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本质及犯罪的衡量标准PPT资料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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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定义》课件

《犯罪的定义》课件

增加警力和资源投入,提高破案率,对犯罪分子形成威慑。
加强执法力度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和分析犯罪情报,预测和打击犯罪活动。
情报收集与分析
加强与社区的合作,提高警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增强社区的安全感。
社区警务
优化刑事司法系统运作,确保公正、高效的审判和惩罚犯罪分子。
刑事司法系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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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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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犯罪的预防与打击
社会教育
家庭教育
立法预防
心理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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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校和社区活动,培养公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减少犯罪动机。
强调家庭在塑造孩子性格和价值观中的重要性,提供亲子教育课程。
制定和实施预防犯罪的法律和政策,如限制非法武器交易、毒品管制等。
对潜在犯罪人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预防犯罪行为。
犯罪行为频繁发生会降低社会整体安全感,影响社会稳定。
社会安全感的降低
犯罪行为可能导致社区内部的分裂和冲突,破坏社区和谐。
社区分裂与冲突
犯罪行为对社会的道德伦理观念产生冲击,影响社会价值观。
道德伦理的挑战
犯罪行为增加对公共安全资源的依赖,导致公共资源负担加重。
公共资源负担加重
经济损失
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经济损失,如盗窃、诈骗等造成的财产损失。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在大多数法律体系中,犯罪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行为、主观意图、结果和因果关系等要素。
这些要件共同作用,以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犯罪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犯罪所必需的条件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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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法学第四章: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幻灯片课件

最新刑法学第四章: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幻灯片课件

3、能够成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是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 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并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 那些事实特征。
某青年,28岁,圆脸,长头发,在十月一日国庆节漆 黑的晚上,在一条僻静的胡同里,看到一名妇女走过来, 就向其打了一拳,然后抢过黑色皮包就走,皮包内有人民 币3000元。
4、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诸要件,是由我国刑法 加以规定或包含的。(法定性)
被告人王X ,男,25岁,无职业。 2003年5月27日,王X伙同葛X、杨X二人去溜冰场溜旱冰, 在路过毛x(受害人)所工作的废品收购站时,王X说:“你俩等一 会,我去找毛x借钱。”王x与毛x早就相识,说罢,王即走到 门市部内,找到毛x,当时毛x一人在店内,王提出借钱,毛说 没有钱。王说:“你不借,我就拿你的公款"二人就又说了些别 的,后毛x拿出250元钱,王x拿走了200元。临出门。王又顺 手拉下了一件皮上衣(在绳子上搭着),价值600元,说了声"穿 两天"。然后,即与葛、杨离去。 提问:请分析被告人王X的上述行为是否具有犯罪的本质特 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
客观要件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 行为、结果、时间、 地点
主观要件 犯罪主体: 刑事责任年龄;责任能力 犯罪主观方面:故意;过失
2、犯罪构成是一系列要件的有机总和 被告人张某,男,25岁,某厂工人。 张某平素作风粗暴,邻居关系不好。1980年某月某日,邻 居王某(女)收电费时发现被告人少报用电量,而被告人不仅不 承认错误,“反而同王某争吵起来(被告人的女友也在场帮腔), 进而争吵变成扭打。王某的母亲闻声赶来劝阻,并指责被告人 及其女友为什么辱骂殴打她的女儿。而被告人仍气势汹汹地用 拳头在王母的胸前挥动,并说,诉你女儿再骂,我就打你给她 看看。”王母被逼倒退数步,脚后跟踩在围观邻居的皮鞋尖上, 险些跌倒。于是王母便回头朝自己家门走了七、八步,由她的 女儿扶着回到家里。到家后王母对女儿说,“我不行了”。自 诉胸闷、头昏,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法医鉴定 系高血压引起脑溢血所致。

