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港股通业务方案参考模板(内容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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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促进港股通经纪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港股通经纪业务。

第三条经营港股通经纪业务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安全”的原则,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稳定。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四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港股通经纪业务,具体包括:(一)接受客户委托:1. 为客户开立港股账户。

2. 通过港股通业务,为客户提供股票买卖、持仓管理等服务。

3. 为客户提供可供选择的交易方式。

(二)提供投资建议:1. 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兴趣,提供有关港股市场的投资和交易建议。

2. 为客户提供有关投资和交易信息和资料。

(三)为客户提供其他服务:1. 为客户提供有关市场信息的应用程序和其他服务。

2. 根据客户要求,代客申领和配售IPO股票。

第三章客户管理第五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向客户提供港股通经纪业务前,应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并向客户提供港股通交易指南,告知客户在港股通交易中应当注意的风险以及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当通过网络、热线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客户发布有关市场信息,并在网站上公布自己的投资建议、交易资料及有关港股通交易的风险提示和规定。

第七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机制,并公示服务热线和客户服务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八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严格保管客户的交易记录和资料,确保客户交易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九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及时进行风险控制和监测,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第十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经纪业务风险预警机制,对存在的风险及时通报并及时采取相应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

第五章业务约束第十一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经营港股通经纪业务,不得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洗钱等活动。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6.14•【文号】深证上〔2024〕462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4〕462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扩大深港通ETF标的范围,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3月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53号)同时废止。

为确保修订后《实施办法》顺利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首次深股通ETF考察和调整安排(一)《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深股通ETF首次调入的考察日为2024年6月17日(深股通ETF定期调整考察日)。

在该考察日属于《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范围的本所上市股票ETF,将调入深股通ETF,但调入生效日前触及《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调出情形的除外。

(二)属于深股通范围的本所上市股票ETF,在2024年6月17日(深股通ETF定期调整考察日)触及《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将调出深股通。

(三)深股通ETF调整名单将于7月12日由香港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公告,预计自7月22日起生效,请予以关注。

二、《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首次港股通ETF考察和调入安排(一)《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港股通ETF首次调入的考察日为2024年6月17日。

在该考察日属于《实施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范围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ETF,将调入港股通,但调入生效日前触及《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调出情形的除外。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委托协议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委托协议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委托协议甲方(指投资者或证券投资产品的管理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机构投资者填写):机构代理人(机构投资者填写):机构代理人证件类型:机构代理人证件号码(机构投资者填写):机构代理人联系电话(机构投资者填写):资金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深圳证券账户:乙方(证券公司营业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交易、结算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业务规则等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港股通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本委托协议所指港股通包括上海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开展的沪港通业务下的港股通和深圳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开展的深港通业务下的港股通。

甲方签署本委托协议时需选择开通对应市场的港股通。

甲方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买入的证券,暂不能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卖出;甲方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买入的证券,暂不能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卖出。

第一章双方声明与承诺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一)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中国证监会《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深交所、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关于港股通的业务规则;(二)甲方具有合法的港股通交易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限制或不适于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情形;(三)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且用于港股通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四)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交易投资风险揭示书》,已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从事港股通交易的相关风险;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五)甲方承诺遵守港股通交易的内地与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规定,并承诺按照乙方的相关业务流程办理业务。

深港通实施方案 全文

深港通实施方案 全文

深港通实施方案全文深港通实施方案。

深港通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证券交易所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旨在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互动和合作,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便利。

深港通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促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金融合作,提升两地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深港通实施方案将有力推动两地资本市场的融合发展。

通过深港通机制,内地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香港市场的股票和基金,而香港投资者也可以直接投资内地市场的股票和基金。

这将有助于加强两地市场的互通互通,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

其次,深港通实施方案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

内地投资者可以通过深港通机制,直接参与香港市场的投资,获取更多的投资机会和产品选择,降低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收益。

而香港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深港通机制,直接参与内地市场的投资,分享内地经济发展的成果,实现投资多元化。

另外,深港通实施方案将有助于提升两地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通过深港通机制,内地市场和香港市场将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更大规模的资本市场,提升整体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深港通实施方案的出台也将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者关注和参与两地市场,推动两地市场向国际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总的来说,深港通实施方案的出台,将为内地和香港的资本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深港通机制的顺利实施,为两地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融合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深港通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为两地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开启了新的篇章。

