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安全(企业内部培训).ppt
煤矿特殊工种(信号)培训课件一

本课题的重点掌握内容: 1、漏电、触电的危害及预防。 2、过流现象及保护措施。
3、接地保护及接地网。 4、安全用电制度及措施。
二)系统接地网
1、各种设备单独装设接地极 有时并 不能完全消除人员触电和漏电火花。
1)接地极接触不好。 2)漏电保护不起作用,两设备不同相 漏电。(为线电压的1/2)
二)系统接地网
2.为了提高保护接地的可靠性,通常采用 专门的接地线或铠装电缆的金属护套,橡套电 缆的接地芯线,把分布在井下各地点的电气设 备的金属外壳进行电气上的连接,并与各接地 极进行连接,形成一个井下保护系统。(即总 接地网) 这种情况,既接地可靠,又消除了发生不 同相设备漏电时带来的危险。(过流保护跳闸)
三)接地装置的规格尺寸
4.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 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 小于50mm2的扁钢。 5.接地芯线截面的强度应足够大(应使两相对地短 路电流通过接地连线时,在其上产生的温度,不超 过150℃。) 6.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 得作其它用途。(如控制线)
三)接地装置的规格尺寸
1.主接地极:用耐腐蚀的钢板(或锅炉钢板)制成。 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2.局部接地极:用钢板或钢管制成。其面积不小于 0.6m2,厚度小于3mm。也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 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作。但至少钻20个直径 不小于5mm的透孔。 3.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 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 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3、井下供电应坚持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 坚持的具体内容:
1)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线接头。 2)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丝和弹簧垫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 接地装置。 3)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4)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 5)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 装置,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课件(ppt 51页)

国标:GBZ29328 双电源供电模式可以是:
•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 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可热备用;若冷备用, 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启动和运行。
•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10KV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这主要是为了供电可靠性,当发生倒杆损坏危及供电安全
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从四百三十五-四百四十八共14条
• 第二节 电气设备和保护
从四百四十九-四百五下五条共7条
• 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从四百五十六-四百六十条共5条
• 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
从四百六十一-四百六十八条共8条
• 第五节 井下照明和信号
从四百六十九条-四百七十四条共6条
矿井电源运行方,原则上应分裂运行 ,但大 部分企 业因两 台主变 按一台 主变运 行上交 基本电 贴费, 一路运 行一路 备用, 这里要 求是热 备用, 也就是 断路器 在分开 位置, 其余全 在合的 位置。
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百三十七条 矿井供电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 力电子设备或变流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
煤矿供电安全(企业内部培训)

荷 荷。有:主井绞车、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
管
所等。要求:两路电源或环形回路供电。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理
三
除了一级和二级以外的均为三级用户。
级 负
要求:有一路电源供电即可。
荷
(二)安全性
1、煤矿井下安全用供电“十不准”
1)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和电线。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 置。 3)不准甩掉漏电断电器、煤电钻综合保 护装置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 装置。 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
(4) 断相的主要原因 ①熔断器熔断。
②电缆与电动机或开关的连接头脱落。
6.过电流保护装置
熔断器保护(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1)短路保护
继电器保护(严格按规定整定)
(2)过负荷:热继电器RJ (JDB--电动机综合保护) (3)断相: 晶闸管断线保护线路
电动机额定电流经验公式
对于380V电动机,Ie = 2 Pe; 对于660V电动机,Ie= 1.15Pe; 对于1140V电动机,Ie= 0.67Pe。 对于3300V电动机,Ie= 0.22Pe 对于6000V电动机,Ie= 0.12Pe 对于10000V电动机,Ie= 0.07Pe Pe为鼠笼型电动机的额定功率(KW),IQe=6
•生光供电公司
•矿井地面变电所
(10/6kV双回路双电源)
•
•地面6kV负荷
•通风机房 •压风机房
井 下 6KV 中 央 变 电 所
•提升机房
•采区变电所
工作面配电点
6kV
各种用电设备 控制开关
移动变电站(降压)
•6/0.66kv •6/1.14kv
煤矿电气安全培训课件ppt(共76张)

