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法规对有机硅D4和D5限用
reach法规附录14清单

reach法规附录14清单《REACH法规》(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gulation)是欧盟制定的一项化学品管理法规,目的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并促进化学品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该法规,附录14列出了受限物质的清单,这些物质在欧盟境内的制造、进口和使用受到限制。
附录14清单中包含了多个受限物质,下面是其中一些常见的受限物质及其限制条件:1. 镉和其化合物,限制使用于塑料、涂料、颜料、油墨、橡胶、陶瓷、玻璃和电子设备等产品中。
2. 铅和其化合物,限制使用于电子和电气设备、汽车部件、建筑材料、涂料、颜料等产品中。
3. 汞和其化合物,限制使用于电池、测量和控制设备、照明设备等产品中。
4. 六价铬化合物,限制使用于皮革制品、木材防腐剂、金属涂层等产品中。
5. 多溴联苯醚(PBDE),限制使用于电子和电气设备、塑料制品、家具等产品中。
6. 多氯联苯(PCB),限制使用于电气设备、密封材料、润滑剂等产品中。
此外,附录14清单还包括其他一些受限物质,如某些有害有机溶剂、致癌物质、致畸形物质等。
需要注意的是,附录14清单中的受限物质和限制条件可能会根据科学研究和风险评估的结果进行更新和调整。
因此,企业在生产、进口和使用化学品时,需要密切关注附录14清单的变化,并确保符合相关的限制要求。
总结起来,附录14清单是《REACH法规》中列出的受限物质清单,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该清单包含了多种受限物质及其限制条件,企业需要遵守这些限制要求,以确保化学品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欧洲reach标准

欧洲reach标准
REACH是欧盟28个成员国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尤其是家居用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目前国际家居行业共识的三大环保标准是:DMF(皮肤过敏元素)、REACH53、CARB标准,三项为互补型的环保体系,相互之间没有重叠,该系列家居环保标准由国内着名家居品牌联邦集团发起倡导,旗下联邦米尼环保沙发系列承诺遵守国际环保标准,呼吁保护消费者权益。
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简称“REACH”)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与近年来欧盟实施的各项指令相比,REACH法规的影响范围更广,它将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学产品及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产品分别纳入注册、评估、许可3个管理监控系统,未纳入该管理系统的产品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REACH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REACH主要内容是要求证明日用产品中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因此,凡是在欧盟生产的或者是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日用产品,其中主要是指纺织品,必须通过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的注册、检验和批准,一旦超过规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找航天检测。
REACH将对目前的已有物质和新物质创建一个统一的
制度;非分阶段性物质是指那些REACH生效前没有生产和销售的物质,分阶段性物质指那些列在EINECS、欧盟在近15年或所谓的非聚合物指令67/548所规定的已经生产但未销售的物质,REACH的基础要素包括;范围、注册、数据分享、信息、下游用户、评估、授权、限制、分类和标签目录、信息获取。
关于符合REACH法规说明

深圳市正基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符合REACH法规说明尊敬的用户:欧盟 REACH法规是《关于化学物质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简称 REACH法规,用于化学物质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安全使用的管理。
该法规取代了欧盟原有的《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指令》等 40多项有关化学物质管理的指令和法规。
REACH法规是管理欧盟境内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的许可法规,因此不符合REACH法规要求的产品将不能进入欧盟市场。
对进入欧盟的化学物质实行“没有数据没有市场”的注册制度,以达到对化学物质的管理目标。
按照REACH要求,注册的是“物质”而不是“产品”本身,更不是对产品中所含物质含量的检测。
欧盟 REACH法规可以免于注册物质的规定如下:现有的其他法规已经覆盖到的另有规范的化学品(例如:放射性物质、农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动物营养素、医药及植入或直接与人体接触的医疗器械、兽药、化妆品、调味料等)不适用于本法规。
●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年产量或进口量在1t以下(小于1t/a)的化学物质,或配制品、物品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数量在1t/a以下的可以豁免(但对许可、限制或分类与标签名录,没有这样基于数量的豁免规定)。
●现行普遍认为低风险而无需注册的物质,如:水、空气、氢气、氧气、氮气、惰性气体或纸浆等。
●未经化学改性处理的自然存在的物质,如矿物质、矿石、精矿、水泥熟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原油、煤等,无需注册。