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深港通机制一定会取得成功,为两地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深港通实施方案

深港通实施方案

深港通实施方案深港通是指深圳与香港两地股票市场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旨在促进两地股市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两地金融合作,提升整体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和包容性。

为了有效实施深港通,需要制定一套实施方案。

首先,实施方案应明确深港通的目标和原则。

深港通的目标是促进两地资本市场良性互动和互通互利,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的原则应包括市场化、开放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深港通的平稳运行和长期稳定。

其次,实施方案应明确深港通的业务范围和条件。

深港通的业务范围应包括股票、债券交易等多种产品,同时应鼓励创新金融产品的互通。

实施方案还应规定投资者的准入条件和投资额度,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稳定。

第三,实施方案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

深港通的实施需要两地监管机构的密切合作,共同监管市场运行,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还应明确风险防控措施,如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完善交易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等。

第四,实施方案应加强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度。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稳定,实施方案应规定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责任,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

同时,应加强两地股市信息互通,提高投资者对市场的了解和信心。

第五,实施方案应加强跨境合作和交流。

深港通需要两地金融机构的合作和交流,实施方案应建立两地机构的合作机制,促进投资者的交流和合作。

同时,还应加强国际交流,吸引境外投资者参与深港通,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最后,实施方案应定期评估和调整。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经验的积累,实施方案应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发展。

评估结果应及时公布,并作为深港通的调整依据。

综上所述,深港通的实施方案应明确目标和原则,规定业务范围和条件,建立监管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加强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度,加强跨境合作和交流,定期评估和调整。

通过方案的实施,深港通有望进一步促进两地股市的互联互通,提升整体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和包容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模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模板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旗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第二条定义申请人:指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通港股通业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机构。

客户:指已开通港股通业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机构。

专业投资者: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标准的客户。

普通投资者:指未达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标准的客户。

第三条适当性管理制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一口三员制度”,即风险管理人员、交易人员和客户经理之间责任分工明确,实施分级审核、分级批准制度。

开通港股通业务的申请人和客户需满足相应的合规要求,并将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第四条申请人适当性管理审核申请人应当先进行线上注册,并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进行开户申请。

公司将结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根据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和特征,对申请人进行适当性审核,具体审核内容如下:(一)客户基本信息确认:公司应核对申请人填写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邮箱等, 核对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文件。

(二)投资经验测评:对申请人进行投资经验测评,以判断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知识水平,以及是否符合参与港股通业务的相应标准。

(三)合规性审核:对申请人进行投资者合规性审核,核实其是否存在与证券公司业务相关的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四)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在申请人成功通过以上审核后,投资者应当充分理解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在签署交易协议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五条客户适当性管理审核(一)对初次开通港股通业务的客户,公司将对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知识水平测评,并在评估结果基础上进行分类管理。

(二)对已开通港股通业务的客户,公司应当定期对其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知识水平进行更新,并根据结果对其进行分类管理。

证券公司深港通证券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公司深港通证券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市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港股通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业务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司)对委托我司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根据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条件,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港股通交易。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实施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固有风险,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原则,不得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为由拒绝承担港股通交易及交收责任。

第四条港股通业务受理方式支持现场受理和交易终端自主办理方式。

第二章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管理第五条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或其他相关业务时,应符合《业务实施办法》和我司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条件,我司将在与投资者签署港股通委托协议前,对其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

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状况、诚信状况、知识水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

投资者应当配合提供有关评估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港股通交易:(一)对于个人投资者,应当确认以该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净资产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机构投资者无资产条件限制;(二)投资者申请参与港股通业务时,需本人参与并通过我司规定的《港股通业务知识测试问卷》,并签名确认。

只有测试得分高于或等于80分的投资者,方可申请港股通交易;测试得分低于80分的投资者,理财顾问应对其进行港股通业务讲解直至其理解、掌握港股通业务知识和可能性风险,直至《港股通业务知识测试问卷》得分不低于80分。

