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五篇)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五篇)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
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__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__中学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一、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1、各部门分管使用的固定资产。
2、学校财产部门负责管理全部固定资产。
3、校产的分级管理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具体兼管员__→总务主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__→校分管领导、校财务。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1、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对该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负直接责任。
2、各部门的负责人、财产保管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报损、维护有直接责任。
3、总务主任、会计室、校产管理员负责学校全部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固定资产台帐1、总务处校产管理部门、各处室兼管员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会计室建立固定资产总帐。
固定资产计算机台帐和书面台帐并存。
统一学校固定资产台帐的格式,规范记帐,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利用、科学保管,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提高资产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车辆等。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有效和经济的原则。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维护、节约和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九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对其所属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盘点等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对各职能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盘点和资产调拨。
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在进行固定资产采购、署用等工作时,需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固定资产使用借调制度,需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意。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符合学校的规划、需要和财务预算的要求。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购置应进行预算和采购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十七条购置固定资产的申请和报批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十八条购置固定资产需要进行比价、招标等程序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购置进口设备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领用使用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领用人应做好相应记录。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领用使用人应妥善保管、使用,不得私自转借、处置或擅自更换。
第二十二条对于不再使用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记录和相关文件应妥善保存。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勤俭节约、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各类固定资产。
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和决策。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财务处长、资产管理处长、后勤处长等组成。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与核算第五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其他固定资产。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编码体系。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制度,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第九条学校采购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确保固定资产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人,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范围、使用条件、使用期限等,确保固定资产的高效使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维护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报废制度,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报废处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环保。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益,保障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是指学校购置、拨付、接收等各种形式获得的用于教学和管理的固定资产。
第四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推行分类管理,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购置与验收第五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购置固定资产需提前制定购置计划,明确资产类型、数量、用途和预算等内容,报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购置固定资产采购需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选择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和服务。
第八条购置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应由学校设立专门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九条购置固定资产验收应对资产的数量、质量、完好状况、技术指标等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由验收小组出具《固定资产验收报告》。
第十条购置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账手续,由财务部门核实并登记入账。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不得违规挪用或私自出售。
第十二条对于需领用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应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领用。
第十三条使用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应加强日常管理,保管好资产,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对于需要维修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报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并进行书面审批。
第十六条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学校应及时予以销毁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转让。
第四章盘点与处置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确保固定资产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盘点工作应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核实、使用状况评估、处置意见提出等内容,盘点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7篇)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工具等,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舒城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各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各校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对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库时,要严格验收,妥善保管,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六篇)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使用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
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由财务会负责管理学校的资产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3、记好两本资产帐。
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下____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保管。
4、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二、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1、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2、固定资产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
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总务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
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处,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后勤处妥善保管并入帐,以备存查。
3、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1、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每学年由总务处____专人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的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学校各项行政任务和教学工作的物质条件。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
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制度如下:一、管理原则1、分级管理原则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
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组室部门管理。
财产物资使用部门(主要是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
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财务监管。
财务是负责固定资产财务金额变动审核记账。
2、资产管理的范围产权属于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
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
同时它排除了租借的办公大楼、其他单位委托或暂存的资产、个人带到单位的资产等非本单位产权的资产;二是固定资产。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
这里我们只管理固定资产、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损品不登记,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资产,有些虽然价值不菲,例如打印机硒鼓几百元一个,使用不到几个月,就不用登记,易损品是指容易损坏的,例如玻璃杯、灯泡、试管等也不用登记。
二、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1)单价在____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2)课桌椅(3)图书资料2、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3、固定资产的计价(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护学校资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主体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由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资产管理人员负责。
三、资产登记1. 学校所有固定资产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点、使用单位等信息。
2. 资产登记由资产管理人员负责,财务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资产处置1.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或调拨时,必须填写资产处置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2. 资产处置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私自处置或以低于市场价转让资产。
五、资产维护1. 学校固定资产的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维护人员负责,负责资产的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
