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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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回顾与思考

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回顾与思考
20 09年 4月
绵 阳师范学 院学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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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卷 第 4 8 期
19 94年财税体制改 革的历史 回顾 与思考
价格 、 投资等在内的一系列改革开始有条不紊地启 动和展开 , 而财税体制改革是贯穿我 国改革进程始 终 、 其他各 项改 革产生 重大影 响 、 改革 全局 具有 对 对
战略意 义 的关 键 一环 。经 过 三 十 年 的 改革 , 国 已 我
经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符合公 共财政运行规律 的财政税 收体制 。19 94年前 后的 财税体制改革是我国 3 0年财税改革的分水岭 , 此次
收稿 日期 :090 -6 20 -22 作者简介 : (9 2一 ) 男 , 高鹏 18 , 山东烟台人 , 首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 系硕 士研究 生。研究 方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财政 与宏观 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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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 进而按税种划分财权并配以相应财力。我 国 19 94年分税制改革以“ 经济性分权 ” 为内在改革逻 辑、 以工具价值为改革理性选择、 以规范的分税分级
的变化需 要 , 济领 域 包 括 财税 、 融 、 汇 、 经 金 外 国企 、

19 94年财税体制 改革 的主体 内容
( )94年 分税 制财政 体 制改革 : 顺 中央 与 一 19 理 地方 尤 其省 一级政 府的 利益 分配 关 系 19 9 2年 中 国共 产党 “ 四大 ” 十 报告 提 出“ 筹兼 统
顾国家、 集体及个人三者利益 , 理顺国家与企业、 中 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 从而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 , 革理出两条主线 ; 十四大” “ 报告 同时提 出了财税体 制改革 的方 向, “ 逐步 实行 税 利分 流 和分 税 即 要 制 ” 。 分税制改革 , 狭义 的理解是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 分税制度改革 , 广义的理解则是理顺 各级政府间基 于财 政分 配方 案 的利 益分 配关 系 改革 。根据 当今 世

分税制的弊端---Undead Will

分税制的弊端---Undead Will

分税制的弊端直接进入主题,众所周知我国的分税制是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要求按税种实现“三分”:分权、分税、分管。

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其中:中央税是指税种的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中央政府的一类税收,地方税是指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地方政府的一类税收。

税款收入按照管理体制分别入库,分别支配,分别管理(选自百度)而这种百分比的划分有问题:第一:债务问题。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由来已久。

现行体制下事权与财权高度不对称,地方政府长期面对资金缺口。

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国家税收收入的大部分归入中央财政,尽管中国现行的《预算法》等有关法律严格禁止地方财政出现赤字和地方政府举债,但事实上,各级地方政府大都在不同程度上不顾自身偿债能力扩大赤字,举债度日或负债运行,且这些债务大多处于隐性状态。

某种程度而言,地方债务是金融危机中刺激计划的后遗症。

地方融资平台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实施的"4万亿"刺激计划中产生的。

根据安排,在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中,中央承担1.2万亿元,余下的2.8万亿由地方政府承担。

而有关信贷和地方融资的政策也相应放宽,成为各级地方政府扩大融资、投资的重要机遇期。

无论是地方债务的规模、超常规的增长速度都史无前例。

地方融资平台从2008年的2000个左右,上升至目前的1万个左右,扩张速度惊人。

与此同时,债务也同比飙升,2008上半年,地方债务总量仅为1.7万亿元,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急速膨胀,一些地方政府依托政府融资平台等方式过度举债已接近极限。

现在,地方债的规模到底有多大?不仅国内政府部门数据有差异,国外机构也加入论战阵营。

国家审计署称,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约为10.7万亿元(约合1.65万亿美元),这相当于去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7%;央行报告显示,2010年末各地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占当地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基本不超过30%。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加强地方财政收入能力。

该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1. 政权下放和权力下放:分税制改革取消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收入的大部分调控权。

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定税收政策,并不需要上交所有财政收入给中央政府。

这使得地方政府具备更大的财政自主权,可以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

2. 资源税划归地方:分税制改革将原本属于中央政府征收的资源税划归地方政府征收和使用。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定资源税的税率,并将收入用于地方经济建设。

