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税法(Ⅰ)》第三章消费税高频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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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讲义 3第三章消费税(持续更新…)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讲义 3第三章消费税(持续更新…)

第三章消费税法考情分析本章地位:比较重要的一章。

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6分),综合题均会涉及。

分值在10分左右。

章节框架:消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特定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消费税主要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属于间接税,消费者是税款的实际负担着。

特殊作用: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引导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

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特点: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仅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而不是对所有消费品都征税(15种);2.一般情况下,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主要在生产销售和进口环节上征收;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4.计税方法具有灵活性—从量定额、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1[一般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知识点:征税范围✩✩✩ 1[重要考点]考查:⑴直接考查是否属于应税消费品,是否需要征收消费税;⑵结合税目中的一些特殊项目,考查是否需要征收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环节征税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单位和个人进口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在进口环节要缴纳消费税。

为了减少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进口环节消费税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给予减免税。

(四)零售'特定'应税消费品(超豪华小汽车;金、银、钻、铂金)—零售环节征税为了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12月1日起,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五)移送使用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环节征税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将应税消费品移送用于加工'非应税'消费品,在应对移送部分征收消费税。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历年真题第03章 消费税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历年真题第03章 消费税

【例题1·单选题】2018年2月,某卷烟批发企业(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向商场批发甲类卷烟24万支,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6万元,向其他批发单位批发甲类卷烟50万支,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11%,0.005元/支)(2018年)A.2.05B.2.17C.5.35D.5.72【答案】B【解析】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18.6×11%+24×0.005=2.17(万元)。

【2018·单选题】下列消费品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空调机B.锂原电池C.汽车轮胎D.电视机【答案】B【解析】只有锂原电池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例题1·单选题】2018年3月,某化工生产企业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继续加工高档化妆品。

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已纳消费税分别是,期初库存的已纳消费税30万元、当期收回的己纳消费税10万元、期末库存的已纳消费税20万元。

当月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80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率15%)(2018年)A.12B.22C.39D.42【答案】B【解析】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30+10-20)=22(万元)。

【例题1·单选题】下列商品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2018年)A.空调机B.电视机C.锂原电池D.汽车轮胎【答案】C【解析】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汽车轮胎税目;选项ABD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2·单选题】关于消费税从价定率计税销售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A.消费税计税销售额包括增值税B.金银首饰包装费不计入计税销售额C.白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计入计税销售额D.高档化妆品品牌使用费应计入计税销售额【答案】D【解析】选项A: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选项BD:包装费、品牌使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税;选项C:白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就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税。

注会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备考攻略

注会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备考攻略

第三章消费税法
本章近三年考试平均分值10分左右,属于重点章节,消费税可以命制各种题型,而计算问答题一直是消费税中分值比重最大的题型。

本章学习目标:①掌握理解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及税基确定;②熟练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③掌握消费税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则;④掌握各环节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⑤熟悉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本章消费税与其他税种(如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企业所得税等)关联度强,在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卷烟、白酒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应税消费品与关税、增值税混合在一起的税额计算,金银首饰计税规则等方面有一些略有难度且较为细腻的出题点。

本章近三年考题情况。

2023年税务师-税法Ⅰ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3

2023年税务师-税法Ⅰ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3

2023年税务师-税法Ⅰ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说法,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是(〉。

A.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B.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核算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C.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D.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尚生产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正确答案:A,2.(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某事业单位出租办公楼取得租金收入,该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税费有()。

A. 契税B. 增值税C. 城市维护建设税D. 教育费附加E. 土地增值税正确答案:B,C,D,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A. 炼油厂用于本企业基建部门车辆的自产汽油B. 汽车厂用于管理部门的自产汽车C. 日化厂用于交易会样品的自产化妆品D. 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自产烟丝正确答案:D,4.(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某煤炭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原煤加工和洗选煤生产业务,2018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A型原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5万元,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1月15日支付80%,其余货款于2月15日支付。

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1月15日支付货款10万元。

(2)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B型原煤1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取得货款并向购买方开具了发票。

但实际4月20日才发出原煤。

(3)向某新能源公司销售A型选煤100000吨,含税售价为0.21万元/吨(该售价为该开采企业销售A型选煤的平均售价),另收取洗选煤厂到车站所在地的不含税运输费2万元。

(4)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B型原煤3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600吨无偿赠送给某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

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汇总

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汇总

旧货是进入商业流通环节的有使用价值的货物,是由经营旧货的商业企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
的物品是指自己使用过,仍有使用价值的货物。旧货是自己没有使用过,是买来卖的,其经营者
是商业企业;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则是自己已经使用过,但还没有报废的货物,其销售者则不一定
是商业企业。
简单理解:旧货经营者是买旧卖旧,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买新用旧再卖。
2
货物
其他货物包装物押金 (成品油的消费税处理 和啤酒、黄酒一致)
条件
增值税
单独核算、12 个月以 不并入销售额
内且未逾期
合同逾期或 12 个月以 并入销售额

续表 消费税 不并入销售额
并入销售额
【高频考点 6】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的处理
首先要明确,旧货和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他俩的税务处理也不同。
【高频考点 5】包装物押金在增值税、消费税中的税务处理
货物
条件
增值税
消费税
其他酒类
不受逾期或 12 个月的 收取时并入销售
收取时并入销售额
限制

