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光照明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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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喜之郎集团总部大厦项目泛光照明设计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东喜之郎集团总部大厦(暂定名)

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后海片区中心路

招标人: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3月23日

目录

一、招标说明

1.招标人

2.招标方式

3.招标内容

4.项目概况

5.项目定位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约定

2.日程

3.投标补偿

4.投标确认

5.现场考察

6.招标答疑

7.招标文件修改

8.废标说明

三、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语言

2.投标文件组成

3.投标文件递交

四、评标方式及原则

五、其他

六、附件

一、招标说明

1.招标人: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3.投标内容:广东喜之郎集团总部大厦项目泛光照明设计

4.项目概况:

4.1.项目名称:广东喜之郎集团总部大厦

4.2.项目地点:深圳市后海中心路西侧

4.3.项目性质:综合型5A甲级写字楼

4.4.项目在深圳市南山区后海中心区,中心路西侧。用地性质为商业性服务

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为5566.6m²,建筑容积率≤10,建筑覆盖率≤90%,

规划建筑高度≤150米,实际高度162米。总建筑面积约72000 m²,计

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47300 m²,其中商业11000 m²、办公36200 m²、

物业管理用房100 m²,四层地下室约20000 m²。幕墙面积3万平米。

5.项目定位:

5.1.打造自用和出租的集甲级写字楼、高尚商业和生态绿色技术于一体的高

端品质企业总部综合体。

5.2.建立企业形象和企业文化的宣传平台,打造总部基地建筑的精品,扩大

城市品牌影响力,为企业创造长期的增值效益。

5.3.融入“诚信务实、严谨高效、超越自我、健康发展”的企业发展理念和

阳光、务实、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凸显企业文化形象和品牌特色,体

现企业百年基业、稳健向上的发展趋势。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约定:

1.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2、近三年内在行业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1.3、自2010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列业绩表)。

1.4、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2.日程:

2.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03月26日下午17:00点前(地址:深圳市

南山区蛇口龟山路八号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座12楼1208A室);

2.2.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投标方应于2015 年04 月 16 日下午17:30点前将

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八号明华国

际会议中心C座12楼1208A室),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

2.3.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7日下午17:00分前;

2.4.投标方案汇报:暂定于 2015 年04月20-21 日,具体汇报时间及汇报地

点由招标方另行通知;

2.5.方案评审: 2015年04月22-29日(暂定);

2.6.公布评审结果发中标通知书:2015年04月30日(暂定);

3.投标补偿:投标人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负责,但如投标人

积极响应招标人招标要求,投标书经评审合格的但未中标,招标人将给予万元经济补偿,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投标确认:

4.1.投标方收到招标文件后,需在两日内用函件或传真(中文)向我公司书

面确认是否参与此次竞标。

4.2.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或招标补充资料的内容持有疑义、要求招标方解释,

亦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七日内用函件或传真书面递交我公司。

4.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陷或附件不全时,应及

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5.现场考察

5.1.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

标文件所必须的一切资料。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

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

责任。

6.招标答疑

6.1.通过招标答疑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可能提

出的任何问题。

6.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

6.3.招标人将答疑以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7.招标文件修改

7.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可对

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的表述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

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7.5.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投标截止时间需要延迟,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8.废标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被视为无效(即废标):

8.1.投标书封皮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签。

8.2.投标书不满足招标书要求的,或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8.3.投标书逾期送达。

8.4.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三、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语言

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

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组成

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组成。

2.2.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设计说明及分析(含投资和方案分析)

室外夜景照明分析,办公、建筑外立面的照明分析,外立面店招、广告位的照明分析。

2.项目夜景照明构思,包含照明效果、灯具选型、材料清单、造价估算、电气、

安装构造及相关控制系统和设备用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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