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核算方式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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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会计核算讲解

分支机构会计核算讲解
2.分支机构的设置
(1) 行业公司按生产环节设立的分支机构。 (2) 专业公司按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 (3) 综合经营公司按部门设立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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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自主权不同:
销售代理处不直接经销商品,职责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谈 判。
的价值。 • 总公司应于编制联合报表之前调整期末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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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售价计价 在这种计价方式下,分支机构按销售价格记录从总公司取得的商品价
值,并按取得的收入额记录这些商品的减少。 优点: • 商品销售的利润全部体现为总公司的经营成果。 • 分支机构按照售价记录收到、销售和库存的存货价值,有利于分支机
某公司2009年4月5日在杭州设立了一个专门从事其产品销售业 务的销售中心。总部向销售中心提供现金50 000元、价值200 000元的送货车一辆、价值100 000元的办公设备一套。
公司总部:
借:分支机构往来——杭州销售中心 350 000
贷:银行存款
50 000
固定资产
300 000
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独立从事商品购销业务,具有经营自主权。
在商品购销方面
销售代理处为企业总部推销商品,通常只陈列样品以供客户挑选,无商品 库存, 由公司总部直接向客户交货和收款。
分支机构拥有商品存货,自行决定客户赊销额度,并负责催收。
在资金使用方面
销售代理处一般设置定额备用金,销售代理处不经办其他现金收支业务。 分支机构通常在银行开设账户,具有大量资金收付业务。

总公司与分公司财务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财务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财务处理总公司与分公司财务处理1.营运方式与财务组织架构:一般来说,总公司财务部必须能够控制各分公司的财务部,包括人员任免、资金控制、制度设计等。

如果分公司都能独立负责盈亏,业务性质互相之间很不一样,可以考虑授予当地财务人员比较大的许可权。

否则,应该把款项收入尽量集中到总公司,分公司支出审批限额设定得低一些;2.会计核算:统一科目设定、报表专案格式及报送时间要求,总公司应该有专人对这些报表进行稽核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问题;3.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然后按制度执行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审计.某国内大型企业是这样管理的:1.财务实行委派制: 在总公司下设定财务分公司, 所有财务人员均由财务分公司委派, 不受分公司经理管理, 与分公司经理分别向总公司汇报, 互相制约2.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设定收款专户和费用专户, 对于销售回款, 必须每天上交总公司, 禁止在花费收款专户的银行存款, 分公司的日常开支, 只允许在费用专户存款中支出, 费用专户根据分公司的申请, 经相应的授权批准, 由总公司拨款.3.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三大本制度), 使所有财务业务都有法可依.4. 加大内审力度, 有专门的审计部, 每年每个分公司至少要审计一次5. 严格管理, 对违规一定要不手软此此,补充一点:科目设定一定要统一,对于某些共同的往来单位,还应该统一程式码,所有内部单位都必须按此程式码执行,这样对合并报表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报表全部是统一的一套表格,每月通过规定途径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至集团财务部,表格若设定得比较详细,那所有科目的明细及变动科目都能反映出来。

另外就是大的支出一定要报总公司批准,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大规模的材料采购等,必须报总公司稽核以后才能实施。

统一的科目设定和报表是最基本的要求。

更应该有严格的费用稽核制度和内审制度。

收支两条线并不一定适用与所有的企业,不可奉为圭臬。

但对支出一定要严格控制,大的支出项要控制但真正的漏洞往往在日常的支出中。

变更公司核算方式范文变更分公司税务核算方式

变更公司核算方式范文变更分公司税务核算方式

变更公司核算方式范文变更分公司税务核算方式核算方式变更,仅需企业将会计核算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即可。

企业无需对变更分公司税务核算方式问题,到税务或工商办理变更手续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业务描述】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 ___税收征收管理法》【报送资料】(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2)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3)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录入征管信息系统。

1个工作日将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答:分公司变更核算方式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资料到分公司所属的税务局机关去办理变更,变更申请书可以在大厅去问,有些大厅有申请书模板,现在国地税都合并了,你只需要在大厅变更后再去国税就可以了。

C解析: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具体包括下列要求:(一)同一企业对于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二)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即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同企业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以使不同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基础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也可作为利润操纵的手段。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To be successful, go crazy first and move forward with a simple mind.(页眉可删)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1、分公司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进行单独核算,单独建账进行管理。

2、非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不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和公司总部一起核算,不用再设立新的账套进行核算管理。

一般来说,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是相互对应的。

两种算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各有各运行的流程和程序。

而分公司的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都在为公司服务,解决了公司的部分问题,但是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是什么呢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本身进行账务处理、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进行账务处理,纳税申报时应将账务数据并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汇总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实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又称报账单位,它本身没有资本,其财产物资由上级单位拨付,也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级单位账户,一切支出也由上级单位审核支付。