深圳证券交易所方案设计_2

深圳证券交易所方案设计_2

雨水收集系统设计概念 Rain water collection concept
The Magic Floor中央广场的奇幻数控地面
An Integrated Structural Design 综合性的结构设计
三维ETABS模型 3-D Etabs Model
能量/应力分析图 Energy Stress Diagram
外墙格栅框架 Exterior Lattice
结构框架剖面图 Structural framing section
ETABS模型
Etabs Model
能量/应力分析图 Energy Stress Diagram
立面分析图 Elevation Diagram
特殊的形象
数据中心底座隔震器 Data Center Base Isolators Spatial Marker
组合框架 Composite Form
平面大样图 Plan detail
外墙剖面大样图 Wall Section detail
外墙框架分析图 Exterior Frame Diagrams
标准层楼板框架平面图 Typical Floor Framing Plan
立面分析图 Elevation Diagram
ETABS模型
Etabs Model
ETABS模型 Etabs Model
标准层剖面透视图 Sectional Perspective Typical floor
Sustainable Mechanical Systems可持续发展的设备系统
标准层效果图
Typical floor view
东西向剖面1
East West Sectio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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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与风险 管理 事中风险管理 事中风险管理人 员设置 人员隔离
隔离与利益冲突防范
业务信息隔离
利益冲突防范 合规检查与报告
合规考核及违规处罚
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会计核算 相关会计科目设置 科目设置的运用 总体架构 建设要点 技术实现
技术实现 建设部署 运维管理 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港股通客户委托协议 港股通客户交易风险揭示书 港股通业务客户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 相关制度 港股通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 港股通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办法 港股通业务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港股通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港股通业务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客服中心 交易部、客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服中心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信息技术部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信息技术部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信息技术部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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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部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未涵盖,需补充新 增 原方案未涵盖,需补充新
交易部 交易部 Βιβλιοθήκη 易部 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原则逐笔使用额度 当日额度余额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使用完毕的,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暂停 接受该时段后续的买单申报,但仍然接受卖单申报;此后在开市前时段结束 前,已被接受的买单申报撤销,导致当日额度余额大于零的,深交所证券交易 服务公司恢复接受后续的买单申报;当日额度余额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结束时 或者持续交易时段使用完毕的,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 买单申报,但仍然接受卖单申报;在上述时段停止接受买单申报的,当日不再 恢复 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按照额度披露间隔时间,定时将当日额度余额发送给 券商,由券商展示给投资者 按照中国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公司关于客户准入的规则 针对港股通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特征,深入、全面地开展港股通业务宣传,确保 客户在参与港股通业务前,堂握港股诵业务规则,充分了解港股诵业务风险及 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投资者风险鉴别能力 对总部和营业部从事港股通业务岗位的员工进行培训,包括视频、开办现场培 训学习班、考试等方式;确定培训进度和课时指标 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客户档案保存方式、年限、存放规则,电 子扫描需上传于数据库 建立客户投诉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问题 客户回访的责任落实;确定回访内容和回访形式 明确业务差错处理原则及流程 异常情况的报告制度;异常情况的分类;异常情况处理制度与内部流程;责任 部门与人员的确定;客户通知与安抚工作;后续工作与跟踪回访 制定宣传计划,印制宣传材料,安排专职推广人员,对客户进行沟通,宣传推 广港股通业务;制定媒体支持计划;公司网站更新关于港股通业务相关内容; 营业网点宣传 港股通结算业务主要工作包括:账户管理、结算参与人管理、清算交收、资金 划付以及结算风险控制等内容 1、公司负责结算的部门;2、工作的主要职责和内容
