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188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三篇)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一、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的制定背景和目的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之一。
为了确保员工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企业应当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本文旨在对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规范和细化,从而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
二、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1. 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培训:制定和实施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员工入职时的安全培训、定期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4. 安全设备:明确使用和管理各类安全设备的规范,包括消防设备、防护设备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
5. 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6. 安全控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工作的安全可控。
7. 事故报告:明确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8. 安全宣传: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三、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的实施步骤1.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企业高层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2. 审查和修订现有规章制度:对已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发现不足和漏洞,进行修订和完善。
3. 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包括责任分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设备、应急预案、安全控制、事故报告和安全宣传等方面的内容。
4. 审批和发布:将制定好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提交给企业领导层进行审批,并按照程序进行发布和下发。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3篇)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中进行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操作。
第三条安全意识培养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具备安全意识,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性。
二、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条安全管理制度一、公司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
各级领导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落实。
二、公司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五条安全操作准则一、员工在进行任何操作之前,必须了解操作的安全规范和注意事项,严禁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二、员工必须穿戴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第六条动火操作一、员工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操作场所没有易燃物和烟火。
二、动火操作必须在关键时刻备有灭火器材,并设立专人负责监督。
第七条高处作业一、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固定防护网、使用安全带等。
二、严禁在高处作业时倚靠不稳定的物体,或者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第八条机械作业一、员工在进行机械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性能,确保无故障。
二、机械作业过程中,严禁将手、脚等部位放入机器运行的区域。
第九条防护设施一、公司将建立健全各种防护设施,确保员工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工作。
二、员工在使用防护设施时,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并定期检查设施的安全性能。
第十条废弃物处理一、员工在处理废弃物时,必须按照公司的废弃物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并严禁私自处置废弃物。
二、任何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第三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一条事故报告一、员工在发现事故或隐患时,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做好事故报告的准备工作。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一、概述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中必须重视的环节,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员工安全保障意识,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起到规范作用。
本规程旨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业务的基本操作程序,规范公司生产、操作行为,确保生产安全,达到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运输、仓储、人员安全等方面的操作规程。
三、安全责任3.1 生产安全责任生产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具体职责如下:•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标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监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决策安全生产投入和经济支出;•接受并维护本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2 个人安全责任公司员工均需承担一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具体职责如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发现安全隐患主动报告,积极配合上级处理;•参与安全检查,不得随意更改、关闭、遮挡安全设施或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安全设备和器材。
四、安全生产基本规定4.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为员工提供与各自岗位有关的安全操作指南和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安全保障意识。
4.2 设备管理公司应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各类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任何人不得更改设备的参数和安全设置,不得私自修理或擅自拆卸设备,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
4.3 应急预案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步骤,及时处理各种危机事件,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
4.4 安全检查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剔除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5 安全设备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设备,包括而不限于防护设备、消防设施及紧急疏散通道等,以确保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安全性。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3、驾驶人员在行车中要求做到“八不”。
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4、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6、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7、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8、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任务,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企业需要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目标1.确保员工在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
2.保障企业设施和财产的安全。
3.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4.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和义务1.企业负责人应确保安全生产规程的制定、执行和维护,并提供相应的经费和资源。
