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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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3—9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17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电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原《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8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1990年7月2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对原《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3—81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地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九章和一个附录。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原适用电压等级由35~330kV改为110~500kV;比较切合实际地规定了回填土夯实的质量标准;修改并增加了M24的螺栓紧固扭矩标准值;对有预倾斜要求的铁塔基础抹面、紧线后的挠曲值提出了合理的要求;增加了拉线塔立柱扭曲的标准;增加了机械化施工的有关条文;对220kV及以上工程及大跨越档的弧垂提高了质量标准;特别是重点增加了有关张力架线的条文,提高了因张力架线而导致导线损伤的处理标准;清除导线铝股表面氧化膜由使用凡士林改为使用导电脂;将测瓷绝缘子的兆欧表的电压等级由2500V提高到5000V。

由于《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的颁发,将原规范中这部分条文进行了减化,同时对液压后允许尺寸偏差进行了修改,以及其他方面的修改。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OC)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OC)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一、器材检验1、电杆、拉线地锚等混凝土制品质量检验:杆身、拉线地锚混凝土表明不得有麻面、露筋、塌陷、脱皮。

a、环向裂纹宽度<1mmb、纵向裂纹宽度〈1mmc、混凝土破碎部分〈1/3电杆周长d、混凝土破损表明<20 c㎡2、钢绞线、铁扎线、铁件质量检验:基本要求为镀锌光洁无疤痕、无锈蚀、开裂、气泡和明显的锌瘤、锌渣,不得使用焊接工艺器件;有螺纹铁件螺纹应完整,与螺母配合的松紧适度符合公差.3、光缆单盘测试a、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对运到工地的光缆、器材的规格、程式数量进行清点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应重点检查。

b、工程所用的光缆器材必须有产品合格检验证。

核对厂家测试记录所列项目及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设计要求。

c、核对单盘的规格、程式和制造长度应符合订货合同规定和设计要求.d、对光缆的外观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做记录,在测试时重点检验。

e、光缆开头检验时,应核对光缆端别,并在盘上标注.f、光缆现场采用OTDR测试仪检验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光纤长度。

应按设计规定测试项目进行,发现问题向建设单位反映。

g、单盘光缆检验完毕,恢复光缆端头密封。

h、光缆金属护套对地绝缘应大于10000 MΩ*KM。

i、对光缆尾纤及光缆接头盒等检查,看附件是否齐全,看规格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接头盒分直通型和分歧型。

二、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电杆、拉线测量定位1、打洞前复核路由、测定电杆、拉线位置,复核时应确认杆位设计偏差在允许范围,电杆与道路及其他建筑物、电力线的隔距符合要求.2、杆洞、拉线洞的施工a、用拉线加固的电杆杆洞根部应内移半个根径。

b、杆洞深应符合各类土质的相应要求,其偏差应小于正负5cm。

c、杆洞应打成圆形,其洞径比电杆根径最大直径大15cm为宜。

d、为便于立杆,可在便于放置电杆侧开槽口,槽口深度应小于1/2杆洞。

e、拉线洞的位置应由拉线出土点向外移,确保拉距.拉距比宜等于1,如因地势限制,可在0。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of 110~500kV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GB 50233-2005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33—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1.0.5、2.0.1(1、3)、5.1.2(1)、5.2.9、5.2.10(1、2、3、4)、6.1.1、6.2.1、6.3.1、7.1.1、7.3.1(1)、7.4.1、7.4.2、7.4.3、7.4.5(1)、7.4.8(3、5)、7.7.3(1)、9.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3—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五年七月十九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一~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GBJ 233—90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修订前曾广泛征求过意见,在编制过程中也将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征求意见、多次会议讨论。

与原规范相比较,修订后的本规范删除了诸如浇筑合金锚头拉线、主角钢插入式基础的主角钢应连同铁塔最下段结构组装找正的规定等。

对难以检测的内容,如:基坑的回填夯实密实度的不同要求,作了简化处理。

增加了如下内容:1.基础工程中的灌注桩基础及冬期施工;2.杆塔工程中的钢管电杆施工;3.架线工程中的光缆架设施工;4.工程验收与移交中的竣工移交规定。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验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项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送装置。

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六:金属附件及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栓与螺母的配合应良好。

