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概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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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 . . ..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4〕29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 . . .. .目录一、二、三、总则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江苏工程施工定额

江苏工程施工定额

江苏工程施工定额是指在江苏省范围内进行各类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各项工程量进行计算和定价的一种制度。

它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工程造价、工程周期等方面的内容。

江苏工程施工定额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一、江苏工程施工定额的构成江苏工程施工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各类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各项工程量进行计算和定价。

2. 工程造价: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结合工程项目的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等费用,计算出工程的总造价。

3. 工程周期: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难度等因素,合理估算出工程施工所需的时间。

4. 工程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进行明确。

5. 施工安全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进行明确。

二、江苏工程施工定额的作用江苏工程施工定额的制定和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制定统一的工程施工定额,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恶意竞争,提高工程质量。

2.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工程量、造价、周期等进行明确规定,有助于施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3. 保障施工安全:通过对施工安全要求的明确规定,有助于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4. 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对工程施工定额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推动建筑业的科技进步、管理创新,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三、江苏工程施工定额的实施与应用江苏工程施工定额的实施与应用,需要各级政府、行业组织、施工企业等共同努力。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府监管: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施工定额的监管,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

2. 行业组织协调:各级建筑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协调解决工程施工定额实施中的问题。

3. 施工企业执行: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定额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4〕29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一、二、三、总则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297405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1.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
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
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
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
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
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的费用。
③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
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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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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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5-说明

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5-说明

总说明(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列入概算,不得任意压低。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劳动保险费:5、税金:6、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设计概算编制单位根据本费用计算规则,并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二、费用项目与标准建筑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利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二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被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标准为32.00元/工日;二类工标准为30.00元/工日;三类工标准为27.00元/工日。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建筑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内容包括: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江苏省建筑工程定额

江苏省建筑工程定额

江苏省建筑工程定额江苏省建筑工程定额是指根据江苏省建筑工程规范和相应的国家标准,以及实际施工经验总结出的建筑工程各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设备投入标准。

一、工程概述1.1 建筑工程定义建筑工程是指在土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住宅、工业厂房、办公楼、公共建筑等各类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

1.2 定额编制依据江苏省建筑工程定额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要求:- 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管理规定和标准;- 江苏省建筑工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发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实际施工经验和工程管理的实际需要。

二、定额内容2.1 工程量清单江苏省建筑工程定额中包含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清单中列明了各项工程的名称、编号、计量单位、工程量、损耗率等信息。

2.2 人工定额人工定额是指完成单位工程所需的劳动力投入标准。

定额中给出了不同工种的劳动力数量和工作时间要求,以及相应的工资标准。

2.3 材料定额材料定额是指单位工程所需的各类材料和构件的数量和规格要求。

定额中给出了常用材料的使用量和价格,以及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

2.4 机械设备定额机械设备定额是指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的投入标准。

定额中给出了设备的型号、数量和使用时间,以及设备的租赁费用和维护要求。

2.5 经济指标江苏省建筑工程定额中还包含了一些经济指标,例如工程所需的资金投入、施工周期、施工人员配备等信息,以帮助工程管理者进行经济评估和预算编制。

三、定额编制过程定额编制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建筑工程规范、技术标准,以及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发布的技术文件;- 调研和分析实际施工情况,包括巡查工地、与实际施工人员交流等,了解实际施工中的工艺、材料和设备使用情况;- 制定和完善定额内部的工作程序和计算方法,确保定额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编制和修订定额,将收集到的资料和分析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形成定额的最终版本。

江苏省工程造价定额总则

江苏省工程造价定额总则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

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二、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性项目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江苏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江苏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江苏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 编制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估价表与综合定额配套之用;2.总分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单项发包编制工程预算和力理竣工结算之用3. 施工企业内部核算之参考。

四本估价表由十四章及八个附录组成。

其中:塔吊、施工电梯基础塔吊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取定表供编制标底及标书报价之用,竣工结算时按其规定可作部分调整。

热门城市:吉林市律师呼伦贝尔律师平顶山律师鹤岗律师三门峡律师青岛律师云浮律师晋城律师抚州律师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十分重要的环节,它规范了建设工程的计价。

设置合理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能够衡量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性,并且预防建筑工程纠纷,当发生纠纷时也能良好的应对。

下文是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一些介绍,请您阅读了解。

▲一、概念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以下着重介绍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二、内容▲1、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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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5)说明(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列入概算,不得任意压低。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劳动保险费:5、税金:6、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设计概算编制单位根据本费用计算规则,并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二、费用项目与标准建筑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利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二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被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标准为32.00元/工日;二类工标准为30.00元/工日;三类工标准为27.00元/工日。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建筑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内容包括: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③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④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⑥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⑦职工:待业保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用。

⑧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⑨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

⑩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2)现场管理费:指现场管理人员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包括:①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办公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工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⑧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的旅费、住勤费、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职工离退休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牌照费等。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和租赁费等。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⑥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和车辆保险、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的安全保险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

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4)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5)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6)远地施工增加费:指远离基地施工所发生的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调迁旅费、工人在途工资,中小型施工机具、工具仪器、周转性材料、办公和生活用具等的运杂费。

对包工包料工程,不论施工单位基地与工程所在地之间的距离远近,均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

(7)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5、利润: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的利润。

建筑工程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标准:建筑工程管理费分工程类别按下表中规定计算,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的管理费是以一类工程的标准列入子目,其计算基础为人工费加机械费。

利润不分工程类别按下表中规定计算。

建筑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二)措施项目费1、环境保护费:指正常施工条件下,环保部门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收取的噪音、扬尘、排污等费用。

环境保护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

,2、临时设施费:指施工单位为进行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

临时设施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计算。

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夜间施工增加费: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和工效降低等费用。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4、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二次搬运所需费用。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1%计算。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转至施工场地,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

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四章计算。

6、混凝土、钢筋棍凝土模板及支架:指模板及支架制作、安装、拆除、维护、运输、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

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二章计算。

7、脚手架费:指脚手架搭设、加固、拆除、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

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一章计算。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指对己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9、施工排水、降水: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排水、降水费用。

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凡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等的高度)超过20米时,应计算超高措施增加费。

超高措施增加费内容包括:脚手架使用周期延长摊销、脚手架加固、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全部所需费用。

基坑支护、施工排水、降水、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三章计算。

10、垂直运输机械费:指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

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四章计算。

11、室内空气污染测试:指对室内空气相关参数进行检测发生的人工和检测设备的摊销等费用。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12、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

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由建设单位另行列支。

检验试验费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18%计算。

13、赶工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则施工单位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按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执行,该费用根据工程工期提前的幅度,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住宅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3.5%计取。

高层建筑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5%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4.5%计取。

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5%~4%计取。

14、工程按质论价: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为优良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根据工程质量标准加以确定。

住宅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2.5%。

一般工业与公共建筑:被评为优质工程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

15、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1)地下不明障碍物、铁路、航空、航运等交通干扰而发生的施工降效费用。

(2)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享受人数,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区域外加工的制品不应计入)的计价表耗工数,并加计百分之十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人工数确定。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三)其他项目费1、总承包服务费(1)总承包:指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进行全过程承包的行为,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至竣工投产全过程承包的“交钥匙”方式。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总承包的范围、深度,按工程总造价的2%~3%计算。

引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施工总分包建没单位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配合费,需由建设单位支出的费用。

该项费用按照分包部分造价的2%~5%计算。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如下:安全生产方面:(1)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措施:(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8)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10)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文明施工方面:(1)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2)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5)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6)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7)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8)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9)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10)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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