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教师队伍国际化能力提升实施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教师队伍国际化能力提升实施办法校人字〔2011〕17号为切实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国际视野、能跟踪把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高层次人才,提升教师队伍的国际化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途径(一)引进。
面向世界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招聘知名学者和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校任教。
海外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具体办法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二)选留。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学校公派海外留学生的学习动态,将优秀留学生纳入本单位教师队伍补充计划,积极做好吸纳选留工作。
经各单位考察的优秀留学生,在出国前可与学校签订就业意向书。
(三)培养。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出国留学、访问进修、合作研究。
二、培养政策(一)选派规模。
通过国家、学校、校内二级单位、国(境)外机构提供的多种经费资助渠道,每年选派60名左右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
(二)选派对象。
按照“拓宽渠道、确保重点、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公平竞争”的原则,重点选派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优先选派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研究平台、国家重大或重点研究计划、国家重点支持的研究领域、国家或省部级优秀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三)选派类别1. 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3-12个月)。
2. 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以1:1经费配套资助方式联合派遣:访问学者(6-12个月)。
3. 学校资助:(1)A类:访问学者(12个月及以上)。
外语教师或再次出国的教师可在12个月以下。
(2)B类(含校际学术合作、科研项目合作和个人学术进修等出国留学人员):博士研究生(36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6-12个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12-24个月)等。
(四)申请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在教学、科研工作第一线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系列讲座实施方案 -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理工大讲堂”讲座实施方案高水平的人文讲座是引领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各界学者发表学术见解、阐释人文精神的重要平台。
迄今为止,由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主办的“理工大讲堂”讲座已成功举办过多次,为我校师生搭建了与名师、名家交流互动,领略人文精神内涵的平台,得到了学校领导、教师及广大同学的一致认可。
为进一步加强“理工大讲堂”的建设,调动全校师生参与讲座建设的积极性,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1.通过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成功人士走进理工大,使我校学生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前沿和社会发展动态,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进而学会规划人生,实现素质教育的宗旨和目的。
2.加强我校广大师生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活动组织1.由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负责组织“理工大讲堂”高水平讲座,决策讲座的重大事宜。
2.各院(系、所)和相关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申请承办。
三、活动内容1.邀请对象:校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文化界名人、政府(局级以上官员)特别是行业、企业界高层人士举办多学科、多层次的学术讲座或报告。
2.讲座内容:有利于学生身心素质发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领域均可在“理工大讲堂”开讲。
3.其他:对于在某一学术领域有重要建树的或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人士,在与个人沟通后可考虑向学校申请聘为我校“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以促进学校和外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院(系、所)承办申请流程院(系、所)承办“理工大讲堂”系列讲座的具体申请流程如下:1.各院(系、所)依据本单位的专业特点,联络相关的国内外学者、名人参与文化素质教育讲座事宜,确定行程及安排后填写《“理工大讲堂”讲座承办申请表》并上报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申请获准后,由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统一系列讲座的期次,院(系、所),院(系、所)先垫支经费具体负责活动宣传、受邀嘉宾交通食宿、讲座场地安排和会场布置、邀请校内专家、组织学生听众等工作,所开销费用事后具实由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支付给相关院系。
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实施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实施办法校人字〔2009〕84号为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推动面向行业和区域的产学研合作,推动学校特色专业建设,推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一)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工作的领导机构,人事处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部)、科研中心(所)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具体负责推荐人选、过程管理和组织考核。
二、实施原则(一)分类实施,重点考核。
学校将教师实践能力提升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根据不同学科分类要求、分类实施,重点考核工科、经管类教师的实践锻炼情况。
(二)协同推进,过程管理。
学校将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工作与教师岗位聘任等政策协同推进;各单位按计划派遣,实施过程管理。
(三)加强引导,注重实效。
各单位将教师实践能力锻炼与教师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各单位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相结合,合理安排,注重实效。
三、实践目标(一)改善教师个体的知识结构,提升教学和科研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丰富和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合社会需求培养优秀人才;拓宽工程应用视野,提高自身工程实践和企业管理技能,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二)丰富教师培养途径,积淀学科和专业发展内涵,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和专业建设工作。
(三)促进实验室建设,增进教师与实验室人员交流,提高教师实践教学技能,提高实验人员业务水平,提高设备使用效能,实现优势互补。
(四)推动学校与地方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提升服务社会及经济发展的能力,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四、实践对象和考核要求凡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工科、理科及经管类中青年教师,应具有12个月的实践经历(原已具备12个月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不作要求)。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是教学环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教学的继续、补充、扩展和深化。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使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专业实验课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各学院(实验中心)负责本科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安排实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选项、安排实验指导教师、监控实验过程、评估实验效果、核定本单位实验教学工作量。
第二章实验教学综合要求第四条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具有明确实验教学目的并与理论教学体系协调一致的实验教学体系,完善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按照规定的实验教学学时数,精心编排实验项目,改革实验内容,注重学生基本实验能力和创新性实验能力的培养,注重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与效果评价。
