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燃油控制措施
单位燃油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燃油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燃油管理,保障单位油料的安全使用,提高单位燃油的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燃油管理工作,包括石油、天然气等各种类型的燃油。
第三条单位燃油管理工作应遵循经济合理、节约节能、安全环保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燃油使用的安全和节约。
第四条单位应当配备专门负责燃油管理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的燃油管理组织体系,确保燃油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燃油采购管理第五条单位在采购燃油时,应根据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制定燃油采购计划,并经过审批程序确定采购数量、品种和供应商。
第六条单位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价格及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采购的燃油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燃油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采购的燃油品种、数量、质量标准和供货时间等要求。
第八条单位接收燃油时,应进行验收,检查燃油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有燃油质量不合格或缺少数量,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燃油入库管理制度,确保燃油的安全储存和保管,避免燃油泄漏和损坏,同时要做好燃油的防火防爆工作。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燃油使用台账,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记录燃油的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燃油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燃油的使用,控制燃油的消耗,提高燃油的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燃油使用计量管理制度,对燃油的消耗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制定节能减排措施,促进单位燃油的节约使用。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燃油使用考核制度,对各部门的燃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奖惩措施,激励单位内部各个部门节约用油。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燃油节能减排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提高燃油的利用效率,减少燃油的消耗,降低单位的燃油排放量。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燃油监测和监控,建立燃油使用数据分析系统,及时发现燃油的使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燃油使用计划。
单位车辆加油管理规程

单位车辆加油管理规程一、目的为了加强单位车辆加油管理,规范加油流程,控制燃油费用,保障车辆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及业务车辆的加油管理。
三、职责分工1、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车辆加油管理制度,监督加油流程的执行情况,统计和分析燃油费用数据,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驾驶和维护,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油,如实填写加油记录,保管好加油凭证。
3、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加油费用报销凭证,核算燃油费用,与加油站进行费用结算。
4、采购部门负责选择和确定合作的加油站,签订加油合同,协商优惠政策。
四、加油流程1、加油卡办理单位统一为车辆办理加油卡,每张加油卡对应一辆车,并设置密码。
加油卡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和发放。
2、加油申请驾驶员在需要加油时,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加油申请,说明车辆行驶里程、预计加油量等信息。
3、加油审批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油耗标准等情况,审核加油申请,确定加油量和加油时间,并在加油申请表上签字批准。
4、加油操作驾驶员持批准后的加油申请表和加油卡,到指定的加油站进行加油。
加油时,驾驶员应核对加油卡信息和车辆信息,确保无误后,按照加油站的操作流程进行加油。
5、加油记录驾驶员在加油完成后,应如实填写加油记录,包括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金额、加油站名称、车辆里程数等信息,并在加油凭证上签字确认。
6、加油凭证保管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好加油凭证,每月月底将本月的加油凭证交车辆管理部门统一汇总。
五、加油卡管理1、加油卡充值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的加油情况,定期为加油卡充值。
充值时,应核对加油卡信息和充值金额,确保准确无误。
2、加油卡挂失与补办如加油卡丢失或损坏,驾驶员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补办新卡。
3、加油卡密码管理加油卡密码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设置和管理,驾驶员不得擅自更改密码。
如因密码泄露导致加油卡被盗用,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车辆燃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车辆燃油管理,提高燃油使用效率,降低燃油成本,保障公司车辆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公司自购车辆、租赁车辆及借用车辆。
