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管理制度》word版

合集下载

稽核的管理规定1.doc

稽核的管理规定1.doc

1.0目的为了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规范管理,使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激发工厂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工厂各部门、各岗位。

3.0权责3.1稽核小组权责3.1.1稽核小组代表总经办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3.1.2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工厂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办法、作业流程、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3.1.3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改进和奖罚建议权;3.1.4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和员工参与调查座谈会;3.1.5有权要求被稽核部门提供相关稽核资料审查。

3.2稽核小组组长权责3.2.1为稽核小组分配稽核工作任务,并提出专项稽核建议;3.2.2主持稽核小组日常工作,包括稽核小组例会、稽核专项会议的召开;3.2.3为稽核小组工作提供建议或指导;3.2.4对稽核小组副组长及专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

3.2.5对未能按稽核管理办法作业的当事人有奖惩决定权。

3.3稽核小组副组长权责3.3.1协助稽核小组组长处理稽核小组日常事务管理;3.3.2接受稽核组长工作分配并按时按质完成;3.3.3监督、指导、检查、跟进稽核专员工作,为稽核专员工作提供建议;3.3.4在稽核组长外出时,代理稽核组长行使稽核权责。

3.3.5对未能按稽核管理办法作业的当事人有奖惩处理权。

3.3.6按时完成临时交办的其它稽核工作。

3.4稽核专员权责3.4.1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稽核任务;3.4.2按时完成《稽核任务安排表》《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稽核处罚单》的填制和上交;3.4.3根据稽核管理办法要求及内容对各部门进行稽核。

3.4.4对未能按稽核管理办法作业的当事人有奖惩处理权。

3.4.5按时完成临时交办的其它稽核工作。

3.5稽核文员权责3.5.1收集、整理、存档稽核档案资料;3.5.2追踪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按时提交稽核整改资料;3.5.3对未能按稽核管理办法作业的当事人有奖惩建议权。

稽核管理制度范文

稽核管理制度范文

稽核管理制度范文稽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稽核工作,保障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稽核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内部稽核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或逾越。

第三条稽核管理制度的任务是明确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明确内部稽核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明确各级稽核机构和稽核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内部稽核工作规范有效开展,为公司决策提供准确、可靠、及时的信息。

第二章稽核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稽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稽核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公司内部稽核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和评估公司全面内部稽核工作的开展;(二)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工作制度,规范内部稽核工作程序,确保内部稽核活动的合法、合规和规范进行;(三)审核、跟踪和评估内部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改进意见;(四)组织内外部稽核工作的接收和落实,协助监管机构对公司的稽核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五)指导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内部稽核工作,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六)负责对公司合规、风险、财务等重要事项进行定期稽核,向公司高级管理者提出建议;(七)负责开展稽核培训和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公司全员稽核意识和稽核水平;(八)处理公司内部稽核工作中的纠纷和投诉等与稽核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六条稽核部门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强的审计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二)熟悉公司的业务、运作和相关法律法规;(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

第七条稽核部门的人员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和稽核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关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细则,并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章稽核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第八条稽核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稽核需要,制定稽核工作的计划,并报请公司高级管理者批准。

(完整word版)稽核管理制度

(完整word版)稽核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规范管理,使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1 检查发现公司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被稽核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改善;1.2 检查、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以及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其工作进度;1.3 检查、跟进公司政策、方针、会议精神等信息的贯彻执行和反馈;1.4 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责任制约机制;1.5 准确掌握全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为公司绩效考核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1.6 加强与促进公司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1.7 纠错纠偏,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1.8 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 范围2.1 公司日常工作稽核及专案稽核;2.2 涵盖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从总经理至生产一线员工)。

3 权责3.1 稽核部权责3.1.1 稽核部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3.1.2 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3.1.3 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改进和奖罚权;3.1.4 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座谈会。

