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消防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消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领域,包括水库、水电站、灌溉工程、抽水站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
第三条消防工作的宗旨是预防火灾、减少火灾隐患,及时发现、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消防工作应当遵循防范为主、防范与扑救相结合的原则,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积极推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五条消防工作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组织实施,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消防安全。
第六条消防工作要与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营管理相衔接,形成协同作用,提高整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消防工作要突出消防责任,明确消防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应当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机构,明确消防管理部门的职责、人员和机构设置。
第九条消防管理部门负责水利水电工程消防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提出消防安全改进方案,保障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消防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人员,具备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具有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十二条水利水电工程应当配备消防专职队伍,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队员的扑救火灾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水利水电工程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确保火灾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三章设施设备第十四条水利水电工程应当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等。
第十五条水利水电工程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提高灭火效果。
第十六条水利水电工程应当建立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台账,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设备完好、可靠。
关于启闭机房防火疏散问题的探讨

关于启闭机房防火疏散问题的探讨摘要:阐述了水利水电水工建筑物消防设计依据,通过实例从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方面对典型启闭机房分别进行分析,提出有效的设计方案。
关键词:建筑设计消防启闭机房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引言:在启闭机房设计中由于体型小,值班人员少等因素,常常忽略防火疏散的重要性。
值班人员在输水系统运行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一旦造成人员伤亡,将会对输水系统的应急除险存在隐患。
因此注意人身安全,满足人员疏散要求也是启闭机房防火问题的重点内容。
1启闭机房建筑消防设计特点及依据1.1建筑消防设计特点启闭机房的设置通常远离城镇或在城市周边,工程消防设计特点为“无人值班,少人值守”。
启闭机房一般位于闸上,大都设置在取水、输水建筑物的进、出水口等的咽喉要道处,通过闸门的启闭来发挥作用。
在防洪、灌溉、蓄水、发电、通航中起主要作用,除此以外,还可用于防凌、排除漂浮物及泥沙。
在工程设计中,启闭机房应在节约投资的前提下,结合河道、场地等主导因素,使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更加合理。
实际工程中考虑更多的为启闭机房单体设计。
在单体设计中,通过合理设置疏散、安全出口、设定防火分区等措施,使火灾危害降低到最小,充分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救援。
1.2 设计依据及基本条件启闭机房消防设计依据的国家、行业规程规范主要有: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各工程的消防专题设计等。
2启闭机房类型介绍2.1常规启闭机房种类常规启闭机根据其启闭设备分类有以下几种:卷扬机式,螺杆式,油压式及台车式,单双向门机等。
其主要功能为利用启闭机提升或放下截水闸门以满足水流控制的要求。
2.2启闭机房的特点启闭机房通常为单层,位于拦河闸建筑物上,本文主要对位于机架桥上的启闭机房建筑消防进行探讨。
常规启闭机房根据需要配备供操作人员工作的控制楼及主要的疏散设施。
常规启闭机设备特点有如下几种情况:(1)卷扬机式启闭机:根据需用的启闭机形式及平面布局,占用平面空间大,需要的有效高度低。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是从各种视角出发指导水电工程建设的
保障安全的一系列规定。
在水电工程设计中一定要遵守相关规范,以确保建设安全,减少火灾管理中的可能性。
首先,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防火规范,保持建筑物的安全可靠。
其次,应考虑各种安全威胁的可能性,在设计中应考虑水泵房、消防设备和其他防火设施的放置,同时考虑设计技术设备的防火特性。
此外,应特别注意火源的排放和控制,安装散热系统,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此外,应注意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违反规定的问题,及时补充防火措施。
