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培训课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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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常见问题释疑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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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术语
2.1.14 安全出口
□ 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 梯 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 防烟楼梯间 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是指楼梯间出 时 口还是前室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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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3.1.3 白酒火灾危险性分类
□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中将38度及以 上 白酒归为甲类危险品,而原规范中是60度及 以上 为甲类,50度至60度为丙类。
□ 对于地下是否也要限制400m2,还是可以做 到 1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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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9 场所防火分隔
□ 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 火 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 楼板 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 筑内其 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 餐厅人数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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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6 有顶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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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用建筑
5.3.6 有顶步行街
□ 地下建筑或者地下与地上相连通的建筑,是否可以 采 用有顶商业步行街的设置?
□ “步行街两侧的商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 防 火墙分隔”,关于穿越步行街商铺的风管是否需 要设 置防火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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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用建筑
5.4.2 商店内设置库房
□ 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 民 用建筑内不应设置Th产车间和其他库房。经营、 存放 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 和储藏 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 对于商场、超市内设置的附属的库房,如何进行防 火 分隔,其防火设计有什么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_2014)培训课件四

2 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与防烟楼 梯间合用的前室,应符合本规范第5.5.28条和 第6.4.3条的规定;
3 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 口和本规范第5.5.26条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 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4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不应设置卷帘。
7.4.2 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 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应小于5m;
2 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出口 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3 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4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8.1.6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 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 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 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
3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8.6.4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 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 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1.4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 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 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 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 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7.1.6 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 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 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 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 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4 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 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 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3 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 口和本规范第5.5.26条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 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4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不应设置卷帘。
7.4.2 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 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应小于5m;
2 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出口 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3 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4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8.1.6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 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 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 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
3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8.6.4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 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 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1.4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 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 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 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 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7.1.6 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 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 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 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 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4 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 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 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学习

第7.2.1条
消防扑救场地间距不宜大于30m,是根据相邻 场地之间两台消防车摆臂长度确定的。
第7.2.2条
消防车道与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m,应考虑建筑 上部向外倾斜的情况,否则对消防车有威胁。
屋顶绿化兼消防扑救场地时应硬化,否则可能 导致消防车下陷。
第7.2.3条
不连续的消防扑救场地,不需要每块场地都设置 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如果不在同 一个面上恐怕都设好,而且部分xx专家正愁找不到 这样的机会。
第542条附属库房为仅满足该建筑自身需要的库房而非工业物流库房可按民用建筑功能划分防火分区注意其在整座建筑中所占面积比例较小面积比例较小如何界定至少丌超过第332条要求可能大到一定程度就丌是附属库房了而丏整座建筑应该是指需要该附属库房的建筑部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学习
1.
主要传达消防总队的学习内容,而且是 针对规范当中理解困难、理解不透彻甚 至容易发生误解的地方。 整理该讲稿时加入了一些个人的理解和 想法,在文档中会加以备注并以蓝色文 字表示,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有时间的话,探讨一下新旧规范对照情 况。
2.
3.
规范学习注意事项
1.
规范条文解释不能作为设计依据,应以规范正 文为准。
个人意见:规范图示更不能作为设计依据,因 为图示有其局限性,而且其中难免有不足和错 误之处,后面会举例说明。 最好新旧规范对照学习。
2.
3.
4.
以下内容按消防部门讲解顺序展开,不难理解 内容从略。
1.
安全出口:向相邻防火分区借用的安全出口就是安全出口, 要慎用,重庆大商规借用的安全出口还不算是真正的安全 出口。 重要公建(规范只定性,未定量)
第5.5.10条、第5.5.28条(剪刀楼梯)
消防扑救场地间距不宜大于30m,是根据相邻 场地之间两台消防车摆臂长度确定的。
第7.2.2条
消防车道与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m,应考虑建筑 上部向外倾斜的情况,否则对消防车有威胁。
屋顶绿化兼消防扑救场地时应硬化,否则可能 导致消防车下陷。
第7.2.3条
不连续的消防扑救场地,不需要每块场地都设置 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如果不在同 一个面上恐怕都设好,而且部分xx专家正愁找不到 这样的机会。
第542条附属库房为仅满足该建筑自身需要的库房而非工业物流库房可按民用建筑功能划分防火分区注意其在整座建筑中所占面积比例较小面积比例较小如何界定至少丌超过第332条要求可能大到一定程度就丌是附属库房了而丏整座建筑应该是指需要该附属库房的建筑部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学习
1.
主要传达消防总队的学习内容,而且是 针对规范当中理解困难、理解不透彻甚 至容易发生误解的地方。 整理该讲稿时加入了一些个人的理解和 想法,在文档中会加以备注并以蓝色文 字表示,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有时间的话,探讨一下新旧规范对照情 况。
2.
3.
规范学习注意事项
1.
规范条文解释不能作为设计依据,应以规范正 文为准。
个人意见:规范图示更不能作为设计依据,因 为图示有其局限性,而且其中难免有不足和错 误之处,后面会举例说明。 最好新旧规范对照学习。
2.
3.
4.
以下内容按消防部门讲解顺序展开,不难理解 内容从略。
1.
安全出口:向相邻防火分区借用的安全出口就是安全出口, 要慎用,重庆大商规借用的安全出口还不算是真正的安全 出口。 重要公建(规范只定性,未定量)
第5.5.10条、第5.5.28条(剪刀楼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培训课件PPT

