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与公司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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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一、公司法公司法是指对公司组织和运营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

公司法主要涉及公司的设立、组织结构、股东权益、公司治理、财务会计、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法的目的是保护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1. 公司的设立根据公司法,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合适的注册资本、合适的公司类型等。

此外,公司的设立还需要进行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

2. 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对公司行为进行监督的机构。

公司法对这些机构的职权和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3. 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法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公司资产分配、公司决策等权利,并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股东的信息权、表决权等。

4.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的权力关系和决策机制。

公司法对公司治理进行了规定,包括董事会的职权与责任、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高管人员的职责等。

公司法要求公司的治理应当公正、透明,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5. 财务会计公司法要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财务会计。

公司应当及时、真实地披露财务信息,保证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企业法企业法是指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

企业法主要涉及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者权益、劳动关系、经营者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法的目的是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 企业经营范围企业法规定了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范围。

企业应当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或者变更经营范围。

2. 企业经营方式企业法规定了企业的经营方式,包括个人独资、合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企业可以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活动。

公司法和企业法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和企业法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和企业法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和企业法的区别是,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中的调整对象是企业,公司也是企业法⼈的⼀种,企业法的调整范围更⼴。

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法和企业法有什么区别
1.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中的调整对象是企业;
2.公司也是企业法⼈的⼀种,企业法的调整范围更⼴。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1.企业法,是指调整企业在设⽴、组织形式、管理和运⾏过程中发⽣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法律的⾓度讲,企业是依法成⽴,具有⼀定的组织形式,独⽴从事商品⽣产经营、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2.企业法是以确认企业法律地位为主旨的法律体系,因此,⼴义企业法应当是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的总体。

包括按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划分的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也包括按照所有制形式划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以及包括按照有⽆涉外因素划分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

⽬前中国现⾏企业法对上述不同类型的企业都有所调整。

3.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

其意义:⿎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治;加强对债权⼈的保护;加强对中⼩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保护措施。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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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与公司法教案

企业法与公司法教案

教案课程名称:企业法与公司法授课教师:教案首页课题:第一章企业法律制度教学目的要求:企业法的概念;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中关于企业的性质、权利与义务和企业管理的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私营企业法的主要内容;合伙企业的主要内容。

教学重点、难点:各类企业的性质、全民所有制度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的区别授课方法:讲授教学参考及教具(含多媒体教学设备):教材、教师指导用书授课执行情况及分析:学生掌握了基本理论,增长了职业技能。

实现了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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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点、难点:各类企业的性质、全民所有制度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的区别授课方法:讲授教学参考及教具(含多媒体教学设备):教材、教师指导用书授课执行情况及分析:学生掌握了基本理论,增长了职业技能。

实现了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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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点、难点:各类企业的性质、全民所有制度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的区别授课方法:讲授教学参考及教具(含多媒体教学设备):教材、教师指导用书授课执行情况及分析:学生掌握了基本理论,增长了职业技能。

实现了教学目标。

板书设计或授课提纲教案首页课题:第二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教学目的要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外资企业法的主内容。

教学重点、难点:中外合资企业的权利义务。

授课方法:讲授教学参考及教具(含多媒体教学设备):教材、教师指导用书授课执行情况及分析:学生掌握了基本理论,增长了职业技能。

企业法与公司法笔记(自考)

企业法与公司法笔记(自考)

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1、企业: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业为目的,专门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2、企业特征:1、从企业存在的社会性质和功能的角度看,企业是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

这一特征称之为企业的第一经济特征;2、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目的看,企业以营利性为其活动宗旨。

企业第二经济特征。

3、从企业存在的法律条件看,企业必须依法成立和运行并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公司企业是法人。

第二章企业法律形式1、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1、企业法律形式是法律予以规定;企业法律形式是可以发展变化的;3、决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4、企业法律形式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投资人的风险责任范围;5、企业法律形式决定企业立法的体系结构。

2、企业法律形式选择:1、税收;2开办费用的大小与程序繁简;3、资本和信用的需求程度;4、企业的控制和管理方式;5、利润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方式;6、投资人的责任范围;7、投资人的权利转让;8、企业的存续期间。

