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小学教师奖惩实施细则

小学教师奖惩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小学教师奖惩实施细则是对小学教师的奖励和惩罚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它旨在激励教师积极向上,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能够对教师的不当行为进行惩罚,维护教育秩序。
本文将从奖励和惩罚两个方面,分别介绍小学教师奖惩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
一、奖励部份1.1 优秀教师奖励在小学教师奖惩实施细则中,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应该赋予适当的奖励。
具体的奖励方式可以包括:1.1.1 荣誉称号通过评选、考核等方式,赋予优秀教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等,以表彰他们在教学工作中的杰出表现。
1.1.2 奖金激励根据教师的教学成果和贡献,赋予一定的奖金激励,作为对他们努力工作的认可和鼓励。
1.1.3 资源支持为优秀教师提供更多的教学资源和支持,如提供专业培训机会、教学设备、教材等,以匡助他们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
1.2 教学成果奖励教师的教学成果是评价其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因此,在小学教师奖惩实施细则中,应该对教师的教学成果赋予相应的奖励。
1.2.1 学生成绩提升对于带领学生取得显著进步的教师,可以赋予一定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以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1.2.2 教学科研成果对于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教师,可以赋予相应的奖励,如科研经费、学术论文发表等,以激励他们积极投入到教学研究中。
1.3 师德表彰小学教师的师德是教育工作中不可或者缺的一部份。
在小学教师奖惩实施细则中,应该对表现出良好师德的教师进行表彰。
1.3.1 师德评选通过评选机制,对具备良好师德的教师进行评选,赋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以树立良好的师德模范。
1.3.2 师德培训为教师提供师德培训,加强他们的师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惩罚部份2.1 违纪处分在小学教师奖惩实施细则中,对于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师,应该赋予相应的违纪处分。
2.1.1 警告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可以赋予口头或者书面警告,提醒教师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
小学新教师奖惩制度范本

小学新教师奖惩制度范本一、奖励制度1. 教育教学奖励: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新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奖励标准:教学成绩排名前三名的新教师,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300元、200元;教育教学创新成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2. 师德师风奖励: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优秀的新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标准: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的新教师,奖励人民币500元。
3. 教育教学研究奖励: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成果的新教师,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论文发表在核心教育教学期刊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4. 班主任工作奖励:对在班主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新教师,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的新教师,奖励人民币500元。
5. 学年绩效奖励:对新教师进行全面评估,对绩效优异者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学年绩效排名前三名的新教师,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800元、500元。
二、惩戒制度1. 教育教学失职:新教师出现教育教学失职行为,如不认真备课、不认真上课、不批改作业等,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扣除当月奖金,第三次视为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解除劳动合同。
2. 师德师风问题:新教师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如体罚学生、侮辱学生、收受家长礼品等,一经查实,扣除当月奖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3.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新教师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请假不批准等,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扣除当月奖金,第三次视为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解除劳动合同。
4. 教育教学研究失职:新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过程中,出现失职行为,如不参加教研活动、不提交研究成果等,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扣除当月奖金,第三次视为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解除劳动合同。
5. 班主任工作失职:新教师在班主任工作中出现失职行为,如不关心学生、不组织班级活动等,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扣除当月奖金,第三次视为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解除劳动合同。
小学教师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奖罚分明的方式,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原则;3. 绩效优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奖励种类1. 表彰奖励: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2. 奖金奖励:对完成学校年度考核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的教师给予奖金奖励;3. 优秀称号奖励:对在教育教学、师德师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授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4. 培训奖励:为教师提供参加各类培训、进修的机会,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奖励条件1. 教学成果突出,教学质量高,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2. 教育教学研究取得显著成果,论文发表或获奖;3. 师德师风优秀,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认可;4. 在学校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5.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第七条奖励程序1. 教师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2. 教师工作考核小组对申请或推荐材料进行审核;3. 学校领导审批;4. 公示无异议后,给予相应奖励。
第三章罚则第八条罚则原则1. 严肃性原则;2. 公正性原则;3. 教育性原则;4. 及时性原则。
第九条罚则种类1. 警告: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纪律的教师给予警告;2. 记过: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纪律的教师给予记过;3. 撤销职务: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纪律的教师给予撤销职务;4.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纪律的教师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小学指导教师奖惩制度范本