故障率
反映电气设备故障频次的指标,计算 公式为(故障次数/运行时间) ×100%。
安全隐患整改率
反映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指标,计算 公式为(已整改隐患数/总隐患数) ×100%。
安全事故发生率
反映电气安全事故发生情况的指标, 计算公式为(事故次数/总工作时间 )×100%。
安全检查与评估结果应用
01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低故障率。
提高操作人员素质
02
加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
技能水平。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03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
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应急预案与演练
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电气事故,制定 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
措施和人员分工。
。
预防电气事故
通过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可以及时 发现和消除电气事故隐患,有效预 防电气事故的发生。
提高生产效率
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可以提高煤矿 的生产效率,减少因电气事故造成 的停产和维修时间,降低生产成本 。
煤矿电气事故的危害
人员伤亡
电气事故往往造成人员 伤亡,给矿工家庭带来
极大的痛苦和损失。
设备损坏
05
煤矿电气安全管理与培训
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 职责和权限,确保电气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
建立电气设备台账,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 处于良好状态。
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详细的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遵守,避免因老化 现象,若不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易 引发事故。
煤矿机电与运输培训课件ppt(44页)

• 四.对采区变电所及变电硐室的有关要求
1.采取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 设一个出口。
3.机电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 内”的警示牌。
4.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 室必须气设备的总标志 KY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标志 Ⅰ —为煤矿井下用防爆电气设备 MA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例: ExdⅠ、 ExibⅠ、 ExSⅠ、 ExdibⅠ、 ExS ibⅠ。
• 4.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检查项目 ①产品合格证 ②“MA”标志 ③检查合格后发本矿的防爆合格证。 即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是一证一标志, 入井后检查是二证一标志。
• 5.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
①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 焊、连接螺丝不全、螺口损坏或拧入深度 少于规定值。
②隔爆面锈蚀严重,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 有凹坑、连接螺丝没压紧。
• ③电缆进、出线不使用密封圈或使用不合 格密封圈,未使用的喇叭口不使用规定的 挡板封堵。
④电气设备内部随意增加电气元件。
• ③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 升。
• 2、提升信号装置
• ①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 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提升 司机的信号装置。
• ②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提升司机 台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 ③1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生产水平使用时, 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 ②在机头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接 触的防护栏。
• 6.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 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 7.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 过桥。
煤矿供电及安全管理

煤矿供电及安全管理煤矿供电必须作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为此2005年1月1日实行的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煤矿供电作了相应更改和更严格的规定。
一、煤矿供电电源规程441条规定:矿井应有两回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 以下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应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一类负荷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规程442条规定: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二、煤矿电能质量1、电能足够:变压器容量足够规程441条最后规定: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2、电压稳定:各级电压波动不能超过±5%。
升高不超过400V(380V)、690V(660V)、1200V(1140V)、6.3KV(6KV)、10.5KV(10KV)、37KV(35KV);最低不超过361V(380V)、630V(660V)、1083V(1140V)、5.7KV(6KV)、9.5KV(10KV)、33.25KV(35KV)。
电压超过额定电压,需采用降压措施,例如:串联电抗器或调节变压器的调压分接头的开关。
电压过低应采用相应措施使电压符合要求,例如:调节变压器的调压分接头开关、加大供电电缆线路截面、对负荷实行分流、采用移动式变电站让高压深入负荷中心,减少低压供电距离。
煤矿供电安全措施

