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矿山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矿山企业、相关管理机构以及从业人员,涵盖矿山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
第三条矿山环境保护应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与管控相结合、依法管理、追究责任”的原则,积极推行循环经济模式,减少矿山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并执行矿山环境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环境监测、报告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责任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制度和管理体系,并配备专业的环保人员。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惩处。
第三章矿山环境保护措施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在矿山建设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的环境保护方案,确保矿山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采取合理的资源开采方法,优化矿山开采布局,减少矿山废弃物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对矿山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的治理,确保环境排放达标。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物排放。
第四章矿山环境监测和报告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矿山对环境的影响和效益,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矿山溶水、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每年提交一次环境保护报告,详细描述矿山运营状况、环境影响情况和环境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煤矿公司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煤炭开采、洗选、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我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将环保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全过程。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第四条确保我公司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五条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
第六条加强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职责第七条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各部门、各班组应明确环保职责,落实环保工作任务。
第九条环保部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环境监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技术改造等。
第四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十条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一条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用先进工艺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
第十二条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除尘、脱硫、脱硝等先进技术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三条加强噪声治理,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保障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第十四条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十五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章环境保护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公司对各部门、各班组环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环境保护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煤矿环保制度

煤矿环保制度
是指在煤矿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为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可持续发展,制定的一系列环保管理措施和规定。
煤矿环保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煤矿环境影响评价:在新建、改建、扩建煤矿项目之前,必须进行煤矿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
2. 煤矿排污许可管理:煤矿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标准排放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
3. 煤矿水资源管理:煤矿必须合理利用和保护地下水和地表水资源,严禁非法采水和大规模开采地下水。
4. 煤矿粉尘控制:煤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矿井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防止粉尘污染空气,减少职业病危害。
5. 煤矿固体废物处理:煤矿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理,如分类、回收、处置等,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 煤矿矿山生态修复:煤矿在采矿结束后,必须进行矿山生态修复,包括绿化、植被恢复、土壤改良等措施,使矿区恢复为良好的生态环境。
7. 煤矿环境监测:煤矿必须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定期监测矿区及周边环境的空气质量、水质、噪声、粉尘等指标,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以上是煤矿环保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落实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煤矿环保制度的监督和执法,确保其有效实施。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管理制度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煤矿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促进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煤矿地质环境保护、矿井地下水保护、尾矿库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部门设置煤矿环境保护部门设有环境保护科,负责煤矿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环境保护科按照工作需要,可以设立相关的环境监测、环境评估等专业分支机构。
四、人员配备1.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配备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2.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相关培训,提高环境保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保障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制度执行1.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2.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组织开展煤矿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煤矿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3.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环境监测和监测数据管理,及时掌握矿区环境情况,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
4.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煤矿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六、监督检查1.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环保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和督查,定期对煤矿环保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3.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环保工作不力的煤矿企业进行督促整改。
七、奖惩机制1.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建立环境保护奖惩机制,对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煤矿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
2.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对环保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对环保不力的煤矿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煤厂环保管理制度

煤厂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厂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障环境质量,促进煤矿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相关单位,在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负责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落实环保责任,加强环保意识培训,推动环保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保责任,不得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物。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环保要求,建立并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破坏,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致力于环保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对环保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进行处罚,不得纵容违法行为。
