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衡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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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汽车衡器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汽车衡器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汽车衡器管理制度范文电子汽车衡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汽车衡器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计量公平和数据准确性,保障电子汽车衡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使用电子汽车衡器进行计量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电子汽车衡器的数据准确、可信,保证计量结果的公正和可追溯性,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二章质量要求第四条电子汽车衡器的制造商必须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的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电子汽车衡器必须经过严格的检定和检验,确保其计量性能达到国家计量法规定的准确度要求。

第六条电子汽车衡器必须具备可靠的数据存储和传输功能,确保计量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七条电子汽车衡器必须具备故障自诊断和报警功能,以及追溯计量数据的能力,以便进行故障排查和纠正。

第三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八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计量管理机构,负责电子汽车衡器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计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计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电子汽车衡器的检定、校准和日常维护;进行计量器具的验收和退换;处理电子汽车衡器数据异常和故障;组织计量器具的计量能力评定和追踪溯源。

第十条电子汽车衡器的责任人应具备相关技术资格和专业知识,负责电子汽车衡器的运行、维护和故障排查。

第十一条电子汽车衡器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具备使用电子汽车衡器的操作和维护知识,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检定和校准第十二条电子汽车衡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确保其计量准确性,具体周期由计量管理机构根据使用情况制定。

第十三条检定和校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机构进行,检定和校准结果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归档。

第十四条检定和校准应按照国家计量法和标准进行,同时应根据电子汽车衡器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进行相应的校准。

第五章日常维护和保养第十五条电子汽车衡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应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包括定期清洁、调整和检查各个部件的完好性和连接性。

汽车衡无人值守 管理制度

汽车衡无人值守 管理制度

汽车衡无人值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汽车衡无人值守管理,提高汽车衡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汽车衡无人值守管理工作。

三、管理目标1. 确保汽车衡的正常运行,保障交易双方利益;2. 提高汽车衡的使用效率,减少人力成本;3. 提升汽车衡的安全性,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

四、管理职责1. 汽车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汽车衡无人值守管理标准和流程;2. 维护人员负责对汽车衡的日常维护和检修;3. 监控人员负责对汽车衡进行监控和远程操作;4. 安全人员负责对汽车衡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

五、管理流程1. 检测保养(1)每日巡检:检查汽车衡零部件是否正常,包括传感器、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2)定期维护:定期检测汽车衡的故障,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保证汽车衡的稳定运行。

2. 远程监控(1)监控系统: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汽车衡的运行状态;(2)远程操作:对汽车衡进行远程操控,如校准重量、调整位置等。

3. 安全管理(1)安全防范: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栏杆、报警装置等;(2)事故处理:定期组织事故演练,建立应急处理流程,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处理。

六、管理要求1. 保证汽车衡的准确性和稳定性;2. 保障汽车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3. 提高汽车衡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七、管理措施1. 制定维护计划:每月制定汽车衡的维护计划,确保保养和检修工作的落实;2. 远程监控设备:更新和维护远程监控设备,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3. 安全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处理能力。

八、管理考核1. 设立考核制度:制定汽车衡无人值守管理的考核指标和标准;2. 考核内容:包括汽车衡的准确性、稳定性、安全性和使用效率;3. 效果评估:定期对汽车衡的无人值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九、管理改进1. 定期汇总反馈:定期对汽车衡无人值守管理工作进行汇总和反馈;2. 分析改进方案:根据汇总和反馈结果,制定改进方案,提出改进建议;3. 落实改进措施:落实改进方案,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汽车衡维护管理制度

汽车衡维护管理制度

汽车衡维护管理的制度
目前汽车衡已投入生产使用,为了保证汽车衡称量的准确和使用寿命的延长。

现需贵部门和作业区加强对汽车衡的维护和管理。

维检作业区职责:
1.要把地中衡点检纳入到日常点检的范畴,定期对地中衡的接线柱、传感器、显示器、监控系统等设备进行维护。

2.要做好地中衡和无人值守系统的备品备件管理。

3.地中衡检验周期为半年,当需要检验时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设备能源部,设备能源部负责联系检验。

维检作业区负责配合地中衡的检验。

生产运营部职责:
1.保证汽车衡秤台四周的间隙不得有异物卡死,如有垃圾、石块等卡入缝隙内则必须清除干净方可称量。

2.过衡车辆最高时速不得大于5km/h。

3.过衡车辆和货物总重不应超过额定称量。

严禁车辆在秤台上长时间停留或过夜。

4.严禁在秤台上进行电焊作业或将秤台作为地线使用。

地上汽车衡的计量管理与法律法规探讨

地上汽车衡的计量管理与法律法规探讨

地上汽车衡的计量管理与法律法规探讨地上汽车衡是指用于测量车辆重量的计量设备,广泛应用于货运站、物流中心、港口等场所。

准确的地上汽车衡计量是保障运输行业正常运营和公平交易的基础,因此其计量管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一、地上汽车衡的计量管理1. 设备选型与检定地上汽车衡的选型应根据所需测量精度、额定载荷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同时,对地上汽车衡进行定期的检定与校准也是确保其计量准确性的重要环节。