三、燃油管理职责1. 财务部负责制定燃油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燃油使用情况,确保燃油管理制度的执行。
2. 综合部负责车辆调度、车辆保养及车辆燃油费用的核算。
3. 驾驶员负责车辆燃油的合理使用,及时上报燃油消耗情况。
四、燃油管理制度1. 燃油采购与管理(1)公司燃油采购由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实际需求,选择信誉良好、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2)财务部与供应商签订燃油采购合同,明确供应品种、价格、数量及付款方式。
(3)燃油入库后,由综合部负责验收,确保燃油质量。
2. 燃油消耗管理(1)驾驶员应按照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及路况,合理使用燃油,避免浪费。
(2)驾驶员每日行驶结束后,应填写《车辆燃油消耗记录表》,记录行驶里程、燃油消耗量等信息。
(3)综合部每月汇总各车辆燃油消耗情况,报财务部审核。
3. 燃油费用核算(1)综合部根据《车辆燃油消耗记录表》,计算各车辆每月燃油费用。
(2)财务部负责审核各车辆燃油费用,按月将燃油费用计入相关成本。
4. 燃油费用控制(1)财务部定期对燃油费用进行分析,找出不合理因素,制定改进措施。
(2)综合部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提高燃油使用效率。
(3)公司鼓励驾驶员采用节能驾驶方式,降低燃油消耗。
五、燃油管理制度执行与监督1. 财务部负责监督燃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各车辆燃油使用情况。
2. 综合部负责协助财务部检查燃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3.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燃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燃油,如有违反,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将有效降低燃油成本,提高燃油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车辆正常运行,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交通运输部等十三个部门关于加强船用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和联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等十三个部门关于加强船用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和联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7.10.27•【文号】交海发〔2017〕163号•【施行日期】2017.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等十三个部门关于加强船用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和联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交海发〔2017〕163号近年来,我国局部地区大气污染形势仍然严峻,控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势在必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远洋船舶靠港后应当使用符合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的船舶用燃油;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应当符合船舶相关排放要求。
随着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推进,以及国际公约提出的2020年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时限的逼近,保障合规的船用低硫燃油供应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控制船舶大气污染的关键。
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船用燃油流通市场秩序,保障船用低硫燃油供应,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政策引导、行业自律、强化监管,维护公平、有序、健康的船用燃油流通市场秩序,提升我国船用低硫燃油供应能力和质量,促进绿色交通发展。
车辆油量管理制度

车辆油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管理车辆的油量,合理规划燃油消耗,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车辆的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汽油、柴油等燃料的车辆。
三、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车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本管理制度,包括设定油量标准、监控燃油消耗、安排加油等各项工作。
3. 驾驶员负责按照规定的油量标准合理使用燃油,并积极配合车队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
四、油量标准1. 公司将根据不同车辆的型号、使用环境、运营路线等因素,设定不同的油量标准。
一般情况下,车辆的油箱应保持在70%以上的油量,不得低于50%。
2. 长途运输的车辆应保持更高的油量,以备不时之需。
3. 车辆在特殊情况下需加注额外的燃料,应提前向车队管理部门申请,并在加油后及时报备。
五、加油管理1. 车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制定加油计划,根据车辆的运营情况和燃油消耗情况,合理安排加油时间和地点。
2. 驾驶员在加油前应先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处于停车状态、发动机熄火,并正确使用加油工具。
3. 加油时应按照车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注燃料,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4. 加油后应及时记录加油量,避免因误操作导致的燃油浪费或损失。
六、燃油消耗监控1. 车队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监控车辆的燃油消耗情况,及时分析并汇总车辆的油耗数据。
