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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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如拉街道综治中心建设方案

按照区政法委关于建设街道综治中心的要求,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本着“功能齐全、方便使用、服务群众、合理安排”的原则,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GB/T33200-2016)的规范建设综治中心。

一、建设地址

利用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场所,与综治中心合并使用,合理设置相关设施设备,确保设置符合要求。

二、建设内容

(一)户外设置:彩色立式LED大屏一块。

(二)社区服务中心大厅,规划设计可旋转背景墙安装LED工作牌8块

(三)将101室设计为矛盾纠纷调处室、监控研判室,配备办公会议桌椅、移动架和电视,墙面设计相应的制度。

(四)将102室设计为群众接待室、派驻工作室,制作上墙的相关工作制度。

(五)将103室设计为全街道的视频监控区,配备2个大于55英寸的彩色电视及必要的桌椅。

(六)其他方面主要包括:

1、大门口竖式门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萨如拉街道综治中心;

2、办公室门口设立门牌和工作人员去向牌;

3、配备2个档案柜,贴标签,档案盒;

4、工作人员统一服装,制作工作牌。

三、制度建设

1、首问负责

街道综治中心办公人员、值班人员均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应第一时间登记,按照程序引导解决;对发现的不稳定信息和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对突发事件应积极参与处置。

2、协作配合

综治中心的各派驻单位和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工作。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应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综治办应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整合工作力量,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对综治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3、工作例会

街道综治中心应定期召开各派驻单位参加的调度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会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4、情况报告

综治中心派驻单位、综治委成员单位应及时向综治中心报告本系统发生的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特大案(事)件、工作中排查掌握的社会治安隐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综治中心应定期向上一级综治中心和本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报告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遇到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5、应急联动

综治中心应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人员24 小时值班备勤,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迅速进驻指挥,调配辖区相关力量资源,依法妥善处置。

6、考核评价

综治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制定派驻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其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7、网格化管理

根据本地实际,基层社区原则按照300户—500户或1000人左右标准,合理划分网格。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的要求,为每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管理人员,因地制宜确定网格管理职责,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四、工作思路

“1346工作法”

一个核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三级网格:建立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网格监控体系

四员发力: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实施治安联防的“巡逻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作用、矛盾纠纷的“排查员”。

六项工作:法制宣传教育、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公共安全监控、平安社区创建、治安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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