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详细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范本(3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范本一、考核办法1.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考核内容包括责任制建立情况、责任人员的履职情况、责任体系的有效性等。
(2)隐患排查整改考核:通过定期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项目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考核。
包括隐患排查的频次、隐患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等。
(3)安全培训考核:对项目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情况、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培训人员的资质等。
(4)安全事件处置考核:对项目单位在发生安全事件后的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等。
2. 文明施工考核办法(1)现场环境考核:对项目单位的工程现场环境进行考核,包括施工垃圾的处理情况、施工现场的整洁程度、施工材料的摆放是否规范等。
(2)施工组织考核:对项目单位的施工组织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施工计划的合理性、工序的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技术操作等。
(3)环境保护考核:对项目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考核,包括防尘、防污染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排放等环境问题。
(4)公众关系考核:对项目单位的公众关系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对公众投诉问题的及时处理等。
二、奖罚制度范本1.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范本(1)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优秀的单位进行奖励,如设立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2)安全生产责任人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履职尽责、做出突出贡献的责任人员进行奖励,如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先进个人等表彰。
(3)安全生产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如罚款、停工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
(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文明施工奖罚制度范本(1)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奖励:对在文明施工中表现优秀的单位进行奖励,如设立文明施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安全文明施工考评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考评办法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在建项目安全和管理水平,保障在建项目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在建项目顺利进行和安全“零”事故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1、凡在建项目区域内施工的工程,自开工至竣工全过程均应按本办法参加考评。
2、考评的最小单位是每个独立的合同段;同一合同段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负总责。
3、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组成考评组,按照《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考评。
考评采取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4、考评实行百分法评分制度,由考评组成员按评分细则现场考评,当场填写检查考评意见。
如某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超过该项应得分数,则该项目得分为零。
5、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的为良好、70-84分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6、考评评分情况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分别存档。
考评组提出的整改工作必须在代建单位签发整改意见后的三天内完成,并将整改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监理及代建单位。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本次考评不合格:(1)考评得分低于70分的。
(2)考评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及时的。
(3)考评内容之一不符合强制性规定的被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整改的。
(4)在检查评分中,有一项得分为零时。
(5)因安全问题受到停工及以上处罚的。
(6)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并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8、奖惩办法(1)建设单位按照每个合同段10000元的标准设立“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对考评为“优秀”、“良好”的承包单位分别进行奖励。
(2)考评为“优秀”的承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3)考评为“良好”的承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4)考评为“不合格”的承包单位,每次处以100000元罚款。
(5)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并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承包单位,除根据本办法处罚外,还将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方法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方法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保证工程质量达标,保障环境安全,建设单位需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方法。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方法旨在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的行为,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建立和谐和顺的工程施工环境。
一、考核内容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由安全考核和文明考核两部分构成。
1. 安全考核(1)安全管理考核:包括施工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是否到位、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是否完备、事故隐患整治是否到位等内容。
(2)人员安全情况考核:包括施工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人员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齐全等内容。
(3)施工设备安全情况考核:包括施工设备检测、检修维护是否到位、作业人员是否谙习操作规程、设备安全配件是否有效等内容。
2. 文明考核(1)环境保护考核:包括渣土、垃圾处理是否规范、作业区域是否严格限定、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要求、扬尘、噪音等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掌控等内容。
(2)文明施工考核:包括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是否注意文明、用语是否文明、施工区域是否干净、施工场地周边是否堆放施工材料、占道施工时候是否设置警示牌、是否保持交通畅通等内容。
二、考核标准1. 安全考核(1)安全管理考核。
依照国家安全标准和当地政府要求执行,要求安全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2)人员安全情况考核。
施工人员生产安全意识水平、岗前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综合考虑,要求每个考核项目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施工设备安全情况考核。
设备检测、检修维护情况、作业人员操作规程是否娴熟、设备安全配件是否有效等综合考虑,要求每个考核项目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 文明考核(1)环境保护考核。
施工区域是否占用固定的区域、渣土和垃圾处理是否快速、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规定等综合考虑,要求每个考核项目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文明施工考核。
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是否注意文明、用语是否文明、施工区域是否干净、施工场地周边是否堆放施工材料、占道施工时候是否设置警示牌、是否保持交通畅通等内容综合考虑,要求每个考核项目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背景介绍在建筑工程领域,安全和文明施工一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有序地进行,特别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对工程施工中所遵守的安全文明要求进行考核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对施工安全文明状况的考核,不仅可以发现现场的问题并及时解决,还能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符合要求。
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考核内容1.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2.施工现场五别(人,机,料,法,环)管理的情况;3.物料管理的情况;4.职业卫生控制情况;5.危险源控制情况;6.用电安全管理 situation;7.现场文明施工情况;8.违章违法行为管理情况;二、考核标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水平从A、B、C、D、E、F六个等级分类,其中:1.A级别: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未发生工伤事故和质量事故;2.B级别:安全、文明施工较为合格,未发生较大的工伤事故和质量事故;3.C级别:安全、文明施工一般,发生轻微的工伤事故和质量事故;4.D级别:安全、文明施工不合格,发生一定的工伤事故和质量事故;5.E级别:安全、文明施工明显不合格,发生较多的工伤事故和质量事故;6.F级别:安全、文明施工极为不合格,发生重大的工伤事故和质量事故。