2. 驾驶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车速、转速等标准开车,合理驾驶,以降低燃油消耗。
3. 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的动力系统、燃油系统等部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燃油消耗。
七、违规处罚1. 如发现驾驶员在加油管理中违反规定,超出规定标准加注燃料等行为,车队管理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发部分奖金、警告甚至开除等处理。
2. 如发现驾驶员在燃油消耗监控中违反规定,超速行驶、急加速、急刹车等行为,车队管理部门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扣分、警告等处理。
3. 对于屡教不改,严重违规的驾驶员,车队管理部门将取消其驾驶资格,禁止其继续驾驶公司车辆。
运行部燃油管理制度

运行部燃油管理制度1 职责1.1运行部主任、副主任、主任工程师负责进油、用油、燃油系统运行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2运行部安全员、燃除安全员、燃除专工负责配合运行部主任、副主任、主任工程师对进油、用油、燃油系统运行的工作检查与考核。
1.3燃除班长负责班组进油、用油、燃油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具体执行与考核。
1.4燃油泵房值班员负责进油、用油、燃油系统运行日常具体工作。
2 工作内容与方法2.1油区及燃油系统的安全规定2.1.1整个油区必须设有围栏或围墙与外界隔离,高度不低于2米,并保持完整。
油库值班室门前及油区四周要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
2.1.2油区必须制订油区出入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油区,工作需要进入油区人员应进行登记,并交出火种或容易产生火花的物品,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子及化纤服装进入油区。
2.1.3油区的一切电气设施均应选用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电缆或暗线,不准有架空线。
2.1.4油区内应设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设有环型消防通道。
要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持完好备用,放置于固定地点。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2.1.5卸油区、油罐区必须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也应有明显的接地线。
要定期测量接地电阻。
2.1.6燃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必须停电进行。
2.1.7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油区。
2.1.8油泵房及油罐区禁止在装设能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
禁止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拭燃油管道和禁止用火烤燃油管道。
2.1.9燃油管道及阀门应有完整的保温层,油管道、阀门、法兰附近的高温管道保温层上应包铁皮,防止燃油喷漏到高温管道引起着火。
2.1.10油罐区应有排水系统,并装有闸门,着火时关闭闸门,防止从下水道流出,扩大火灾事故。
2.1.11油区工作人员严禁穿带铁掌的鞋子,严禁明火照明,做饭、取暖、烘烤油各室,油区内严禁吸烟。
2.1.12油区内不准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地面应保持清洁,污油应及时清除。
物流公司车辆用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流公司车辆用油管理,提高燃油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公司车辆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车辆,包括货车、客车、特种车辆等。
第二章用油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车辆用油管理制度,并对用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公司行政部负责车辆用油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确保用油计划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用油管理,包括加油记录、油耗统计等。
第三章用油计划与审批第六条行政部根据公司车辆运行情况、运输任务和燃油市场行情,编制月度用油计划。
第七条月度用油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行政部下达给车辆管理部门。
第八条司机根据行政部下达的用油计划,合理安排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运营。
第四章加油管理第九条司机在加油时,应选择正规加油站,并索要正规发票。
第十条司机在加油时,应如实填写加油登记表,包括加油时间、加油地点、加油量、油价等信息。
第十一条司机不得使用非公司指定加油站的油品,严禁私拉乱接油品。
第十二条行政部定期对加油登记表进行审核,确保用油记录真实、准确。
第五章油耗管理第十三条司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降低油耗。
第十四条司机应合理规划行车路线,避免不必要的绕行和空驶。
第十五条行政部每月对车辆油耗进行统计和分析,找出油耗异常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章奖惩第十六条对严格执行用油管理制度,油耗控制良好的司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用油管理制度,造成燃油浪费或油品损失的司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将加强对物流公司车辆用油的管理,提高燃油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同时,我们也将通过严格的奖惩措施,激发司机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车辆安全、高效运行。
物资燃油管理制度

物资燃油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企业内部燃油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车辆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和设备的燃油管理。