3.2 总经理权责3.2.1 负责监督稽核部的全盘运作;3.2.2 任免稽核部主管及成员;3.2.3 向稽核部下达稽核工作任务;3.2.4 审核稽核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听取稽核情况汇报,并督导实施;3.2.5 对稽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最终审批或裁决;3.2.6 主持、协调、安排好稽核部工作;3.3 稽核部主管权责3.3.1 接收总经理所分配的稽核工作任务;3.3.2 向稽核成员分解稽核任务,并提出专项稽核提案;3.3.3 为稽核成员提供工作指导;3.3.4 对稽核成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3.3.5 指导专员汇总每个稽核周期的稽核工作,将稽核总结分发各部门并上报稽核部主管;3.3.6 对公司流程/制度的总体运作进行有效、全面的监督和维护。

公司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公司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营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旨在明确稽核管理职责,规范稽核工作流程,确保稽核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稽核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稽核部,负责公司体系内部稽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稽核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内部稽核管理制度,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2.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3. 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4.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5.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稽核工作情况。

第三章稽核工作流程第五条稽核工作流程如下:1. 稽核计划:稽核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业务发展需要和风险控制要求,制定年度稽核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 稽核准备:稽核部根据稽核计划,确定稽核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并通知被稽核单位。

3. 稽核实施:稽核人员按照稽核计划,对被稽核单位进行现场稽核,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4. 稽核报告:稽核人员根据稽核结果,撰写稽核报告,提出整改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

5. 整改落实:被稽核单位根据稽核报告,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稽核部报告整改情况。

6. 跟踪检查:稽核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稽核要求第六条稽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3. 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和沟通能力;4.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稽核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 依法依规,客观公正;2. 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稽核工作信息;3. 不得利用稽核工作谋取私利;4. 不得接受被稽核单位的任何馈赠、宴请等。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稽核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稽核管理制度

稽核管理制度

稽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运营管理,保障企业利益,提高内部掌控效果,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含职工、管理人员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对本制度负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二章稽核职责第四条稽核部门负责订立稽核年度计划和稽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稽核部门负责对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进行稽核,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相关制度和规范。

第六条稽核部门负责发现并矫正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推动企业内部掌控的完善和提升。

第七条全部部门和员工应乐观搭配稽核部门的工作,供应必需的文件和资料,并按要求供应工作场合和设备。

第三章稽核程序第八条稽核部门应依照稽核年度计划和稽核工作方案,订立稽核的时间表和具体工作布置。

第九条稽核部门在进行稽核前,应向被稽核对象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稽核地方、时间和内容,并征求被稽核对象的搭配看法。

第十条被稽核对象应乐观搭配稽核部门的工作,供应真实、准确的文件和资料,帮助稽核人员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稽核部门应对被稽核对象进行全面、客观的稽核,对问题和发现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形成稽核报告。

第十二条稽核报告应包含稽核目的、范围、过程、发现问题、建议等内容,并在稽核结束后及时提交给被稽核对象。

第十三条稽核部门应依照稽核工作计划和稽核报告,跟踪被稽核对象对问题的整改情况,并进行复核确认。

第四章稽核结果第十四条稽核部门依据稽核报告形成的结果,应及时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汇报,并提出评估和改进看法。

第十五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对稽核报告进行审查,并对稽核结果和建议作出决策和处理。

第十六条稽核结果应及时向被稽核对象通报,并要求被稽核对象进行问题整改和改进措施的落实。

第十七条全部被稽核对象应依照要求对稽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供应整改报告。

第十八条稽核部门应对被稽核对象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复核,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五章惩罚与嘉奖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企业制度和规范的行为,稽核部门可以提出惩罚建议,并报企业管理负责人审批。

公司内部稽核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内部稽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稽核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规、高效、稳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稽核审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以及其他需接受稽核审计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稽核审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自主、系统全面、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稽核审计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稽核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

第五条稽核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稽核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稽核审计项目;2. 对公司各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合规性、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性、经营活动效益性、资产真实性等方面的监督与评价;3. 对稽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整改;4. 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措施有效;5. 对稽核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稽核审计报告;6. 参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完善;7. 负责与其他部门、机构的沟通与协调。