2.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员工的安全培训和事故调查。
3.每位员工有责任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及时报告和纠正安全隐患。
4.安全员应监督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和建议。
三、安全生产管理1.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目标和指标,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2.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3.定期检查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设备维护和维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建立安全数据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分析和处理事故和事故隐患。
5.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和演练应急响应措施,并提供应急设备和物资。
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工作场所安全:(1)员工应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并按规定使用和维护。
(2)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杜绝乱堆乱放和滋生危险品。
(3)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牌和紧急出口标志,保证员工的安全疏散。
2.设施和设备安全:(1)对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
(2)设立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严禁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转时靠近。
(3)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运行。
3.危险品和化学品安全:(1)严格按照规定储存、使用和处理危险品和化学品。
(2)加强危险品和化学品泄漏和泄露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
(3)设立危险品储存区域和标识,确保安全和警示的同时,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淆。
4.火灾预防和应对:(1)设置火灾报警器和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加强员工的火灾预防和逃生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疏散。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一、概述为了维护员工工作安全、保障企业生产正常运转,制定本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层、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等。
规程内容涵盖了安全操作流程、紧急情况处理、个人防护措施等,旨在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识别和处理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安全操作流程1. 事前准备(1)对所有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运行良好。
(2)检查工作现场,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3)确认操作人员已经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熟悉操作规程。
2. 操作过程(1)在操作前,操作人员应核实所需使用设备是否完好,如出现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机械或相关部门。
(2)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指南进行工作。
(3)操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汇报相关人员。
三、紧急情况处理1. 火灾(1)发现火灾后,第一时间向疏散警报器发出警报,并按照紧急疏散路线迅速撤离。
(2)疏散途中,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慌乱推挤,保持冷静,按照指引迅速离开事故地点。
(3)疏散到达安全地点后,务必立即报警,并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避免重复进入危险区。
2. 溢漏处理(1)发现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溢漏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切勿擅自处理。
(2)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并按照规范操作,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处理。
(3)在处理溢漏物时,应避免吸入有害气体,防止接触有毒物品,穿戴好防护装备。
四、个人防护措施1. 穿戴防护装备(1)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服、手套、眼镜、面具等,保护自身安全。
(2)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和操作要求使用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缺乏防护措施进行作业。
2. 防范工作场所危害因素(1)保持工作场所的通风良好,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有毒、有害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和储存,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
(3)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症状,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适应运输市场“竟争、开放、发展”的需求,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快捷、安全、舒适、环保”的要求,提升车辆类型的档次水平,增强竞争力,促进动力结构合理调整,根据国家和省、市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技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
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诊断和计算机应用等先进技术,管好、用好、维修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车辆。
非营运车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内务与职责第四条统计1、凡本公司车籍的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所发生行车事故均列入各单位行车事故的统计范围。
2、有下列情况不列入事故统计范围:(1)蓄意驾车行凶杀人或为了自杀而撞车、驾车发生的事故。
(2)车辆未开动而发生人员挤、摔伤亡的事故。
(3)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
(4)汽车过渡中因渡船责任发生的事故。
(5)进厂保修期间试车或在厂内移位发生的事故。
(6)无责任行车事故。
3、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对方车辆负主要责任的其车上伤亡人员数与经济损失,不列入我方统计,我方只统计事故次数与本车伤亡人数、经济损失。
4、本公司车辆发生两车碰撞事故,由负主要责任的车属单位列入统计。
5、本公司各单位(部门)临时借用驾驶员、外聘驾驶员不论借、聘用时间长短,如发生行车事故,车辆单位列入事故统计,驾驶员单位不列入统计。
第五条行车事故等级和标准1、行车事故等级行车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重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轻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死亡人数按事故发生的当时至事故后七天内的实际死亡人数计算。
2、事故标准(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
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夜间(晚22时至6时),车辆不在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3级以下(含3级)山区路段营运。
四、严格按照经营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运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从事班车客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旅客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财物遗失。
江苏天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
06。
01第二章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员2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报告等工作。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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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适应运输市场“竟争、开放、发展”的需求,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快捷、安全、舒适、环保”的要求,提升车辆类型的档次水平,增强竞争力,促进动力结构合理调整,根据国家和省、市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技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