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七: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2、线夹转动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

3、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

八:绝缘子及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瓷件与铁件组合午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2、瓷釉光滑,无裂纹、确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3、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九、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泥土电杆》的规定。

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2、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1mm。

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90]

号文的要求 由能源部
负责主编 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超高压输变电建设
公司对原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进行修订
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 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认真地总结
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 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 广泛征求了全
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九章和一个附录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将原
施工技术水平 确保工程质量 以促进电力建设的现代化发展 特
制定本规范

条 本规范适用于
交流和直流架空电
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架空电力线路的新建工程应遵照本规范
部分执


条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
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 当需要变更时 应经设计单
位同意

条 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除由于特殊情况必须提出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
规范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
架空电力线路
施工及验收规范
为国家标准 自 年 月 日
起施行 原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同时废

本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
建设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 年月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
向裂缝 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得超过
三 表面应平整 不得有明显的缺陷

条 导线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盘形
悬式绝缘子技术条件 的规定 对绝缘子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按
国家现行标准 高压绝缘子抽样方案 的规定进行检验与鉴


条 组装用的螺栓必须热浸镀锌 其加工质量应符

10kV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方案

10kV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方案

10kV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韶关市第二批农网改造建设工程10kV架空配电线路施工技术规范批准:审核:编写:韶关供电分公司两网办二零零二年六月10kV架空配电线路施工技术规范一、基本技术原则:1、 10KV架空配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设计的气象条件,应根据当地的气象资料(采用10年一遇的数值)和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确定.2、线路设计应考虑农村规划和便于施工和日后运行.3、线路工程杆型设计要求套用韶关电力设计室10kV线路杆型图,采用标准化设计。

4、施工技术要求按粤电用[1999]12号文《广东省10千伏以下农村配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及建标[1992]912号文《35千伏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5、 10kV线路供电半径不宜大于15千米,特殊情况供电半径可以适当延长,但要注意保证电压质量适度控制线损。

6、线路宜装设六氟化硫(SF6)或真空柱上开关:一般主干线长度超过5公里宜装设分段开关,支线超过2公里在支线首端宜装设支线开关,不超过2公里宜装设隔离开关或跌落保险开关。

7、导线选择应满足未来10年负荷发展需要.原则上主干线选用不小于LGJ—-95型导线,分支线选用LGJ—50型导线。

8、变压器安装必须采用台架设计,电杆安装户外低压刀闸、配电箱。

原则上不新建低压配电房。

9、经过乡镇线路的档距不宜大于50米,一般采用15米电杆;郊区不宜大于80米,一般采用10~12米电杆;郊区居民区一般采用12米1电杆。

特殊跨越档距另行设计.耐张段长度不宜大于1千米.10、绝缘子:悬式绝缘子选用XP—4.5型,针式绝缘子选用PQ-20型,瓷横担选用CD—10型.对于一般地区:LGJ—50~95型导线优先选用瓷横担(双担)、悬式绝缘子,LGJ-120型导线优先选用针式绝缘子、悬式绝缘子。

对于重污区、履冰区另行设计.11、对于经过高山、旷野等雷电活跃地区的线路,设计上考虑安装氧化锌型线路避雷器。

12、所有配套使用的横担、金具、卡具、拉棒、地网等,除地脚螺丝外均需热镀锌。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第五章拉线安装第六章导线架设第七章10kv及以下架空电路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八章接户线第九章接地工程第十章工程交接验收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件《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GBJ 233—90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修订前曾广泛征求过意见,在编制过程中也将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征求意见、多次会议讨论。

与原规范相比较,修订后的本规范删除了诸如浇筑合金锚头拉线、主角钢插入式基础的主角钢应连同铁塔最下段结构组装找正的规定等。

对难以检测的内容,如:基坑的回填夯实密实度的不同要求,作了简化处理。

增加了如下内容:1.基础工程中的灌注桩基础及冬期施工;2.杆塔工程中的钢管电杆施工;3.架线工程中的光缆架设施工;4.工程验收与移交中的竣工移交规定。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邮编:10005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输电线路专业委员会施工技术分会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主要起草人:郑怀青李庆林许雄森马仁洲李逸白陈发宇吴九龄张会韬杨逸耘1 总则1.0.1为确保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建设质量,规范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验收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110~500kV交流或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1.0.3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