应特别关注建筑立面等易受火灾影响的地方,并进行及时维护和措施升级。
此外,在火灾管理中,应遵守有关规定,尤其是应该加强紧急疏散的教育培训,提高建筑物使用者的安全素质和火灾应急管理能力。
应建立完善的灭火器材管理制度,及时更换,检查和维护器材,以免发生火灾。
总之,为了保障水电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安全,一定要严格遵守《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充分考虑各种可能造成火灾的安全威胁,加强防火设施的设置和维护,严格控制火源,加强火灾安全管理教育,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便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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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范

目录《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和设计安全标准》DL 5180-2003 (1)《防洪标准》GB 50201-94 (4)《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2005 (4)《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 5021-93 (5)《水电工程招标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2005 (5)《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1999 (6)《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199-94 (8)《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 5061-1996 (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 278-1990 (10)《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SDJ 302-88 (14)《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5073-2000 (14)《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 5077-1997 (15)《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 5057-1996 (15)《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DL 5108-1999 (19)附录D(标准的附录)坝基、坝体抗滑稳定抗剪断参数值 (24)《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DJ 218-84 (26)《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试行)》SD 145-85 (29)《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DL/T 5016-1999 (30)《水工隧洞设计规范(试行)》DL/T5195-2004 (32)《水电站调压室设计规范》DL/T5058-1996 (32)《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试行)》SD 144-85 (33)《溢洪道设计规范》DL/T5166—2002 (45)《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试行)》SD335-89 (48)《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DL/T5186-2004 (48)《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DL/T5039-95 (50)《水力发电厂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066-1996 (52)《水力发电厂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技术导则》DL/T 5090-1999 (52)《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 5-85 (53)《水力发电厂接地设计技术导则》DL/ T 5091-1999 (54)《发电厂、变电所电缆选择与敷设设计规程》SDJ 26-89 (55)1 工程设计注:水电枢纽工程的防洪作用与工程等别的关系,应按照GB50201-1994的有关规定确定。
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

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1 前言电缆夹层是发电厂、变电所电缆最密集的地方之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则不堪设想。
因此,电缆夹层是电缆防火的重点部位之一。
在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范》第 7.0.1条规定:电缆室动力电缆上下电缆层之间,应装设耐火隔板。
第7.0.7条规定:大型电缆室宜装设固定式水喷雾等灭火系统。
在GB50229-9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第9.3.3条规定:变电所电缆夹层宜设置悬挂式气体自动灭火装置。
2 设计与施工的类型目前,我区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和施工有各式各样,归纳起来有下述三种类型。
2.1第一种类型除对电缆穿越楼板和墙壁孔洞进行阻火封堵外,夹层中的电缆全部涂刷防火涂料。
如广西北海沙湾 1 10 kV变电所、桂林雉山220 kV变电所……等就属于这种类型。
这种类型既考虑了电缆沿水平走向的防火阻燃问题,又考虑了电缆层间垂直方向阻火分隔问题。
其特点是:工程造价低,但施工工作量大,对施工工艺要求较高。
最大的缺点是防火材料耐火性能分为三类:不燃性、难燃性、耐延燃性。
