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收入的核算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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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核算(精选)PPT129页

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核算 (精选)
41、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 罪的法 律,而 是针对 疯随着公民,就 像影子 跟随着 身体一 样。— —贝卡 利亚 43、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 步。— —杰弗 逊 44、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 理。— —托·富 勒
45、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 自由发 挥自己 的才能 ,而不 是为了 束缚他 的才能 。—— 罗伯斯 庇尔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41、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 罪的法 律,而 是针对 疯随着公民,就 像影子 跟随着 身体一 样。— —贝卡 利亚 43、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 步。— —杰弗 逊 44、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 理。— —托·富 勒
45、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 自由发 挥自己 的才能 ,而不 是为了 束缚他 的才能 。—— 罗伯斯 庇尔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工程结算决算PPT课件

03
工程决算
竣工决算编制
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
包括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竣工图纸、工程变更单等。
竣工决算编制的内容
包括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材料用量及价差、措施项目费用 等。
竣工决算编制的方法
采用实际成本法或预算成本法,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况选择 合适的方法进行编制。
资产移交
资产移交的范围
结算决算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问题识别
及时发现和识别结算决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 措施。
对策实施
针对识别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对策,并组织实施,确保问题得有 效解决。
05
工程结算决算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高速公路工程结算案例分析
总结词
合同管理、变更处理、支付管理
详细描述
进度款结算
进度款结算概述
进度款结算是根据工程进度,按 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过程。
进度款结算流程
进度款结算的流程包括审核工程进 度、核实工程量、确认付款方式等 步骤。
进度款结算要点
进度款结算的要点包括及时审核工 程进度、准确核实工程量、确保付 款方式符合合同约定等,以确保工 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竣工结算
01
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根据工程合同约定确
定移交的具体内容。
资产移交的程序
0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确保资产权属清晰,
责任明确。
资产移交的注意事项
03
确保移交的资产质量合格、资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
定。
决算审计与批复
1 2
决算审计的内容
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计,核实工程量、材料用 量及价差、措施项目费用等,确保决算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程合同收入的核算幻灯片PPT

一、建造合同概述 二、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 三、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方法 四、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 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 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这里所讲的资产,是指房屋、道路、桥 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 设备等。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 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 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
第四章 合同本钱
第十二条 合同本钱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 场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 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
〔一〕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本钱等与 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本钱。
〔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 包单位的款项。
第二十三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 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 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 按照合同预计总本钱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 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 费用。
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方法三〕
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是在无法根据上述 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 殊的技术测量方法。
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 工工程等。这种技术测量并不是由建造承包商 自行随意测定,而应由专业人员现场进展科学 测定。
例如,某建筑公司承建一项水下作业工 程,在资产负债表日,经专业人员现场测定, 已完工作量已达合同总工作量的75%。那么 该合同的完工进度为75%。
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销售收入 ; 2.机械作业收入; 3.材料销售收入 ; 4.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5.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6 .其他兼营业务收入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 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 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这里所讲的资产,是指房屋、道路、桥 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 设备等。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 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 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
第四章 合同本钱
第十二条 合同本钱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 场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 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
〔一〕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本钱等与 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本钱。
〔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 包单位的款项。
第二十三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 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 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 按照合同预计总本钱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 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 费用。
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方法三〕
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是在无法根据上述 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 殊的技术测量方法。
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 工工程等。这种技术测量并不是由建造承包商 自行随意测定,而应由专业人员现场进展科学 测定。
例如,某建筑公司承建一项水下作业工 程,在资产负债表日,经专业人员现场测定, 已完工作量已达合同总工作量的75%。那么 该合同的完工进度为75%。
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销售收入 ; 2.机械作业收入; 3.材料销售收入 ; 4.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5.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6 .其他兼营业务收入
教学课件PPT工程结算方法