顶棚材料
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采 用可燃材料,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VS
墙面材料
墙面材料同样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 采用可燃材料,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03
建筑防火分区和安全疏 散设计
建筑防火分区的设置要求
总结词
建筑防火分区的设置是建筑防火设计中的重要环节,目的是将建筑物的火灾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详细描述
根据规定,建筑物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且应分散布置,便于人员疏散逃生。同时,安全出 口和疏散楼梯的宽度应满足规范规定的疏散人数的要求,并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关闭出口。
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的计算方法
总结词
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的计算是建筑防火设计 中的重要内容,其计算方法应根据《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进行。
详细描述
根据规定,建筑物内各房间或部位的人员至 最近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距离应满足规范 要求。同时,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可 燃物数量等因素计算出所需的疏散宽度,并 设置足够的疏散楼梯和通道,以满足人员疏 散的需求。
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总结词
消防电梯是建筑物内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其设置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规范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基本原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注重从 源头上预防火灾的发生,同时要求建筑物具备足够的耐火等 级和灭火设施。
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建筑物的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安全疏 散、消防设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建筑物在火灾 发生时能够有效地阻止火势蔓延,并为人员疏散和灭火提供 足够的安全保障。
喷头的布置应满足喷水均匀、保证足够水压的要求,且应避免喷头受高温辐射热影 响。
GB50016_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讲解大全(图片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最全面对比讲解
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新《建规》出台,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新《建规》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相比,有哪些变化呢?
新《建规》11大变化
1.合并了《建规》和《高规》,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章节,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
3.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
4.原有木结构民用建筑单成章,并可用于工业建筑中;
5.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排烟系统设计两章,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即《消规》、《喷规》...等有关专用标准;
6.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7.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8.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
9.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10.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11.新增附录:《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法》《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解精品PPT课件

高架仓库 重要公共建筑 商业服务网点 明火地点、散发火花地点 安全出口 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 防火分区 防火间距 防烟分区 充实水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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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术 语
2.0.14商业服务网点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 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 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 房 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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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一章 总 则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
当居住建筑或居住建筑与其他功能合建 的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 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 行层数折算 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可不计入建 筑层数 余数大于等于1.5m时,多出部分应按1 层计入建筑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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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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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厂房(仓库)
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
规范第3.1.1条中规定的“可燃固体”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 焰或高温作用时能够起火或微燃,当火源移走后仍能持续燃 烧或微燃的物质。易燃固体可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易燃 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GA/T 536进行 确定。 固体硫磺的温度达到其熔点(约119℃)时可相变为液体硫 磺。当硫磺的温度进一步升高至其自燃点(约232℃)时即 会发生燃烧。根据规范第3.1.3条的规定,液体硫磺可视为 固体硫磺发生燃烧前的变化状态,其火灾危险性应划分为乙 类。
不适用范围
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 的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 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 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 ,宜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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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术 语
耐火极限 不燃烧体 难燃烧体 燃烧体 闪点 爆炸下限 沸溢性油品 半地下室 地下室 多层厂房(仓库) 高层厂房(仓库)
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
16 、
10. 1. 1 、 10. l. 2 、 10. 1. 5 、 10. 1. 6 、 10. 1. 8 、 10. 1. 10 (1 、 2 )、 10. 2. 1 、 10. 2.4 、 10. 3. 1 、 10. 3.
2 、 10.
3.
3 、 11.
0.
3 、 11.
0.
4 、 1 1.
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2009] 94 号),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
有关单位,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2005 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
旨”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刀的捎
2结~唱9来自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和问题,请径寄公
』
.
安部捕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 70 号,邮政编码: 100054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和
组织公安部天津、四川硝防研究所作出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刘建华黄晓家李向东张凤新宋孝春寇九贵郑铁一 主要审查人:方汝清张耀泽赵惶刘跃红张树平张福麟何任飞金鸿祥王庆生 吴华潘一平苏丹夏卫平江刚党杰郭景范珑杨西伟 胡小援朱冬青龙卫国黄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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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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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讲解ppt