第二章煤矿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组建具备环保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环保团队,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环保管理岗位,明确环保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环保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环保管理责任制,明确环保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完善环保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环保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煤矿环保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规范环保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明确环保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环保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环保监测与评价制度,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控和评估,确保环保控制效果的实现。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篇)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环境保护是人类为了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人体健康,而进行的有目的有意义的活动。
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国家专门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公司根据我国环境保护“三同步,三统一”的战略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改善我公司环境和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2.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我公司环境。
____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尘毒、物理因素,水质等进行定期监测,使其符合国家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有关要求。
测定的时间间隔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每月测定一次作业地点粉尘和有毒物质浓度。
2)噪声、放射线及其它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3)饮用水的水质检验:理化检验,夏季每月测定一次,其它季节每季测定一次;细菌检验,复季每旬测定一次。
其它季节每月测定一次。
4)所有的测定结果必须保存记录,并报有关单位。
5)粉尘、烟尘高的地方应采取洒水或除尘净化措施。
爆破作业应采用无毒或少毒,少烟的炸药。
6)粉尘、毒物超标的作业场所,要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同时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劳动保护。
7)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体检。
8)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作业的工人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
4.防止废渣污染。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岩石要及时内排,上面要用沙土覆盖;锅炉产生的废渣也要及时倒入采坑内排(垫路及外销除外),避免对环境污染。
5.防止废水的污染,生活汗水及矿井水必须按国家指标排放,坚持不符合标准不排放防止废气污染。
锅炉的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排放标准,坚持不符合标准的排放的原则。
6.防止粉尘污染。
生产过程中尽量避免产生粉尘,对于产生粉尘的源头,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治理。
(如道路粉尘要及时洒水等)。
7.防止噪声及振动的危害。
生产、辅助生产、建筑、生活中的设备消音设施要齐全,防止对居民产生危害。
煤矿井下环保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井下环保管理,保护矿区环境,促进煤矿可持续发展。
2. 煤矿企业应建立环保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保职责。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作业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小组,负责煤矿井下环保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
2. 环保管理小组应由矿长领导,包括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负责人。
3.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环保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三、环保目标与指标1. 制定年度环保目标,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等。
2. 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设定具体的环保指标。
3. 定期评估环保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调整改进措施。
四、污染防治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粉尘、废水、废气排放的标准和规定。
2. 采用先进的除尘、废水处理和废气净化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3. 加强对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储和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五、环境监测与应急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井下空气质量、废水和废气排放进行监测。
2.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六、环保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 加强对新员工的环保意识教育,确保其了解并遵守环保规定。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 将环保工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全体员工、外聘人员、承包商、访客和其他与企业相关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1、制定组织:企业管理部门2、制定起草:环境保护部门3、制定审批:企业领导4、组织实施:企业授权部门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1、《环境保护法》2、《大气污染防治法》3、《水污染防治法》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劳动合同法》6、《劳动法》7、《行政管理法》五、制度内容1、环境保护责任主体1.1、企业领导:负责组织安排环保工作,将环保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制定环保目标和计划。
1.2、环保部门:负责实施环保监管工作,提出环保建议并报告企业领导。
1.3、生产部门:负责安全和环保管理工作,保证生产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1.4、所有员工:每个员工都有责任遵守企业的环保规定。
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1、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制度2.2、环境污染防治制度2.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4、环保设施设备管理制度3、环保监管制度3.1、环保监管责任制度3.2、环保检测质量管理制度3.3、环境污染监测制度4、环保奖惩制度4.1、环保工作表现奖励制度4.2、环保工作不达标惩罚制度六、执行程序1、环保部门组织制定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
2、环保部门对企业各部门进行环保培训。
3、所有员工必须以环保的视角看待企业的生产活动。
4、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七、责任追究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企业产生的损失,责任人员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考核结果也将影响到其个人发展和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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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明确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内容,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促进我矿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煤矿环境保护管理。
三、职责机电区(节能环保)在矿长的领导下。
督促、检查、考核全矿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矿与之相关的各基层业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改善全矿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重大污染事故,为企业的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和有力的环境支持。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标准等的深入学习。