酒类包装 物押金
啤酒、黄酒
单独核算、12 个月以 内且未逾期 合同逾期或 12 个月以 上
不并入销售额 并入销售额
啤酒、黄酒是从量 定额征收消费税 的,包装物押金不 用计算缴纳消费税
税务师税法一
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 1】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 而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要视同销售的原因
(1) 对于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及非应税项目的情况。购进货物时,其实 价款是包含两部分的,货物价款及税金。虽然这种情况下,单位为最终使用者,但购买时其实 已经缴纳了税金,当用于上述项目时,当然不用重复缴纳税款(即:不视同销售,不计算销项 税)。

税务师税法(Ⅰ)第三章 消费税(下)

税务师税法(Ⅰ)第三章 消费税(下)

税务师税法(Ⅰ)第三章消费税(下)考点7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熟悉)
(二)代收代缴税款(掌握)
(三)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考点8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掌握)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掌握)
考点9 消费税征(免、退)税的特殊规定
(一)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
(二)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
(三)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
(四)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征(免、退)政策(掌握)
(五)其他视同应税消费品生产行为的规定
考点10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规定(掌握)
(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了解)
考点11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掌握)
(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了解)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了解)
考点12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
(二)纳税地点(了解)
(三)纳税环节(熟悉)
(四)纳税期限(了解)
本文所引用资料均参考2021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Ⅰ)。

本文讲述消费税第七节至第十二节。

考题--注册税务师辅导《税法一》第三章讲义5

考题--注册税务师辅导《税法一》第三章讲义5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三章讲义5考题【考题·综合题】(2010年节选)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特制高性能的B型小轿车(消费税率9%)6台和电动汽车10台,其中,将2辆B型轿车用于奖励给对汽车研发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1辆用于汽车性能试验;本月销售电动汽车5辆,不含税售价26万元/辆。

B型小轿车生产成本14万元/辆,成本利润率8%。

[答疑编号6298030504]『正确答案』将B型轿车用于奖励员工,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14×(1+8%)÷(1-9%)×2×17%,+26×5×17%=27.75(万元)应纳消费税=14×(1+8%)÷(1-9%)×2×9%=2.99(万元)2.复合计征消费税——自产自用白酒、卷烟组价公式变化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从价税+从量税=组成计税价格×适用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例题·计算题】某酒厂2012年12月份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

计算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答疑编号6298030505]『正确答案』(1)应纳消费税:从量税=0.2×2000×0.5=200(元)从价税=[0.2×35000×(1+10%)+200]÷(1-20%)×20%=1975(元)应纳消费税=200+1975=2175(元)(2)应纳增值税=[0.2×35000×(1+10%)+200]÷(1-20%)×17%=1678.75(元)3.从量征收消费税【例题·计算题】某啤酒厂自产啤酒20吨,赠送某啤酒节,每吨啤酒成本1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

《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考点汇总

《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考点汇总

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一节消费税的特点(一)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卷烟除外)(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四)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第二节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消费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5类:【提示】视为生产行为——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共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下设若干子税目。

消费税税目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一)烟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注意辨析】卷烟与雪茄烟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计税方式、税率也不相同。

卷烟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卷烟在批发环节还有一道复合税,适用税率为11%加0.005元/支(新变化)。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没有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二)酒子目: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属于其他酒,适用10%的比例税率。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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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师考试《税法(Ⅰ)》第
三章消费税高频考点汇总

2020税务师《税法(Ⅰ)》高频考点:消费税税目
【内容导航】
税目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熟练掌握本考点,本考点经常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高频考点】消费税税目
现行的消费税税目共有15个,具体为: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

其中注意以下几点:
1.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2.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3.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从价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4.葡萄酒消费税适用“酒”税目下设的“其他酒”子目。

2020税务师《税法(Ⅰ)》高频考点:消费税销售数量的确定
【内容导航】
消费税销售数量的确定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熟练掌握本考点,本考点经常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高频考点】消费税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具体规定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2020税务师《税法(Ⅰ)》高频考点: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内容导航】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熟练掌握本考点,本考点经常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高频考点】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4.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2020税务师《税法(Ⅰ)》高频考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内容导航】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全面掌握本考点。

本考点可以以各种形式考查,非常重要。

【高频考点】消费税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3.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如果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消费税;
纳税人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2020税务师《税法(Ⅰ)》高频考点: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内容导航】
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全面掌握本考点。

本考点可以以各种形式考查,非常重要。

【高频考点】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其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只要不符合上述条件,都不能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行税务处理,只能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2.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个体经营者除外)负有代收代缴义务,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2)复合计税: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2020税务师《税法(Ⅰ)》高频考点: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的若干规定
【内容导航】
1.纳税环节
2.税率
3.计税依据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全面掌握本考点。

本考点可以以各种形式考查,非常重要。

【高频考点】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的若干规定
1.纳税环节:零售环节
2.税率:5%
3.计税依据
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4)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2020税务师《税法(Ⅰ)》高频考点: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内容导航】
卷烟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全面掌握本考点。

本考点可以以各种形式考查,非常重要。

【高频考点】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税率:11%+0.005元/支(250元/箱)
1.纳税人为批发企业。

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不纳消费税。

2.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计税。

卷烟销售额应与其他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律征收消费税。

3.批发企业计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生产环节的消费税。

4.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2020税务师《税法(Ⅰ)》高频考点: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内容导航】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全面掌握本考点。

本考点可以以各种形式考查,非常重要。

【高频考点】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范围: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髙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成品油。

(6)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7)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9)外购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

(10)啤酒生产集团内部企业间用啤酒液连续灌装生产的啤酒。

2.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以委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成品油;(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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