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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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理管理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事故报告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及时、准确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扩大,并进行后续处理和复查。

(2)原则:快速、全面、真实、公开、负责任地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的流程和内容(1)流程: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

责任人员收集相关信息,编写事故报告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2)内容:报告中应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原因分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事故报告的责任和处罚(1)责任:相关责任人员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主体,应承担及时上报的责任。

(2)处罚:对于故意隐瞒、虚报或拖延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应急救援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及时组织和协调救援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2)原则: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同作战、高效决策。

2.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流程(1)组织:建立一套完整的救援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进行。

(2)流程: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调度和指挥救援力量,迅速展开救援行动,并在事后进行总结和评估。

3.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1)培训:定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救援队伍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战能力,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1.事故处理的原则和程序(1)原则:事故处理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科学、合理等。

(2)程序:事故处理程序包括事故调查、事故责任认定、事故损失评估、事故处理和事故复查等环节。

2.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理(1)追究责任: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理。

(2)处理措施:对于不同责任人,根据其责任大小和事故后的态度表现,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降职、取消奖励等。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者安全生产规程,导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给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失的事件。

为了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每个企事业单位都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是指在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和资源进行紧急救援和处理的一套操作规程。

其核心目标是尽快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应急救援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紧急报警措施: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人员需要能够迅速发现事故并及时报警。

报警方式可以包括电话报警、现场报警按钮等。

2.应急疏散和救援方案:每个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疏散和救援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疏散路线、逃生通道标识、应急照明设备等内容。

同时,应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3.事故现场隔离和控制措施:在事故发生后,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隔离和控制措施可以包括事故现场封锁、限制人员进入等。

4.紧急救援队伍:每个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专门的紧急救援队伍,由受过相应培训的人员组成。

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具,并熟练掌握救援操作技能。

5.应急物资储备:每个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储备,包括急救药品、急救设备、防护用品等。

储备物资应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可用性。

6.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处理工作包括事故原因分析、伤员救治、财产保护等。

同时,应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工作。

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是指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的一套规程。

其目的是了解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查明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报告、处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相关部门。

报告内容应详细描述事故的发生经过、损失情况、人员伤亡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模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模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遏制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员工伤亡、机械故障、火灾、泄漏等各类事故。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必须确保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目录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影响职工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意外事件。

第五条报告责任人1. 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责任人。

2. 事故发生现场工作人员、被事故影响的员工应及时向责任人报告。

3. 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机制。

第六条事故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负责人。

2. 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启动应急救援措施。

3. 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1.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型。

2.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3. 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失。

4. 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效果。

第三章应急救援机制第八条应急救援组织1. 生产经营单位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各职责、权责。

2. 应急救援组织应包括指挥部、救援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等。

3. 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监督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救援队伍1. 救援队伍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装备。

2. 救援队伍应接受培训,定期进行演练和考核,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条应急物资和装备1. 生产经营单位应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包括急救药品、消防器材等。

2. 应急物资和装备应放置在易于取用的地方,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应急演练1.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测试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的应对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为了故分类:(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一)重大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达10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造成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事故,由生产部负责;设备事故由设备科负责;火灾、交通事故,由综合管理部、生产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综合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1. 简介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损失等不良后果。

为了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以及进行有效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流程、应急救援的方式和调查处理的程序,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能够快速、有效地得到处理,并为事故原因的寻找提供有力的依据。

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1 报告流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报告:1.紧急情况下,立即拨打应急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同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

2.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填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表,并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报告表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详细信息。

4.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2 报告内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包含以下内容:1.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的性质、原因、发生地点、时间等信息。

2.人员伤亡情况:包括伤亡人数、受伤程度、送医情况等信息。

3.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包括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违规行为等信息。

4.应急措施和救援情况:包括采取的紧急措施和救援情况等信息。

5.报告人信息:包括报告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6.其他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填写。

3. 应急救援制度3.1 应急救援组织为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得到救援,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组织。

1.设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2.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

3.2 应急救援流程应急救援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接到报告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2.进行现场勘察和初步评估,确定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

3.部署应急措施,保障事故现场的安全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于救护、事故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2.范围:公司内发生的所有事故3.责任者:办公室、质检部、生产车间、仓储物流部、设备维修部4程序:4.1事故分类4.1.1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4.1.2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1.3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厂声誉的为质量事故。

4.1.4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为工伤事故。

4.1.5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4.1.6凡厂区内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4.1.7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8“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员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响工农业生产的为污染事故。

4.1.9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尚未认识到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为自然事故。

4.1.10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为破坏事故。

4.1.11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4.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4.2.1根据事故伤害程度、经济损失及情节轻重,可将各类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微小事故。

4.2.2伤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经济损失程度分级和损失计算方法,按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规定执行。

2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和档案管理制度

2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和档案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和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公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在公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五部委公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OHSAS180014 术语和定义4.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4.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4.3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4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5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4.7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5.1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评审、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确定已发生事故/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安监办)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部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目的与意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扩大和后续影响。

同时,通过事故报告的统计和分析,为事故原因分析和防范提供依据,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2.报告要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员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程度等详细信息。

报告要求准确、全面,避免隐瞒、歪曲或夸大事实。

同时,报告应包括应急救援措施的启动情况,以及事故处理计划。

3.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责任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上级主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组织救援工作。

同时,相关责任人员也应将事故报告书书面报告给上级主管,供后续调查和处理参考。

第二部分:应急救援制度1.目的与意义:应急救援制度的目的是在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减轻事故后果,最大程度保障人员安全。