第三章企业设立的法律制度1、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1企业设立登记,可以从法律上确认企业设立的事实。

尤其是能够确认具备一定条年的企业的法人资格的事实;2、通过登记,可以确认企业的注册管辖地,进而确认企业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通常以企业为被告的司法管辖;3、通过企业设立登记,将企业的投资关系确定下来,以便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将企业的法律形式明确记载并予以公示,从而为确定投资人的责任范围提供依据。

通过对企业资产、营业范围、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分支机构、企业名称等内容记载,便于让企业的交易对方了解较为详尽的资料,以为保障交易的安全提供公示性资讯。

;4、通过登记,可以使国家掌握、了解企业的行业和区域分布及其他经济资料,便于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经济政策,合理安排生产力布局,对重要资源进行分配,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同进可以使国家对企业的微观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经济活动的秩序;5、通过登记,可以对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制止和打击,依法保护登记企业的各项合法权益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社会公益。

企业法与公司法概念有什么区别?

企业法与公司法概念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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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与公司法概念上的区别有:企业这个概念的范围要比公司包含的范围广得多,从本质上看,公司可以看作一个独立的人(法律上的人),他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常情况下,即使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也只能在公司自有资产范围内得至清偿,而不能要求公司的投资人(股东)承担公司资产不足清偿的债务。

一、企业法与公司法概念有什么区别?企业法与公司法概念上的区别有:企业这个概念的范围要比公司包含的范围广得多,公司,单由名称来看,在我国只有名称中包含"有限公司"字样的才是公司,从本质上看,公司可以看作一个独立的"人"(法律上的人),他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常情况下,即使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也只能在公司自有资产范围内得至清偿,而不能要求公司的投资人(股东)承担公司资产不足清偿的债务。

而所有如公司、个体工商户、公司设立的分公司等等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都是企业。

其中个体工商户、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公司的企业,他们不具有法律上独立的人格,他们的债务不仅仅要由该企业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如果该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还要由投资者继续承担民事责任。

二、司法解释前者一般应用在理论上,是个类概念。

指调整所有的非自然人的市场主体的法律,当然包含了公司法、外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

后者一般是个具体的法律,指调整公司设立变更撤销关系的法律。

一般就是指《公司法》以及相关的一些行政法规。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各项制度的法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组织,职能特点,是按公司的性质分类的,是一部"基本法"。

企业法是"具体法",具体包括〈个人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等等。

企业法与公司法显然不是一个概念,从字面意思可以理解到企业法在范围上要比公司法大得多,公司也是企业的一种,所不同的是管理机构和管理方式,但是,公司里也包含企业的发展和运营。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简答题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简答题

1.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有哪些?义务:①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②有限合伙人未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③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理由有哪些?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①投资人决定解散;②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③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个人独资企业有哪些法律特征?①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

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

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③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

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④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4.法定退伙的情形有哪些?法定退伙是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退伙。

法定退伙的情形包括:①公民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②公民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合伙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无法履行无限连带责任;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这种情况出现即可视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没有因出资而形成的财产份额。

5.外资企业的法律特征有哪些?①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公司法与企业法案例分析1

公司法与企业法案例分析1
2、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合法,公司法 对设立股份公司没有最低资本限额的规定,由 设立人自己确定,记载公司章程.
3、甲、乙、丙认购650万元不合法,没有达 到公司法规定的35%的比例。
4、公司将向社会公开募股1350万元不合法, 最多向社会公开募股1300万元。
五、案例分析题(10分)
请回答:
(1)李某违反了哪些法律义务?
(2)监事会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3)如果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将如何处理?
(1)李某违反了董事忠实义务的规定,侵占了 公司的商业机会。
(2)监事会可以采取请求董事会对李某进行起 诉,董事会如果不起诉,监事会可以向法院起 诉。
(3)如果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李某违反 忠实义务,责令李某将收取的4万元酬金返还 公司,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三方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2 000万元。
(2)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1 00万元,丙以其专 利作价出资5 00万元。
(3)股份有限公司将向社会公开募股1 3 50万元。 请指出上述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
由。
1、三方作为发起人设立股份公司合法,已经 达到公司法规定的2个以上。
例进行分配,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平均分 配。
五、案例分析题
2005年大地食品厂(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要求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在 呈报的改建计划中提出:本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 公司时,为避免工作量过大,不向社会公开发行 股票,也不找其他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 资本为1 000万元人民币,先以本企业原有净资产 800万元为公司成立时的股本,不足部分,视股份 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向社会公众募 集。原企业是一个技术先进的企业,拥有多项专 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作为股本的800万元净 资产中,包括300万元专利技术作价。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合伙企业,主要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公司法当然地适用于公司的成立、变更、解散等。