●受海关监管的物质。
●废物(Directive 2006/12/EC具体规定的)●由其他行为者再进口与自欧盟出口的已注册的同一物质,可不再注册,但需要提供是同一物质的依据和证明。
再进口者被视为下游用户。
●在欧盟内回收再生所得与已注册的物质相同的物质,可豁免注册,但需要提供是相同物质的依据和证明。
●欧盟成员国可以对国防需要的物质豁免注册。
●聚合物在尚未建立起实用、省钱的鉴别聚合物危害性的科学技术基准之前,可全部豁免。
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

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是欧盟制定的一项环保标准,旨在保护消费者和环境免受汽车中有害物质的危害。
这项标准规定了在欧盟市场销售的所有新车型和零部件中的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
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最早出台于2000年,之后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升级。
当前的标准是在2018年生效的,被称为“REACH”(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化学物质)指令,它规定了汽车制造商在新车型及其组件中禁止使用的物质种类和含量限制。
下面列出的是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中禁止使用的十种物质:1.镉(Cd)和其化合物:镉被认为是一种有害物质,它可能在接触人体时导致骨质疏松,肺癌和其他健康问题。
镉也存在于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和风能的生产中。
2.铬(VI)化合物:铬(VI)化合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都有害。
它们可能导致过敏、哮喘和其他健康问题。
在环境中排放铬也可能损害水生生物。
3.铅(Pb)和其化合物:铅是一种有毒金属,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都有害。
它可能影响儿童的发育和智力,还可能导致肾脏问题和神经系统损伤。
铅从废水中进入环境,可能对水生生物造成严重影响。
5.多溴联苯(BBP):多溴联苯是一种可燃的化合物,用于生产塑料和其他化合物。
它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都有害。
BBP可能导致生殖问题和其他健康问题,并可能对水生生物产生有害影响。
9.石墨烯:石墨烯是一种新型材料,被认为是一种潜在的有害物质。
尚无足够证据证明其危险性或安全性。
欧盟汽车禁用物质标准决定在石墨烯的安全性得到有效证明前,禁止其在汽车和零部件中的应用。
REACH法规71项限制物质清单(最新REACH附件17清单)

REACH法规71项限制物质清单(最新REACH附件17清单)REACH限制物质清单更新至2018年4月19日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 从2006年颁布以来进行了多次的修订,仅附件17(XVII)限制物质清单就进行了如下29次修订,这其中的限制物质也从初期的52项增加到现在的68项(附件XVII中共有71项物质,但部分项号下的物质在修订过程中被从限制清单中删除,项号未删除)。
REACH法规限制物质清单(附件17)修订历程2018年∙2018 4.19新增第69项关于甲醇的限制∙2018 4.19新增第71项关于1-甲基-2吡咯烷酮(NMP)的限制∙2018 1.11新增第70项关于八甲环四硅氧烷(D4)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的限制2017年∙2017 6.15新增第68项关于全氟辛酸铵的限制∙2017 2.10新增第67项关于十溴联苯醚的限制2016年∙2016 12.13新增了第66项关于限制热敏纸中双酚A的限量要求∙2016 6.24新增第65项关于无机铵盐的限制∙2016 6.23更新第6项中关于石棉限制的第1条∙2016 2.17更新第23项中关于镉限制的第2条∙2016 1.14新增了第46a项中关于限制纺织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限量要求2015年∙2015 9.5更新了第5项中关于天然气中苯的限量要求∙2015 4.23更新第63项中关于铅限制的第6条,并新增了关于铅限制的第7~10条∙2015 3.2'修订第50项中关于PAHs的检测方法;删除了第51,52项邻苯二甲酸酯中第3条要求2014年∙2014 5.8新增第64项关于1,4-二氯苯的限制∙2014 3.25新增第47项关于六价铬化合物的其它限制要求2013年∙2013 12.6新增第50项关于多环芳烃的其他限制要求∙2013 2.13更新了第6(石棉),16(碳酸铅),17(硫酸铅),28/29/30(CMR)项的原有限制内容;删除第42项关于短链氯化石蜡(SCCPs)的限制;新增第47项关于六价铬化合物的测试方法;明确指出第56项二甲苯烷二异氰酸酯(MDI)的3个同分异构体2012年∙2012 9.19新增第62项关于苯汞化合物的限制∙2012 9.19删除了第18a项关于汞的限制的第4点内容,并新增了其他限制要求∙2012 9.18更新了第23项关于镉的原有限制内容∙2012 9.18新增第63项关于铅及其化合物的限制∙2012 5.15新增第61项关于富马酸二甲酯的限制∙2012 2.9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第28,29,20项针对CMR物质的限制内容2011年∙2011 5.20更新了第23项关于镉的原有限制内容,并新增了新的限制要求∙2011 4.14新增第60项关于丙烯酰胺的限制∙2011 3.2删除第44项和第53项关于五溴联苯醚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限制2010年∙2010 3.31更新第3项关于被分类为危险液体的物质及配制品的限制内容;新增第20项有机锡中有关三取代有机锡和二取代有机锡的限制内容;新增第59项关于二氯甲烷的限制2009年∙2009 6.22 发布新的58项物质的限制清单,替代最初52项物质的清单。
最新53项的REACH法规

REACH指令是什么?REACH指令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英文简称。
REACH指令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实施。
