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意见

合集下载

关于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意见

关于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意见

关于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意见篇一: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九里街道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全处各级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九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央、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如下:一、领导责任制1、领导班子的责任。

各级领导班子担负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也是政绩”的正确发展观和“以稳定创优环境,以稳定保障发展、以稳定促进和谐”的正确稳定观;(2)把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3)健全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网络,层层落实责任,进行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4)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2、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党政一把手是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汇报,进行形势分析,对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出正确决策;(2)对涉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3)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4)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

3、分管领导的责任。

分管领导是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党政一把手作出正确决策;(2)组织实施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3)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合力;(4)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积极主动协助党政一把手处置。

平安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平安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平安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平安建设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平安建设责任制的实施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有针对性的方案来加以解决。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平安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实施步骤1.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明确自己在平安建设中的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位。

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培养正确的安全行为习惯。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秩序稳定。

4.强化责任倒查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倒查,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以警示后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平安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安宁。

四、效果评估通过上述实施步骤,我们可以实现以下效果:1.全员安全意识得到提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

2.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有效控制,事故率得到明显下降。

3.各项安全工作得到有效整合和协调,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

4.责任意识得到加强,责任落实得到更好的保证。

五、总结平安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领导和全员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建立起健全的平安建设责任制,为人民群众的安全保驾护航。

希望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能够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平安建设责任制的实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平安建设工作制度_管理

平安建设工作制度_管理

平安建设工作制度管理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平安建设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条平安建设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条设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平安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平安建设经费,保障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内容第七条平安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治安巡逻、视频监控、信息化建设等,提高对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

(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三)矛盾排查与化解: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公共安全监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六)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社会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平安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四、工作流程第八条平安建设工作流程如下:(一)制定方案: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二)部署实施:将实施方案传达至各级部门和单位,明确任务分工,部署相关工作。

(三)检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下级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四)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制度

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制度

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制度一、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1. 各级政府应将平安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2.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平安建设职责。

3.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成效进行定期评估。

二、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制1. 各级政府应设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平安建设工作。

2.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成员单位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三、平安建设风险防范机制1.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对各类社会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预警。

2.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

3.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四、平安建设社会参与机制1. 各级政府应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鼓励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平安建设。

3.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五、平安建设资源保障机制1.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平安建设的财政投入,确保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 各级政府应加强平安建设队伍建设,提高平安建设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 各级政府应加强平安建设科技支撑,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平安建设工作的水平。

六、平安建设激励约束机制1. 各级政府应对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平安建设常态化机制1. 各级政府应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问题。

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

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

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综治、平安建设是指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通过管理、教育、预防和打击等综合手段,维护社会的治安和平稳。

为了确保综治、平安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

领导责任制是指政府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领导干部应带头协调各方力量,制定具体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

他们还应加强对基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如果发现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情况,应依法追究责任,承担相应的处罚。

部门责任制是指各个政府部门在综治、平安建设中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各部门应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主动配合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综治、平安建设。

如果发现有部门不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应进行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确保各部门履行综治、平安建设责任。

对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办法,应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全面评估各级政府、部门和干部在综治、平安建设中的工作表现。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工作效果的评估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解决情况等。

对于优秀的工作表现和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或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应依规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处罚,甚至追究责任。

综治、平安建设贯穿于社会的各个领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建立一套完善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能够有效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

同时,这也是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种约束和督促,确保他们切实履行职责,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在建立和实施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6.23•【字号】豫建[2006]79号•【施行日期】2006.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豫建〔2006〕79号)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35个扩权县(市)建设委(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平安建设,是中央和省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措施。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06-2010)的通知》(豫发〔2006〕6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系统开展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当前,我省改革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起点,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宏伟目标,必须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工程,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建设系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建设系统所属行业多,既有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又有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行业。

且从业人员多,其工作均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是政策性、服务性和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

城乡规划、住宅与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等都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稳定的因素多,是社会矛盾易发、高发领域。