加强供电设备维护
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为了延长供电设备的使用寿命和保证其正常运行,应该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检查 和维护,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或隐患。
建立供电设备维护档案
为每台供电设备建立维护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历史、更换部件的详细信息等, 以便于对设备进行跟踪和管理。
03
建立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供电 设施的应急处理和维修工作。
04 煤矿供电安全教 育
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
01
02
03
针对供电系统的特点和操作要求,制 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确保员工了解和 掌握供电系统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
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包括理论授课 、实际操作演示、案例分析等,使员 工全面了解供电系统的安全操作规程 和应急处理能力。
保护现场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在事故发生后,应保护现场,禁止破坏与改 变事故现场原貌。这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于后续的事故调查 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包括提供事故 的相关资料、文件和技术参数等。同时,积 极配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取证等工作,
确保事故调查的顺利进行。
对事故进行总结并吸取教训
02
03
安全性
煤矿供电系统需要具备安全性,包括 防止漏电、过电流、过电压等保护措 施,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供电安全的重要性
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煤矿供电安全可以避免因停电或电气事故引发的危险 ,从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保障生产安全
煤矿供电安全可以确保矿井内各种用电设备的正常运 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事故率。
煤矿供电安全措施

煤矿供电安全措施前言在煤矿开采中,电力是保障和推动生产的重要支撑,但煤矿供电存在很高的风险,安全问题的解决不能等闲视之。
本文将就煤矿供电安全措施进行探讨。
煤矿供电危害煤矿供电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人身安全煤矿供电电缆、设备、配电箱等电气装置若存在安全隐患,将会发生电击、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在矿井洞内,这些安全事故的危害会更加严重,一旦发生,可能导致工人伤亡和矿井生产安全问题。
生产损失煤矿供电设备故障、停电等情况,会影响矿井生产进程,给公司带来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此外,停电还可能导致矿井内通风系统故障,进而引发瓦斯爆炸等严重安全事故。
煤矿供电安全措施为了提高煤矿供电安全水平,减少潜在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安全培训企业应该将煤矿供电安全纳入员工培训项目中来,让员工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减少由于员工操作不规范导致的供电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档案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供电设备安检制度,对电缆、设备、配电箱等电气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制定供电安全档案,详细记录每一次安检过程和结果。
在排除供电设备火灾、爆炸、电击、短路等故障前,严禁擅自替换或更改设备及接线。
防止供电系统干扰和反拍煤矿供电系统应该与其他电气设备互不干扰,必要的防干扰措施要落实到位。
此外,还需加装保护装置,如供电系统过压保护、断路器过负荷保护等,以及配备无功补偿装置,避免过大的电流使系统发生反拍现象。
坚持设备改造在煤矿供电设备老旧、设备性能跟不上生产需要、配电装置过时等情况下,企业应及时进行设备改造,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在设备安全使用年限到期前,坚持对设备进行重新检验和评估,确保设备达到生产上使用的条件。
供电备份与配电装置煤矿应该具备供电备份,主要包括备用发电机组、发电机开关控制柜、主接驳开关和负荷转换开关。
同时要建立可靠的配电保护自动装置系统,以便迅速隔离故障,保证工程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不准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6)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检
查瓦斯不准强行送电。 7)有故障的线路不准强行送电。 8)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
送电。 9)失爆设备、失爆电器,不准使用。 10)不准在井下拆卸、敲打和撞击矿灯。
二、矿井供电系统 (1) 供电系统:
•生光供电公司
核能 水能
风能
海洋能
机
械热声 能能能
热能
机非械电能→发电机 →
电能
太阳能 化学能 生物能
电非气电设能备
光风其 能能他
(2) 输送 高压架空线、地下电缆、电磁波(手机无线充电)。
电能的传输与分配
水力发电厂
•
电
能
的
传
输 变电站
与
分
配
大型
工厂
输电线
小型电能用户
配电站
学校
住宅 乡村
变电站
商店
小型配电站
矿井供电系统
的额定电压,井下高压不得超过10kV。 3、3.3kV或1140V: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电气设
备的额定电压。
4、660V:井下低压电网的配电电压。 5、380V:地面或(井下)小型设备配电电压。
6、220V:地面生活、办公、后勤、照明电 压。
7、127V:井下照明、信号、手持式电气设 备的最高额定工作电压。