通过有效的组织和协调,提高救援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损失和风险。

2.应急救援措施:根据事故性质和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包括:a.人员疏散:立即启动疏散计划,指定安全出口和撤离路径,并确保员工安全离开事故现场。

b.伤员抢救: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伤员抢救和紧急治疗,确保受伤员工得到及时救治。

c.灭火救援:及时启动灭火装置,组织灭火队进行灭火工作,控制事故蔓延。

d.环境保护:采取措施避免污染物的进一步泄露和扩散,保护周边环境。

3.救援组织:根据不同事故的复杂性和规模,成立不同级别的救援组织,包括领导小组、指挥部和救援队。

并明确各个组织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1.目的与意义:调查处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找出事故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事故调查和处理,也可以确定责任人,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2.调查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调查组,由专业人员组成,进行反思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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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理管理制度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促进生产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与事故的分工管理。

1.在生产操作中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作法或责任性不强,操作不当,指挥有误或违反劳动纪律、操作中联系不周,交接班不清等而造成的生产或停车等,称为生产操作事故,由生产部管理。

2.厂内所管的各种生产设备(包括化工生产、运输供应和机电、仪表设备、管道、厂房、建筑、设备基础等),由于本身有缺陷及非人为因素所致,而造成不能正常生产而停车修理的,称为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科管理。

3.凡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基建工程不按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机电设备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原材料、产品因保管不善或包装不良而变质,采购的材料不合规格要求而影响生产计划完成等,称为质量事故,由质监科管理。

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科管理。

4.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划或由于责任性不强,操作不当、发生运输冲突、翻车、撞、辗伤人等,称为交通运输事故。

由综合科和运输科二个部门管理。

5.凡发生着火、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灾事故,由综合科管理。

6.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人员受到伤亡以及停车等,称为爆炸事故,由安技环保科管理。

7.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生诊断,需休息满一个工作是以上者(包括一个工作日),称为工伤事故。

由安技科管理。

8.凡属某些人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性事故,由综合科管理。

9.安技科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管理。

二、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大事故
(1)造成人员死亡和重伤的;
(2)火灾一次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设备严重损坏,修复费用达50000元以上的;
(4)因工作失责或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0元以上的;
(5)工伤事故经医生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或留有严重
后遗症的(具体参照国家劳动部门关于工伤事故划分标准执行);
(6)多人中毒(一次三人以上的);
(7)有的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性质重大恶劣,情节严重,经公司安全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事故的。

(二)中事故:
(1)火灾一次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2)设备零部件损坏,修复费用达二万元以上的;
(3)因工作失责或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4)经公司安全委员会认定应当属于中事故的其他事故。

(三)小事故:
(1)火灾一次损失5000元以上的;
(2)设备零部件损坏,修复费用达5000元以上的;
(3)因工作失责或失误,造成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的;
(4)工伤事故休息一天以上的;
(5)以公司安全委员会认为应当属于小事故的其他事故。

(四)伤亡事故的划分:
企业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标准》(GB6441-6442-86)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三种级别。

(1)轻伤事故:职工受伤后,损失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

(2)重伤事故:职工受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废,或者可能成为残废,或者虽不至于残废,但伤势严重的伤害,有关标准按原劳动部(60)中劳护安第56文执行。

(3)死亡事故:当时死亡或受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

三、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1.发生重大和一般事故,不分性质类型,事故发生后,当班班长必须立即汇报车间主任,根据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并向总经理汇报,视情况组织抢救队伍。

2.发生紧急事故来不及汇报时,调度员可会同车间先进行处理,视情况需要再通知有关人员等往现场协助处理,事后报告总经理。

3.当某一车间发生事故可能影响其他车间安全生产时,当班调度员或班长应及时通知有关车间采取紧急措施。

4.发生重大事故时,值班调度员应负责指定专人保护现场,并作详细记录,必要时可拍照,经总经理同意后才能改变现场。

5.处理事故现场指挥,一般为当班调度员,事故严重时有生产部长或总经理、生产副总负责指挥,在生产部长和总经理、生产副总未到现场时,可由调度员代替;调度员未到现场时,可由值班班长负责。

在生产部长或总经理、生产副总到达后,值班班长、调度员应立即汇报,同时处理,并听从指挥。

6.凡发生重大事故后,车间应及时召集全体当班人员,事故责任者(必要时其他人员也可参加),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分析原因,
查明责任,制订防范措施。

7.凡因工艺条件或设备运行突然失常,若不紧急处理,将造成重大灾害,岗位操作人员可先行处理,并立即向值班长汇报,向调度员汇报,听其指示。

值班班长、调度员遇到相同情况,按同一原则处理,再报告上级领导。

8.对工伤事故和其他事故,按国务院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四、事故的报告:
1.事故发生后,各部门要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本着认真吸取教训,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好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订好防范措施。

2.在开好事故分析会的基础上,填写好事故报告,事故报告由值班长或车间安全员填写,填写时必须严肃认真、内容要详细,字述要清楚,时间、地点、原因、部位、情节、损失要准确。

3.事故报告填写一式三份,安技科、事故管理部门各一份,自留一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中小事故三天以内,大事故七天以内)。

4.事故防范措施制订后,各部门应立即遵照执行,按期完成,凡借故拖延而继续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5.对于工伤事故的报告及处理,按规定办。

6.凡因工负伤人员,从发生事故受伤时起,一月内未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

若一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至死亡者,可不按重伤、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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