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待遇详解(文件流程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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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汇总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汇总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汇总北京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政策主要是指包括生育津贴、住院费用报销、门诊费用报销在内的各项政策。

下面我将对北京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进行汇总介绍。

首先是生育津贴。

根据北京市的生育保险政策,女职工在生育孩子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由企业根据当地的平均工资确定的,一般为女职工的个人月工资的2至5倍不等。

对于非本市户籍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参照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平均工资确定。

生育津贴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按月发放。

其次是住院费用报销。

根据北京市的生育保险政策,女职工在生育孩子时需要住院,相关的住院费用可以报销。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和医疗项目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可报销的比例在80%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职工选择在外地生育,则需要提供相关的住院费用发票和医疗证明材料才能享受住院费用报销。

再次是门诊费用报销。

根据北京市的生育保险政策,女职工在生育孩子时产生的一些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和医疗项目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可报销的比例在80%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门诊费用报销需要女职工提供相关的费用发票和医疗证明材料。

此外,北京市还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生育费用提供报销政策。

例如,如果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需要进行剖腹产手术或是其他特殊手术,则相关的手术费用可以得到报销。

而对于因生育原因导致的其他医疗费用,如产后恢复治疗费用等,也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在享受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时,女职工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证明、住院病历等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销。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是为在京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具体政策如下:
1.缴费对象:在京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2.缴费标准: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应缴费的总额的0.5%各自缴纳,其中职工个人缴费占0.1%,用人单位缴费占0.4%。

3.缴费期限:职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代缴第一个月的生育保险费。

从第二个月起,职工每月工资中会自动扣除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代职工缴纳。

4.待遇标准: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产后护理费以及其它相关待遇。

5.申请方式:职工需在生育后分别向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和工作单位提出生育待遇申请,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诊疗证明等。

注意:以上仅为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的一般性情况说明,具体政策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北京市生育保险各项报销汇总流程

北京市生育保险各项报销汇总流程

北京市生育保险各项报销汇总流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1.准妈妈需在怀孕3个月后到社区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并开具《北京市职工生育登记表》。

2.预产期前10天,准妈妈需向单位提交《北京市职工生育登记表》
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单位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4.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将相关材料和申请表报送市区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5.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将生育医疗费用返还至单位,单位再将费用返还给准妈妈。

二、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2.进入核定名单的准妈妈,领取《产假生育津贴申请表》。

3.准妈妈填写《产假生育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产假手续、个人账户、婚育情况证明等,提交至单位人事部门。

4.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和申请表报送市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5.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通过后,将津贴直接打入准妈妈的个
人账户。

三、生育保险门诊费用报销流程
1.准妈妈产前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职工生育保险门诊费用结算单》。

3.定点医疗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将门诊费用报销至准妈妈的个人账户。

北京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解读

北京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解读

北京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解读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基本原则北京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是指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基本原则如下:1.符合条件:只有符合北京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产妇才有资格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

2.报销范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包括产前检查、分娩、剖宫产手术、新生儿护理等与生育过程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

但不包括美容整形、代孕等非生育相关的费用。

3.报销比例:北京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即参保人员需自行承担报销费用的20%。

4.报销限额: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限额为1万元人民币。

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流程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流程如下:1.产妇就医:产妇在生育过程中需前往符合医保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等。

在就医过程中需主动告知医院是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并在医院开具发票时确认发票为生育医疗费用发票。

2.持证购药:如果需要购买药物,在购药时需出示生育保险参保证明。

部分药品可能需要提供处方才能购买。

3.报销申请:产妇在完成医疗就诊后,需向所在单位的人事科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医院开具的发票、生育保险参保证明、结婚证、身份证等。

人事科将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申请材料,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社保部门提交报销申请。

4.报销审核:社保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参保情况以及医疗费用等信息。

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被批准。

5.费用报销:社保部门将审核通过的费用进行报销,并将报销款项转入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注意事项在进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就医选择:产妇在生育过程中应选择符合医保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

北京生育险待遇汇总

北京生育险待遇汇总

北京生育险待遇汇总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的各项政策与福利。

下面将对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进行汇总介绍。

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孕期、分娩期以及产后三个阶段。

孕期阶段,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怀孕期间的调休假和医疗保健。

根据国家产假政策,怀孕7个月及以上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的产假。

但北京市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产假期限,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可享受128天的产假。

此外,对于高龄产妇,即35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北京市还额外增加了15天的产假,即143天。

这样的待遇可以让孕妈妈在怀孕期间更好地休息和调养,保障胎儿的健康。

此外,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还享受医疗保健待遇。

北京市规定,孕妇可以享受免费的产前检查和孕期保健,包括定期的产检、血常规、B超等。

这样可以及时了解孕妇体内的变化,保证孕期的安全。

分娩期阶段,女职工在分娩期间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分娩津贴和医疗保健。

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在分娩当天享受一天的产假,而北京市在此基础上将分娩津贴提高至当月职工平均月工资的3倍。