考核实施流程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具体考核流程如下:一、定期考核1.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定期组织考核;2.考核前,施工单位应全面检查本单位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状况(自查自纠),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3.考核时,由审核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以及查阅相关材料;4.根据考核情况和考核标准,进行评定等级并制作《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及评定记录表》;5.考核后,考核组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考核结果及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建议扣分或罚款,并要求整改,满分100分,考核结果记入当年的安全文明考核成绩。
二、不定期考核1.随时可以进行考核,以查实可能存在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问题;2.不定期考核的发起由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单位或业主提出,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3.不定期考核的方式和考核流程与定期考核流程基本相同,但考核的重点可能会有所变化。
2024年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2024年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将根据施工单位的行为举止、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标准遵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考核的重点将放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上。
对于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严格执行文明施工要求、未保障工人安全条件等问题,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通报批评。
为了推动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2024年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将采取多种手段来监督和评价施工单位的表现。
其中包括定期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监督举报等方式。
对于表现优秀的施工单位将给予相关奖励和荣誉称号,鼓励其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在考核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规定来评定施工单位的得分。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事故、环境污染、违规用工等问题的单位,将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施工规范、重视职工安全的单位,将优先考虑其在相关项目上的中标资格。
2024年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考核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通过严格监管和考核,促使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法规、严格执行标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第 1 页共 1 页。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1、总则
为减少项目伤亡事故的发生,明确职工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考核办法
(1)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配齐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积极整改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
项目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有复查结果,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严格控制轻伤事故的发生。
(2)班组应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和班前检查,将每周安全活动记录准时上交到项目安全员,经常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
的学习,施工中严格控制违章作业。
(3)广大职工应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积极参与班组安全活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三不伤害”。
(4)项目每半年对安全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项目对隐患出现频率高的各项进行专项治理,编制施工方案,班组应项目安全要求遵照执行。
3、附则
本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将按安全奖罚规定进行奖罚。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营造文明施工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关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提供依据。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和人员的安全、文明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第五条本办法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施工单位安全、文明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安全考核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熟练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安全响应预案、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奖励,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事故处置水平。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督导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三章文明考核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行为规范,并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督导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违反文明施工行为。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施工废弃物处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的秩序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堆放、机械设备摆放等。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工程施工安全和管理水平,保障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和安全“零”事故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办法是依据集团公司下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条依据以上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项目部批准给予奖励。
第六条由于个人工作认真,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及时,处理得当,避免事故发生或防止事故扩大者,应视其情节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避免或防止特大事故,解决重大悬案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2000元,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八条避免或防止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伤害事故或高空坠落者,一次性奖励200~1000元,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九条避免或防止一般考核事故、人身重伤事故或有效地解决事故根源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100~200元,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十条避免或防止一类障碍、设备故障或人身轻伤者,视其情节,一次性奖励50~100元。
第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工作其它方面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项目部认可后,可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章考核第一节安全施工管理第十二条施工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其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人·次;“安规”考试、考核不合格上岗工作的,对其责任单位罚款50元/人·次。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上岗证的,对其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人·次。
第十四条未按规定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各种安全活动,缺席一次罚款100元/人,迟到罚款50元/人。
第十五条经管理人员劝阻无效,强行冒险作业,并对安全管理人员漫骂、殴打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每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GD/FS-1095(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工程施工安全和管理水平,保障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和安全“零”事故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办法是依据集团公司下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条依据以上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项目部批准给予奖励。
第六条由于个人工作认真,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及时,处理得当,避免事故发生或防止事故扩大者,应视其情节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避免或防止特大事故,解决重大悬案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2000元,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八条避免或防止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伤害事故或高空坠落者,一次性奖励200~1000元,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九条避免或防止一般考核事故、人身重伤事故或有效地解决事故根源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100~200元,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十条避免或防止一类障碍、设备故障或人身轻伤者,视其情节,一次性奖励50~100元。