如果未能在约定的时问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 算资料,经业主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 确答复,业主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 由承包商自负。
2024/6/10
4.7 工程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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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限要求及违约责 任
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限,合同专用条款 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下列价款 结算办法的规定执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 报告的审查时限见表4.51。建设项目竣工 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确认 后15天内汇总,送业主后30天内审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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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工程结算方法
9
(2)工程量计算 1)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业
主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业主接到报告后14天 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商, 承包商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商收到 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业主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 程价款支付的依据。业主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 商,致使承包商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业主收到承包商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已完工程 量,从第15天起,承包商报告中的工程量即视为 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 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 承包商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业主不予计量。
2024/6/10
4.7 工程结算方法
4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价款结算 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具备施工条 件的前提下,业主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 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 内预付工程款。
预付款的数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预付款数额=工程(年度)建安工程量
×工程备料款额度 (4.106)
2
(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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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工程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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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限要求及违约责 任
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限,合同专用条款 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下列价款 结算办法的规定执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 报告的审查时限见表4.51。建设项目竣工 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确认 后15天内汇总,送业主后30天内审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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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工程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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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量计算 1)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业
主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业主接到报告后14天 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商, 承包商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商收到 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业主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 程价款支付的依据。业主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 商,致使承包商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业主收到承包商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已完工程 量,从第15天起,承包商报告中的工程量即视为 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 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 承包商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业主不予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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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工程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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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价款结算 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具备施工条 件的前提下,业主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 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 内预付工程款。
预付款的数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预付款数额=工程(年度)建安工程量
×工程备料款额度 (4.106)
2
(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 节
工程财务之收入的核算概述(PPT 88张)

⑤按工程价款收入计算并结转应交纳的营业税14 7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 029元。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5 729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4 700 —应交城建税 1 029 ⑥结转该工程实际成本380 000元。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380 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某工程 1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90 000
③实行按工程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 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 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结算收入的实现。即,应 于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客户 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已完工程收入的 实现。本期实现的收入额为本期已结算的分段工 程价款的金额。 ④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工程结算收 入应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客户 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一次或分次确认工程结算 收入。本期实现的收入额为本期结算的已完工程 价款或竣工一次结算的全部合同价款总额。
(一)建造工程合同收入: 是指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所获得的收入。其 主要内容包括: 1.建造工程合同初始收入 2.合同变更收入 3.工程索赔款收入 4.奖励款
(二)其他业务收入: 是施工企业除建造工程合同收入以外的兼营 活动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销售收入 ;2.机械作业收入 3.材料销售收入 ; 4.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5.固定资产出租收入;6.对外承包工程收 入 7.多种经营收入;8.其他兼营业务收入
三、建造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 (一)建造合同结果 能够可靠估计时的确 认 • (二)建造合同结果 不能可靠估计时的确 认
(一)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和本年开工 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 当期计量和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以 前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计量和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实 际合同总成本-以前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计量和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 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年度预计 损失准备
建造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核算(ppt73张)

4.结转清理后净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临时设施净损
失14280(13280+3000-2000=14280)
贷:临时设施清理———临时宿舍 14280
第三章
建造合同 收入和合同成本核算
一、概念内容
二、计算方法 三、会计核算
学习重点:
1、工程合同结构
2、完工百分比法
3、工程项目合同收入与成本核算。
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 调整。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时加以确认,构成合同收入。
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
商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 的成本的款项。因发生索赔而形成的收入即为索赔款收入, 其应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构成合同收入
临时设施核算
一、临时设施结构
临时设施:是指建筑业企业为保证 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 设施,包括现场临时作业棚、机具棚、 材料库、办公室、休息室、厕所、化 灰池、储水池、沥青锅灶等设施;临 时道路、围墙;临时给排水、供电、 供热等管线;临时性简易周转房,临
二、临时设施工程特点
独核算,专门设置“临时设施”、“临时
设施摊销”科目核算临时设施的成本和摊
销。
临时设施摊销方法
1、期法 即将临时设施的成本平均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其 原理与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平均法相同。计算公式如下: 临时设施月摊销额=临时设施原值×(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使用年限(月) 2、工作量法 即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它主要是 考虑了临时设施的使用强度。计算公式如下: 每一工作量摊销额=临时设施成本×(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总工作量 临时设施月摊销额=临时设施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 量摊销额
建造合同收入及合同成本的核算(ppt 53页)