我区普遍使用的是二级防火涂料,其耐燃时间>10 min,属于耐火性能最差的耐延燃性这一类;因防火涂料的使用寿命较短,仅为2〜3年,因此,每隔2〜3年又要涂刷一次防火涂料。
2.2第二种类型除对电缆穿越楼板和墙壁孔洞进行阻火封堵外,夹层中的电缆在水平方向上每一直线段两端安装一套2 m长防火槽盒,防火槽盒的两端用耐火柔性堵料严密封堵,作为阻火区段,以实施电缆沿水平走向的阻火延燃。
对自盘柜贯穿过楼板下来的竖向电缆涂刷防火涂料,以增加该处阻火区段的长度,减少火灾发生时对主控室盘柜电缆和电器热量的辐射,如柳州月山220 kV变电所……等就属于这种类型。
这种类型只考虑了电缆水平走向的防火阻燃问题,其特点是:工程造价较第一种类型高,但施工工作量较小,对施工工艺要求不是很高,防火槽盒寿命长(大于10年)。
水电站消防设计

1 前言由于*** 水电站距城镇较远,电厂内电气设备多且分散,厂内储存有透平油与绝缘油,引起火灾的机率大,火灾引起的后果严重、损失巨大。
因此水电站的防火就尤为重要。
本电站防火设计主要依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程》(SDJ278-90) 和国家有关规范。
2 厂房建筑物与安全疏散通道设计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工程消防设计与枢纽布置统筹考虑,在设计上合理布置厂区内的设备和建筑物,在各主要设备之间设置防火墙、防火门,保证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等,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2.1 厂房建筑物主要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按二级考虑,其中泵房等按三级考虑;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按三级考虑。
上述场所均按规范配置相应的灭火器。
110 kV和220 kV户外式开关站布置在下游右岸平台上,站内的断路器全部采用瓷瓶式SF6断路器。
配置的消防设备有:站内工具间配置2台MFT3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和2个MF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开关站出入口设置2个SS100室外消火栓。
3台主变压器均布置在副厂房顶160.10 m 高程层,为敞开式布置,防火间距大于10 m。
每台主变均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消防车道利用交通道路,其宽度为5.5 m,上空障碍物距地面净高大于5 m回车场地面高程为160.10 m,面积为40.00 m X 47.25 m。
2.2 安全疏散通道根据布置需要在厂房115.00 m〜145.50 m高程设置6层,各层均有3个疏散口,可通过下游侧左、右两端的楼梯及电梯上至151.50 m 高程或直达厂顶160.10 m高程户外地面,还可通过3号机下游的楼梯上至151.50 m高程层。
151.50 m高程层可通过下游侧左、右岸两端的楼梯或电梯上至厂顶160.10 m高程户外地面。
最远工作点距最近楼梯口距离不超过60 m,各层疏散走道净宽在1.5 m以上,疏散门净宽均在1.2 m及其以上,疏散门采用防火门,各疏散口均安装疏散指示标志。
电缆防火施工方案

电缆防火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电缆防火施工组织设计一、编制依据1.《电缆防火措施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DLGJ154-2000。
2.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32。
3.《发电厂、变电所电缆选择与敷设设计规范》SDJ26-89。
4。
《火力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96。
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9。
6。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范》SDJ278-90.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66-92。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95。
9.《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14907-2002。
二、电线电缆发生火灾的特点1.起火迅速,火势凶猛,极易蔓延扩大。
电线电缆无论是塑料绝缘、橡皮绝缘,还是油浸线绝缘,其绝缘层或护套层大都是高分子有机材料,本身就是一种可烧物,尤其是发电厂、化工厂、钢铁厂、通讯枢纽、高层建筑及地下铁道等使用数量多,在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竖井和电缆排架等处都是集束敷设,有的还处在高温、粉尘、腐蚀、潮湿的环境中,再加上电缆竖井形成的自然抽风,即烟囱效应,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迅速燃烧,很快蔓延扩大,而且火势凶猛,不易控制。
2。
烟火有毒,扑救困难,且伴有二次危害产生.绝缘电线电缆线路着火燃烧时产生大量烟气,其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量很高,特别是普通塑料电缆不仅容易起火,而且产生氯化氢气体,当它们达到一定浓度后,就会危及人的生命安全。
另外氯化氢气体通过缝隙、孔洞会附着在电气装置、自动控制设备和监测仪表上,溶于水后成为稀盐酸,形成一层导电膜,严重降低了电气设备、电子仪器和电气线路的绝缘,使之无法正常运行,造成二次危害。
3。
损失严重,恢复时间长。
电线电缆火灾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同时,还有它的特殊危险性,就是控制回路失灵,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甚至损坏主设备并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且修复十分困难。
据对全国电线电缆发生火灾事故的调查,修复时间最长达2年之久.三、材料性能特点1.S60—I电缆防火涂料是涂覆于电缆表面的膨胀型防火涂层,当受到火星或火种作用的时,很难被引燃,当受到高温或明火作用时,涂层则吸收热能,其中部分物质因热分解,高速率地产生不燃气体CO2和水蒸气,使涂层薄膜发泡,慢慢鼓起,形成致密的炭化泡沫。
水电站消防设计

1 前言由于***水电站距城镇较远,电厂内电气设备多且分散,厂内储存有透平油与绝缘油,引起火灾的机率大,火灾引起的后果严重、损失巨大。