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1.O.4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试验、测试及试点验证,判定符合本规范要求时方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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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一、器材检验1、电杆、拉线地锚等混凝土制品质量检验:杆身、拉线地锚混凝土表明不得有麻面、露筋、塌陷、脱皮。

a、环向裂纹宽度<1b、纵向裂纹宽度<1c、混凝土破碎部分<1/3电杆周长d、混凝土破损表明<20 c㎡2、钢绞线、铁扎线、铁件质量检验:基本要求为镀锌光洁无疤痕、无锈蚀、开裂、气泡和明显的锌瘤、锌渣,不得使用焊接工艺器件;有螺纹铁件螺纹应完整,与螺母配合的松紧适度符合公差。

3、光缆单盘测试a、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对运到工地的光缆、器材的规格、程式数量进行清点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应重点检查。

b、工程所用的光缆器材必须有产品合格检验证。

核对厂家测试记录所列项目及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设计要求。

c、核对单盘的规格、程式和制造长度应符合订货合同规定和设计要求。

d、对光缆的外观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做记录,在测试时重点检验。

e、光缆开头检验时,应核对光缆端别,并在盘上标注。

f、光缆现场采用测试仪检验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光纤长度。

应按设计规定测试项目进行,发现问题向建设单位反映。

g、单盘光缆检验完毕,恢复光缆端头密封。

h、光缆金属护套对地绝缘应大于10000 MΩ* 。

i、对光缆尾纤及光缆接头盒等检查,看附件是否齐全,看规格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接头盒分直通型和分歧型。

二、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电杆、拉线测量定位1、打洞前复核路由、测定电杆、拉线位置,复核时应确认杆位设计偏差在允许范围,电杆与道路及其他建筑物、电力线的隔距符合要求。

2、杆洞、拉线洞的施工a、用拉线加固的电杆杆洞根部应内移半个根径。

b、杆洞深应符合各类土质的相应要求,其偏差应小于正负5。

c、杆洞应打成圆形,其洞径比电杆根径最大直径大15为宜。

d、为便于立杆,可在便于放置电杆侧开槽口,槽口深度应小于1/2杆洞。

e、拉线洞的位置应由拉线出土点向外移,确保拉距。

拉距比宜等于1,如因地势限制,可在0.75~2间适当调整,超出此范围应按规定调整拉线程式。

三、立杆及电杆根部加固1、立杆a、确认电杆质量符合要求。

b、抬运电杆时确认杆高符合设计程式,尽量确保吊线的平顺,减少吊背档。

c、直线路上电杆应成一直线,不得有眉弯或S弯。

电杆竖立应正直。

杆根左右偏差应小于5,前后偏差应小于30,杆梢前后、左右倾斜不得超过1/3梢径。

d、用拉线加固的角杆,杆根应向转角内移半个根径,拉线收紧后,杆梢应向外倾斜半个梢径。

e、采用撑杆加固的角杆,杆根不得内移。

f、终端杆杆梢应向吊线张力的反侧倾斜半个梢径。

2、回土及夯实a、杆洞及拉线洞回土必须分层夯实,每层以30为宜。

b、杆根培土应高出地面20。

c、杂草、稀泥、冻结土块、大石块均不得回填入杆洞。

3、电杆杆根的加固遇有松土地带及河滩杆洞深度不够,电杆可采用水泥砂浆浆砌护墩保护,其基础直径应在1~1.2米,上部直径不小于80。

深度应略大于规定埋深10~20为宜。

四、拉线及撑杆的装设1、一般规定a、拉线的安装方位,角杆拉线应在角平分线上,人字拉应与线路行进方向垂直,顺线拉及终端杆拉线应与线路行进方向成一直线。

地锚出土点的偏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b、拉线抱箍在电杆上的位置、隔装数:终端拉、顶头拉、角杆拉、顺线拉一律装设在吊线抱箍的上方,防风拉、侧面拉线装设在吊线抱箍的下方。