欧盟委员会于2001年2月提出的化学白皮书REACH,并于2007年第一季度正式出台有关规定,在各成员国中生效执行。
REACH要求:REACH主要内容是要求证明日用产品中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
因此,凡是在欧盟生产的或者是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日用产品,其中主要是指纺织品,必须通过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的注册、检验和批准,一旦超过规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REACH涵盖产品范围欧盟REACH将涉及3万种化学物质,即欧盟市场上现存的10万种化学物质的近1/3。
检测将采取渐进的方式,在3、6年或11年间逐渐增加检测物质的种类,但是在2013年前,将优先检测最有害的或者进口量最大的物质。
从现在起3年内,将从每年1吨的量检测起,凡是含有最危险物质的产品,如致癌物质、致突变物质和再生产时有毒物质,必须先登记备案、通过检测。
REACH实施的目的: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 框架下的国际义务保持一致;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统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主要内容:——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
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物质评估是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PBT(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vPvB(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等;——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适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一、什么是REACH-SVHC欧盟高关注物质检测:2008年10月2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发布了第一批15种高关注物质(SVHC)的候选清单并于当日生效。
化妆品中D5替代方案的探讨
术叙琏看料,2021,35(1):57〜62SILICONE MATERIAL 研究・开发化妆品中D5替代方案的探讨宋春燕,许银根",唐菊(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德清313200)摘要:欧盟《关于化学P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限定,从2020年1月31日起,淋洗类化妆P中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的质量分数都须低于0.1%。
针对此要求,本实验对比了有望在化妆P中替代Ds的部分备选化合物(异十二烷、十甲基四硅氧烷、十二甲基五硅氧烷、甲基聚三甲基硅氧烷和辛基聚甲基硅氧烷)的性能。
结果表明,其挥发性由大到小为:异十二烷>甲基聚三甲基硅氧烷(十甲基四硅氧烷>Ds>十二甲基五硅氧烷〉辛基聚甲基硅氧烷;表面张力由低到高依次为:甲基聚三甲基硅氧烷<十甲基四硅氧烷<十二甲基五硅氧烷<Ds<异十二烷;异十二烷、十甲基四硅氧烷、十二甲基五硅氧烷和甲基聚三甲基硅氧烷与本实验所选化妆P原料均具有优良的相容性;在纸张上的铺展性由高到低依次为:十二甲基五硅氧烷〉十甲基四硅氧烷〉甲基聚三甲基硅氧烷>异十二烷>D5'在PET膜上的铺展性由高到低依次为:甲基聚三甲基硅氧烷>十甲基四硅氧烷>十二甲基五硅氧烷>异十二烷>D5;二氧化钛在上述备选化合物中的分散性略差于其在D5中的分散性;为优化替代方案,采用十甲基四硅氧烷与十二甲基五硅氧烷进行复配,当两者质量比为2:1时,复配物具有与D5接近的挥发性、清爽性和滋润性,同时具有比Ds更优异的铺展性和更低的环体含量,可作为化妆P中Ds替代化合物的优选方案&关键词: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十甲基环五硅氧烷,挥发性,硅油,淋洗类,驻留型,化妆P中图分类号:TQ264.1+4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41/j.issn.1009-4369.2021.01.010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是由二甲基二氯硅烷水解产物经精分离而得到的化合物,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易挥发、可燃、无异味,是有机硅行业的重要中间体,主要用于制备甲基硅油等有机硅聚合物[1]和作为挥发性硅油应用于护肤、彩妆、护发和除臭等个人护理领域&d4(D5及其混合物具有如下特性:适宜的挥发速度,良好的分散性,且挥发无残留,可作为基础或暂时性载体[2];可赋予皮肤柔软、弹性、滑爽感[2];与许多化妆品原料(如石蜡类、脂肪酸及其酯、醇类等)具有较高的相容性,可与不挥发的聚硅氧烷复配[2];蒸发热低;表面张力低,具有优异的铺展性;可降低其它组分的粘性,清爽不黏腻;可增加光泽。
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篇)
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篇)REACH 法规附件 XVII(限制篇)附件XVII 生产、销售和使用某些危险化学物质、混合物和制品的限制物质组或混合物中的物质名称 - 作为物质使用 - 在混合物中,包括废油或设备用油,物质在混合物中质量分数高于50mg/kg (0.005%)。
2.氯-1-乙烯(单体氯乙烯) CAS 编号:75-01-4 EC 编号:200-831-0 不得作为推进剂用于任何用途的气体喷射剂。
含有该物质作为推进剂的气雾喷射器不得投放市场。
1.不能在以下场合下使用:通过不同的相产生光或色彩效应的装饰物,例如装饰性的灯或烟灰缸。
戏法和魔术由一人或多人参与的游戏,或任何具有类似目的的物品,甚至具有装饰性外貌。
2.不符合第 1 段要求的物品不得投放市场。
