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都应能享受一定期限的失业津贴救济和再就业机会。
失业津贴的领取期限根据情况如保险人年龄、就业难度、经济衰退、全国就业形势严峻等可酌情处理。
第二类:农民工群体。
农民工群体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从某种程度来讲,他们是一个过渡人群,使他们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
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有很大难度的。
国家仅还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层面徘徊,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应加大农民工失业保险这一块的执行和监督力度。
第三类:应届毕业大学生。
随着我国大学生的扩招,有很大一批人有幸登入了大学殿堂,却导致现在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毕业即面临失业,必须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教育体制上要和社会需求接轨。
另外,“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或未就业”也应纳入到失业保障范围中。
3、改进失业保险金统筹模式。
这就需要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和实行差别费率,这样既有助于完善失业保险费率存在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稳定就业的功能。
4、完善失业保险金运行机制。
第一、健全失业保险基金扩面工作机制,拓宽基金来源;第二、完善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稽核和强制征收机制,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第三、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储备监管机制,杜绝基金流失;第四、建立失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使失业保险功能最大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