各抱箍间的距离为10厘米±2厘米。

拉线距高比等于1;不得小于0.75。

直线段拉线隔装数;防风拉间隔8根,防凌拉间隔32根。

c、拉线应采用钢绞线,其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d、拉线不得有接头、锈蚀及松弛现象。

e、安装双拉线时,两条拉线应在同一垂线上,同时应保证两条拉线的平行及地锚出土长度的一致。

f、地锚配选程式应符合:f.1 人字拉7/2.2钢绞线采用Φ12 X 1800 钢柄地锚。

f.2 角杆拉线5米以下角深,采用7/2.6钢绞线配Φ16 X1800 钢柄地锚。

f.3 角杆拉线5米以上10米以下角深,采用7/2.6钢绞线配Φ16 X 2100 钢柄。

f.4 角杆拉线10米以上角深用双拉线,上道采用7/2.6钢绞线配Φ16 X2100 钢柄地锚;下道采用7/2.6钢绞线配Φ16 X1800 钢柄地锚;f.5 四方拉的顺线拉采用7/2.6钢绞线配Φ16 X 2100 钢柄地锚;f.6 大于15米角深,两道顺线拉(终端顶头拉)均采用7/2.6钢绞线配Φ16 X 2100 钢柄地锚(个别特殊地形可视具体情况加双拉,另加一道可用7/2.6钢绞线配Φ16 X 1800 钢柄地锚);f.7 7/3.0钢绞线配Φ20 X2400 钢柄地锚。

2、拉线的安装a、拉线扎把均采用3.0铁线另缠法。

如下表:b、拉线上把长度为 7/2.6及以下钢绞线首节 15厘米,末节10厘米±1厘米,首末节间距净3厘米。

(7/3.0 首节改为20厘米)扎把最后距末节10厘米,用3.0铁线封口5至7圈。

c、拉线中把长度为 7/2.6及以下钢绞线首节 15厘米。

(7/3.0钢绞线改为20厘米)末节10厘米±1厘米。

首末节间距为30厘米。

最后距末节10厘米用3.0铁线封口5至7圈。

如下表:各扎把必须缠绕紧密均匀,不得有明显喇叭口。

d、钢柄地锚出土长度为20至30厘米。

地锚方位偏差;角杆及各种顶头拉为5厘米,防风拉、防凌拉、顺线拉及各种侧面拉为10厘米。

e、埋设地锚时出土点至横木间应开一个斜道,使上部拉线与地锚、横木成一直线。

f、拉线与地锚连接时7/2.6钢绞线及以下采用5股衬圈,7/3.0钢绞线采用7股衬圈,第一节扎把应紧靠拉线衬圈。

g、装设撑杆应该符合下列要求;l、不得在角深大于3米的角杆上装设撑杆。

2、撑杆的距离比为0.6,引留撑杆不得小于0.5。

3、撑杆装设方向应该在角杆内角平分线上。

h、高拉桩装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拉桩稍部应向张力的反侧外倾斜80至100厘米。

2、副拉线抱箍距杆顶应为15厘米以下。

3、正拉线与地面建筑物及其它障碍物的间距同光缆与其它建筑物的隔距相同。

4、高拉桩正、副拉线连接缠绕、其规格与拉线上、中把同。

i、在坚石地带可在坚石上凿洞,打入Φ25 X 450 洋元地锚,并浇注1:3水泥沙浆于洞内封实。

洋元地锚与拉线连接处必须成90度角度,选用7股衬圈。

j、吊板拉线除市区特殊地段外,一般不得装设.因特殊地段必须装设时,其地锚应用混凝土压实封面。

五、避雷线1、在下列电杆上应装设避雷线a、终端杆、引入杆及接近局站的五根电杆(必须装置自接入地的避雷线)b、角杆、跨越杆、分支杆及12米以上的电杆、坡顶杆、(可利用拉线入地)2、避雷线应用 4 .0铁线制成.其上部应高出杆顶 10厘米(距杆顶 5厘米处应用3.0铁线紧缠2圈)。