因此,搞好建设系统平安建设,不仅对建设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全省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都有着重要影响。

近年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平安建设和维护行业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影响稳定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不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

平安建设工作措施和做法

平安建设工作措施和做法

平安建设工作措施和做法平安建设工作措施和做法**年我县供销社系统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单位创造工作中始终围绕汝综委[**]17号关于印发《**县**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狠抓综治工作的落实,全面开展平安建设单位创建工作,促进了我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浅析如下:一、领导重视,严格执行责任制,确保综治工作落实县供销社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做好所属公司的安全生产,维护单位的稳定,建设平安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以及安全生产管理。

县社领导十分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创先单位为动力,以一票否决为保证,始终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把它当做第一责任抓好、抓实,不断增强了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意识。

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工作,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综治工作的“四落实”(时间、内容、人员、目标)。

年初县社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和签订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书》,调整充实了县社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社主任徐新珍亲自担任,康初春任副组长,并专门安排两名正副主任科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公司和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抓这项工作,着重强调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县社上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干部职工在分工范围内相应负责的责任意识,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有效地促进了综治、安全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开展综治,建设平安单位宣传教育县社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单位创造活动中,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综治、平安单位宣传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经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汝综委[**]17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突出了学习的重点和实效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意见尊敬的领导: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也越来越复杂和严峻。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非常必要,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相关工作意见。

一、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体系,包括完善治安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健全侦查打击机制和加强刑事司法机制等方面。

在领导体制方面,建立专门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统筹和协调各项治安工作,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在侦查打击机制方面,应加强技术手段的建设和应用,确保信息共享,提高打击的精确度和效率。

在刑事司法机制方面,要加强司法体制建设,使司法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加强治安防控措施社会治安防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预防为主的战略,采取早期介入的方式,加强普法教育,使人民群众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加强社会各界的联防联控,形成社会大综合防控体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要强化人口管理,建立健全身份识别、人员流动、居住地管理等各方面的制度,以便更好的控制非法人员的活动范围。

三、加强社会责任意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各种社会力量必须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从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企业应积极发挥社会责任,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资源和支持;社会组织应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积极的作用,构筑社会和谐。

同时,各级政府也应加强自身的建设,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制度,加强治安维稳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力度。

四、提高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治安综合治理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加强治安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各项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效率。

同时,也需要加强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提高治安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和科技水平,使其能够适应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

综上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手段,需要加强社会各方面的合作和支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
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创建“平安潼关”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综治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若干规定》要求和市综治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结合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实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领导责任划分
(一)党政领导班子的责任。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负责组织领导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平安建设工作,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1、坚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把平安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规划,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任
期的主要目标之一;
2、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一个时期的平安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组织实施;
3、及时研究解决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级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

确保层层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4、严格实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一级对一级负责,督促党政领导干部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5、全面推行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平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逐级落实到基层;
6、督促、指导和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平安建设工作汇报;
2、定期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根据一个时期的
社会治安状况,对平安建设工作作出正确决策;
3、对涉及平安建设的重大问题解决,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
4、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的地方、部门、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

(三)分管领导的责任。

分管领导是平安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当好党政领导班子抓平安建设工作的参谋,协助党政一把手作出正确决策;
2、组织实施平安建设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3、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4、组织、指挥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活动,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平安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意见,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创新与发
展。

(四)其他领导的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所分管的部门、行业和单位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人。

1、根据党政领导班子的总体部署,对所分管部门、行业和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督促落实;
2、及时组织所分管的部门、行业和单位排查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并认真负责解决;
3、所分管的部门、行业和单位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行处置。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各级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以下统称责任人)履行责任的情况及工作能力和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体系。

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在考核领导班子的领导干部、人劳部门在考核国家公务员时,要把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及工作能力和绩效列入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考核主体。

接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机构工作职能,由组织、纪检、监察、人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考核。

(二)考核对象。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平安建设责任人。

(三)考核内容。

党政领导班子及其责任人在平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