这样可以帮助女职工分担生育带来的经济压力。

分娩期间,女职工还享受免费的分娩医疗服务,包括分娩过程中的监护和医疗护理,确保母婴的安全。

产后阶段,女职工在产后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产假延长、生育津贴和医疗保健。

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还可以延长2个月。

而北京市在此基础上将产假延长至6个月。

这样可以更好地照料新生儿,让母婴有更充足的时间调养。

产后,女职工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北京市规定,生育津贴为女职工当月平均工资的80%,最低不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这样可以帮助女职工渡过生育后的经济困难。

此外,女职工产后还享受免费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产后检查和孩子的免费疫苗接种等。

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参保时间要求、缴纳足额的生育保险费等。

以上就是北京市生育保险的待遇汇总。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解读1. 简介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是指北京市统筹管理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一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等福利,以支持和保障职工的生育权益。

本文将对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包括政策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报销比例等内容。

2. 政策适用范围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适用于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在北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包括城镇职工、农民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固定雇员。

个体工商户、个体劳动者以及自由职业者等不在本政策适用范围内。

3. 申请条件职工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和生育津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职工本人在北京市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并缴纳相关保险费;•职工的配偶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在北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的孩子出生在北京市。

4. 申请流程4.1 提交申请材料职工在孩子出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职工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等);•配偶的身份证件;•孩子的出生证明;•有效的社保卡。

4.2 审核和受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受理手续。

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和生育津贴的相关手续。

4.3 申请结果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在办理完毕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申请结果。

若申请被批准,职工可以凭借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流程领取报销金额和生育津贴。

5. 报销比例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为根据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确定,具体比例如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生育津贴标准为职工实际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一定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报销金额和津贴标准都有上下限限制,具体数额在政策执行中会有所调整,职工在领取时需查看最新通知。

6. 保险费用和补贴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时,需要按月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

部分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另一部分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北京市政府还会提供一定的生育补贴,用于补贴职工的保险费用。

北京的生育保险报销和生育津贴标准

北京的生育保险报销和生育津贴标准

北京的生育保险报销和生育津贴标准北京的生育保险报销和生育津贴标准一、北京的生育保险报销1.1 生育保险是指在职职工生育期间,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产前检查、分娩及产后恢复期的医疗费用。

1.2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为80%。

具体来说,产前检查、分娩及产后恢复期的医疗费用,除职工个人应支付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80%。

职工个人应支付的部分原则上由职工个人承担。

1.3 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1.4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应当在规定的报销期限内(通常是45天)到职工所在单位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二、北京的生育津贴标准2.1 生育津贴是指在职职工生育期间,单位按规定发给的生活补贴。

按照《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生育津贴标准由北京市人力社会保障局规定。

2.2 目前北京市的生育津贴标准为女职工生育每个子女一次发给生育津贴1500元,发放至子女十六周岁止。

2.3 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一般为分娩当日或者妇女流产的日期,也有可能因特殊原因延后发放,但不得晚于60日。

2.4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也应当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发放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3.1 生育保险报销和生育津贴是国家对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一种保障。

通过生育保险报销,可以减轻女性职工在生育时期的经济负担,帮助其顺利度过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问题。

3.2 生育津贴的发放也起到了一定的补贴作用,尽管生育津贴标准可能与城市的生活成本有所脱节,但仍然是一种对女性职工的关爱和支持。

3.3 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单位应该承担生育津贴的发放,体现了单位对职工的责任和关爱。

但也应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每个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都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关爱。

总结:生育保险的报销和生育津贴的发放是对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一种保障和关爱。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育医疗费用:
- 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
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 单胎顺产:2700元。

- 剖腹产:三级医院4200元、二级医院3800元、一级医院3300元。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根据不同手术类型,有相应的定额标准。

2.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 生育津贴按照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计算。

3.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手术类型及费用标准进行报销。

4.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 包括产后访视、新生儿疫苗接种等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2.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并持续缴纳生育保险;
3. 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要求。

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 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
4. 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收费清单)。

请注意,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请以当地社保部门的最新通知为准。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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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社保险种中相对简单的一种,很容易掌握操作实务。

目录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主要文件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怎样参加?
三、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四、生育保险待遇
五、计划生育手术或分娩就医流程
六、生育报销及待遇申领流程
七、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主要文件
北京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生育保险,具体规定在以下几个文件中: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京政府令2005第154号-20050105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20050524
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20061204 关于下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5]63号-20050524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19880904
北京市生育保险相关文件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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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怎样参加?
本市户口。

或者有北京市居住证(享受北京居民待遇,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外埠户口目前是不能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

生育保险缴费是单位按0.8%缴费,个人不缴费。

三、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就医应当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同时出示《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复印件。

具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申领生育津贴、报销产前检查医疗费和生育医疗费时,未领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职工可以出具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

四、生育保险待遇
(1)如果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

可以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2)如果怀孕、生育(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可以进行生育医疗报销,生育的还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含晚育津贴)。

五、计划生育手术或分娩就医流程
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就医,说明是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终止妊娠后将产前检查费用单据一次性交单位->由单位到社保办理报销
职工在外地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标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执行。

六、生育报销及待遇申领流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材料: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原始收费凭证
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3个月内报单位报销经办岗->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票据按医疗报销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到社保报销->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二)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待遇[交人事]
(1)材料: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结婚证
(2)流程:
收集四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表一》->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注意: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

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七、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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