这使得资源丰富的地方能够更好地利用资源优势,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3. 增加税种:在分税制改革中,增加了一些新的税种,如契税和土地增值税。

这些税种的增加使得地方政府有更多的税收来源,也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

4.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摊比例:分税制改革重新规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摊比例。

中央政府将减少对地方的财政拨款,而地方政府需要加大自主财政收入的努力。

这使得地方政府更加注重财政自主和自立。

5. 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改革:分税制改革还改革了财政转移支付机制。

原来的转移支付制度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而新的转移支付机制更加注重市场规则和竞争机制,注重地方政府财政自负盈亏能力的提高。

这使得地方政府更加注重财政收支平衡,有效地利用财政资源。

6. 对不同区域的差别待遇:分税制改革充分考虑了中国不同地区的发展差异。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对不同地区给予不同的财政政策支持。

这使得资源相对贫乏的地区能够得到更多的财政支持,促进了地区间的经济平衡。

总的来说,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政权下放和权力下放,资源税划归地方,增加税种,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摊比例,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以及给予不同地区差别待遇。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提升了地方财政自主能力,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职责和管理能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

浅析我国分税制改革下中央与地方财政间的平衡关系

浅析我国分税制改革下中央与地方财政间的平衡关系

浅析我国分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的影响——经济0901 魏光继关键词:分税制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税源差异联系引语: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正蓬勃发展。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思想被广泛用于各个领域。

在实行市场经济之后,我国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结合自身特殊的国情,制定出了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制度。

然而,一个制度的制定到实施并然存在曲折性,受文化因素,政治因素,经济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影响。

那么,本文就将针对我国的分税制改革展开讨论。

正文:一:分税制的定义首先介绍一下分税制的定义: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

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的真正涵义在于中央与地方财政自收自支、自求平衡。

当今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一般都实行了分税制。

至于实行什么模式的分税制,则取决于三个因素,即政治历史、经济体制、以及各自遵循的经济理论。

我国正在推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税制,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尚不够彻底和完善,但是,把过去实行的财政大包干管理体制改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不仅初步理顺了国家与地方的关系,而且调整了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

国际上的分税制主要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以分权为主的分税制,这种类型以德国、原南斯拉夫为代表。

另一种是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分税制。

这种类型以美国、日本为代表。

两者各具特色。

而我国现行的分税制又有何不同呢?1994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中央的“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部署指导下进入新阶段,财税体制改革充当改革的先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建起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管理制度,并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收机构分别征管;在核定地方收支数额的基础上,实行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转移支付制度等。

分税制

分税制

1。

分税制前是包干制,包干制使得中央政府部门的工资都没有钱发。

财政收入从占国民收入的31%下降到10.7%。

2。

分税制是在包干制后不得已的做法,分税制解决了中央财政的困境。

3。

分税制造成了贫困地方的困境。

4。

由于有上缴返还部分,所谓中央的收入,部分不由中央支配,而是哪儿来的还回哪儿,中央一定期限内没有调节贫富地区的权力,造成上海与河北的人均财政费用相差20倍。

这是包干制的遗留问题,分税制起各地区讨价还价的结果。

5。

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税收部分并没有统一收付,而是又采取了继续分的政策。

层层上抽,所以,最基层的政府最穷。

但是,收钱可不收事,教育、医疗归最基层政府管,所以,医院纷纷卖掉,教育节节收费,不收不行,老师工资都发不出来,惶论其他?政府官员工资也发不出来,大家还甭不信。

前两年在扫黑中牺牲的东北警察就有一年没领到工资,一个小城市的政法委书记年底去学校借点现金给手下过年,因为半年没开支。

近两年开支问题还算多少解决了。

这就扩大了大城、小城、城、乡差别。

6。

农民种地完不成这样高的税费,民工潮开始涌入城市。

从四川、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后扩大到全国多一半的农村。

民工工资小量回流老家。

民工流替代了下岗工人流,这一流量之大维持了中国产品的低价格,维持了高税收,使部分城市政府得以发放给下岗工人最低保障金,使中国制造品流遍半个世界。

7。

由于开放自南方开始,投资资金只有投入南方才能得到利润,北方穷困地区的资金也只能往南方流动,所以,南方越来越富裕,税已经开始部分减免(比如上海);北方越来越穷,不得不借各种名义收费。