犯罪心理学课件 第二章 犯罪人的本质属性

犯罪心理学课件  第二章 犯罪人的本质属性

第二节 认识犯罪人的多维度视角
一、物质的人
人是物质的,是一种客观存在,在这一点上 具有所有物质形态的共同属性。
(一)人的物质属性 1.人的可知性。 2.人是有机体。 3.人有物质的变化性。
(二)人是自然中的物质 1.人的发展顺应于自然规律。 2.人既是主动的也是受动的。
第二章犯罪人的本质属性节第一节犯罪与犯罪人概述节第二节认识犯罪人的多维度视角节第三节犯罪人的特征节第四节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第一节犯罪与犯罪人概述?一犯罪概述?一犯罪的定义?犯罪是犯罪心理学的基本概念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人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等概念都必然以犯罪概念为基础对犯罪概念的认识决定了学科的严肃性及其理论与现实意义
(三)对犯罪人其他特征的研究
1.心理因素研究。 2.生物因素研究。
二、法律身份是犯罪人的可观察特征
研究难点: 1.犯罪行为、悖德行为、越轨行为仅仅是外在的
行为表现型特征,而且具有充分的隐匿性,经常 是无法直接观察到的。 2.实践中往往存在情与法的冲突,即有的犯罪人 会因动机的利他性质,被人们理解为法律上有罪 而在道德上无罪的犯罪人。现实生活中的杀忤逆 之子行为、为民请命而违法的行为都具有该类性 质。
3.从行为的危害性上如果直接推理出行为人的社 会危害性,将反社会性或人身危险性视为犯罪人 的特征,无法涵盖犯罪人群体的全部情况,即会 导致统计学上的偏差。
4.无论法律还是道德的标准,我们在寻求犯罪人 与非犯罪人差异的过程中都无法回避行为本身的 元地位。
三、犯罪人的人格
(一)人格的定义
(四)犯罪人的本质特征体现于人格与环境的互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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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
犯罪人的犯罪心理是犯罪心理学首要的研究对 象,如果说犯罪人在法律上的特征表现为犯罪的法 律身份,那么在犯罪心理学中就表现为具有犯罪心 理并在其支配下实施了犯罪行为。

预防犯罪 课件(25张幻灯片)

预防犯罪 课件(25张幻灯片)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什么是刑罚?
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 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 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 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 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尽到监护责任是家长的责任
A.②③
B.②③④
C.②③
D.③④
谢谢您的聆听
“朋友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加强自我防范 15
刑事 责任 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 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P55-56
一般 属于 违法
行为
属于
犯罪 行为
王某乘坐杜某驾驶的出租车时,向 杜某索要手机打电话遭到拒绝,王 某对杜某实施殴打致其轻微伤,杜 某逃走,王某趁机将出租车开走。
查找资料并与同学讨论:
王某有哪些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本案中的犯罪分子犯了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是犯罪的最本质 特征
是犯罪的法律标志
是前二者的必然 后果
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 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触犯了刑法, 属于犯罪行为。
殴打他人, 造成轻微伤 害的
殴打他人而 导致他人重 伤甚至死亡
治安管 违反 理处罚

犯罪PPT教学课件

犯罪PPT教学课件

案情:
2004年11月1日晚10时许, 张某、范某、柴某等人到舞厅蹦迪。 在蹦迪的过程中,范某突然去摸领舞 小姐的腿,舞厅工作人员欲将范某推 出舞池,双方发生冲突。张某、柴某 等人对舞厅服务员进行殴打,张某掏 出匕首对着一服务员猛刺过去,没想 到在张某旁边的柴某正用脚去踹该服 务员,张某的刀正好捅进柴某的腿内。 因伤及动脉,柴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 死亡。
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对服务员的行为应 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误伤同伙的行 为应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行为触犯数 罪名,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以过失致 人死亡罪处断。
第二种意见认为,对张某的行为应定为 故意伤害罪(既遂)。
本案中,张某有伤害他人的直接故意, 有持刀捅人的伤害行为,同时造成了他 人被捅伤的直接后果。尽管实际造成的 伤害后果并非是其追求的伤害后果,但 无论是谁被伤害,二者在法律上的价值 都是相同的,即具有相同的法律性质。 张某的行为属于行为人预想的结果与实 际结果性质相同但不一致的打击错误。 这种错误是行为过程中的偏差,不影响 行为人的故意心理。因此,张某同样构 成故意伤害罪(既遂)。
不 对社会的危 危害不大 同 害程度不同 情节轻微
危害大 情节轻微
点 应承担法律 行政制裁 责任不同
刑罚处罚
处罚的机关 行政机关 不同
人民法院
联系
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红苹果的溃烂给你什么启示?
(三)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1、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 3、应受刑罚处罚性
1、犯罪的概念 2、犯罪的基本特征 3、犯罪的构成要件 4、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5、什么是犯罪的故意和犯罪的过
你是任何看待??? 谈一谈你的观点?.
一、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及其特征 1、犯罪的概念: 就是危害社会,触犯刑法,

犯罪PPT课件

犯罪PPT课件
如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这就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故意犯罪可分为直接故意 和间接故意两种。(P179案例)