3.根据 67/548/EEC 和 1999/45/EC,被视为危险的液体物质或混合物3.除非由于财政原因,用于以下用途的产品若含有着色剂、香料或两者兼具时不得投放市场:具有强烈危害且被标识为 R65 或 H304,以及可用于销售给公众的装饰性油灯中的燃料,以及以不多于 15 升容量的包装投放市场限制条件以下情况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 1.多氯三联苯(PCTs)4.在不与欧共体对有关危险物质和混合物分类、包装和标签的其他规定的实施相抵触的条件下,对于第 3 段所涵盖的在灯中使用的物质或混合物的包装,应具有清晰可见且难擦掉的如下字样:“请将装有此液体的灯置于儿童不可触及的地方。
” 4.三(2,3-二溴丙基)磷酸盐 CAS 编号:126-72-7 1.不可用于纺织品,例如服装、内衣及亚麻制品等会与皮肤发生接触的物品。
2.不符合第 1 条要求的物品不得投放市场。
1.不允许玩具或玩具零件中游离苯的浓度高与5mg/kg (0.0005%); 5.苯 CAS 编号:71-43-2 EC 编号:200-753-785 2.玩具或玩具零件不符合第1 条要求,不得投放市场;3.以下情况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 - 物质本身 - 当物质或混合物中苯的质量浓度大于或等于 0.1%14.但第 3 条不适用于以下场合: a) b) 98/70/EC 指令所涵盖的汽车燃料用于工业生产工序的物质或混合物,其苯的排放量不得超过现行法规规定。
REACH SVHC高关注物质性质及潜在使用用途
物质名称
EC No CAS No. 性质
潜在的使用用途
1-乙烯基咪唑
214-012-0
2-甲基咪唑
211-765-7
4-羟基苯甲酸丁酯
202-318-7
双乙酰丙酮基二丁基锡
245-152-0
2-苄基-2-二甲基氨基 -1-(4吗啉苯基)丁酮 光引发剂 907
404-360-3 400-600-6
2,3,3,3-四氟-2-(七氟丙氧基) -
-
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 生产氟化聚合物的加工助剂。
十
丙酸,其盐类和酰卤(包括它
响的同等程度的关注(第
们各自的异构体及其组合)
57(f)条 - 环境)
一
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严
重影响的同等程度的关
批
注(第 57(f)条 - 人类 健康)
4-叔丁基苯酚
202-679-0
批次
第 二 十 三 批
第 二 十 二 批 第 二
关于 REACH
REACH 是欧盟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 2007 年 6 月 1 日 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这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 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 学品使用透明度,促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REACH 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 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 人体安全的目的。
d5杂质标准
d5杂质标准
d5杂质标准是由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进行评估的。
在评估中,SCCS发现D5可能含有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D4),而D4在欧盟被列为有生殖毒性的物质。
因此,对于使用D5的情况,欧盟规定其纯度应大于99%,以限制D4等杂质的存在。
需要强调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D5杂质的允许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在实际应用中,建议查阅当地的法规和标准,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质量要求。
同时,对于涉及D5等材料的具体应用场景,如化妆品、食品包装等,还需要结合相关产品的具体要求进行评估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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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法规对有机硅D4和D5限用
导读
2018年1月11日,欧盟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公布欧盟委员会(EU)2018/35号修订案,正式对(EC)No 1907/2006(即REACH法规)附录XVII 进行修订-新增第70项限制物质,规定水洗化妆品中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的含量须小于0.1%。
该法规将于法规发布后20天,即1月31日起生效。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此次限用限于水洗化妆品,对纺织品和纺织助剂没有影响。
一、事件回顾:
▪2015年,英国向欧洲化学名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提交“关于在常规使用条件下、能被洗去的化妆品中,限用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的提议,原因是D4与D5排入废水中而引起的环境问题需要得到整个欧盟的关注。
随后,欧盟成员国委员会采纳了一项意见:D4和D5满足(EC) No 1907/2006附录XIII强持久性(vP)和强生物积累性(vB)物质的鉴定标准。
▪2016年3月和6月,欧洲化学名管理局下属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评估委员会(SEAC)分别采纳以下意见并提出建议,并在同年向欧盟委员会提交。
相关阅读:
环保部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没有D4图解| 有机硅柔软剂的发展历史及在纺织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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