第五条除培养计划要求的必做实验项目外,学院(实验中心)应根据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需要开设相应的选做实验项目。
第六条实验教学要不断采纳新技术,及时更新实验内容和实验项目,改进实验方法和实验手段,不断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
第七条为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实行实验教学内容审查认证制度,面向本科生开设的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均需通过审核。
实验项目审核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第八条学院开设的所有实验项目必须有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
第九条课程主讲教师为本课程实验教学的第一负责人,必须参加相关实验教学指导工作,每学期在填写课程教学日历的同时,填报实验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学院教学办负责实验教学的过程监控,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验教学计划安排。
实验教学计划的变更需在学院教学办审查备案。
第三章实验指导教师职责第十一条实验指导教师包括:独立设置实验课程主讲教师、相应理论课程主讲教师、参与实验指导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4
2-4
修满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计4学分
选修四
社会实践
主持活动
1-2
1-4
主持学校、学院的专题活动、主持社团举办的全校性活动,1次计2学分;参加学校、学院专题活动、社团举办的全校性活动的组织工作,主持社团一般活动、主持班级专题活动,1次计1学分。本项最高合计4学分。
参加社会调查及社会实践
附录二: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细则
类别
内容选修
单项学分
学年
考核内容及单项学分
必修
中国语文考试
2
2-4
通过武汉理工大学《中国语文》网络自学平台学习,参加学校组织的《中国语文》考试,成绩合格计2学分。
必考
普通话水平测试
1
1-4
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获得二级以上证书计1学分。
英语听力测试
1
1-4
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听力测试,成绩合格计1学分。
举办专题讲座
2
2-4
在学院组织的30人以上参加的活动中,主讲讲座1小时以上,或进行外文演讲20分钟以上,计2学分。
发表文学、美术、音乐作品
1-4
1-4
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重要报纸(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发表作品(含译文),计4学分;在其他正式期刊发表作品(含译文),计2学分;校内学生社团、学院、班级主办的内部刊物的编委,每编辑完成1期计1学分,在其中发表作品计1学分;参加校内征文竞赛获得等级奖计2学分。
参加文体训练
3
1-4
参加大学生艺术团、校运动队训练,并按学校要求参演(赛),每满1年计3学分。
参加外语水平考试
2
2-4
青年教师2024年培养实施方案

青年教师2024年培养实施方案引言:在当今社会,教育的发展日新月异,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青年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他们承担着培养未来栋梁的责任。
为了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育素养,本文制定了一份2024年的青年教师培养实施方案,旨在激励青年教师积极进取,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
一、培养目标1. 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通过系统的培训和实践,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注重培养青年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和教育智慧。
2. 加强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理念。
通过严格的道德教育和理论指导,加强青年教师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修养,培养他们正确的教育观念和价值观。
3. 培养青年教师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通过创新研究项目和课题,加强青年教师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他们形成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
4. 培养青年教师的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
通过团队合作和师资培训,培养青年教师的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使其在教育管理和教育组织方面有所突破。
二、培养内容1. 教学培训(1)定期举办多形式的教学培训班,涵盖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方法、评价与反思等方面。
邀请经验丰富的老师和教育专家授课,提供实践指导和案例分析。
(2)组织青年教师进行课堂观摩和交流讨论,通过互相学习和借鉴,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3)鼓励青年教师参加教学比赛和学术研讨会,锻炼他们的表达能力和交流能力,增加他们的教育经验。
2. 专业素养培养(1)开设教育理论课程,深入学习和研究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心理学,引导青年教师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教育价值观。
(2)组织参观学习和实地考察,让青年教师亲身体验教育实践,了解全国各地的教育现状和教育改革成果。
(3)聘请教育专家为青年教师进行理论指导和学术交流,启发他们的思维,提升专业素养。
3. 创新研究项目(1)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创新研究项目,培养他们的科研精神和实践能力。
项目要求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性,促使青年教师主动深入研究和探索。
(2)设立创新研究奖励机制,鼓励青年教师在教育领域做出突破性的研究成果,提升他们的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2009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3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校教务字【2013】008号2013年本科教学工作要按照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为主线,以教学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卓越人才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和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课程内容与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考试过程与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适应能力强、实干精神强、创新意识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三强人才”。
一、改革创新,全面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1.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提高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的建设水平,加强新办专业建设。
大力推进“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改革,加强课程整合、大纲修订、教学改革,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做好迎接教育部阶段检查准备工作。
2.积极跟踪国家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制订工作,启动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建设。
高度重视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将重复设置的课程和内容进行合理整合,淘汰过时落后的课程,更新教学内容,鼓励开设反映学科前沿、具前瞻性的新课程。
3.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试点班”、“基地班”等多种形式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校校、国际交流等联合培养与协同育人工作。
以“2011计划”的实施和“协调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建设,加强政策研究,创新体制机制,有效聚集创新要素和资源,寓教于研,探索行业拔尖创新人才和领军人物培养。
4.以课程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为核心,深入推进学分制培养改革。
设立专项课改基金,增加课程开设数量,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课程资源,扩大学生选课、选教范围,做好学分制运行管理的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引导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要求和特点,采取讲授与自学、讨论与交流、指导与研究、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大力推广基于案例或项目的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方法的改革和探索,倡导平时检测与考试相结合、笔试、口试与操演考试相结合、开卷与闭卷考试相结合、卷面考试与综述、论文相结合的考核方法,进一步提高试卷命题的科学化水平。