第三章稽核审计程序第六条稽核审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稽核审计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年度工作安排,制定稽核审计计划,明确稽核审计项目、时间、人员等;2. 开展准备工作:稽核审计部门根据稽核审计计划,收集相关资料,明确稽核审计范围、重点和内容;3. 实施现场稽核审计:稽核审计人员按照稽核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稽核审计,收集证据,评估风险;4. 编制稽核审计报告:稽核审计人员根据现场稽核审计情况,编写稽核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5. 跟踪整改落实:稽核审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6. 总结与反馈:稽核审计部门对稽核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向公司领导层汇报,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稽核审计人员第七条稽核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 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3. 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 具备一定的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5.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单位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稽核工作,确保财务、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内部稽核工作应以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宗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内部稽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财务部门设立内部稽核岗位,负责日常内部稽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制定稽核计划,组织实施稽核工作;(二)对财务、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三)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四)对内部稽核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稽核报告。

三、稽核内容与程序第六条内部稽核内容:(一)财务方面: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收支、成本费用、资产管理、税务申报等;(二)业务方面:业务流程、业务操作、业务合同、业务审批等;(三)管理方面: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内部控制等。

第七条稽核程序:(一)制定稽核计划,明确稽核时间、范围、内容、方法等;(二)实施稽核,收集相关资料,对稽核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三)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四)形成稽核报告,报送领导审批。

四、整改与监督第八条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九条内部稽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稽核管理制度

稽核管理制度
制定日期
-5-26
制定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6-1
有关部门会签
营销部
开发部
采购部
PMC部
货仓部
生产部
品质部
工程部
新项目部
人事行政部
IT部
财务部
稽核部
注塑部
7.0乐捐/奖励程序
a、《乐捐单》由稽核员或员工现场开单,交受单人签字。若受单人回绝签字旳,则交其直接上司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对受单人进行双倍乐捐。若其直接上司及部门负责人均回绝签字旳,交稽核总监进行确认,经稽核总监确认属实旳,经稽核部总监签字后,则受单人及其直接上司、部门负责人所有进行双倍乐捐。所有奖捐单在签字完毕后,交稽核部主管签字后生效,并由稽核部每周与财务部交接一次;
5.4.10《稽核周汇总表》、《奖捐单》等稽核文献,须在结案后存档。
6.0乐捐条例
6.1规章制度稽核:各部门文献必须由专人保管,有关人员在被抽查时在10分钟内拿出指定旳文献,否则乐捐当事人5元/次;
6.2 管理者工作稽核:稽核员将采用不定人、不定期旳方式稽核主管、质检员、仓管员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对管辖范畴内旳人、事、物掌握限度。稽核中有对管辖范畴内旳人(出勤、到岗等)、事(安全事故、生产急件、工作事故等)、物(设备使用状况等)掌握不清或有误者乐捐5元/次;
5.4.7稽核员应负责违规事项旳整治措施执行成效旳考核与追踪,必须跟进到结案为止,并将成果呈报给主管和稽核总监;
5.4.8对于纠正、避免措施实行后未达到效果旳,稽核总监必须规定被稽核部门负责人重新拟定纠正、避免措施;
5.4.9稽核主管于每周一17:45前汇总上周旳《奖捐单》《数据汇总表》等稽核记录,并编制《稽核周汇总表》,将重要旳违规事项予以列出,交稽核总监审视签字,在管理变革例会上报告《稽核报告》,并于当天下午17:45前制作成稽核战报,并公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稽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及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有效的决策监督和反馈机制,加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的经营;加强稽核工作的严肃性、独立性和权威性,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部专设稽核部门负责公司的稽核工作。

稽核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稽核工作保持相对独立性。

第二章稽核部门的职责第三条公司稽核部门在公司总稽核领导下工作。

1. 稽核业务的管理以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为单位,实行稽核专员管理制度。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设置专(兼)职稽核员。