因此水电站的防火就尤为重要。
本电站防火设计主要依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程》(SDJ278-90)和国家有关规范。
2 厂房建筑物与安全疏散通道设计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工程消防设计与枢纽布置统筹考虑,在设计上合理布置厂区内的设备和建筑物,在各主要设备之间设置防火墙、防火门,保证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等,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2。
1 厂房建筑物主要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按二级考虑,其中泵房等按三级考虑;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按三级考虑。
上述场所均按规范配置相应的灭火器。
110 kV和220 kV户外式开关站布置在下游右岸平台上,站内的断路器全部采用瓷瓶式SF断路器.配置的消防设备有:站内工具间配置2台MFT35推车式6干粉灭火器和2个MF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开关站出入口设置2个SS100室外消火栓.3台主变压器均布置在副厂房顶160。
10 m高程层,为敞开式布置,防火间距大于10 m。
每台主变均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消防车道利用交通道路,其宽度为5.5 m,上空障碍物距地面净高大于5 m,回车场地面高程为160。
10 m,面积为40。
00 m×47.25 m。
2。
2 安全疏散通道根据布置需要在厂房115。
00 m~145.50 m高程设置6层,各层均有3个疏散口,可通过下游侧左、右两端的楼梯及电梯上至151.50 m高程或直达厂顶160.10 m高程户外地面,还可通过3号机下游的楼梯上至151.50 m高程层.151.50 m高程层可通过下游侧左、右岸两端的楼梯或电梯上至厂顶160.10 m 高程户外地面.最远工作点距最近楼梯口距离不超过60 m,各层疏散走道净宽在1。
5 m以上,疏散门净宽均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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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能源部主编单位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公安部消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施行日期1990年9月1日能源部水利部公安部文件关于发布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能源水规(1990)425号为了统一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标准适应水利水电建设发展的需要遵照国家计委计标[1987]1447号关于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精神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原则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的具体特点和条件由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公安部消防局共同主持制订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此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水利水电行业标准自一九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本规范由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北勘测设计院负责1990年7月4日编制说明本规范系原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和公安部消防局共同主编原水利电力部西北勘测设计院编写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条件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工程防火设计的经验教训进行必要的科研试验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征求了本行业有关设计运行管理单位的意见并由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最后经能源部水利部公安部批准颁发执行本规范共分十一章和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厂区规划厂房泵房屋外电气设备屋内电气设备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消防给水采暖与通风消防电气等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西北勘测设计院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能源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公安部消防局1990年5月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为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在厂区规划和厂房泵房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保障安全使用方便经济合理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大中型水力发电厂(含抽水蓄能电厂)和大型水泵站小型水力发电厂和中小型水泵站可参照执行第1.0.4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必须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第2.0.1条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依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规定的原则划分第2.0.2条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不应低于表2.0.2的规定表2.0.2 