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的决定权和立法权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的地位与职权之研究

全国⼈⼤是国家权⼒机关。
全国⼈⼤常委会是全国⼈⼤的常设机构,是全国⼈⼤⽇常事务处理机关,是国家权⼒机关的组成部分。
国务院即中央⼈民政府,是国家权⼒机关的执⾏机关,是国家⾏政机关。
全国⼈⼤的职权有:⽴法权、⼈事任免权、国家重⼤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其他应当由它⾏使的职权。
全国⼈⼤常委会的职权有:⽴法权、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事任免权、国家重⼤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全国⼈⼤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务院的职权有:⾏政⽴法权、⾏政管理权、监督权、提出议案权和全国⼈⼤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条原⽂:《中华⼈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全国⼈民代表⼤会⾏使下列职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员的⼈选;(七)选举⼈民法院院长;(⼋)选举⼈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三)决定的特别⾏政区的设⽴及其制度;(⼗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五)应当由国家权⼒机关⾏使的其他职权。
第六⼗七条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使下列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民代表⼤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对全国⼈民代表⼤会制定的法律进⾏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民法院和⼈民检察院的⼯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治区、直辖市国家权⼒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选;(⼗)在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员的⼈选;(⼗⼀)根据⼈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治区、直辖市的⼈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五)规定军⼈和外交⼈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七)决定特赦;(⼗⼋)在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器侵犯或者必须履⾏国际间共同防⽌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治区、直辖市的戒严;(⼆⼗⼀)全国⼈民代表⼤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易错点

人大与其它国家机关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1、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互相监督、相互制约的系 2、全国人大具有执法和检查职能
全国人大具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
3、人大常委会是人大最高权力机关
4、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行使全国人大的一切权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其部分职权
5、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是我国权力机关的组织成成员
全国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人大代表是其组成人员。而政协不是权力机关, 所以政协委员不是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6、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执政,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政府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7、人大代表行使决定权和立法权
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国体决定政体,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01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④它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4.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故步自封。
(2)“四个必须”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 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政体与国体的关系
内容 是什么 原则 (表现) 我国的政权组织 地位 形式(政体) 国体 为什么 实践 优越性
2.民主集中制的表现:(三大关系上)
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表现
三个角度 民主 集中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 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对人民负责,受人 大监督
从人民代表大会 产生:民主选举产生 与人民的关系看 决策:少数服从多数
从人民代表大会 与其他国家机关 的关系看
从中央和地方 国家机构的 关系看
材料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部分议程安排: 一、听取和审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 年度预算 ; 五、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 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 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材料二:两会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 厅将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这些建议统一交由 国务院有关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等180个机关、单位办理。
3.我国为什么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 家性质决定的。(国体) (2)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选择, 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实践证明) (3)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 ①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②它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③它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表现
三个角度 民主 集中
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2《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高考考点解读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近几年高考试题分析中可以发现,本课内容在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注意人民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区别与联系。
要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些权力是如何行使的;结合具体事例分析人民代表应享有哪些权利和履行哪些义务。
1.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1)法律地位: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理解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机关。
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注:公民与人民不同。
①性质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则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
②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更加广泛,公民除了包括人民之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2)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行使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大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它们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3)全国人大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以便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注:①全国人大拥有修改(不是制定)宪法的权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均不同干一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