项
目
合同价款(万元)
当期实际发生的成本(万元) 其中: 人工费(万元)
⒋根据完工百分比计量和确认当期 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当 的期 合 确同 认收 总 合入收 同入 完 进工 度 -计 以已 前确 会认 计的 年
当 的期 毛 确 总 利 合认 同 收 - 合 总 入同 成 预 完 进 本- 计 工 度 以 确 前 认 累 的 当期确认 当期确认 当期确认 的合同费 的用合同- 收的入合同毛利
余额:累计已办理结算的工 程价款
为“工程施工”账户的备抵账户。施工合同完 成后,该账户与“工程施工”账户对冲后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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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主营业务收入” • 核算内容:企业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 • 明细核算: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
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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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工程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
工程合同成本是指为完成建造合同而发生的各项直接或 间接费用。
⒈直接费用: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 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等。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
第二年合同 3完 1004工 001进 00度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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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已完合同工作量的测量
适用于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 完工进度的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 施工工程等。
应由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科学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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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建造合同的类型
⒈固定造价合同 是指按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 的建造合同。 其主要风险由建造承包商承担。它有利于促使 施工方或承包方控制成本,从而有利于降低建造 成本;其缺点是有可能施工方或者承包方偷工减 料,影响工程质量,所以要加强质量控制。
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收入与费用的核算PPT课件( 135页)

工程价款预支帐单
单项 工程 项目 名称
合同 价
本月 完成
数
本月预 应扣预
支工程 收工程
款
款
实说 支明 款 项
1
2
3
4
5
67
• 施工企业于月终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 进度或工程竣工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应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照中标标书或 施工图预算所列工程单价和有关取费标准, 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已完工程月报 表”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发包单 位审查签证后,送开户建设银行办理结算。
• 借:银行存款 250000 • 贷:预收账款—预收备料款250000 • 例2 月中,企业填列“工程价款预支账单”,向
发包单位预收上半月的工程进度款90000元。 • 借:银行存款 90000 • 贷: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 90000
• 例3 月末,企业提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 发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本月已完工程价款 170000元,按规定应扣还预收工程款90000元、预 收备料款5000元。
已完工程月报表
单项 工程 项目 名称
合同 建筑 开竣工日期 造价 面积实际Fra bibliotek成数备注
开工日 竣工 至上月已完 本月已完
期
日期 工程累计 工程
1
234
5
6
7
8
工程价款结算帐单
单项 工程 项目 名称
合同 造价
本期 应收 工程 款
应扣款项
合计 预收 预收 工程 备料 款款
本期 实收 工程 款
备料 款余 额
• 建造合同准则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的条款,实 际上是确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对象的规范。
一、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
第二十六条 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 当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6
第二十二条 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 同完工进度的,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
(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第二十三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 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 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 为当期合同费用。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 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2
第二章 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四条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 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 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 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3
第三章 合同收入
第八条 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 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 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 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一条 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 额外款项。奖励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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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第十八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第十九条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四)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第二十条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一条 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一)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二)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三)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第二十四条 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 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 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 同费用。
第二十五条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 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 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 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 款的建造合同。
第7章 工程合同收入的核算
一、建造合同概述 二、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 三、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确认 四、工程价款结算的核算 五、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方法 六、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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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
财会[2006]3号 颁布时间:2006-2-15 发文单位:财政部
(一)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 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二)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
第四章 合同成本
第十二条 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耗用的材料费用; (二)耗用的人工费用; (三)耗用的机械使用费; (四)其他直接费用,指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 第十四条 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 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资产负债表 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 第十六条 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 应当冲减合同成本。 第十七条 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 务费用。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 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 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 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 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二十六条 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 当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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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 同完工进度的,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
(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第二十三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 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 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 为当期合同费用。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 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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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四条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 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 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 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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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收入
第八条 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 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 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 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一条 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 额外款项。奖励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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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第十八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第十九条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四)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第二十条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一条 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一)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二)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三)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第二十四条 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 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 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 同费用。
第二十五条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 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 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 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 款的建造合同。
第7章 工程合同收入的核算
一、建造合同概述 二、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 三、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确认 四、工程价款结算的核算 五、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方法 六、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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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
财会[2006]3号 颁布时间:2006-2-15 发文单位:财政部
(一)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 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二)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
第四章 合同成本
第十二条 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耗用的材料费用; (二)耗用的人工费用; (三)耗用的机械使用费; (四)其他直接费用,指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 第十四条 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 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资产负债表 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 第十六条 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 应当冲减合同成本。 第十七条 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 务费用。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 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 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 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 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