稽核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稽核部门的指导。

3. 稽核工作的实施方式,包括:现场稽核、非现场稽核、专项稽核。

第四条公司稽核部门的职责是:1. 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公司各有关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2. 定期组织公司内控制度的审核,对公司内控环境的的有效性、科学性进行评价。

3. 对分支机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4. 查处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和其它责任事故。

5. 对外出具公司内部(含子公司)的稽核检查报告。

6. 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项。

第五条稽核检查和离任审计活动,以工作小组或审计小组的形式进行,由稽核主审担任组长, 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组长的职责包括:1. 负责编制稽核(审计)工作方案,提出稽核目的、组织方式、重点和完成时间。

2. 负责收集和整理被稽核单位的有关数据资料。

3. 负责协调小组的工作进度,并向总稽核报告工作。

4. 负责起草和提交稽核(审计)报告。

第六条稽核部门在稽核工作中,享有知情权、检查权、建议权。

1. 参与制定、审查、修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2. 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有关业务数据、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文件及报告材料。

3. 对被稽核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检查,纠正违规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4. 对违法乱纪行为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对阻挠、拒绝稽核检查工作的责任人员,提请公司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稽核专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可以行使调查、谈话、查阅、取证的权力。

被稽核对象应在下述工作范围内,配合稽核专员履行其职责。

1. 列席有关业务会议,调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文件。

2. 调阅各业务部门有关经营管理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 要求被检查部门就相关问题提供有关材料,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

第八条稽核部门及稽核专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必须对稽核事项的调查程序和工作报告的结论负责。

1. 在稽核检查周期内,对被稽核对象存在的问题和经营风险的揭示无重大遗漏。

2. 对被稽核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体系存在的缺陷的揭示无重大遗漏。

3. 对被审计个人的经营管理责任事项充分揭示无重大遗漏。

4. 对出具的稽核检查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客观性负责。

第九条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免除责任:1. 稽核检查或审计工作报告中已给予充分以说明的;2. 按例行工作程序, 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了通报的;3. 按审计准则和审计惯例可以免除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任职标准第十条稽核人员的任职标准1. 符合公司员工选聘的基本要求;2. 取得证券执业资格,并具备从事稽核业务要求的综合专业素质;3. 品格优秀, 遵循准则,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稽核业务人员分为高级稽核经理、稽核经理和稽核助理三个层次。

稽核经理和稽核助理由公司稽核部门提名,并报公司总稽核批准, 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高级稽核经理由公司稽核部门负责人提名,由公司总稽核会同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任命。

第四章稽核检查第十二条稽核检查的组织,可以是由稽核部门单独组织的例行检查,也可以由稽核部门牵头组织或参与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题检查。

附图是稽核检查流程的示意图。

第十三条稽核工作开始前,经总稽核批准, 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稽核通知书。

根据稽核通知的要求,被稽核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作小组提供有关稽核调查资料和调查问卷。

稽核调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 公司下达的各项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2. 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分析资料。

3. 交易系统数据资料。

4. 内部控制状况的自查(自评)报告。

5. 部门业务规章制度及其有关资料。

稽核通知书可以是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

可以提前送达,也可以现场送达。

第十四条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应按照稽核检查的规范要求,结合稽核目的和重点进行调查、分析和记录,建立稽核工作底稿。

稽核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分析。

2. 对特殊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的分析。

3. 对异常交易及违规交易操作的分析。

4. IT信息系统管理状况的调查。

5. 对骨干员工的座谈调查。

6. 风险案例专项调查。

第十五条稽核工作结束后,稽核小组应根据稽查情况写出“稽核检查报告”,并与被稽核单位书面交换意见。

稽核检查报告经总稽核审定后以稽核部文件形式上报公司领导、主管部门,发往被稽核单位。

第十六条稽核检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稽核的目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2. 被稽核单位的基本情况;3. 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4. 稽核中发现的问题;5. 稽核结论。