犯罪的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 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 态度。 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 态度。
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 位。 第四,犯罪主观方面:它是指犯罪主 体对自己所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 果的心理态度,包括罪过、犯罪的动 机和目的等因素。

从主观方面看犯罪分为:犯罪的
故意和犯罪的过失

犯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 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 发生的心理态度。
关系 共同点
一般违法
犯罪
不 对社会的危 同 害程度不同 点 应承担法律 责任不同 处罚的机关 不同 联系
关系 共同点
一般违法 犯罪 都是违法行为 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不 对社会的危 同 害程度不同 点 应承担法律 责任不同 处罚的机关 不同 联系
关系 共同点
一般违法 犯罪 都是违法行为 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案情:

2004年11月1日晚10时许, 张某、范某、柴某等人到舞厅蹦迪。 在蹦迪的过程中,范某突然去摸领舞 小姐的腿,舞厅工作人员欲将范某推 出舞池,双方发生冲突。张某、柴某 等人对舞厅服务员进行殴打,张某掏 出匕首对着一服务员猛刺过去,没想 到在张某旁边的柴某正用脚去踹该服 务员,张某的刀正好捅进柴某的腿内。 因伤及动脉,柴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 死亡。

第四章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ppt课件

第四章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ppt课件
• 请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苏某和苏母对苏父自杀身亡的结果应不应负刑

• 8、[案例分析]被告人郭某,女,云南人,在江苏常州某镇打 工,并与当地一青年相识结婚。郭某多次与好友王某 (女,24 岁,未婚)通信,说江苏生活条件好。于是,王某也想到江苏 来,写信要求郭某帮她找一合适人家,并要郭某之丈夫赵某到 云南接她。赵某在临去云南之前找来邻村男青年陈某,说要为 他从云南介绍一个媳妇,要求陈某提供500元作路费,陈某满 口答应,并给了赵某600元。回到江苏后,赵某将王某介绍给 陈某为妻。王某与陈某二人均对婚后生活很满意。
第四章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副标题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分类 • 第三节 犯罪的构成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 犯罪概念是要解决“什么是犯罪”的问题,也就是指犯罪的一 般概念,而不是指具体罪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放火罪等等 的具体概念。
• 外国学者和立法对于犯罪概念的表述多种多样,大致地加以归 纳,可以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混合概念三类。
• (2)普通犯罪:相对于国事犯罪而言,其他的犯罪都是普通 犯罪。(如分则第二章至第十章)
• (二)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
• 1、划分依据: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或者说危害性为区分依据
• 2、定义
• (1)故意犯罪: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 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的犯罪
• 三、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 • (一)为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提供根据 • (二)为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提供标准 • (三)犯罪构成是正确量刑的前提 • (四)犯罪构成是研究犯罪问题的13条规定的“但书”,即但是情节 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理解为()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5.2预防犯罪(24张PPT)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5.2预防犯罪(24张PPT)
刑法的内容:刑法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 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探究与分享(课本53页)
• 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 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触犯了刑 法,属于犯罪行为。
• 1.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 2.分析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①良好的市场秩关系,是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文化的世界性是各种文化普遍
罪被判刑。 (1)在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是一个不断改造主观世界的长期过程。积极的、健康④的、进步的思想道德,总是旧消极的、有害的、落后的思想
道德相比较而存存、相斗争而发展的。只有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的界限,社会主义心想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界限,科学与 迷信的界限,文明与愚昧的界限、才能切实增强识别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能力,为此,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坚定建没小闻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逐步树立共 产主义远大理想。[来源:Z*xx*]
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
办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2)刑罚的种类
刑罚
主刑只能 单独使用
主刑
管 制
拘 役
有 期 徒 刑
无 期 徒 刑
死 刑
附加刑
附加刑
可以同 时使用