2. 检验合格证与计量检定标志地上汽车衡应取得检验合格证和计量检定标志,以证明其通过相关计量检定程序并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结果。

检验合格证和计量检定标志的合法使用是确保地上汽车衡计量合法性的重要保障。

3. 定期维护与保养地上汽车衡作为计量设备,其稳定性和准确性需要定期的维护与保养。

定期维护包括清洁、校正、紧固等工作,确保地上汽车衡在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良好的计量性能。

4. 操作规范与培训地上汽车衡的计量操作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和相关的计量知识。

规范的操作和培训可以减少人为误差,确保地上汽车衡的计量结果准确可靠。

二、地上汽车衡的相关法律法规1. 计量法律法规地上汽车衡作为计量设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

根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地上汽车衡应经过合法检定,确保其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质检法律法规地上汽车衡作为质量检测和监督控制的重要手段,相关法律法规也对其进行了规定。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对地上汽车衡的计量结果质量存在问题时,相关当事人有权要求进行重新计量等维权行动。

3. 货运法律法规地上汽车衡在货运行业具有重要作用,它的计量结果直接涉及到货物交易的交付和计费。

相关的货运法律法规对地上汽车衡的计量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计费方式、计重标准等。

4. 安全法律法规地上汽车衡作为重要的设备,其使用安全也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汽车衡工作管理规定

汽车衡工作管理规定

南阳普光电力有限公司汽车衡工作管理规定一、公司燃煤质量检测中心(“质检中心”)是汽车衡管理的责任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衡器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对计量结果的准确和时效性负责;二、需要过衡的物资,首先由公司指定的采购人员(或经办人员)通知质检中心领导,安排两名计量员提前到达操作间,并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计量准备工作;三、在采购员(或经办人员)、仓库保管员、供货方(或购货方)及两名计量员等四方同时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开始计量作业。

否则,计量结果无效;四、需要化验的物资进厂后要先在汽车衡外等候,待化验结果确认合格后,由采购员持化验单通知计量员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过衡(化验单由采购员留存);五、计量员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作业。

首先认真检查过衡车辆及所载物资,在确保车上无人、车中无杂物、衡器台面干净、停车位置居中的前提下开始计量,并保证在作业过程中不受一切外来干扰,以保持计量的连续和公正性。

同时相关各方要听从计量人员的工作安排,进行必要的配合;六、过衡计量单一式四份,在上述四方的共同监证下由一名计量员准确填写,然后在指定位置依次签字认可,并各存一份备查;七、物资过衡后,仓库保管员负责全程监督卸货。

在卸车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或有疑问,保管员有权中止卸车或要求重新过衡;八、计量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计量作业日志,对过衡计量的时间、车型、车号、物资种类、毛重、自重、净重、在场人员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以备查询需要;九、计量员要经常保持设备的整洁、准确和稳定,发现故障或隐患及时上报解决。

同时没有质检中心领导通知,不得擅自进行过衡作业。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者以失职处理。

特此规定!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使用电子汽车衡检斤管理办法

使用电子汽车衡检斤管理办法

使用电子汽车衡检斤管理办法1 范围本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电子汽车衡进行检斤的管理流程及电子汽车衡的使用要求。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管理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G1001-2012 管理手册G2001~2038-2012 文件控制程序3 术语和定义4 职责4.1 质量管理部(以下简称质管部)负责对需进行检斤的进出厂原材燃料、产品及副产品的检斤工作;负责电子汽车衡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定及环境卫生工作。

4.2 供应部和市场营销部负责过磅通知,进行监磅,并进行称重计量单的分发,供应部对外购原材料进行外观验收。

4.3 分厂负责监磅,并指定进厂货物的堆存地点。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5.1 外购原材燃料进厂需使用电子汽车衡进行检斤的,由供应部填写《物资进货检验、检斤单》通知质管部计量统计室进行检斤,检验室进行取样,并通知使用单位监磅。

整个检斤过程须在供应部、使用单位及驾驶员的共同监磅下由质管部计量员进行。

5.2 外销产品、副产品出厂需使用电子汽车衡进行检斤的,由市场营销部通知质管部计量统计室进行检斤,并通知产出单位进行监磅。

整个检斤过程须在市场营销部、产出单位及驾驶员的共同监磅下由质管部计量员进行。

5.3 除外购、外销及厂内材料转序检斤外,其他部门需使用电子汽车衡进行检斤的,应事先与质管部计量统计室进行沟通,待同意后计量员方可给予检斤,整个检斤过程须在相关单位的监磅下进行。