第十七条被稽核单位、有关责任人对稽核检查报告中所列事实、所作结论和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应自接到报告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稽核部门或总稽核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复审要求。

未按期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

第十八条被稽核单位应自接到报告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告中所列问题和意见应逐一检查对照,提出限期整改措施,书面报送公司稽核部门。

根据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稽核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后续稽核。

第十九条对被稽核单位的稽核检查和评价结论,作为对其进行管理分类评级的重要依据。

同时,列入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范围。

第五章制度评审第二十条内控制度年检的评审原则和要求,按照《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评价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制度的合理性、制度的时效性等。

第二十一条内控制度年检的范围,涵盖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内控环境和内控管理的各项业务和行政管理制度。

年检的重点包括并不限于:部门基本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流程、决策监督与考核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内控制度年检的程序,按照文本评审、检查通报、限期整改、验收通过的基本流程进行。

内控制度年检每年进行一次,并提出年检报告。

第六章离任审计第二十三条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离职前,必需进行离任审计。

离任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责任、经营管理责任、财经法纪责任,以及其它及被审计人员在有关审计事项中的责任情况。

第二十四条离任审计,可以由被审计人本人提出申请,或由主管部门委托,或根据公司授权决定进行。

被审计人应在审计小组到达前五个工作日,向审计小组提交书面任期述职报告。

离任审计的工作程序,参照稽核检查的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被审计人所在部门概况以及被审计人岗位任职基本情况。

2.被审计人任期内的主要经营目标与业绩表现。

3.重要审计事项以及审计责任。

4.被审计人财务、会计责任与财经法纪责任的综合评价。

5. 有关工作移交事项的说明。

第七章稽核问责制第二十六条实行稽核问责的范围,是指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损失案件、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问责。

主要包括:重大责任事故;滥用职权和管理失职行为;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稽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七条问责的对象包括公司各级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员工。

问责事项的调查与处理实行专案负责制,由总稽核直接管理。

第二十八条纳入问责程序的责任事项,对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处理与处罚,以问责会议的形式进行。

作出处分和处罚决定时,遵循多数通过的表决原则。

第八章处理与处罚第二十九条处理与处罚方式(一)、对部门的处理处罚:1、经济处罚;2、通报批评;3、取消年度评奖资格;4、建议作出人事调整;以上四种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二)、对责任人的处理与处罚:1、经济处罚;2、通报批评;3、警告;4、降级;5、撤职;6、除名;以上六种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第三十条处分或处罚决定,按以下三重情形处理:1. 对常规稽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由公司总稽核提出稽核处理建议,责成其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并通报稽核部门。

2. 对情节严重的并造成消极影响的, 报经公司总裁同意,由稽核部门作出处理,处理结果上报董事长,并在全公司通报。

3. 对严重超越决策权限、超越操作权限、违犯操作流程等,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等重大责任,依照稽核问责的处理程序进行。

由公司人力资源总部作出处理并通报。

第三十一条作出稽核事项调查处理过程中,应遵守公开、公正、严谨的原则,说明作出稽核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充分听取被稽核单位、有关责任人的陈述和辩解,不得因被稽核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辩驳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二条被稽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阻挠、拖延提供稽核工作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真相的,或恶意攻击、陷害稽核人员等行为,经查证属实,可视其情节给予被稽核单位负责人和直接当事人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辞退的处分。

第三十三条稽核部门和稽核人员,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故意隐瞒不报,损害了公司利益的,或假公济私、蓄意打击报复被稽核对象等行为,经查证属实,可视其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调离稽核岗位、辞退的处分。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四条公司稽核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稽核情况通报会”,就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潜在的风险状况,进行通报和提出警示。

第三十五条稽核业务方案、工作报告、有关工作底稿和专项调查报告,是稽核业务的重要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保存。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原湘财证券(稽)字[1999]第01号《稽核管理制度》同时中止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的解释、修订权属稽核总部。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