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课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待遇的意见》(校人字〔2012〕5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对象学校聘为教师岗位,年龄在35 周岁以下(含35 周岁)的青年教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承担助课工作:1.来校不满一周年,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要求其承担助课工作的;2.职称为助教的;3.职称为讲师,且讲师任职未满5年、按学校及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要求应承担助课工作的。
二、助课青年教师的工作职责及任务1.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熟悉并掌握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了解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规章制度;2.了解所助的课程在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及难点,熟悉教学的基本要求;3.协助指导教师准备教学资料,全程随堂听课(指导教师为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讲授的专业主要课程),承担与课程相关的讨论课、习题课的组织与管理,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期中、期末考试或阶段考核的组织和试卷评阅工作,辅助指导教师进行课程相关的实践教学内容的组织与管理工作;4.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讲授课程部分内容(授课学时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4),按课程要求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及制作多媒体课件,课前与指导教师沟通试教内容、要点及主要教学方法,课后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改进不足。
三、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要求指导教师选聘每学期进行一次,实行二级教学单位推荐与指导教师自愿相结合,并报教务处审批。
每位指导教师每次只能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担任指导教师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原则上应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主讲过被助课程三轮以上(含三轮),教学效果良好(被助课程近三年的学生评教平均分应在本二级教学单位的前20%);3.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
各级教学名师、精品课程名师、特色专业责任教授应担任青年教师的助课指导教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鼓励广大青年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施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育原则
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旨在通过培育与选拔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专业基础扎实、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强的优秀青年教师,予以重点培养,不断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实施范围
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的实施范围是45岁以下,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一线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育措施
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由人事处和教务处共同负责,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全校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原则上为教师自愿参与,措施包括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研讨交流、开展微格教学指导、课程教学内容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开展课程信息化建设等。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如教学研修班、教师工作坊、教学研讨沙龙等,为青年教师提供教
学交流咨询平台。
(二)组建青年教师培训志愿者团队,优先资助志愿者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理念、教育技术、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修和交流,并将培训和交流的成果在校内青年教师中进行推广。
(三)组建校内和校外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辅导专家团队,开展一对一指导,提供教学工作和职业规划服务,提供教学过程的指导和咨询服务,提供教学新方法、新技术、新手段运用的指导服务。
(四)基于各类教学团队和各专业教研室,由学院组建院系层面的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辅导专家团队,定期开展教学研讨,营造良好的传帮带氛围,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快速提升。
(五)学校各类教学研究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指导各类学生竞赛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
四、实施方式
(一)有意参与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的教师填写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申请表,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教师提交的需求,为青年教师配备学校及院系辅导专家(团队),进行一对一指导和帮助。
(三)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参与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的教师提供校内外培训和交流资助。
五、评选条件
参与青年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并达到以下条件基本要求和选择条件要求者,经过申报和评选,可授予青年教学名师称号:(一)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
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在本科教学第一线工作3年以上,近3年考核合格;
3.每年系统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或承担本科生实验实践教学,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达到90%;
4.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本科生科技竞赛等项目;
5.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理论课或实验课教学内容,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6.开展课程信息化建设,应用信息化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
(二)选择条件
1.以下条件满足任意1项即可参评:
(1)课程教学效果好,在同行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近3年获得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一等奖,并且课程的评教分排名在本学院同类课程前30%;
(2)理论课教师所主讲课程的督导、学生评价好,近3年该课程的评教分排名均在本学院同类课程前20%;实验、实践课程指导教师,近3年学生满意度均在90%以上;
(3)主持建设1门在线开放课程,并通过学校验收;
(4)指导本科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等
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
(5)指导本科生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取得显著创业成果。
2.以下条件满足任意3项即可参评:
(1)近3年主持过1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主讲课程相关的教研项目优先);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以上;
(3)主编1部本人所主讲课程的高质量教材(含讲义)或电子教材;
(4)参与课程建设,通过学校在线开放课程验收,并在课程建设团队中排名前3;
(5)近3年该课程的评教分排名均在本学院同类别课程前40%;
(6)指导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通过验收并获得优秀;
(7)指导本科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等学科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六、选拔程序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学名师选拔(已被评聘为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的不再参评),选拔程序如下:
(一)个人填写青年教学名师奖励申请表,并向所在学院或教学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评议,并将推荐评议意见和候选人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二)校教学委员会对青年教学名师奖励候选人按照预定
评选人数进行投票表决;
(三)教务处公示评审结果5个工作日。
七、奖励措施
学校对青年教学名师一次性给予奖励5000元。
获得“青年教学名师”称号的,优先参评学校精品课程教学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