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序号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 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主要生产建筑物构筑物主副厂房及其安装间油浸式变压器室油浸式电抗器室油浸式消弧线圈室干式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单台设备充油量100kg单台设备充油量100kg母线室母线廊道和竖井中央控制室(含照明夹层)继电保护盘室自动和远动装置室电子计算机房通信室(楼)屋外主变压器场屋外开关站配电装置构架SF 6封闭式组合电器开关站SF 6贮气罐室高压超高压充油电力电力电缆和竖井高压超高压干式电力电缆隧道和竖井动力电缆室控制电缆室电缆隧道和竖井蓄电油室防酸隔爆型铅酸蓄电池室碱性蓄电池室贮酸室套间及其通风机室充放电盘室柴油发电机室及其检修间空气压缩机及其贮气罐室丁 丙 丁 丙 丁 丁 丙丙 丁 丁 丙 丁 丙 丙 丁 丙 丁 丙 丁 二 一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18 19 20 2122 23 24 通风机室空气调节设备室供排水泵室消防水泵室水内冷水轮发电机的水处理室油压启闭机室卷扬启闭机室电梯井戊 戊 戊 戊 丁 戊 二 三 二 三 二 三 二 二 1 2 3 4 5 6 7 8 9 10 辅助生产建筑物绝缘油透平油的油处理室油再生室及油罐室独立变压器检修间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试验室高压试验室仪表试验室机械试验室油化验室水化验室电工修理间机械修配厂水工观测仪表室丙 丙 丁 丁 丁 丁 戊 丁 丁 丁 二 二 二 二 三 二 三 三 三 二 三 1 2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一般器材仓库汽车库(含消防车库) 三 三 第2.0.3条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三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0.3的规定表2.0.3 建筑物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第三章厂区规划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的厂区规划设计时应合理确定厂房开关站和主变压器场等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逍和消防水源第3.1.2条厂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应能到达屋外主变压器场开关站露天油罐或厂房外地面油罐室以及地面厂房入口处对非地面厂房(含地下厂房坝内厂房)应到达交通洞地面入口处第二节防火间距第3.2.1条厂区内相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执行当确有困难不能满足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二两座相邻厂房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第3.2.2条屋外主变压器场与厂区建筑物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表3.2.2屋外主变压器场与厂区建筑物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的防火间距注 1.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绝缘油或透平油露天油罐最近的变压器外壁算起2.屋外主变压器场是指电压为35500kV的屋外主变压器场地3.水力发电厂水泵站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表3.2.3露天油罐与建筑物等的防火间距注与电力牵引机车的厂外铁路线(中心线)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第3.2.4条厂房外地面油罐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与厂区建筑物屋外主变压器场及厂外铁路公路干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4的规定表3.2.4厂房外地面油罐室与建筑物等的防火间距注当设有固定式灭火装置时与表3.2.4一二级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分别减少到8m和9m当开关站电气设备单台油量小于5t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到10m 第3.2.5条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与电力架空绕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2倍第3.2.6条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以及厂房外地面油罐室与厂区内铁路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0m与厂区内主要道路(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5m第三节消防设施第3.3.1条厂区地面建筑物及屋外电气设备周围应设置消火栓第3.3.2条水力发电厂总装机容量为250MW以上至1500MW时宜配备一辆消防车总装机容量为1500MW以上至3500MW时宜配备二辆消防库总装机容量为3500MW以上时宜配备三辆消防车并设置简易三级消防站总装机容量为25MW至250MW的水力发电厂和大型水泵站宜配备牵引机动消防泵第3.3.3条厂区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当道路上空有障碍物时其距地面净高不应小于4m尽头式消防车通道应在适当位置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5m15m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