组织节能环保管理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全矿污染分布规律、工艺流程、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报告,为环保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矿环境保护管理,按时完成国家、省、市、集团公司等主管部门的各种污染源的季报、年报和日常申报等环境统计工作,配合集团公司节能环保部及上级环保部门搞好各种污染物例行监测和常规检查及全矿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
(3)组织牵头、参与年度污染治理工程计划编制、预算审查,上报和环保措施的落实,配合相关部门对环保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当好领导环保决策参谋。
(4)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选用最佳方案,为全矿的环境质量改善安全生产服务。
(5)负责搞好全矿环保咨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报、环保知识宣传活动。
(6)贯彻矿党政决策精神,完成年度内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正常运行。
四、工作程序
1、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主管副矿长为副组长,环保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2、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矿环保管理网络,形成从矿领导、部门,到区科、班组的环保管理网络,管理网络职能明确,并发挥作用。
3、实行矿长负责制,矿主要领导在主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和开展环保工作,环保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布置和实施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4、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环境保护计划管理
1)、机电区(节能环保)组织编制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内容应齐全、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经矿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汇总报集团公司审核通过执行。
2)、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机电区(节能环保)和经营管理部(土建)负责监督本矿的建设项目按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的步骤逐步落实。
3)、机电区(节能环保)制定矿环境保护目标及实施方案,经矿领导同意后,发布实施。
机电区(节能环保)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管理;同时,进行年终总结完成工作的总结报告。
5、环境保护宣传由机电区(节能环保)牵头组织,矿工会、党群工作部落实,在6.5 世界环境日、 6 月中旬节能宣传周活动中配合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
6、环境污染防治
1)、各环保相关单位必须将环保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并纳入到管理系统中去,按照本单位的污染现状,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2)、各单位加强工艺和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不合理排放,利用好各种能源、资源。
提高外排污染物的达标率,实现废水零排放,噪声、无组织达标排放,禁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1)营选科负责辖区内圆筒储煤仓、封闭储煤场、运煤皮带走廊、隔音墙等环保设施管理,封闭储煤场、运煤皮带走廊密闭,喷淋降尘正常开启,机械设备减振,隔音墙设备隔音正常,跳汰洗选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料场装卸物料管理。
确保煤尘、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噪声、废水不超过排放标准。
并将废水有组织的排至生活污水处理厂。
(2)机电区负责辖区内主、副井,压风机房、抽风机房、生活污水处理厂、矿井水回灌系统等环保设施管理,主、副井,压风机房、抽风机房密闭及机械设备减振、隔音正常。
污水处理厂、矿井水回灌系统中控系统、监测系统、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确保噪声、废水不超过排放标准。
(3)运输区负责辖区内矸石运输、矸石堆放管理,防止矸石运输途中洒落,加强对矸石堆放场挡渣墙
管理,对人为破坏墙体及周边挡风抑尘作用的防护林木行为坚决制止,按时开启喷水降尘设施,及时清理维护矸石山沉淀池、排洪沟、输水管线等,实现矸石安全堆存。
确保粉尘、废水不超过排放标准。
(4)综合管理科负责厂区绿化、道路清扫,加大对厂区、矸石山周边植树绿化,改善其周边环境,要求对厂区道路实行车速限速行驶制度,对运送渣土、细粉等辅料进出厂区车辆必须加盖蓬布,禁止超高、超载、超速、无遮挡敞篷运输,增加料场周边、厂区道路清扫频次和洒水次数,防止道路积尘二次污染。
确保颗粒物无组织达标排放。
(5)生产技术部做好现有煤矸置换饱和充填工程项目规划,减少矸石升井量。
积极利用科技手段开发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变废为宝,研制工作面矸石充填新技术、新工艺,利用井上矸石固废资源,进行充填,逐步消灭现有矸石山。
(6)经营管理部(土建)做好全矿各项土建施工管理工作,对施工的土石方工程必须有护栏遮挡,有风天气必须加盖蓬布,杜绝发生扬尘,确保颗粒物无组织达标排放。
(7)全矿污染排放标准
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 -90)中 2 类标准,标准值昼间为60dB (A),夜间为50 dB(A)。
生活污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表 1 一级 A 标准。
矿井水回灌执行标准:矿井水回灌水质优于出水水质。
矸石堆放场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煤炭贮存场所、煤矸石堆放场无组织排放限值 1.0(mg/Nm3 )。
3)、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7、污染事故处理
1)、各环保排污单位严格操作,加强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纠纷。
2)、机电区(节能环保)对一般污染事故进行调查、上报,对重大污染事故,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上报。
3)、污染事故单位对污染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必要时进行处罚,积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8、污染源调查及环境保护统计管理
1)、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矿范围内的污染源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矿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
2)、污染源调查及监测数据原始记录表、各种环保统计报表,做到规范,查找方便。
3)、机电区(节能环保)各种统计、上报的各种环保统计报表,做到准确、齐全、完整、及时。
4)、机电区(节能环保)对矿的污染数据进行环保统计分析,提出环保统计分析报告。
9、环境监测管理机电区(节能环保)建立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记录,并按时报出。
记录做到规范、
齐全、正确、准时。
10、污染物排放管理
1)、目的
响应国家环保制度的重大变革,严格达标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并有计划的削减排污总量。
2)、适用范围适用本矿污染物排放管理。
3)、职责
(1)各排污单位负责本单位污染物排放的现场管理工作。
(2)各排污单位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的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污染物回收、处理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的落实,污染物日常的处理排放。
(4)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矿环保污染物的监督、考核和各单位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
况。
4)、工作程序
(1)、污染物排放基础管理
①、根据矿制定的环境管理工作网络,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②、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环保工作相关职工的环保意识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日常工艺操作,减少污染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③、对于污染物长期异常的单位,如由于生产工艺原因造成的,由机电区(节能环保)与该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及时处理,制定控制措施和长远治理规划;如非生产工艺原因造成的,由机电区(节能环保)研究下发环保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处理。
④、各单位建立定期清理废水排放口及其周边的制度,确保本单位废水排放口COD长期稳
定达标。
(2)、各单位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试运行期间污染物排放管理
①、各单位有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时,应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制定污染物排放应急
处理预案或措施,并在试运行前与试运行报告一同上报机电区(节能环保)。
②、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试运行期满后,由机电区(节能环保)牵头组织政府环保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污染物排放验收工作。
(3)、污染事故的处理
①、出现异常排放引起的一般污染问题,机电区(节能环保)及时调查原因和周边污染影响
状况,上报主管领导,移交营选(工农办)协商解决污染赔偿问题。
②、异常排放引起的重大污染问题,由矿领导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研究启动重大、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1、废水管理
1)、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矿井水的循环利用,使生活废水达到排放标准回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矿废水排放管理。
3)、职责
(1)、机电区负责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使用、达标回用、管理、统计和上报。
(2)、综合管理科负责本单位职工浴室的生活污水、职工餐厅生活废水送至污水处理厂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