3、利用拉线入地的避雷线,不得碰触吊线抱箍。

六、吊线1、为保证光缆与地面隔距要求,吊线应装置在距杆顶40至60厘米为宜,(特殊情况除外,同一直线上吊线装设位置应在同一水平线上。

2、吊线一般采用7/2.2钢绞线、吊线原始垂度只能小于规定值而不能大于规定值。

3、杆距大于120米时为跨越档,应装设辅助吊线.辅吊程式应比正吊大一级为宜。

辅助吊线应装置在正式吊线上方30厘米处,杆档中间设2至3处连铁将正副吊线连接。

4、杆距在120 米以上为飞线,其施工要求按设计规定。

5、吊线接续应采用3.0铁线另缠的方法。

如下表:6、吊线在四方拉杆上装设泄力终结和吊线入地(吊线入地用Φ4.0 镀锌铁线另缠法接拉线入地,封口处缠5—7圈)。

7、内角吊线其角深在3至5米时用4.0铁线作绑扎辅助装置。

角深超过5米时用钢绞线作辅助装置,钢绞线一般长50-60。

8、遇坡度变更较大时(1/10杆)、应装俯、仰角辅助装置。

9、内角吊线辅助线及俯角、仰角辅助线应与主吊线同时受力。

七、光缆敷设1、光缆布放时不允许过度弯曲、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

不允许出现“”小扣及纽绞现象,不得损伤光缆外护层。

2、光缆布放时应在角杆、四方拉作预留。

预留与电杆接近处用皮线或剖式塑管套护光缆40 厘米,并与电杆捆扎。

3、光缆挂钩应根据光缆外径选用。

挂钩间距为50厘米土3厘米。

挂钩在吊线上的搭扣方向应一致。

挂钩托板齐全、平整,倾斜度不得超过 30度。

4、架空光线穿越380V、220V电力线时,应采用绝缘保护板将吊线作绝缘处理、绝缘板长度应超过电力线边线大于一米。

5、光缆接头盒应装设在距电杆50至60厘米处,用接头盒抱箍将接头盒固定在吊线上。

6、接头盒两侧余线以10 ~ 20米为宜.将余线用预线架固定在接头杆相邻两杆反侧。

余线应盘成圆型,在预线架捆扎整齐牢固。

八、光缆的器材检验1、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对运到工地的光缆、器材的规格、程式数量进行清点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应重点检查。

2、工程所用的光缆器材必须有产品合格检验证。

核对厂家测试记录所列项目及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设计要求。

3、核对单盘的规格、程式和制造长度应符合订货合同规定和设计要求。

4、对光缆的外观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做记录,在测试时重点检验。

5、光缆开头检验时,应核对光缆端别,并在盘上标注。

6、光缆现场检验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光纤长度。

应按设计规定测试项目进行,发现问题向建设单位反映。

7、单盘光缆检验完毕,恢复光缆端头密封。

8、对光缆尾纤及光缆接头盒等检查,看附件是否齐全,看规格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接头盒分直通型和分歧型,仔细看使用说明便于实地安装。

9、检验测试必须有完整记录,并由建设单位备案,确认没有问题方可进行全程光缆配盘。

九、光缆的配盘1、光缆配盘应根据复测路由计算出光缆架设总长度以及光纤全程传输质量要求选配。

2、本地网光缆根据主干光缆和分歧光缆的布局,依设计要求合理进行配盘。

3、光缆应尽量做到整盘架设,以减少中间接头。

4、光缆配盘结果应填入中继段光缆配盘图,应反复仔细审核,不得出差错。

5、光缆端别的确定:按核设计规定的光缆端别布放光缆十、光缆接续与安装1、局站内光缆的安装、根据设计安装时留有足够的长度。

2、光缆在局站终端形式:①架:②光纤终端盒等。

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操作,尾纤与光缆接续严格按设计顺序连接,同时在尾纤上贴有标记,并作好记录。

3、光纤在机架内盘绕应大于规定的曲率半径,利用光缆中光纤连接时,其连接损耗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熔接测试时,必须严格用仪监测。

4、光缆接续:a、缆接续内容:光纤接续、加强芯、护套的固定、接头损耗测量、接头盒的封装以及接头保护安装。

b、光纤接头前应该核对光缆程式选用接头盒,根据接头预留长度进行开剥。

c、光缆开剥后在接头盒支架上的固定要牢固,不得损伤束管及纤芯。

环境要整洁,纤芯接续必须按出厂色谱顺序或设计要求对应相接,不得有误。

尤其是分歧接头光缆时按规定接续并作好记录。

架空光缆接头盒加强芯不接地,不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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