小学指导教师奖惩制度范本一、奖励制度1. 教育教学成果奖: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2. 优秀教案奖:对提交的教案被评为优秀等级的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3. 教学竞赛奖: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4. 优秀班主任奖:对在班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5. 师德标兵奖:对在师德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6. 功勋教师奖: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
二、惩罚制度1. 教学事故处理:指导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生教学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2. 教案不合格处理:指导教师提交的教案未达到规定要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 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指导教师违反师德规范,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并在师德考核中予以体现。
4. 旷工、迟到、早退处理:指导教师违反考勤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5. 违规收费处理:指导教师乱定学习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奖惩实施与监督1. 奖励与惩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末进行一次集中评审。
2. 奖励与惩罚结果应当在学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3. 指导教师对奖励与惩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学校教务处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小学学校教师奖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奖惩制度要公平公正,对每位教师一视同仁,奖罚分明,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下工作。
2. 动态管理原则:奖惩制度要随着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
3. 激励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奖惩过程中,以激励为主,充分发挥奖惩的正面引导作用,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奖励措施1. 教学成果奖励: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a. 优秀教学质量奖:对年度教学质量评估排名前10%的教师,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b. 教学创新奖:对在教学过程中创新教学方法、手段,提高教学效果的教师,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 教研成果奖励: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a. 教育教学论文奖:对在教育教学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的教师,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b. 教学课题研究奖:对成功申报并完成教育教学课题的教师,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3. 学生德育工作奖励:对在学生德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a. 优秀班主任奖:对年度学生德育工作评估排名前10%的教师,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b. 优秀辅导员奖:对在学生德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辅导员,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四、惩罚措施1. 教学纪律惩罚:对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a. 警告:对轻微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b. 记过:对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给予记过处分。
2. 教育教学成果惩罚:对教育教学成果不达标或未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给予相应处罚。
a. 警告:对教育教学成果不达标或未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b. 调离岗位:对连续两年教育教学成果不达标或未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给予调离岗位处理。
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3篇)

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小学教师的考勤奖惩制度是指对教师的出勤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的一种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的例子:奖励方面:1. 出勤优秀奖:连续一个学期出勤率达到98%及以上的教师可获得表扬信和奖励。
2. 班级成绩优秀奖:教师在一个学期内没有缺勤记录,并帮助班级在各项成绩评估中取得显著进步的,可获得表扬信和奖励。
惩罚方面:1. 迟到扣款:教师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课时费5%;迟到15分钟以上,每次扣除当日课时费10%。
2. 旷课处罚:教师旷课1次,扣除一天课时费,连续旷课2次及以上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3. 缺勤警告:教师连续缺勤3次,给予书面警告,并在教师考勤档案中做相应记录。
该制度的目的是激励教师按时上课,并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态度和工作积极性。
同时,通过惩罚不良的考勤表现,鼓励教师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落实职责,提高教育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制度应根据学校的情况和政策进行定制,并且在执行过程中要公正和透明。
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2)是为了规范教师的考勤管理,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感而制定的一套管理措施。
具体的奖惩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是一个参考的奖惩制度:奖励方面:1. 考勤达标奖:按时到岗、离岗,无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教师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如表扬信、荣誉称号等。
2. 优秀考勤奖:连续多个月考勤达标的教师可以获得额外的奖励,如奖金、加薪等。
3. 个人表彰:在教学、管理等方面表现出色的教师可以获得个人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
惩罚方面:1. 考勤扣款:迟到、旷工、早退等违反考勤规定的教师会被扣除相应的工资。
2. 考勤纪律处分:频繁迟到、旷工、早退的教师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3. 岗位调整:严重违反考勤规定、影响教学秩序的教师可能会被调整到其他岗位或被解除合同。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具体的制度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教师队伍的特点来制定,目的是为了激励教师主动参与工作,提高整体的教育质量。
小学教师工作奖惩条例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工作奖惩条例小学教师
工作奖励:
1. 教学成绩优秀,学生成绩显著提升的教师,可获得教学贡献奖。
2. 对学生教育有突出贡献,被评为优秀教师的教师,可获得优秀教师奖。
3. 在教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教师,可获得科研奖励。
4. 参与教育系统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个人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教师,可获得培训成果奖励。
5. 对学生身心健康有良好关注,涉及儿童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可获得安全文明教育奖励。
工作惩处:
1.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有恶劣影响的教师,将取消教师资格或停职处理。
2. 多次教学不称职,严重影响学生学习成绩提升的教师,可能会被降职或调离教学岗位。
3. 违反学校纪律,严重影响学校环境和学生纪律的教师,将受到纪律处分,如扣发绩效工资或警告处分等。
4. 多次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重影响学校工作进程和学生权益的教师,可能会受到批评或严重警告等处分。
5. 多次不积极参与学校活动,严重影响师生关系和团队合作的教师,可能会受到警告或责令辞职等处分。
请注意,以上所列举的奖惩条例仅供参考,具体以所在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为准。
小学教师奖惩实施细则