四 项 职 权
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 会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 权力。全国人大行使最高决定权。 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组成人员 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的权力。
4、关于其他国家机关下年度工作计划或重大事项预案的审查与批准的决 定则属于决定权。
立法权是关于“法律”的职权,任免权是关于“人”的职 权,这两项职权区分比较明显,不会弄错。但决定权和监督 权都是关于“事务”的职权,较容易混淆。
主要区别:在于是“事前”还是“事中”或“事后”,
1、该事务尚未发生或执行而进行表决的属于决定权;
2、该事务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对其进行讨论审查的 属于监督权。
如:由此可知,在每年的“两会”中,人大听取审议
“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总的说是属于行使监督权.
一般而言,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是否批 准下年度计划属于决定权。
(特殊)但对报告中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部分的批准则是 属于行使监督权,审议预算(事前)属于决定权。
例1、综合分析了国内外各种情况,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 《政府工作报告》,将2011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审议与预算- 事前)定为8%左右。这说明全国人大在行使( )。 A.最高立法权 B.最高任免权 C. 最高决定权 D. 最高监督权
例2 、(2010年台州)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 改《选举法》的决定,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还表决通过 了《政府工作报告》。材料表明全国人大分别行使( )。 A.任免权、决定权 C.监督权、决定权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
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 会议做政府工作报告
名称
内容
立法权 制定、修改法律或地方性法规
决定权 任免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的人大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 社会或本行行政区域重大事项。
地方各级人大拥有立法权,因而可以制定修改法律。
地方人大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但必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 院备案。因而它不具有独立的立法权只能算广义的立法权。所以,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是权力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但不是立 法机关,无立法权。这里的立法机关、立法权的“法”是国家法 律,而不是地方性法规。香港立法会是立法机关,有立法权。这 里的“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民主 在我国,凡属全国范围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方针、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策,
基 中央国家机关制定通过前,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础 保
将积极、合理、能反映问题本质的意见集中起来,形成领导 障
的意见、决策或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
集中
民主集中制的表现——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这一制度以 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真正保障了人民群众参 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意志。 这一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全国人大的上述工作体现了它的哪些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

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拥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
人大的权利: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2.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人大代表:法律地位: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义务: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权力:审议各项议案(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政权体系。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表现为:(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他负责,受他监督。
(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5.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出无比的优越性: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金秋的风景怡人性情,九月的开学别样美丽。
快乐的伙伴相约一起,快乐的歌声心底唱响。
知识的花朵散发芬芳,幸福的课堂绽放光芒。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一、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广大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人民代表,由它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人大部分职权。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①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国家立法权。
宪法、刑法、民法及一切法律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审议并通过,才能生效。
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订地方性法规。
②决定权: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如:全国人大决定国-家-主-席、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十一五发展规划等。
③任免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的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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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的决定权和立法权
.什么是决定权?
决定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
各国法律规定不一。
在我国,行使决定权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决定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四类职权之一,是最能表现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特征的一种职权,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广泛性。
具有鲜明的法定性、人民性、权威性、强制性。
同时,能起到补充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三类职权、协助其他三类职权行使的作用。
2.确定重大事项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重大事项的内容是不确定的,它因时间、地点的变化而不同。
因而,确定重大事项,不仅要看事项本身的重要程度,还要考虑时间、地点等因素,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即确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是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而且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
(2)全局性原则,即确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是关系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
(3)可行性原则,即确定的重大事项必须从该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出发,在实践中能够行得通。
(4)群众性原则,即该事项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并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等。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等。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等。
5.全国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的权力,具体内容有:(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2)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3)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4)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5)决定特赦。
(6)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7)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8)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
(9)决定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10)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议案,决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
(11)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等等。
6.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具体内容有:(1)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2)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3)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7.人大决定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人大的决定权,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权的具体方式规范。
用什么方法和形式行使决定权,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实践中,通常运用的方式,就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审议和通过决定式决议。
其中,决定包括:法规性决定、制度性决定、批准性决定等。
实际上,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通过和决定任免、批准任免,以及对监督对象依法作出处置和制裁的决定等,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权的具体形式。
所以,行使决定权采取什么样的形式,由内容决定。
8.人大决定权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人大的决定权,从所作决定内容看,可分为修改、补充法律的决定,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和大政方针性决定;从作出决定的形式看,可分为批准性决定和自主性决定;从决定的时效性看,有即时性决定和长效性决定。
9.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主要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和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作制度的规定,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一般是:(1)决定草案的提出。
决定草案由法定的有提案权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经法定机构审查后才能列入议程。
(2)听取和审议决定草案。
(4)表决。
(5)通过。
(6)公布。
立法权就是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第二类中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的权力。
一方面,立法机关自己制定法律,另一方面,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法规、条例、决议和命令等,它们都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
在资本主义国家,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还享有提出法案的权力。
在我国,作为立法机关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仅有制定、解释、修改、废止普通法律的权力,而且还有制定和修改宪法以及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