夺没 驱
罚政收 逐
金治财 出
权 利


注意:主刑只能单独使用,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 拘留≠拘役,罚款≠罚金。 拘留和罚款适用于行政违法行为, 拘役和罚金适用于刑事违法行为(犯罪)。
如何矫治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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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刑法典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 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 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 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 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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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控辩双方意见
控方 1.吴英本人,明知不能偿还高额利息贷款的情况下,以诱骗
的方式令他认为其提供资金 2.利用获得的钱财买豪车,买钻石,有恣意挥霍的故意,即
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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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简介
2019年4月21日,被告人许霆和朋友郭安山来到广州 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银行取款机取款。发现取款机系统 出错了,自己取了1000元,取款机却只在卡里扣划了1元 存款。此后一天之内,许霆从这台柜员机先后取出170多 笔款项,合计17.5万元,随后离开广州。在外潜逃1年之 后。 许霆于2019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2019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许霆 犯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许霆违法所得175000元返 还给银行。许霆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 经最高院比准,在量刑幅度以下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 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其未退还的非法所得17万3千多 元。
犯罪的本质 :犯罪之所为成为犯罪或应当被法律
规定为犯罪的根源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才应被 刑法定为可罚的行为? 关于英美法系犯罪本质的学说
公共危害说 犯罪是对他人的危害,是对公
共利益有害的行为
道德危害说 犯罪是对社会道德的违反, 行
为无论有无危害, 只要违反道德, 就是犯罪, 犯罪的本质在于对道德的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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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基本特征及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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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13条可以看出刑法的基本特征有:
1.社会危害性:

事实说。即认为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实际造成
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
侵犯关系说。即认为社会危害性是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 关系的破坏。
属性说。即认为社会危害性是因行为人侵犯了刑事法律 规范而给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带来危害的行为属性。
犯罪本质及犯罪衡量标准
——吴英案、许霆案关于什么是犯罪的思考
1.案例回顾 2.关于犯罪的本质 3.关于犯罪的基本特征 4.犯罪的衡量标准 5小结 6回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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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 1.所有的借贷行为在未获得确实的回报之前都无法预知是否
能够偿还,所以吴英给与高利息不应认为是一种欺诈行为, 为是一种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 2.本案中,吴英所借得的资金多数用于公司的经营,仅有少 量用于自己消费,不应认定其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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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产生的根源
1.古典学派(自然法学派的几位创始人,还未形成完整的刑 法理论) 康德、黑格尔:自由意志论
2.分析实证法学派 龙勃罗梭、加罗法洛、菲利:批判自由意志论,身体因素 决定人的行为
3.社会法学派 莱翁·狄骥、庞德:社会连带关系是法律的基础,人的行 为收到来自社会诸多方面的影响。如教育,政治制度,人 际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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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简介
吴英,女,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019年3月16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 2009年12月,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 死刑。吴英不服提起上诉。 2019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9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 江高院重审。 2019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 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 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霆的行为,应属不当得利,而非盗窃。 2.为给以明确的告知,事后反应滞后,银行本身应当负主要
的责任 3.将ATM解释为金融机构实有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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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案例的焦点:
定罪问题 1.是否真正的侵害了必须由刑法才能保护的法益 2案件是否符合刑法条文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3被告人是否有犯罪的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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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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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定义的举例
·形式上的定义方式 :
1937年《瑞士刑法典》第一条:凡是用刑罚威胁所确实禁止的行为是 犯罪
·实质上的定义方式:
1922年《苏俄刑法典》第六条:反威胁到苏维埃制度基础及工农政权 在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所建立的法律秩序的一切危害社会的作为或不 作为都被认为是犯罪
·形式和实质相统一的定义方式(混合定义):
对马克思犯罪观的看法 (法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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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关于犯罪本质学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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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定义
形式定义 即从犯罪的法律特征(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给犯罪下定义。
实质定义 即不强调犯罪的法律特征,而试图揭示犯罪现象的本质 由
混合定义 即从实质上和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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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陆法系犯罪本质的学说
1.权利侵害说
侵害他人的权利 费尔巴哈
2.法益侵害说
侵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生活利益
宾丁,李斯特
3.义务违反说
违反社会共同体所赋的义务,及人伦义务
德纳粹时期,夏弗斯坦
4.社会伦理规范违反说 反规范和秩序 M. E. 迈耶 ,
小野清一郎
5.折中说
犯罪的本质大抵为法医保护,但应考虑义务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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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控辩双方意见
控方 1.被告人许霆,在他人未能发现的情况下,从ATM机中,窃
取17.5万元,属秘密窃取的行为。 2.先后多次,并带领朋友郭某一起前往窃取。在取得现金之
后携款潜逃,并挥霍一空,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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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 1.许霆用真实身份取钱,ATM有交付的动作,犯罪嫌疑人许
大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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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本质学说的比较(大陆法系)
人权保障
权利侵害说 价值取向一致,强点犯罪的本质在于妨害他 法益侵害说 人的权利或法益,体现刑法的保护目的
义务违反说 规范违反说
强调公民自身行为的规范性,体现国家对社
会公民行为及义务违反说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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