8、36V: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电压。
9、直流250V、550V:井下直流架线电机车 常用的额定电压(本公司已不使用)。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 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不应超过10000V。 2、低压不应超过1140V(高、低压的分界线)。 3、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 定电压,不应超过127V。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采区电气、机械设备的额定供电电压超过3300V 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一、煤矿企业对供电的基本 要求
1、供电可靠:井下必须实现供电连续、不间断, 应保证供电绝对可靠;而且具备双电源、双 回路供电的条件。
2、供电安全:人身安全,设备运行安全。 3 、 供 电 质 量 : 频 率 偏 移 量 不 应 超 过 ( 0.2Hz—
0.5Hz ) , 电 压 偏 移 量 不 应 超 过 额 定 电 压 的 ±5%。 4、供电经济:保证供电、用电的经济、合理 (尽量减少基本建设投资、降低系统运行费 用、节约有色金属的消耗)。
变压器中性点运行方式
中
性
容易发生单相接地故障
点
直 I=U/R=220V/1000Ω=220mA»30mA
接
接
地
触电电压∪»36伏
严 禁 使 用
接点中
可
地不性
触电时人体电流《30mA
以
使
用
四、矿井供电电压等级
1、35kV:矿井地面35/10kV变电所电源电压。 2、10kV或6kV:井下高压配电电压和高压电动机
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至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 负荷。上述设备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 的备用电源。
突然停电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较大经
一
济损失的负荷.有:主通风机、主排水
级 负
泵、下山盘区水泵房等。
荷
要求:不同母线双回路电源供电。
分
三 级
二
级 负
突然停电造成大量减产和较大经济损失的负
荷 荷。有:主井绞车、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
管
所等。要求:两路电源或环形回路供电。
理
三
除了一级和二级以外的均为三级用户。
级 负
要求:有一路电源供电即可。
荷
(二)安全性
1、煤矿井下安全用供电“十不准”
1)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和电线。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 置。 3)不准甩掉漏电断电器、煤电钻综合保 护装置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 装置。 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
•矿井地面变电所
(10/6kV双回路双电源)
•
•地面6kV负荷
•通风机房 •压风机房
井 下 6KV 中 央 变 电 所
•提升机房
•采区变电所
工作面配电点
6kV
各种用电设备 控制开关
移动变电站(降压)
•6/0.66kv •6/1.14kv
三、矿井供电系统
35KV高压经煤矿地面35KV/10KV(6KV) 变 电 所 的 主 变 压 器 降 压 后 ( 35KV/10KV ) , 经过10KV(或6KV)高压配电装置及供电线 路,将电能输送到井下中央变电所内,再由中 央变电所输送至采区变电所,再经过采区变电 所的变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送至综采、掘进、 机运队等配电点,经配电点的移动变电站降压 后,分别将不同等级的电压输送给不同的电气 开关和用电设备(负荷),便组成了矿井供电 系统。
对煤矿供电系统的要求
(一)可靠性 — 连续性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 ,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 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 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荷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 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 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① 供电
供电可靠 供电安全 供电经济
供电质量 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矿井的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③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 两回路;一个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应带电热备用。
④严禁井下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煤矿电气安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矿井安全供电意义 第二部分: 电气防爆基本知识 第三部分: 矿井电网的保护 第四部分: 电缆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部分: 触电及其防治 第六部分: 安全用电有关规定
•电能的产生、输送、分配和控制
电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从产生、输送、分配和控制三个方面说明。
(1) 产生
防爆电气设备的总标志:Ex Ⅰ类:煤矿用; Ⅱ类:除煤矿以外行业;
防爆基本知识
一、煤矿常用的电气设备
1、分类:煤矿电气设备分为两大类: (1)煤矿一般型电气设备:标志KY
具有基本防护功能,但不防爆,仅适用于煤矿地面及低 瓦斯矿井中的井底车场及总进风大巷。 (2)矿用防爆电气设备:
按GB3836.1—2000标准生产的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的防爆 电气设备。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