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诊断和计算机应用等先进技术,管好、用好、维修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车辆。
非营运车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内务与职责
第四条统计
1、凡本公司车籍的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所发生行车事故均列入各单位行车事故的统计范围。
2、有下列情况不列入事故统计范围:
(1)蓄意驾车行凶杀人或为了自杀而撞车、驾车发生的事故。
(2)车辆未开动而发生人员挤、摔伤亡的事故。
(3)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
(4)汽车过渡中因渡船责任发生的事故。
(5)进厂保修期间试车或在厂内移位发生的事故。
(6)无责任行车事故。
3、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对方车辆负主要责任的其车上伤亡人员数与经济损失,不列入我方统计,我方只统计事故次数与本车伤亡人数、经济损失。
4、本公司车辆发生两车碰撞事故,由负主要责任的车属单位列入统计。
5、本公司各单位(部门)临时借用驾驶员、外聘驾驶员不论借、聘用时间长短,如发生行车事故,车辆单位列入事故统计,驾驶员单位不列入统计。
第五条行车事故等级和标准
1、行车事故等级
行车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重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轻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死亡人数按事故发生的当时至事故后七天内的实际死亡人数计算。
2、事故标准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或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至
3000元。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2人;重伤3-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至60000元。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60000元以上的。
第六条行车事故报告
1、发生重、特大行车事故时,车辆运营部必须在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领导。
并在3日内填写行车事故快速报告单。
2、行车事故月报必须填写一式2份,于次月5日前上报一份公司领导,并做好存档工作。
安全员汇总公司各部门月报后,及时报送公司领导。
3、行车事故档案要从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三个月内或结案后建立,重、特大事故档案必须上报一份给公司,公司留存一份,一般事故档案由部门存档,同时做好台帐记录。
4、建立健全行车安全各类档案、台帐和原始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行车安全基金用于宣传教育、安全活动、隐患整改的安全奖励。
安全基金来源由公司划拨、从基层单位中统筹、及从肇事驾驶员的罚款三部分组成。
第八条对发生特大事故超过公司行车安全目标管理控制数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相应扣罚该单位主管领导以及分管安全领导年终目标奖金的10%,必要时给以警告。
第九条对发生行车事故的责任者,必须进行“四不放过”教育,并根据其事故的性质及责任作以下处罚:
1、对发生一般(含一般)以上行车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责任、情节、酌情给以通报批评,必要时给以行政处分。
2、凡发生轻微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内)的,我方负全部、主要责任者罚款150-3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150元;次要责任及以下责任不罚。
3、凡发生一般行车事故的,负全部、主要责任者罚款250-3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300元;次要责任及以下责任不罚。
4、凡发生重大事故的,负全部、主要责任者罚款500-800元;同等责任罚款200-300元;次要责任罚款100-200元;无责任不罚。
5、凡发生特大事故的,负全部、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1500元;同等责任罚款500-800元;次要责任罚款300-500元;无责任不罚。
6、凡发生翻车、下沟未造成人员伤亡按其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按以上规定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执行交通部关于《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公司车辆运营部职责
公司的车辆运营部负责本公司所有车辆的经营、管理、维护、保养,司机的聘用、管理、安全教育等工作,车辆运营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部门,车辆运营部负有如下安全生产的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方针、政策,负责起草、修订、补充、完善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制;
(2)负责检查督促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3)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性质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行车事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并对事故进行通报;负责对肇事驾驶员的处理处罚及效果跟踪,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防止和减少违章违规现象;
(4)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全面评价上阶段安全四大指标(行车事故频率、事故责任死亡率、事故伤人率、直接经济损失率)的完成情况,健全各类信息反馈系统和统计报表;推广先进安全管理经验和方法、并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5)负责对公司安管人员、司机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6)负责公司车辆、第三者的保险理赔洽谈业务。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7)贯彻实施上级部门颁布执行的有关行车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8)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和行车安全活动。
(9)抓好现场管理,做好安全交待,及时纠正违章,执行安全否决权,消除不安全因素。
(10)掌握本公司行车安全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定期分析、总结、汇报,并做好记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类档案、台帐。
(11)负责处理本公司车辆发生的行车事故、负责办理本公司车辆的保险及出险理赔工作。
(12)负责本公司驾驶员的日常安全考核、管理和外聘驾驶员考核登记、把关工作。
第五条行车安全责任制
建立行车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有关行车安全内容的责任书,签订率须达100%;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都应有安全行车责任内容。
第六条行车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车辆运营部、每部车辆每月组织一次自查,逢重大节日及开展安全专项活动还需组织进行专门的安全检查。
公司、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必须上岗检查、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互查工作。
第七条驾驶员安全学习活动制度
公司每月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不少于2次,驾驶员参加学习不少于1次,要建立台帐,严格考勤,并做好学习记录,对无故缺席者按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直至取消其上岗资格。
第八条驾驶员资质和车辆装载规定
1、驾驶员应遵守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持驾驶员证、准驾证、行驶证、营运证、公路规费证、保险单及上岗服务证等有效证件上路作业。
2、必须雇用持有有效上岗证的司机。
3、车辆装载应严格遵守合同有关规定,不得超过核定的装载重量。
4、严禁驾驶带病车或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参加营运。
第三章奖惩
第九条车辆运营部根据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奖惩制度,定期组织评优创优活动,进行公开奖励和处罚,要求做到:有严格的界限,有准确的标准,有理、有节、可行和奖惩分明,特别关注推行现代化车辆技术管理,使车辆技术状况不断改善,取得显著成效;发现车辆隐患、及时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改造和改装车辆的工艺和方法具有推广价值;正确使用车辆,节油、节胎、节约维修费用成绩显著的单车司机,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不重视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由于超负荷运行,严重失保失修,造成车辆早期损坏、车况显著下降或重大机械事故;违反驾驶员操作规程,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影响运输生产;技术管理混乱,玩忽职守、职责不清或无人管理,对车辆损坏不作及时处理,造成车辆技术状况严重下降;对车辆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违反汽车维护工艺规程,降低标准,以致维修质量低劣,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奖惩方案、等次和标准,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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