小学教师奖惩实施细则一、奖励措施1. 学术成果奖励小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有突出的学术成果,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学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研究论文、教材编写、教学案例等。
评选方式可以采用定期评比、专家评审等形式,评选出优秀的学术成果,并赋予相应的奖励。
2. 教学成果奖励小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有出色的教学成果,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教学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考试成绩、教学效果评估、教学改革等。
评选方式可以采用学生评价、同行评审等形式,评选出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并赋予相应的奖励。
3. 教学创新奖励小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有创新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教学创新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计、教学活动、教学资源等。
评选方式可以采用教学观摩、评审小组评审等形式,评选出教学创新突出的教师,并赋予相应的奖励。
二、惩罚措施1. 违纪处分小学教师如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违纪处分。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缺席、无故请假、擅离职守等。
处分方式可以采用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形式,根据具体情况赋予相应的处分。
2. 教学不合格处理小学教师如在教学过程中浮现教学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教学不合格表现为学生考试成绩低、教学效果差、教学评估不合格等。
处理方式可以采用教育培训、教学辅导、教学改进等形式,匡助教师提升教学质量。
3. 职务调整小学教师如在工作中表现不佳、职责不清等情况,可能会受到职务调整。
职务调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调整、职务降低等。
调整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旨在调整教师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奖惩实施程序1. 提名推荐教师奖励和处分的提名推荐可以由学校教务处、教研组、教师评价委员会等部门或者组织进行。
教师个人也可以自荐或者推荐他人。
提名推荐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成果、学术论文、教学案例等。
2. 评选评审提名推荐的奖励和处分候选人将由评选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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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小学教师奖惩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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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浙江林学院附属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教学活动与改革实践中,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学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教师、学校的知名度。
教师是学校的主人,为了真正在学校教育中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理念,经全体老师提议,并经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审议,特制订<教师奖惩制度>。
一、奖励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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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一)师德师风:一学期来,无违反师德规定者,期末予以奖励。
(二)学科质量:经期末考核或测评,达到相应标准者。
(三)辅导学生在校内外各项竞赛中获奖的教师。
(四)撰写论文、案例、反思及其它如课件制作,在校内外获奖者。
(五)在临安市级以上报刊或局域网发表文章、通讯、简讯,积极正面宣传学校者。
(六)在杭州市立项课题研究中作出贡献者。
(七)安全教育工作落实,一学期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八)月出勤达到相关规定的教师。
(九)为学校教育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十)在社会上见义勇为,被社会舆论称颂者。
一、奖励内容和标准
(一)师德师风:
学校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育人”这个根本任务来进行,为更好地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树立以德立教、以德育人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
严禁有损师德、有损学校声誉、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发生。
学期末,如无违反师德规定,期末奖励200元。
若有家长、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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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上级部门来电来人向学校反映有违反规范现象,并经学校调查核实,学校将依据反响大小,造成后果的轻重程度,按以下标准扣除。
注:轻微是指该行为造成的影响仅在班内扩散;
较轻是指该行为造成的影响仅在校内扩散;
较重是指该行为造成的影响在社会上传播;
严重是指该行为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的查处或通报。
(二)学科质量:
学科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全体教师必须质量立校的理念,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常规落实,做细做实各项教学工作,为提升办学质量贡献聪明才智。
一学期中,经学校教研组检查、落实常规工作扎实的教师,期末由学校一次发放学科质量奖200元。
担任语、数、英、科的教师,根据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三率和达到以下标准予以再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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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语数包班教师按学科分开计算分别奖励。
一人任教两班或两班以上同一门学科、任教不同年级同一门学科、任教同一年级不同的两门学科的,最多按两门学科进行奖励。
语数英科成绩在年级三率和统计中,在年级平均线以上的奖励100,与平均线相差5个点及以内的奖励80,如果与接班时相比,缩小与平均线5个点以上差距的奖励80元。
(以上两项取最高一项进行奖励)
其它学科在上级组织的抽测调研中,成绩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肯定的,经学校研究,予以奖励。
(三)辅导竞赛:
教师利用休息时间,辅导学生,提高学生的素养,积极辅导、组织、选派学生参加校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并为学生增添荣誉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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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若该项竞赛只设团体优胜奖或个人优胜奖,则团体优胜奖按三等奖计发奖金,个人优胜奖按三等奖计发奖金;
2.若该项比赛征集的学生作品未差额设奖,则按1/3计发奖金。
3.组织学生参加市每年一届的田径运动大会,获团体第一、第二名奖1000元,第三至第五名奖800元,第六至第八名奖600元,第九名至第十名奖500元。
第十名以后,按学生在运动会中的实际得分予以每分10元的奖励。
4.教师辅导学生在临安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文章,并署名学校的,每篇奖20元,每高一级加奖40元。
(四)教师获奖:
教师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积极投入课堂教学改革实践,并在校内外组织的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奖,提升学校及教师个人的知名度,经学校审核核实,按以下情况分别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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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章发表:
教师认真总结教育经验及时反思教学行为,是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方式,积极鼓励教师发表文章及宣传简讯,扩大良好的社会影响,对教师在临安市级以上发表文章予以奖励:
1.教师在省、杭州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或论文,经学校审核,按稿费的3倍予以奖励;若无稿费的,按杭州市级100元,每高一级加奖1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2.教师在临安市报刊上发表文章并署名学校的,按每篇30元予以奖励。
3.教师在市教育网站上发表学校活动简讯按每篇10元予以奖励。
(六)课题研究:(以年为单位)
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并认真承担杭州市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绩,经学校教导处审核,达到相关要求的,奖励每位教师60至200元。
(主要负责人150~200元,参与教师60~150元)老师积极参与临安市级立项课题研究,资料积累齐全,成效明显的奖励60~100元。
老师积极参加校级立项课题研究,资料积累齐全,成效明显的奖励2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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