第四章厂房泵房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的主副厂房泵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对厂房泵房内的丙类生产场所应作局部分隔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第4.1.2条主厂房泵房和高度在24m以下的副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限第4.1.3条油浸式主变压器和油罐室不宜设置在厂房泵房内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时应按本规范第6.0.6条和第8.0.6条的要求采取防火措施第二节安全疏散第4.2.1条地面厂房的发电机层或水泵站的电机层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必须有一个直通层外地面第4.2.2条地下厂房的发电机层应设两个通至屋外地面的安全出口并至少应有一个直通屋外地面进厂交通隧道的出口可作为直通屋外地面的安全出口厂房出线或通风用的隧道及竖井出口可作为通至屋外地面的安全出口第4.2.3条厂房内低于发电机层高程以下的全厂性操作廊道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第4.2.4条副厂房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副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且同时值班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第4.2.5条发电机层或电机层以下各层室内最远工作地点到该层最近的安全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m第4.2.6条发电机层或电机层高程以上的高层副厂房内最远工作地点到安全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50m多层副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不限第4.2.7条高层副厂房应设封闭楼梯间和一台消防电梯(可与客货梯兼用)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第4.2.8条安全疏散用的门走道和楼梯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门净宽不应小于0.9m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二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三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1m坡度不宜大于45主厂房泵房机组段之间的楼梯净宽不宜小于0.8m第4.2.9条当出线或通风用的廊(隧)道竖井出口兼作安全出口时应与出线通风管道隔开其宽度高度应满足安全疏散要求第三节消防设施第4.3.1条主副厂房泵房均应设置消火栓第4.3.2条主厂房泵房内的桥式起重机应配置手提式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第4.3.3条厂房泵房内灭火器的配置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的规定执行第五章屋外电气设备第5.0.1条油量为2500kg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列规定35kV及以下5m110kV8m220330kV10m500kV12m第5.0.2条油量在2500kg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与油量在6002500kg的充油电气设备之间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第5.0.3条当相邻两台油浸式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防火隔墙或防火隔墙顶部加防火水幕单相油浸式变压器之间可只设置防火隔墙或防火水幕第5.0.4条防火隔墙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高度不应低于变压器油枕顶端高程长度不应小于变压器贮油坑两端各加0.5m当防火隔墙顶部加防火水幕时其高度应比变压器顶盖高出0.5m第5.0.5条当厂房外墙与屋外油浸式变压器外缘的距离小于本规范表3.2.2规定时该外墙应采用防火墙该墙与变压器外缘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厂房外墙距油浸式变压器外缘5m以内时在变压器总高度加3m的水平线以下及两侧外缘各加3m的范围内不应开设门窗和孔洞在其范围以外的该防火墙上的门和固定式窗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9h当发电机母线穿越防火墙时母线周围空隙应用非燃烧材料封堵第5.0.6条油浸式变压器及其它充油电气设备单台油量在1000kg以上时应设置贮油坑及公共集油池第5.0.7条贮油坑容积应按贮存单台设备100%的油量确定当贮油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油安全排至公共集油池时其容积可按20%的油量确定排油管的内径不应小于150mm管口应加装铁栅滤网第5.0.8条贮油坑内应铺设卵石层其厚度不宜小于250mm卵石粒径为5080mm 贮存100%设备油量的贮油坑上部宜装设栅格其净距不大于40mm并在其上铺设卵石层第5.0.9条公共集油池的容积按最大一台充油箱的全部油量确定当设有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时公共集油池的容积应按贮存最大一台充油箱油量与其灭火水量之和确定当公共集油池设有油水分离设施时其容积可按最大一台充油箱的60%油量确定第5.0.10条油浸式变压器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设置固定式水喷雾等灭火系统第5.0.11条少油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附近应配备手提式灭火器开关站的出入口附近应配备砂箱和手提式灭火器等灭火器材第六章屋内电气设备第6.0.1条额定容量为12.5MV