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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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人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人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名称:人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1. 背景和目标:背景:为了提高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加强对项目绩效的评价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并能够产生预期效果。

目标:制定人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人才项目的绩效管理水平,为优秀的人才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激励。

2. 实施步骤:(1)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人才专项资金的目标和政策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效益、资金使用情况、团队建设等方面的指标,并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权重。

(2)评价方法选择: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选择适合的评价方法,包括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实地考察等,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评价对象确定:确定需要评价的项目和项目负责人,按照一定比例和随机抽取的原则确定评价对象,确保评价结果具有代表性。

(4)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制定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包括评价前的准备工作、评价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评价结果的总结和报告等环节,并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5)评价结果的应用和反馈: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

3. 预期成果和效益:(1)提高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并能够产生预期效果。

(2)加强对人才项目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提供科学依据为人才项目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

(3)进一步优化人才项目的管理,增加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效果,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参与到项目中。

4. 实施责任:(1)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组织评价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2)人才项目负责人负责配合评价工作的进行,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3)评价团队负责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数据收集、分析和结果汇总等。

5. 实施风险和控制:(1)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避免指标过多或过少,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11•【字号】长政办发[2014]26号•【施行日期】2014.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2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长沙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9月11日长沙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人才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规范长沙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13〕25号)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长沙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称人才专项资金),是指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由财政专项安排的,主要用于实施经市委、市政府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重点人才项目、完成中央和省、市组织的重大人才活动、解决人才发展重要问题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三条人才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第四条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突出重点、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人才专项资金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和人才资助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管理。

第六条市委人才办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点人才项目实施要求,结合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牵头部门申报情况,编制下年度人才项目资助计划,并根据资助计划申报人才专项资金公共预算,实施人才资助项目绩效评价。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本文旨在介绍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并提供一种基于Markdown文本格式的输出。

人才专项资金是用于支持人才培养、引进和培育的专项基金,为人才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持。

为了确保人才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和管理,建立一套明确的流程非常重要。

以下是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典型流程:1.申请阶段–人才单位/个人向资金管理部门申请专项资金。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资金用途、预算、计划、预期成果等。

–资金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满足条件的申请将进入下一阶段。

2.审批阶段–资金管理部门根据内部政策和要求,对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批。

–审批可能涉及专家评审、评估报告、答辩等环节,以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资金使用许可证,并进入资金拨付阶段。

3.资金拨付阶段–资金管理部门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在特定时间段内拨付资金给申请人。

–申请人需要按照资金管理部门要求,提交进度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和成果报告等。

–资金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4.资金使用监督阶段–资金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可能包括核对发票、收据、合同等相关文件,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如果发现资金使用不当或违规行为,资金管理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绩效评估阶段–在资金使用期限结束后,资金管理部门会对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估。

–绩效评估通常包括对项目成果、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评估。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资金管理部门可能会对申请人进行奖励、绩效考核等。

以上是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的一般步骤。

实际流程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但总体遵循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监督和评估的基本原则。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此外,注意加强对资金管理部门和申请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也是确保资金使用管理流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六日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我市引进人才环境,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提供人才智力保障,根据国家、省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07〕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从2007年起由市科技东莞工程财政资金专项安排用于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人员等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我市工作或创业的各项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和其他相关项目的预算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是指: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教授(正高级)、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本办法所称的留学人员依据《东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莞工作的若干规定》(东府〔2007〕46号)认定。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严格监督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人事局负责提出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建议;制定和公布专项资金年度申报指南;受理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申请,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组织项目论证和评审,编制项目资金计划;编报专项资金年度决算。

第五条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人事局编报的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复核项目资金计划;负责资金拨付;审核市人事局编报的专项资金年度决算。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要点一
评估结果反馈
定期对制度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至相 关部门和人员。
要点二
改进建议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和优 化制度。
06
相关文件与附件
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一)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 位和社会组织设立的人才专项资金 。
人才专项资金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或指定部门负责管理,接受财政、 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计划书
详细阐述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等 。
证明材料
提交相关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以证 明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资格和实力。
申请提交与审核
01
02
03
线上提交
形式审查
内容审查
通过专门的线上平台提交申请材 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由审核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 的形式审查,确保材料齐全、格 式规范。
责任追究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 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处理。
05
制度实施与效果评估
实施时间与方式
实施时间
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实施。
实施方式
通过设立人才专项资金账户,按照规定程序划拨和使用资金。
实施效果评估指标
指标一
资金使用效率
指标二
人才引进与培养成果
描述
通过对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评估,判断 资金是否得到充分利用。
用于奖励在科研、教育、文化、卫 生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
用于奖励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中 发挥关键作用的人才。
用于奖励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 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人才。
奖励资金的使用应当与人才的贡献 相匹配,并按照公平、公正、透明 的原则分配。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主要是为了规范和监督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促进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