这就扩大并逐渐固化了地区差异。

所以,此一制度有利有弊。

利——发展了经济:1。

中央政府有能力扶持重要的大型国有企业。

2。

军队建设不用忍耐着去经商,军事建设得到了发展,使得中国目前不需要马上武力去解决台湾问题。

3。

提供了充足的工业化所需要的劳动人口。

(英国是通过圈地运动来实现这一需要的)4。

使得短期内中国的日用品做到了极大丰富。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九四年,也就是1994年,中国进行了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这次改革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多方面,其中包括税制落后、税负重、税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这一次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背景原因1.税制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税收制度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存在着税制滞后的问题。

税收征管的效率低下,税制体系不够完善,税收制度存在着滞后的现象。

2.税负重。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税收主要由间接税(包括进口税、消费税等)和生产税(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组成,这种税收方式给国民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导致了税负过重的问题。

3.税收制度不完善。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税收制度存在着缺乏灵活性、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问题。

税收征管体系不完善,征收管理落后,存在着很多弊端和漏洞。

二、成效1.改革税制,加强财政管理。

九四年税制改革,可以说是对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深刻变革,它突破了过去税收制度的种种弊端,实现了向市场经济的过渡。

在这次改革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得到了健全,税收征管得到了加强。

2.减轻税负,促进经济发展。

九四年税制改革将原先的消费税和营业税进行了整合,成立了增值税,这使得国家对企业的征税方式发生了改变。

这种方式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增长。

3.优化税收结构,促进财税改革。

九四年税制改革还通过取消了对工农业生产资料征收的税金,全面废止了农业税和牲畜畜产品税。

这种改革优化了全国的税收结构,也为以后的财税改革打下了基础。

三、问题1.税收征管有待加强。

九四年税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虽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弊端。

税收征管机构的职能不够明确,管理手段不够灵活,对于征管人员的培训也存在问题。

2.税收体制不够完善。

九四年税制改革优化了税制结构,但对于全国的税收体制,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税收制度不够灵活,税收政策不够完善,针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评估和监管不够严格。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994年,中国进行了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这次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提高税收体系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以下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首先,1994年税制改革取消了过去存在的两种税制,即商品流转税和工业品流转税,并引入了营业税。

营业税是根据企业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间接税,主要针对工商企业。

这种改革使税收变得更加简单、直接,减少了税制中的复杂性和不透明性。

其次,改革还对所得税制进行了调整。

过去的所得税制主要侧重于对企业的所得征税,而改革后的所得税制改为对企业、个人和家庭的全面所得征税。

此举旨在扩大纳税基础,增加税收收入,提高税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另外,改革还调整了消费税制。

消费税是对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对消费税征收对象进行了精简和明确,同时对消费税税率进行了适度调整。

这样的调整有助于提高税收收入,同时也有助于引导消费结构的优化。

此外,税收优惠政策也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重大投资项目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此举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投资活动,增加财政收入。

此外,税收管理体制改革也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改革中建立了现代税收管理制度和税收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加强了税收征管能力,减少了税收逃漏和侥幸心理。

此外,还对税收的征收、管理、调查、查处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增加了税收违法行为的成本和风险。

最后,税收改革对农村地区的特殊税收政策也进行了调整。

改革中取消了农业税,并逐步引入了农村土地使用税。

这样的调整有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总的来说,1994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商品流转税和工业品流转税,引入了营业税;调整所得税制,对企业、个人和家庭的全面所得进行征税;调整消费税制,精简和明确征税对象,并调整税率;推出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投资;改革税收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化的税收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调整农村地区的税收政策,取消农业税并逐步引入农村土地使用税。

1994年前后的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介绍

1994年前后的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介绍

1994年前后的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刘克崮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在财税、金融、计划、投资、外贸、外汇等宏观经济领域的各项改革中,财税体制改革居于中心地位。

1994年前后进行的财税体制改革是制度性和历史性的重大改革,它理顺了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建立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财税制度体系框架,形成了持续规范的财政增收机制,推动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地区协调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因此是制度性的奠基。