5.4 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三氯氢硅、四氯化硅等外购原料的检斤,供应部须首先填送《物资进货检验、检斤单》通知质管部检验室取样送分析室检测,由原料使用单位确认接料需求及接料条件。

确认原料质量符合要求,原料使用单位有接料需求,且具备接料条件后,计量员方可进行检斤操作,从重磅、放料到空镑整个过程应紧凑、有序、及时。

汽车衡使用规章制度

汽车衡使用规章制度

汽车衡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汽车衡的使用,保障使用安全和准确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汽车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汽车衡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汽车衡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假冒、篡改或泄露车辆信息。

第五条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汽车衡的结构和功能。

第六条使用汽车衡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验证、检测和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汽车衡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第八条汽车衡使用人员应当遵守岗位纪律,服从管理,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二章汽车衡的安全管理第九条汽车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汽车衡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汽车衡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汽车衡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建立健全安全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汽车衡使用人员应当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使用安全规范,不得擅自操作或改变设备结构。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时,应当及时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汽车衡的日常管理第十四条汽车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操作流程,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汽车衡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数据进行定期核对和整理,及时发布通告。

第十六条汽车衡使用单位应当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延长设备寿命。

第十七条汽车衡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数据记录和报表汇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汽车衡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考核,提高使用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

第四章汽车衡的服务规范第十九条汽车衡使用单位应当尊重用户的合法权益,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十条汽车衡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提供有效的收费凭证,确保费用公平合理。

汽车衡设备管理制度

汽车衡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汽车衡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汽车衡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汽车衡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衡主机、传感器、显示仪表、称重系统、辅助设备等。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汽车衡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2. 使用部门:负责汽车衡设备的日常使用,确保设备正常、准确、安全运行。

3.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汽车衡设备的定期校准、检测和验证,确保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汽车衡设备的管理1. 设备采购: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的汽车衡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性能、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满足要求。

2. 设备安装: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汽车衡设备的安装,确保设备安装位置、基础、接地等符合要求。

3. 设备调试: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汽车衡设备的调试,确保设备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4. 设备维护:使用部门应按照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定期对汽车衡设备进行清洁、润滑、紧固等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设备维修: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6. 设备报废: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维修时,设备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五、汽车衡设备的使用1. 使用人员:使用汽车衡设备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 使用规程: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安全操作: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 数据记录:使用人员应准确记录称重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

六、质量检验1. 定期校准:质量检验部门应定期对汽车衡设备进行校准,确保设备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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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在用汽车衡管理办法
近年来,随着我市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不断推进,汽车衡在公路超限超载检测和收费公路计重收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汽车衡的使用和检定管理,维护相关运输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提高治超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在用汽车衡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7)155号)的要求,特制定此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规定了电子汽车衡的使用、保养和维护以及管理员(司磅员)的义务与权限。

2、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在用电子汽车衡的管理。

二、内容与要求
1、上衡过磅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上衡车辆在秤台上长时间停留。

严禁在秤台上进行非过磅作业的使用。

2、上衡车辆总重不得超过汽车衡的最大称量值,车辆进入称台应直线行驶,并尽可能停留在称台的中心位置,车辆停稳后必须熄火,车上所有人员下车后再进行计量。

3、计量时严格按汽车衡配制的打印机和计量显示器的操作说明书进行:输入车号和其它相关参数和字样。

4、如过磅车辆人员提出过磅异议,应进行复检,重新过磅。

5、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与当地质监部门联系,定期对汽车衡设备进行检验检查,确保汽车衡设备的公平公正和正常使用。

6、应设立设备使用台账制度,对过磅车辆按汽车衡的使用规范,做好每一车的计量工作,并填写过磅记录。

三、汽车衡管理员的义务和权限
1、汽车衡使用单位至少设立一名管理员(司磅员)进行司磅管理和汽车衡的维护保养,同时设立管理责任人。

并在工作区域内显著位置对外公示。

2、管理员(司磅员)必须认真执行司磅操作,严禁作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多称,少称现象,违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管理条例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管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汽车衡管理员(司磅员)负责地磅的日常维护工作,随时保持秤台和周围的环境卫生。

同时按照汽车衡说明书负责地磅的日常维护工作。

4、确保计量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5、认真填写过磅计量单,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单面整洁、无涂改。

6、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操作室,发现外来人员在自已分管的范围内违章违纪要及时制止,随时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门窗明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公路汽车衡管理办法通知
枣庄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办公室2010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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