首先,人才专项资金的申请阶段。

在申请人才专项资金之前,需要明确资金的用途和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提供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研究计划、预算等。

申请材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申请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其次,人才专项资金的审批阶段。

经过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后,资金申请将进入审批阶段,审批机构将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将由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最终审批的依据。

第三,人才专项资金的发放阶段。

经过审批通过后,资金将按照批准的金额和用途发放给申请人。

资金发放前,需要签订资金使用协议,明确资金使用的具体要求和责任,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四,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阶段。

资金使用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按照申请材料和资金使用协议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和金额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高效利用。

资金使用过程需要定期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最后,人才专项资金的结项和评估阶段。

资金使用完成后,申请人需要提交资金使用的结项报告和资金使用效果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将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资金使用的最终评价标准。

评估结果将用于下一轮资金申请的参考,以及人才培养和发展的政策调整和优化。

总的来说,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是一个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体系,旨在保障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性,促进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通过规范的资金使用管理流程,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实现资金的最大化利用,推动人才的成长和创新。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才能够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流程进行资金的申请、审批和使用,共同促进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背景:人才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人才工作的管理,培养和吸引更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国家设立了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人才工作的开展。

而为了确保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有必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管理内容:一、资金使用范围: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方面,包括专项项目、培训项目、科研项目等。

具体资金使用范围应按照国家人才政策的要求确定,并进行明确的规定。

二、资金申请和评审:申请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经过初审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资金的分配。

三、资金监管和使用: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由专门负责人员进行监管。

资金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的使用期限和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挪用、挤占。

对于使用资金的单位应进行定期的验收和审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四、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对于使用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项目应进行定期的效果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资金的使用状况、目标的达成程度等,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资金支持的依据。

实施保障:一、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管理。

二、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宣传推广,提高各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他们对资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增加对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四、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公示制度,及时公开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总结: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对于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可以规范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同时,加强管理和监督保障,可以有效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确保资金的正常使用。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流程

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流程
一、设立资金管理机构
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负责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机构可以由相关部门或委托给专业财务机构。

制定明确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的申请、审批、分配、监督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确保资金的合规性、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资金筹集
根据需要,通过政府拨款、企业捐赠、资助金等多种途径筹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申请与审批
申请人或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资金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得到批准。

四、资金拨付与使用
经过审批的申请将获得相应的资金拨付。

接收资金的人或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和范围使用资金。

五、监督与处理
资金管理机构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

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追回资金、处罚责任人等。

六、持续改进
根据实际情况,对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以优化资金的使用效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人才发展工作。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以上是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流程,通过该流程的实施,可以确保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为人才发展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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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秀城政发[2002]37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决定》(秀城委[2004]30号)精神,为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事人才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

现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秀城区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嘉秀财[2003]11号)具体内容进行修订,请遵照执行。

一、人才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和对象
(一)人才专项资金来源
1、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并随经济增长逐步增加;
2、接受境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捐赠;
3、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二)人才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对象
1、对获得区级优秀引进人才个人按规定发放的资金;
2、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带头人每月发给的工资外津贴;
3、对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分期发放的住房补贴;
4、对国外智力引进项目已执行结束的单位给予的外国专家来华生活补助;
5、对来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补助和奖励经费;
6、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各类高层人才培训教育的经费;
7、对为我区人才引进工作作出贡献的企业的奖励经费;
8、区人才市场的建设和引进人才等经费;
9、其他与人才工作相关的经费。

二、人才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及标准
(一)引进人才
1、对正式调入我区的高层次人才(指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本区,并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给予三年的工资外津贴。