非独立核算单位通常不设置会计机构,仅配备会计人员进行原始凭证的填制、审核、整理和汇总,以及实物明细账的登记工作,不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在具体的税务申报上,对于地税、国税的申报,只是在所得税方面有差异,后者可以在总部交,其他的应该没有多大差异了!.1、独立核算,需要有财务人员来处理相关账务。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1、分公司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进行单独核算,单独建账进行管理。

2、非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不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和公司总部一起核算,不用再设立新的账套进行核算管理。

一般来说,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是相互对应的。

两种算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各有各运行的流程和程序。

而分公司的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都在为公司服务,解决了公司的部分问题,但是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是什么呢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本身进行账务处理、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进行账务处理,纳税申报时应将账务数据并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汇总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实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又称报账单位,它本身没有资本,其财产物资由上级单位拨付,也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级单位账户,一切支出也由上级单位审核支付。

非独立核算单位通常不设置会计机构,仅配备会计人员进行原始凭证的填制、审核、整理和汇总,以及实物明细账的登记工作,不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在具体的税务申报上,对于地税、国税的申报,只是在所得税方面有差异,后者可以在总部交,其他的应该没有多大差异了!.1、独立核算,需要有财务人员来处理相关账务。

2、地税税种是就地缴纳。

所得税。

按照新所得税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分别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纳税。

分公司会计核算 存在的问题

分公司会计核算 存在的问题

分公司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分公司会计核算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 会计核算不规范:分公司可能没有按照总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核算,导致会计信息不准确。

2. 财务管理不规范:分公司可能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导致财务管理混乱。

3. 资金管理不规范:分公司可能没有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4. 税务风险:分公司可能没有按照当地税务法规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导致税务风险。

5. 内部控制不完善:分公司可能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财务风险。

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因此需要及时解决。

产险分公司集中核算问题及对策

产险分公司集中核算问题及对策

产险分公司集中核算问题及对策摘要:为体现核算的独立性、更好地发挥财务监督职能、有效降低成本、管控风险,平安产险实行了新一轮的财务大集中改革。

本文探讨了分公司层面集中核算的所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以期做好集中后的财务工作。

关键词:保险公司;集中核算;效益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9-0033-01实施集中核算制度,有利于强化会计监督、降低成本、有效管控风险。

23年来,平安产险秉承平安“专业、创新、价值”的经营理念,加快实现“集团中坚、行业典范”的战略目标。

继2006年6月全国后援管理中心正式启用,所有费用单据由三级机构扫描后援集中支付,2008年5月实行赔款由原先各机构垫付后流转至后援中心集中划转改为后援直接集中支付且在财务系统内自动制证,2010年8月实现退保集中支付后,今年又推行新一轮的核算改革:取消三级机构出纳、业务核算、总账核算、费用审核、费用扫描等岗位(职能全部移交至二级分公司),仅保留财务经理及预算、税务管理岗。

此项改革实现了会计人员与核算单位之间的独立,有利于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了财务管理、节约了成本,便于预算执行,同时有效规避外部监管风险,但因涉及三级机构大量财务人员的分流以及分公司财务新人的引进,在推行两个月以来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

现结合工作实际阐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成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促进改革的稳步推进。

一、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1.会计主体及责任的定位不明确。

目前分公司区域出纳、区域会计与三级机构财务管理工作责任不清。

三级机构核算移交二级分公司后,不少机构负责人和财务经理认为单位没有出纳和会计,机构财务只是办理会计单据接收、中转的“票据传递员”,分公司会对各类经济事项严格把关,故不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履行会计监督职能。

而分公司区域财务人员只是纯粹进行收、付款和记账,只对原始票据的真实性负责,对日常会计事务负责,而对所分管账套历史数据,异常事项处理,通常认为责任在机构或力不从心。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请教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账务处理总公司在外阜成立了一个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现分公司还在开办期间,工资由总公司代发,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总公司代扣,以后分公司有收入了再归还,问题是缴纳保险要由分公司自交,请教:对工资、保险与缴纳保险:总公司和分公司各该如何做分录呢?总公司: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贷:应交税金--个税贷:现金分公司:1、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2、发放工资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和总公司数字一致)缴纳保险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一.分公司的支付由总公司代付,可以给据资金拨付情况,建立往来账户;1.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等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2.总公司拨入分公司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二.分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相关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账务处理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投资款是向总公司借的,公司筹备期间很多费用没有发票该如何账务处理谢谢其实简单地说独立核算就是所有的业务活动的帐务都在本单位核算。