增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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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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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当日有效,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不接受夜市委托 开盘价:港股通证券的开盘价为当日该证券开市前时段的对盘价格。开市前时 段未产生开盘价的,当日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收盘价:按持续交易时段最后一分钟内五个按盘价的中位数计算。系统由下午3 时59分整开始每隔15秒录取股份暗盘价一次,一共摄取五个按盘价 不得为港股通交易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联交所提供的免费互换一档(最优买卖盘)行情,覆盖港股通证券范围(含可 买卖证券和单卖证券)。同时,深交所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未经联交所同 意,不得将联交所许可其使用的交易信息提供给其客户之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使用,也不得予以传播。对于港交所联交所发布的五档或十档等实时行情,内 地投资者可以按照商业惯例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结算在开市前提供当日交易参考汇率(包括港币人民币买入价、港币人民 币卖出价); 中国结算当日确定清算汇率,并在T+2日按此汇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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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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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不设个股涨跌幅限制。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整手买卖指令:证券代码、订单类型(竞价限价订单或增强限价订单)、买卖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方向、以港币计价的申报价格和数量 碎股买卖指令: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仅卖)、以港币计价的申报价格和数量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申报检查:不允许卖空;买入订单申报金额满足每日额度控制要求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申报限制: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不同价位的股票,最小报价单位不同;交 易单位(整手股数):由上市公司自行决定股票的交易单位。申报最大限制: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每个买卖盘手数上限为3000手,每个买卖盘股数上限为99,999,999 不可更改,必须先撤单再申报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港股通业务方案参
一级目录 总则 二级目录 港股通业务整体设计原则 港股通经纪业务规划 港股通业务相关决策授权体系 组织架构 港股通部门职责及分工 港股通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 港股通总体实施计划 业务制度制定及实施计划 投资者教育计划 实施计划 业务培训计划 开发计划 技术系统计划 测试计划 上线计划 港股通业务申请 业务受理 客户身份审核 客户资质审核 港股通经纪业务规程 客户业务受理规 程 风险测评及风险揭示 风险揭示书等签署 业务权限开通 港股通交易 客户资料档案管理 资金业务规程 交易业务规程 港股通概述 标的选择标准 港股通股票范围 标的调整方式 交易日 存管、资金存取 委托业务 三级目录 四级目录
券公司港股通业务方案参考模板(内容分工)
要求 按照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进行设计 描述经纪开展港股通业务的可行性、必要性 建立业务决策授权体系 明确港股通推进工作相关部门及各部门的职责,包括经纪、结算、财务、信息 技术、风控、合规等,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港股通业务制度与流程的建设、 日常管理、风险控制、系统建设、财务核算、清算交收、财务管理等几个方面 明确各部门针对港股通配备的专门岗位相应的岗位职责 制定港股通各阶段实施计划 制定业务制度及业务具体实施的工作计划 制定投资者教育计划;对目标客户进行需求分析 制定业务培训计划 制定技术系统开发计划 制定测试环境下的工作计划 制定正式上线工作计划 与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签订协议,并经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可具备 相应的技术能力方可参加港股通业务;建立技术系统、风控管理系统、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及投资者交易行为管理,并建立有关的纠纷处理机制 营业部对申请开通港股通业务的投资做好事前投资者教育,详细介绍港股通业 务相关知识,并揭示风险;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了解投资者具体情况 审核身份证明材料和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审核内容:资产规模、风险承受能力、对港股通的认知程度等 制定风险测评标准,对投资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向客户充分揭示港股通业 务的风险 港股通业务风险揭示书等文本签署,确保合规规范 建立复核机制;相关档案材料入库保存 受理客户交易订单方式,包括交易系统、交易软件、现场交易、网上交易、电 话交易等 港股通业务档案管理基本要求,保存时间不少于20年 明确港股通资金业务规程 明确港股通交易业务规程,其中包括港股通交易的交易费用收取标准 业务定义 港股通标的选择以交易所公布为准,投资者仅可买卖在标的范围内股票 证券标的名单以交易所调整为准,调整后的名单将向市场公布,被调入的股票 可买卖,被调出的股票可卖不可买 仅在深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港股通结算安排时,才定为“港股通”交 易日;具体交易日安排将在深交所网站公布 港股交易时间为上午9:00 —12:00,下午13:00 —16:10。其中,上午9:00 —9:30 为 开市前时段,下午16:00-16:10为收市竞价时段。另外:下午12:30-13:00为取消交 易时段。其中,开市前时段内, 9:00-9:15 为输入买卖盘时段,港股通投资者通 过竞价限价盘申报,并可以取消订单; 9:15-9:20 为对盘前时段,港股通投资者 不可在该时段内申报或者取消订单; 9:20- 9:28 为对盘时段, 9:28-9:30 为暂停时 段,这两个时段均不可输入委托,亦不可取消。16:00-16:01为暂停时段;16:0116:06为输入买卖盘时段;16:06-16:08为不可取消时段;16:08-16:10为随机收市 沿用香港市场的代码、简称和名称 整手买卖指令:开市前时段仅允许输入竞价限价盘;持续交易时段仅允许申报 增强限价盘,且增强限价盘不可附加“全数执行或立刻取消”指令 碎股买卖指令:仅提供限价盘一种交易指令,且仅可卖出,不可买入 需完成工作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原方案已涵盖,需检查完善 负责部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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