具体标准为: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每人每月800元,正高职称每人每月900元,博士学位每人每月1000元(以上待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经费由区人才专项资金和用人单位按3:7比例分担;
2、对调入我区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员(指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本区,并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在本区服务二年以上并定居的,在本市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购房后可享受住房补贴,具体标准为: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者,补助8万元,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者,补助10万元。

经费由区人才专
项资金和用人单位按4:6比例分担,分三年到位;
3、对我区企业引进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人员(指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本区,并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2000元补助。

在本区企业实际服务期限不满5年的,以每不足一年减20%的额度退还;
4、对与我区企业鉴定就业协议书的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企业实地应聘的,给予来回车费30%的一次性差旅费补助;
5、对我区乡镇企业引进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指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本区,并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且引进人员居住地在市区或市(省)外的,分别给予3年的车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6、对我区企业每引进一名大专以上人才(指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本区,并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一次性给予企业500元补助。

(二)引进智力
1、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已执行完毕的单位,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拨给项目执行单位5000元至10000元的外国专家来华生活补助费;
2、由组织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博士来南湖区开展技术咨询等短期智力交流活动,给予每人每天200元的补助;
3、通过“柔性”流动引进到南湖区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指不转人事关系及离退休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在南湖区同一企业累计实际到场工作每满一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最多不超过3年;
4、对我区企业以项目合作、项目引进等方式达成意向,并取得合作成功的,区人才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三)人才培养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在聘期内每人每月津贴1000元;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学术带头人,第一、二层次人员在聘期内每人每月分别津贴1000元、800元,列入嘉兴市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在聘期内每人每月津贴500元,被评为嘉兴市有突出贡献和优秀专业人才,在聘期内每人每月分别津贴600元、400元(以上待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经费由区财政和用人单位按3:7比例分担;
2、积极鼓励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自费参加研究生学历层次教育,并取得硕士学位,毕业后继续在本区企业工作满三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专项资金补贴;
3、由组织选送到相关研究所、高等院校进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进修期满3个月、6个月、12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所在单位500元、800元、1000元的进修培训费用;
4、对本地户籍,中专(高中)以上、本科以下学历,与我区企业签定五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参
加大专或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一次性享受1500元的继续教育补助经费;
5、对我区开展的各类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培训和高层次人才培训班,由区人才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四)人才奖励
1、引进人才当年为所在企业新增税收30-49万、50-79万、80万元以上,并被评为区优秀引进人才,按当年区财政净得部分,分别给予引进人才1-3万元、3-5万元、5-8万元的奖励;
2、建立优秀引进人才疗休养制度。

对评选确定为南湖区优秀引进人才的,在表彰奖励后(三年内)安排一次疗休养,所需经费在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3、在南湖区企业工作的人才(指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本区,并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晋升为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

4、开展南湖区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引进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对获得先进的集体、个人等,给予一定的奖励(五)人才市场建设
包括市场软硬件设施建设经费,工作人员培训经费,各类人才工作会议经费,人力资源网建设推广经费、参加省、市组织的人才招聘活动或赴外地人才招聘的单位补助经费等。

三、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核办法
(一)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人才专项资金的综合管理。

负责编制人才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人才专项资金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年度预算计划经区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年度决算,并向区政府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区人才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结余部分结转下年度使用
(二)人才专项资金的审核办法
1、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认真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材料翔实,填写规范,逐步上报审批。

审批合格后,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拨付手续;
2、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截留资金,如有发现,一经查实,退还有关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4、各项申报每年一次,要求在当年12月15日前完成。

四、以上各类享受人才专项资金补助人员,必须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代理手续或登记备案。

五、以上各类享受人才专项资金补助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凡以前所定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表1--表6);
2、《南湖区引进智力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审批表》(表1--表4);
3、《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表1--表5);
4、《南湖区人才奖励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表1--表2)。

附件一(表1):
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一(表2):
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一(表3):
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一(表4):
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一(表5):
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一(表6):
南湖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二(表1):
南湖区引进智力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二(表2):
南湖区引进智力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二(表3):
南湖区引进智力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二(表4):
南湖区引进智力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三(表1):
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三(表2):
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三(表3):
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三(表4):
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三(表5):
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四(表1):
南湖区人才奖励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附件四(表2):
南湖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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