三、燃油管理责任部门和人员1. 公司燃油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燃油管理制度和监督执行情况。
2.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辆和设备的燃油使用和管理。
3. 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4.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四、燃油的购买1. 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和预算,按照相关规定选定燃油供应商进行采购。
2. 购买的燃油必须具备合法发票和相关手续,确保燃油的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
五、燃油的储存1. 燃油的储存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持燃油的质量。
2. 燃油储存点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安全生产。
六、燃油的使用1. 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使用燃油,不得超标超用。
2. 使用人员必须对燃油进行合理节约和使用,避免浪费。
3. 每次使用燃油后,必须及时记录燃油量和使用情况,做好燃油使用记录。
七、燃油的监督与检查1. 公司燃油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燃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 负责人员应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燃油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燃油的合理使用。
3. 对于违规使用燃油的行为,必须及时处理和进行追责。
八、燃油的报废处理1. 燃油使用完毕或过期的必须及时报废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重新使用。
2. 燃油报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违法倾倒。
3. 对于燃油的报废处理,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报告上级部门。
九、燃油事故的处理1. 发生燃油泄漏或事故时,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快处理。
2. 对燃油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必须做好记录,并进行彻查和追责。
十、燃油管理制度的执行1. 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擅自违反。
2. 未遵守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一、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对燃油管理制度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总结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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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部燃油控制措施
2017-08-05发布 2017-08-05实施
运行部燃油控制措施
一、控制原则
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上,进行燃油控制。
二、油量指标控制
三、控制措施
1.启、停炉油量控制措施:
a.锅炉冷态启动前底部加热,使炉水温度达100℃以上(观察汽包壁温差)。
b.炉前燃油系统油压控制在3.0MPa,少油点火油压控制在0.8--1.2MPa。
c.锅炉启动采用微油点火模式,四角微油投入后投运热一次风道燃烧器,磨煤机具备启动条件后启动A制粉系统,按升温升压曲线控制升温升压速度。
为了防止汽包壁温差过大,点火初期可进行水冷壁下联箱排污。
d.机组滑参数停机过程中,严格按照滑停曲线降温、降压、降负荷,同时根据汽轮机汽缸金属温度要求及胀差变化情况,尽量缩短燃油时间。
e.各种工况下机组启动按照油量指标控制表要求进行燃油控制,若发生燃油超标,由各(值)专业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
2.锅炉启动前应做的节油措施:
a.锅炉启动前严格进行相关保护试验及阀门的传动试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投运。
b.机组启动前提前联系检修人员清理各小油枪,保证油枪正常点火及燃烧、雾化良好。
c.机组启动时联系相关检修人员到场,发现影响机组启动的缺陷及时处理,以免影响机组启动进程。
d.严格按锅炉启动规定进行各项操作。
锅炉上水后及时投入底部加热,提高炉水温
度及炉膛温度,有利于减小汽包壁温差及煤粉着火。
e.点火前确认炉水品质合格,如不合格可进行整炉放水或点火过程中进行串水,避
免因水质不合格影响锅炉并列或加大锅炉排污而损失过多热量。
f.提前启动制粉系统的润滑油泵,保证系统运行正常。
进行各风门及挡板开关试验,
保证动作可靠。
3.锅炉点火后应做的节油措施:
a.维持适当的锅炉风量及二次风门开度,保证炉膛温度,以利燃烧。
b.减少炉膛漏风,关严炉膛及冷灰斗检查孔及除焦门。
c.控制好汽包水位,减少锅炉放水量,以减少热量损失。
e.经常检查油枪燃烧及雾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g.及时通知化学人员进行采样分析,避免因等待化验结果而延迟机组并列。
h.磨煤机启动条件满足后,立即启动磨煤机运行。
i.当热一次风温满足磨煤机出力要求时,及时停运热一次风道小油枪。
j.锅炉并列后,根据负荷情况尽早启动第二套制粉系统运行,负荷55%以上且锅炉燃烧良好情况下,及时停油。
4.锅炉燃烧不稳,助燃用油控制措施:
a.当锅炉发生燃烧不稳且A制粉系统运行时,及时投入微油系统运行,如仍需稳燃时,可投入四角大油枪运行,待燃烧稳定后停止大油枪和微油系统运行。
b.3台制粉系统运行时,给煤机、磨煤机堵煤发生断层燃烧或两台磨煤机同时堵煤
时,立即投入大油枪稳燃,待燃烧稳定后且A磨煤机运行时,切换四角微油运行。
c.锅炉超过2台制粉系统运行,除燃烧不稳外不得投油助燃。
d.禁止不启动制粉系统而靠投运油枪方法升温升压。
e.禁止为了节油而在锅炉燃烧异常时不投油助燃。
一切燃油控制应以锅炉运行安全
为前提,在保证锅炉运行安全的情况下,努力降低耗油量。
运行部
2017.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