如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等。
主动防火
03
指在建筑设计中采取的消防设备、灭火设施、火灾报警系统等
措施。
采用新型防火材料和构造做法
概述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型防火材料和构造做法的出现对建筑防火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新型防火材料
如高性能混凝土、防火涂料、无机防火板材等,具有优良的耐火性能和结构性能。
新型构造做法
防火涂料主要分为膨胀型防火涂料和非膨胀型防火涂料两大类。
防火涂料的使用方法
在使用防火涂料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涂料类型,并按照规范进 行施工和验收。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不同类型的建筑构件具有不同的燃烧性能,如防火墙、防火分隔墙等具有较高的 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从构件受到火的作用开始,到 失去稳定性或完整性为止的时间。不同类型的建筑构件具有不同的耐火极限。
07
特殊场所的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的防火要求
防火分区划分
高层建筑应按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严格控制分区面积,并设置防火墙、防火卷帘等分 隔设施。
疏散设施
高层建筑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等疏散设施,并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疏散通道和出口 。
地板
建筑物的地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并应设置可燃气体 排放口或通风开口。
楼板
建筑物的楼板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制成,且应设置不小于150mm的楼板缝, 并应填充不燃烧材料。
楼梯间和楼梯
楼梯间
建筑物的楼梯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并应设置独立的疏散 通道。
楼梯
建筑物的楼梯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制成,且宽度不应小于0.90m,并应设置不小 于0.20m的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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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及 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 合确定。 8.1.2 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 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 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 栓系统。 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 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 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水灭火系统的作用
将燃烧的火直接 扑灭;
降低火灾的增长 蔓延速度;
降低构件和物体的 表面温度,防止变 形倒塌;
降低火灾放热速率 并阻止火势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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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 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 接合器: 1 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 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 其他高层建筑; 4 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建筑 (地下室)。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 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 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4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 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 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 规定。11.4.4
H是Helicopter(直升机)的第一个字母 , 表示这是直升机停机坪。并且字母H也做为 直升机在降落时校正落点用。
2010.11.15上海火灾,三架直升飞 机拟救人一片火海,是一个连续 燃烧的过程。为减少火灾损失,第一,尽量使内部装修难 燃化、不燃化、限制和处理可燃物品,控制火源,做到尽 量不发生火灾。第二,要尽早得到火灾发生的信号,力争 初期灭火成功。第三,要把火灾发生的信号及时告知建筑 物内的人,同时告知他们妥当的逃生、避难方法,并向消 防队报警。为此,在建筑设计阶段就要针对建筑的具体情 况,做好消防设施的设置设计,为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 做好应急的物质准备。
7.4 直升机停机坪
7.4.1 建筑高度大于l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 2000m2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 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高规6.1.14 7.4.2 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 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应小于5m; 2 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出口 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3 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4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5 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航空管理有关标准的规 定。
7.3.5 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 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 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 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2 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与防烟楼 梯间合用的前室,应符合本规范第5.5.28条和 第6.4.3条的规定; 3 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 口和本规范第5.5.26条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 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4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不应设置卷帘。
8.1.8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挡水措施; 设置在地下时,还应采取防水淹措施。 8.1.9 设置在建筑内的防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不同的 专用机房内,有关防火分隔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 6.2.7条的规定。 8.1.10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筑内应 设置灭火器,其他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宜设置灭 火器。 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应设置灭火器。 8.1.11 建筑外墙设置有玻璃幕墙或采用火灾时可 能脱落的墙体装饰材料或构造时,供灭火救援用 的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应 设置在距离建筑外墙相对安全的位置或采取安全 防护措施。
8.1.4
8.1.6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 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 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 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 3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8.6.4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 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 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 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 度大于15m或单罐容量大于2000m3的甲、 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 却设施。 8.1.5 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 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 水冷却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 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于 50m3或单罐容积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 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
7.3.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 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 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7.3.7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 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 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 设置挡水设施。
7.3.8 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每层停靠; 2 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3 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4 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 采取防水措施; 5 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 专用的操作按钮; 6 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7 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
《
1)沿街长度——指单边长度,即建筑物沿街能停靠消防车实施灭火救援 作业的部分。 2)总长度——指建筑物沿街和不沿街的连续单边长度之和。而非建筑物 的长宽之和或是建筑物的周长。
封闭内院
7.1.3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 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 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 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7.1.4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 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 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 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 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7.3.3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 (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 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2 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 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的丁、戊类厂房。 7.3.4 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 防电梯。
2 占地面积大于30000m2的可燃材料堆场, 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150m。液化石油 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 气体储罐区内的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宜设置连 通的消防车道; 3 消防车道边缘距离可燃材料堆垛不应小于 5m。现强条
7.1.7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 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 2m。 7.1.8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 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 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 不宜小于5m; 5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灭火救援难题
外围道路不畅,大量停 车占据扑救场地, 大面积外墙上的窗户被 封堵,外部无法救援; 大量的玻璃幕墙对消防 队员也是威胁; 有些外墙上的大量广告 不但影响扑救,其本身 就是火灾隐患。
7.2.2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 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 车库出入口; 2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 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 宽度不应小于20m和15m; 3 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 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4 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 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 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2006-11-16无锡市中心 一高楼发生大火
2006年6月1日哈萨克斯坦 首都一32层政府高楼着火
7.3 消防电梯
7.3.1 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 共建筑; 3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 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室)。 7.3.2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 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消防车转弯半径
汽车最小转弯半径: 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 轨迹的半径。 普通消防车9m; 登高车12m; 一些特种车辆16~20m。
参照合肥支队做法:转弯半径是否符 合的检验方式:假设消防车道宽度为 a 、转弯内径为 b, 如果 a+b>14m, 可视 为转弯半径符合12m要求;如果 a+b>11m ,可认为转弯半径满足 9m 的 要求。(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