现具体从投资主体、资本制度、组织形式、股东责任等对两者方面进行比较。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主要的参与者,企业的范畴很广,公司就是其组织形式之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种企业形式。

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在这方面有企业法,也有公司法。

那么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企业法,是指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形式、管理和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法律的角度讲,企业是依法成立,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企业法是以确认企业法律地位为主旨的法律体系,因此,广义企业法应当是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的总体。

包括按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划分的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也包括按照所有制形式划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以及包括按照有无涉外因素划分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

目前中国现行企业法对上述不同类型的企业都有所调整。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

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二、企业法调整的特定的经济关系包括哪些?1、国家对企业的规制及宏观调控关系。

2、企业的内部组织关系。

3、企业经营过程中部分涉及社会整体利益需由企业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企业的一般经营活动通常不属于企业法调整的范畴而由其他的部门法,如:合同法、竞争法等予以调整。

企业是最基本的市场主体,国家须对企业的组织与行为进行必要的协调、引导、监督和服务,以法律对企业行为予以必要的规制及调控。

企业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多数也由企业的章程和内部规章来规定,国家不予干涉,企业法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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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与公司法》试卷1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的有()。

A.投资人不应当以其中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
D.以投资人家庭共有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该一定的期限为()。

A.15日 B.30日 C,45日 D.90日
3.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乙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

乙以A企业的名义向丙购买30万元的产品。

丙不知甲对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

A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

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义务
B.乙仅对2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所以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丙只能要求乙支付
4.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企业事务。

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内,向投资人申报气债权。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6.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资实施的下列行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为合伙企业购置房产
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
C.以企业的设备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
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7.甲、乙、丙三人于2007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B.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C.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D.甲的出质行为需要经过乙和丙的一致同意
8.在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时,下列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是()。

A.自然人张某
B.国有独资公司甲
C.国有企业丙
D.公益性的社会团体丁
9.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论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公民张某与自己年仅12周岁的儿子成立一个合伙企业
B.合伙人必须一次全班缴付出资,不可以约定分期出资
C.公民甲、乙、丙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可以以劳务出资
D.合伙企业名称中没有标明“普通”或“有限”字样的话,视为普通合伙企业
10.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法企业债务()。

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承担过错责任
C.不承担责任
D.承担按份责任
二、改错题(每小题2分,共18分)
以下各题均是错误的,将正确的句子完整地填写在相应的空白处。

1.所有的企业都具有法人资格。

2.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3.甲公民投资10万元设立独资企业A,现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债权人不可以要
求甲以其自己的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4.甲、乙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B,现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债权人不可以要求
甲、乙任何一人清偿全部债务。

5.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
束力。

6.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以外,普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
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时,应通知其他合伙人,但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7.合伙企业中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他有关文件。

8.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经合伙
人协商不成的,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是按合伙人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

9.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普通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只须提前15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以退伙。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普通合伙企业
2.中外合资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
4.有限合伙企业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有哪些?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理由有哪些?
3.个人独资企业有哪些法律特征?
4.法定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5.外资企业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五、案例分析题(10分)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家名为“阳光水果店”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为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但并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

2005年7月的某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协商后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果农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6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简要说明理由:
(1)该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2)合伙协议中未约定损益的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按照规定应该如何确定?
六、论述题(10分)
论述公司资本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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