非独立核算,就是该单位是某一单位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单独的法人资格。

核算时要分清哪些费用应在本部门核算,哪些应该属于上级单位的费用。

报表要向上级单位报送,由上级单位汇总纳税。

异地分支机构有些税在所在地交纳,有的税在总部交纳。

其他的还牵涉到一些内部往来。

因总、分公司不在一地,所以分公司必需单独建账,每月可以给总公司汇总报表。

分公司如果产生流转税,必须在当地(上海)缴纳。

另外,现在企业所得税也需要属地征收,只不过新开办的企业今年不参与分配,明年总公司就应给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所得税分配表,当地税务局按分配的所得税稽征。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怎样进行资本金、固定资产、工资的账务处理?相关总公司如何处理?最佳答案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爱问知识人的观点我认为你这样的公司属于跨越了县以上区域设立的分公司吧?如果是,那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方法一、不管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都按独立核算的做会计处理方法二、分公司执行报账制度,所以的分录、凭证都由总公司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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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核算方式相关问题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分公司的财务核算有哪些方式?分公司如何财务核算?一起来看看吧!
怎么进行分公司财务核算
1、对总分公司会计业务实质怎么理解?
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实体,没有注册资本,从总分公司会计业务实质上来理解,相当于是总公司投出一块营运资金由分公司来经营管理,分公司的任何一项经营业务就等于是总公司的会计业务,总公司拨付的营运资金,通过分公司的购销业务分别形成不同形式的资产、收入、成本及费用,当期产生的利润相当于增加了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应收款,而当期产生的亏损相当于抵减了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应收款。

2、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是对于分公司而言的,总公司如何选择?税务上如何处理?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在具体的税务申报上,对于地税、国税的申报,只是在所得税方面有差异,后者可以在总部交,其他的应该没有多大差异了!
独立核算是与非独立核算是相对应的。

独立核算指的是一个部门自己单独进行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并且单独进行申报纳税;非独立核算指的是自己不进行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由上一级单位进行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并由上一级单位合并申报纳税。

分别核算和未分别核算是相对应的。

这指的是同一个单位内部对不同经营项目的核算是否
分开。

分公司财务核算及税务问题
提问: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外地成立一家非法人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在当地开设银行账户,由总公司拨款支付所有费用。

请问:
(1)分公司应单独做账,还是作为总公司的一个部门核算?如果单独做账,跟子公司有何区别?如果在总公司统一核算,分公司发生费用时,相应的发票应写分公司还是总公司的名称?
(2)公司拨付给分公司的款项如果为从银行贷款,利息费用如何结算?
(3)是否流转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所得税在总公司所在地合并缴纳?
解答:
(1)分支机构为流转税纳税义务人。

(2)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制,法人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A、总分支机构不属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缴纳。

b、属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3)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设置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总账在总公司,分公司建明细账。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报表汇总为简单的合并,对冲内部往来、内部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

分公司诉讼地位
从立法上看,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0条第5项之规定,分公司只要依法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就有当事人资格,可以参加诉讼。

分公司可以单独作为原告起诉,没有疑义。

但是分公司能否作为被告,众说纷纭。

由于《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故在实践中,有的一律否认分公司被告责任,涉及分公司责任时,一律以总公司名义作为被告。

二是以分公司名义为被告,却判令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三是以分公司、总公司为共同被告,判令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或者补充责任。

从公司的性质来讲,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其必须具备四个要素:
1、依法设立
2、以营利为目的
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4、独立的法人。

可见,分公司的性质并不属于公司,分公司只是公司的一部分或者其中的一个营业机构。

《民诉意见》40条中,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见,分公司虽不是公司,但是其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那么,既然法律赋予了它当事人的地位,那么它就应该在其所能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法律后果,分公司在产生纠纷时,就应当以分公司为适格被告,如果判令其承担责任,因为它是总公司的一部分,其资产也是属于总公司,所以此处与《公司法》第14条并不违背。

在分公司诉讼中,没有必要把总公司也列为被告。

况且在不论什么情况都列总公司为被告指只会增加诉讼成本,特别是在只列总公司为被告的情形下,由于直接的法律关系者是分公司,所以对于案件的审理、事实的查清都是不利的,
指挥增加诉累。

只有在分公司已关闭、或被撤销的,或者是以总公司直接名义产生的法律关系,才应以总公司为被告。

在分公司撤销或者关闭的情况下,原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原告起诉时,分公司已关闭或被撤销的,其民事责任承担能力消亡,不能享有诉讼主体资格,故此时其权利义务应由总公司直接承担。

注册分公司的注意事项
1、分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2、分公司注册资金从哪里来?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

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3、分公司的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名称不需预先核准。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4、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确定?
随着连锁经济的快速发展,开设分公司的企业越来越多。

注册分公司时需确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报请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注册登记相
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

(2)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到特殊行业、产品或服务,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分公司经营范围随总公司经营范围而变化。

若总公司增加了新的经营范围,分公司也可以增加经营范围,需办理分公司变更手续。

5、分公司注册地址在哪里?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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