A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应设置水喷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等固定式灭火装置第6.0.2条油浸式厂用变压器应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的乙级防火门并直通屋外或走廊不应开向其它房间第6.0.3条电压为35kV及以下的少油断路器油浸电压互感器可安装在开关柜或装配式间隔内第6.0.4条单台设备油量在100kg以上的油浸式厂用变压器和其它充油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坑或挡油槛贮油坑应能贮存单台设备100%的油量当设有将油排至安全场所的设施时可设置贮存20%油量的挡油槛贮油坑可按本规范第5.0.8条的要求设置第6.0.5条油浸式厂用变压器应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设置水喷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第6.0.6条油浸式主变压器应设置在专用房间洞室内并应满足下列要求一专用房间洞室应为一级耐火等级其大门采用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应向外开或侧向推拉二主变压器专用房间的大门不应直接开向主厂房或正对进厂交通道三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固定式灭火系统四发生火警后专用房间洞室内送排风系统应停运五应按本规范第5.0.7条至第5.0.9条的要求设置事故贮油排油设施第6.0.7条当110kV及以上屋内开敞式开关站采用充油电气设备时应设置固定式灭火系统和排烟或消烟设施第6.0.8条六氟化硫全封闭式组合电器开关站中央控制室小型电子计算机房和通信室等应配置手提式卤代烷灭火器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应设置固定式卤代烷等灭火装置第6.0.9条配电装置室的长度大于7m时应设两个出口大于60m时宜再增设一个出口第6.0.10条配电装置室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丙级防火门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有门时应能向两个方向开启第6.0.11条防酸隔爆型铅酸蓄电池室应有泄压设施其泄压面设置不应影响疏散通道及设备的安全泄压面积与该室体积的比值(m2/m3)不应小于0.03第6.0.12条安装有充油电气设备的房间配电装置室和酸性蓄电池室应配备手提式灭火器等灭火器材第6.0.13条变压器室其它充油电气设备室配电装置室厂用配电盘室之间及其对外的管沟孔洞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堵塞第七章电缆第7.0.1条电缆室电缆隧道和穿越各机组段之间架空敷设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等均应分层排列敷设动力电缆上下电缆层之间应装设耐火隔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第7.0.2条电缆隧道和电缆沟道的下列部位应设有防火分隔设施一穿越控制室配电装置室处二穿越厂房外墙处三电缆分支引接处第7.0.3条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隧道每150m充油电力电缆隧道每120m电缆沟道每200m电缆室每300m2宜设一个防火分隔物防火分隔物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设在防火分隔物上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当不设防火门时在防火分隔物两侧各1m的电缆区段上应有防止串火的措施第7.0.4条电缆竖井的上下两端及进出电缆的孔口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封堵第7.0.5条电缆穿越楼板隔墙的孔洞和进出开关柜配电盘控制盘自动装置盘和继电保护盘等的孔洞以及靠近充油电气设备的电缆沟道盖板缝隙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封堵第7.0.6条110kV及以上高压单芯充油电力电缆宜采用难燃电缆槽盒分相埋砂沟槽或耐火隔板分相敷设当三相电缆明敷时应装设固定式水喷雾等灭火系统第7.0.7条大型电缆室大型电缆隧道和电缆竖井宜装设固定式水喷雾等灭火系统当装设固定式灭火系统时动力电缆各层之间可不设耐火隔板第7.0.8条穿越各机组段之间的架空电缆应按每个机组段集中设置手提式灭火器电缆室电缆隧道的出入口处应设置砂箱和手提式灭火器等灭火器材并至少配备2个防毒面具第八章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第8.0.1条露天立式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立式油罐中较大罐直径的0.4倍其最大防火间距可不大于2m卧式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第8.0.2条油罐室内部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1m第8.0.3条当露天油罐设有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时可不设置防火堤油罐周围的下水道应是封闭式的入口处应设水封设施第8.0.4条当厂房外地面油罐室不设专用的事故排油贮油设施时应设置挡油槛挡油槛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一个油罐的容积当设有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时挡油槛内的有效容积还应加上灭火水量的容积第8.0.5条露天油罐或厂房外地面油罐室应设置消火栓和移动式泡沫灭火设备并配置砂箱等消防器材当其充油油罐总容积超过200m3同时单个充油油罐的容积超过80m3时宜设置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第8.0.6条厂房内不宜设置油罐室如必须设置时应满足以下防火要求一油罐室油处理室应采用防火墙与其它房间分隔二油罐室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宜少于两个但其面积不超过100m2时可设一个出口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三单个油罐室的油罐总容积不应超过200m3四设置挡油槛或专用的事故集油池其容积不应小于最大一个油罐的容积当设有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时还应加上灭火水量的容