2. 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维护,并做好记录。
六、资产盘点1. 学校每年必须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资产数量与登记记录相符。
2. 盘点工作由资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涉及的单位需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资产报告学校每季度或年度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固定资产报告,包括资产情况、使用状况、处置情况等。
八、资产安全1. 学校固定资产必须妥善保管,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灾。
2. 资产使用单位负有保管责任,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使用资产,禁止私自转让、借用、占用、损坏资产。
九、违纪处分对于违反资产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相应的违纪处分。
十、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以上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内容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保障资产的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产登记与备案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图书馆藏书等,应当进行资产登记与备案。
第三条学校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认资产的数量和状况,并更新资产登记备案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的组成部份,是开展教学、实训、科研、生活办公等各项工作的物质条件。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各种设备设施的完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指:固定资产的投资、建设、使用、调拨、报废等过程中的计划申请、论证采购、验收分类建账、使用维护、调拨报废、档案建设及有关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我校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体制,即在校长室领导下,实行校、系(处、所、室)二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在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到报废的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
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潜力, 重视开发工作,提倡学校内部间的资源共享,减少闲置和浪费,更好的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五条低值耐用品、材料及易耗品是学校资产的一部分,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固定资产标准提高以后,低值耐用品所占的比例相应增加,各系、处应加强对这部分资产的管理,具体管理要求详见《低值耐用品、材料、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第六条固定资产是学校通过上级财政拨款、各种自筹资金、接收捐赠等渠道添置的各类设备设施。
第七条固定资产标准的划分,根据财政部《行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固定资产划分标准如下: 一般设备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 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进行分类。
全校固定资产共分为下列四大类十四小类:第一大类房物、建筑物和土地植物(01类)房屋及构筑物(02类)土地及植物第二大类专用设备(03类)仪器仪表(04类)机电设各(05类)电子设备(06类)印刷机械(07类)卫生医疗器械(08类)文体设备第三大类音像图书资料(09类)标本模型(10类)文物及陈列品(11类)图书第四大类一般设备(12类)工具、量具和器皿(13类)家具(14类)行政办公设备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计价和领用第九条固定资产购置1、按照“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综合平衡,合理安排”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制定学校年度建设规划。
按规划各部门制定出本部门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2、对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及建造永久性设施等固定资产 (预算十万元以上),应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由学校招标小组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然后报校长室审批;一般固定资产也要作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论证,然后经分管校长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新建房屋和建筑物以及其它项目,必须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报批;零星土建工程,必须按规定经批准后才能动工。
3、各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应急购置计划也要按上述规定执行。
4、一般固定资产的采购工作由申请购置部门牵头,总务处、财务处配合,共同完成。
由申请购置部门填写资产购置申报表,经校长室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
5、固定资产的购置详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采购制度》。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验收验收工作,是固定资产技术管理的起点,通过验收可以排除许多隐患,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凡符合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必须到总务处办理验收手续,其要求如下:1、到总务处办理添置固定资产验收手续的人,必须是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2、新购固定资产验收手续其程序如下:(1)固定资产到货后,经办人要及时将发票、实物和说明书等有关资料一并交资产管理员进行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检查名称、型号、规格、厂家、数量,随机配件等是否相符,如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申购部门负责人并联系退、换、赔等手续。
在验收实物的同时要将固定资产铭牌与发票清单核对,并做验收记录;(2)专项资金购置成批量固定资产总价 (或单价)超过10000元以上者,由申购部门牵头,总务处、财务处配合,组织专家或成立验收小组进行严格的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并做验收记录;(3)以上事宜办好后,申购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主动持齐全的期初档案材料交总务处存档,到总务处开验收单,同时对该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入档,然后持资产购置申报表、验收单和发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财务处见固定资产验收单后方准报销;(4)期初档案材料包括:资产购置申报表、合同、发票、装箱单、合格证、保修单、验收记录、固定资产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全套随机文件材料等。
3、有下列几种情况不予验收:(1)新购固定资产发票已到,但实物未到;(2)实物已到而发票未到的固定资产;(3)不符合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一律不开固定资产验收单;(4)其他不符合验收规定的情况等。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计价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7、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8、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计价。
9、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计价,待核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10、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二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室领导下,实行校、系(处、所、室)二级管理体制。
总务处为学校固定资产职能管理部门,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职责是:1、负责全校固定资产产权的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项工作。
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计划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
5、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建立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
6、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总账、分户分类账的登记及固定资产清查,统计工作。
7、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调剂、调拨、转让、丢失、损坏、报废的审批及处置工作。
8、负责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各单位(系、处、所、室)是学校固定资产二级管理单位,在总务处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
二级管理单位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对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学校规定的权限内有调配权,但必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配备专职或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正确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授权的权限履行职责,并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系统录入登记工作,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台账。
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保证账、物相符,认真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所管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各单位要为资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要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账、物清点无误,签署交接文书,经总务处备案后方可调离。
第五章固定资产调拨与借用第十六条固定资产调拨:所有固定资产调入、调出由总务处统一归口管理。
1、校内调拨:校内调拨由总务处负责,调出部门的资产管理员需和调入部门资产管理员到总务处填写《学校固定资产调拨单》,凭调拨单进行账、物的转移。
在未办理调拨手续之前,各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转移账、物。
2、校外调拨:校内固定资产调出校外,由调出部门的资产管理员持校长室批文到总务处填写《学校固定资产调拨单》,凭调拨单作相应的账、物处理。
3、为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益,使用部门应积极开发利用。
对于闲置不用时间超过两年的固定资产,各部门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
总务处根据全校需求情况进行调拨。
4、校内调拨固定资产,设备调入新的使用部门后均按原值记入固定资产账。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借用的管理1、借用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且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校内借用固定资产,须经双方部门负责人批准。
2、固定资产借出和归还时,保管人员与借用人员要互相严格检查固定资产技术性能,确认固定资产完好情况,明确责任。
借出的固定资产如有损坏丢失或短缺零配件,应由借用部门负责。
3、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借出校外,若需借出要经校长室批准,到总务处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实施。
对借出的固定资产应收取折旧费,折旧费以日计算,原则上每日按不低于固定资产原值的百分之一收取,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收取的折旧费交财务处作为仪器设备维修费支用。
4、对借出固定资产,借用人应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追究借用人 (经办人)责任。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修理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维护1、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管理人应对重要固定资产制定维护保养规程,对固定资产应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2、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维护保养要按规程进行,维护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清洁、润滑、坚固、通电检查、调整更换磨损零件等。
3、管理人员要及时在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簿上填写维护保养情况,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则要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卡。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修理1、固定资产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或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由总务处组织技术维修人员、使用管理人员一同会诊,确定维修方案及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