它是30年财税改革的高峰,是建立制度体系的分水岭,此次改革之前是/探索0,之后是/补充、完善0,因此是历史性的变革。

它暂时放弃了一些局部和细节的问题,集中解决了基础性和主干性的问题,因此又是框架性的改革。

1990年初至1996年末,我在国家财政部工作,先后任财税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和税政司司长,直接参与了1993年准备、1994年进行的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工商税制改革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及1995年准备、1996年实行的关税和进出口税制改革的全过程。

改革的背景:艰难探索,路在何方1978年改革之前,我国实行/大一统0的财政体制和统收统支的国有企业财务制度,这主要是为了适应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特殊的国际国内形势。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种体制/集中过多,统得过死0的缺陷暴露出来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1992年,为适应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以对地方和企业放权、让利、搞活为主线,形成了两个包干体制:一是企业承包制,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改革;二是财政包干制,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改革。

实行企业承包制,放权让利,增强了企业活力,加快了企业发展,但也出现了诸多负面作用,主要有:一4是不规范,不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二是不公平,不利于企业平等竞争;三是不稳定,不利于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关系,调动三者的积极性。

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人们对国家的双重身份和双重管理职能认识不清,即国家既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同时又以国有企业财产所有者身份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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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影响作者:梁雪飞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22年第24期摘要:财政分税管理制度本身是国家依法确定的与地方政府间的一种财政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现行法律和财政制度。

自1994年1月1日起,中央在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一些规模大的经济特区进行了财政分税管理制度和地方财政分配体制的综合改革,要求按照不同的财政税种关系来准确实现“三分”,即财政分权、分税、分管。

通过研究发现,分税制改革对中央、地方、央地关系三方面存在影响,即分税制改革下的中央政府出现了税收大量增长、国家财政显著提高的现象;地方政府出现了债务风险扩大、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税收偏好变化、财政权变化、基础设施投资偏好、乡镇政府的财政投资变化等现象。

另外,分税制改革下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的划分也发生了变化。

关键词:分税制改革;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央地关系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24-0104-03一、分税制改革下的中央政府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以税收收入占GDP比重衡量的宏观税负水平自1996年起持续上升,目前维持在18.8%左右的水平上。

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施以来的税收收入持续高速增长,难以用一般的经济规律来解释,因为这一时期中国不存在因为重大历史事件而引致政府支出需求激增的现象,也没有发生以增税为主要目的的重大税制改革。

因此,学术界把中国式划分税制中普遍存在的税收收入长期大于GDP增长的情况称为“中国税收增长之谜”。

1994年的财政分税收入制度改革是以中央人民政府作为国家主导、以中央集权性具体财政收入改革为主要突出特点的一项具体财政收入制度改革设计。

中央政府在决定实施国家税收征管中,通过厘清各自与其分属的税种、各个纳税收入、各个征管机构之间的征管关系,规范、集中了对国家税收的征管立法权、确定了各项重要税款的税收优惠适用权。

2012年正式启动的“营改增”制度改革则进一步把原免征营业税的税务信息资源共享征管制度范围全部重新划归入新的企业国税征管体制之下。

这些不断投入和加快推进的关于跨境中央税务征管部门集权管理制度的整体改革,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地方国税主管部门对其征管能力的体制建设与征管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且压缩了我国地方各级政府“税收征管空间”,约束了其他国家的各级政府在我国跨境业务税收收入市场上的各种横向市场竞争的违法行为,提高了实际征收税率的市场均衡化管理程度,促进了跨境税收收入的市场稳定性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分税制改革下的地方政府(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扩大在实施了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力和事权不相互匹配,这就是导致地方政府负债能力增强和风险性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我国仍然继续推进现行的单一分税制度,不作任何调节,那么我们可以预料到的一个发展趋势就是:由于当前地方政府对支出负担责任范围的增加和扩大未能够得到其他地区相应的财力保障,因而地方政府的财务赤字风险会继续上升。

中央应因时根据地方的特点来修正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分权管理制度,适度偿还税收于地方,同时要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长期的绩效管理,并且要通过各种制度性的安排来促进中央和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管理者的管理手段,并使其成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一种利益和损失的共担主体。