第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工作其它方面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项目部认可后,可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章考核第一节安全施工管理第十二条施工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其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人·次;“安规”考试、考核不合格上岗工作的,对其责任单位罚款50元/人·次。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上岗证的,对其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人·次。
第十四条未按规定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各种安全活动,缺席一次罚款100元/人,迟到罚款50元/人。
第十五条经管理人员劝阻无效,强行冒险作业,并对安全管理人员漫骂、殴打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每例。
第十六条发生事故后隐瞒或故意拖延上报者,视情节罚款200~2000元/例。
第十七条对项目部和上级安监部门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者根据情节罚款100-1000元/例。
第十八条重大项目的开工、组装、起吊工作要有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在无安全措施或不进行安全交底的情况下开工,罚款200~2000元/例。
第十九条施工中缺少必需的安全设施、信号、标志、用品、用具。
罚款100~1000元/次。
第二十条设备严重失修或存在重大缺陷不得在工地使用,违者罚款200~1000元/次。
第二十一条违章作业罚款50~100元/人·次。
违章指挥视情节罚款100~1000元/人·次。
第二十二条发现“三违”情况视而不见,不予制止或帮助“三违”人说情隐瞒者,罚款50元/人·次。
第二十三条事故发生后,对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而造成更大伤亡或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并罚款200-2000元/例。
第二十四条在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者根据情节分别罚款200-1000元/人·次。
第二十五条发生未遂事故和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罚款100-1000元。
第二十六条任意切割或移动施工现场敷设的电力管线。
挪动或移动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照明灯具者。
除按价赔偿经济损失外,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没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井、孔、洞和沟道等没有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
危险处夜间没有设红灯示警者,除立即整改外,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1000元/处。
第二十八条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的鞋;短裤、裙子、汗背心,根据情节罚款100元/人。
第二十九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未能统一着装的人员罚款50元/人·次。
第三十条进入施工现场没带安全帽,罚款100元/人·次,没有按“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佩戴使用防护用品,罚款50元/人·次,安全帽未能统一标识的罚款50元/人·次。
第三十一条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者,责令退出施工现场,并处罚100元/人。
第三十二条施工场所垃圾、废料没有及时清理,没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在高处清扫的垃圾和废料,未进行禁戒和隔离向下抛掷者。
视情节罚款50~500元/次·处。
第三十三条在没有征得甲方施工管理代表同意;擅自挖掘或截断现场道路者。
除恢复原路面外,罚款200~500元。
第三十四条现场行驶的机动车辆,时速超过15KM,每一例处罚金100元。
第三十五条材料、设备没有按规定的地点堆放,不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
堆放场地积水,泥泞而没有遮垫。
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杆以及其它剩余器材没有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者,每发生一项罚款100元/次。
第三十六条现场随地大小便,随地乱扔烟头、垃圾等杂物者,对区域责任单位罚款50~100元。
第三十七条易燃材料和易燃废料的堆场与建筑物及用火作业区的距离不符合有关规定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元/次。
第三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源等没有分别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库内,或没有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汽油、酒精、油漆及其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没有密封存放者。
除立即整改外,并处罚金100-500元/例。
第二节施工用电第三十九条施工用电的布设不符合施工用电的有关规定者,除立即整改外,并处罚100-500元/例。
第四十条施工用电设施没有没有明确负责人员,除立即整改外,并处罚100-200元/例。
第四十一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擅自拆、装施工电源,乱接电气设备者,每人次罚款50元/例。
第四十二条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不平整、有被水淹或土埋的危险、无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措施。
在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堆放杂物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200元/例。
第四十三条电气设备使用绝缘等级不符合《安规》要求的电气设备,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200元/例。
第四十四条开关及熔断器与电源倒接。
负荷没有标明名称;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
单相插座没有标明电压等级者。
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者,每人次罚款100元/例。
第四十五条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电动设备,电动机械的电气回路没有保护装置。
移动式电动机械没有使用软橡胶电缆者,罚款50元/例。
第四十六条电源线路接近热源或起重钢丝绳;在竹木脚手架上架设时没有设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架设时没有设木横担者。
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元/例。
第四十七条工棚内的照明线没有固定在绝缘子上或距建筑物小于2.5m。
穿墙时没有套绝缘套管。
管、槽内的电线有接头,或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者。
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元/例。
第四十八条夜间工作的场所没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没有装设路灯者。
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500元。
第四十九条不用的电源应及时拆除,否则罚款50元/例。
第五十条地线连接不符合规定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元/例。
第五十一条起重机械行驶的轨道两端没有设接地装置。
或接地电阻大于4Ω者。
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元/例。
第五十二条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者。
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1000元/例。
第五十三条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利用金属管道、构筑物的金属构架及电气线路的工作零线作为接地线或接零线用者。
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2000元/例。
第五十四条用于加工、贮存及运输各种易燃、易爆液体、气体或粉末的设备、设施均没有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除立即整改外,罚款500元/例;不符合《安规》其它要求者,罚款100元/例。
第五十五条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瓶,放置不合理,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元/例。
第五十六条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没有加锁并设警告标志者。
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元/例。
第三节施工防火第五十七条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消防设施达不到《安规》要求者。
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200元/例。
第五十八条消防设施没有防雨、防冻措施,没有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没有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任意移动或遮盖,挪作他用者。
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元/例。
第五十九条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罚款100-1000元/例。
第六十条熬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在建筑物的上风方向或在室内进行,距易燃物小于5m者,罚款200元/例。
第六十一条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没有相应的防火措施者,罚款100-500元/例。
第六十二条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仓库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200元/例。
第四节季节性施工第六十三条雨季的防风、防雨、准备工作不足,预防措施不到位,罚款100元/例。
第六十四条冬季对取暖设施没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强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元。
第六十四条冬季现场道路以及脚手架、跳板和走道,没有及时清除积水、霜雪并采取防滑措施,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元。
第三节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第六十五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必须有完善的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否则罚款200元。
第六十六条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没有装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未设防护立网。
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六十七条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没有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第六十八条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没有足够的照明。
罚款100 -1000元/例第六十九条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