积五油罐的事故排油阀应能在安全地带操作六油罐室出入口处应设置移动式泡沫灭火设备及砂箱等灭火器材当其充油油罐总容积超过100m3同时单个充油油罐的容积超过50m3时宜设置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第8.0.7条油处理系统使用的烘箱滤纸应设在专用的小间内烘箱的电源开关和插座不应设在该小间内灯具应采用防爆型油处理室内应采用防爆电器第8.0.8条钢质油罐必须装设防感应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第8.0.9条绝缘油和透平油管路不应和电缆敷设在同一管沟内第九章消防给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9.1.1条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的消防给水可选用自流供水水泵供水或消防水池供水等方式当采用单一供水方式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混合供水方式第9.1.2条消防给水宜与厂房内生产生活供水系统结合当技术上不可能或经济上不合理时可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第9.1.3条消防给水量宜按以下二项灭火水量的较大者确定一一个设备一次灭火的最大灭火水量二一个建筑物一次灭火的最大灭火水量第9.1.4条地面主厂房屋外宜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地下厂房封闭厂房或坝内厂房的地面辅助生产建筑物宜采用低压给水系统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管道压力应保证当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布置在主厂房屋外其它任何建筑物最高处时水枪充实水柱不得小于10m低压给水系统的管道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m水柱(从地面算起)第二节给水设施第9.2.1条给水设施应满足消防给水要求的水量与水压第9.2.2条给水设施采用自流供水方式时取水口不应少于两个必须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消防给水第9.2.3条给水设施采用水泵供水方式时应设置备用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水泵并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消防水泵应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第9.2.4条给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按本规范第9.1.3条确定的消防给水量的要求厂房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h计算屋外开关站火灾延续时间应按1h计算水轮发电机火灾延续时间应按10min计算油浸式变压器大型电缆室油罐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0min 计算二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三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四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五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措施第9.2.5条消防给水系统应有防止杂质堵塞的措施易受冰冻的取水口管段和阀门应有防冻措施第三节 屋外屋内消防给水第9.3.1条建筑物的屋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9.3.1的规定表9.3.1 建筑物的屋外消火栓一次灭火用水量(L/s)建筑体积(m 3) 耐火等级 建筑物名称及类别 1500 15013000 30015000 500120000 200015000050000丙 10 15 20 25 30 40 厂房丁戊 10 10 10 15 15 20丙15 15 25 25 35 45 库房丁戊 10 10 10 15 15 20 一 二级 其它建筑10 15 15 20 25 30 乙丙15 20 30 40 45厂房或库房 丁戊 10 10 15 20 25 35 三 级其它建筑 10 15 20 25 30注屋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最大的一座地面建筑物的消防需水量计算第9.3.2条屋外消火栓应沿厂区道路设置其间距在主厂房周围不宜大于80m 在其它建筑物周围不应大于120m第9.3.3条主厂房内发电机层消火栓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并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能同时到达发电机层任何部位当发电机层地面至厂房顶的建筑高度大于18m 时可只保证桥式起重机轨顶以下实际需要保护的部位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能同时到达主厂房发电机层以下各层消火栓的位置和数量可根据设备布置和检修要求确定 高层副厂房的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30m 其它单层和多层副厂房的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50m第9.3.4条屋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和充实水柱长度确定但不应小于表9.3.4的规定表9.3.4 屋内火栓用消水量 建筑物名称 高度体积 消火栓用水量(L/s)同时使用水枪数量(支)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s) 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厂房高度24m 体积10000m 3高度24m 体积10000m 3高度24m 至50m 高度50m5 10 25 30 2 2 56 2.5 5 5 5 5 10 15 15 库房 高度24m 体积5000m 3高度24m 体积5000m 3高度24m 至50m5 10 30 1 26 5 5 5 5 10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