(二)土地财政的出现1994年分税制经济改革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一个地方财政中央集权的经济改革发展过程,彻底改变了当时我国中央和其他地方各级政府的中央財务和财政资力平均分配的管理格局,中央财政年度预算财务收入的盈余比例也有了显著提高,1994年以后提高至55.2%,1999年以后基本保持在50%以上,极大地改善了当时我国中央政府管理地方财政的困难处境。

当时中央和其他地方的中央财政收支却由“盈余剪刀”逐渐演变成“赤字剪刀”,为了不断改善自身的行政财务状况,地方人民政府通过土地使用出让金收入追求地方资本使用利益的具体行动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原因之一就是在1994年土地分税管理制度改革后,土地使用出让金全部被中央划归给了地方,与其他地方政府共有。

随后房地产的深入市场化经营管理体制制度改革以及当前我国城市工业化、城市化工程建设大进程的快速推动,为地方人民政府对城市卖地的征税增收减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继而逐步形成“征地+卖地+收税收费+抵押+再征地”的新型城市土地使用财务管理工作模式。

(三)地方政府形成税收偏好1.地方政府对增值税的偏好。

增值税主要是指向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经过加工、维修修配的劳务和向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自己所实现的增值总额而征收的税种。

在推行分税制度改革以前,1992年地方政府获得了全国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总数占比高达83.25%。

1994年分税制度改革后,增值税基本上是各级中央和地方之间按75∶25的比例共享。

由于缴纳的增值税具备较为稳定和范围更广泛的税种特点,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分享税率,所以想方设法地增加增值税的税基。

一方面,增值税由国家中央得大头这一优惠政策安排,在一定的程度上遏制了当时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冲动与直接干涉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冲动,地方政府由以往主要是关心经济增长的速度与规模转变为在一定程度上更多地注重自身的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地方财政必须从税收中获取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支撑点,以此来维持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2.地方政府对营业税的偏好。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新税制改革下,营业税的绝大部分收入作为固定收入,从1992年开始地方各级政府对于营业税的分配比例维持在85%以上,并且很多时候甚至都在90%以上。

营业税作为地方政府极为重要的税源,其收入占地方政府的财政总额一直维持在26%~35%的水平。

金融保险行业、建筑安装行业、交通运输部门和服务业这四个行业是营业税的主要收入来源,这四个行业的资金投入以及产出对地方政府财政的贡献很大,这无疑成了地方各级政府想不断维持的税收偏好。

(四)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领域中逐步摆脱了计划经济体制,并经历了较为明显的财政管理权下放的过程。

这段时期,地方政府获得了许多在改革开放前所没有的财政管理权力。

与计划经济时期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相比,地方政府拥有了一定的预算制定权和财政自主性。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前,中国的财政体制所采用的是“包干制”,这一制度将政府的财政收入分为三类: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收入,从中可以明显看出的是,地方政府在这种制度设计的框架之下会主动参与到社会管理当中以便于增加本地政府的经济收入。

而1994年分税制改革却打破了这一现象,通过这次发生在经济领域的改革,中央政府成功地获得了之前转移到地方政府手中的大部分财政权力。

相应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就变化为两个部分:本级政府财政净收入和来自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这一改革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得到了明显的收缩。

这一改革使地方政府失去了对所管理乡镇内企业收入的实际控制权,并转而去寻找能增加经济收入的其他增长点和领域。

地方政府也会相应地改变公共物品的支出结构,将发展重心放在优先确保政府运转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并通过此举来达到吸引外来投资和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而其他的外溢性比较高或者不作为政治晋升的发展领域则得到了弱化或忽略。

从中可以看出,分税制改革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重新划分,更重要的是由此引发的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的变化,并进一步影响了地方政府的发展目标和具体行为。

(五)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偏好的变化相较于西方国家,甚至是最为发达的英国和美国,中国拥有全世界里程数最大、设施最完善、铁路公路线路最多、设施最全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一直受到全世界各国学者的关注和研究。

其中一个很流行的观点就是中国在转型改革期间存在的政治锦标赛晋升激励模型,正是这一业绩上的推动激励,直接影响甚至让地方政府不惜余力加大对于基础设施的投资,以此来换取更多的政治利益和晋升。

但他们同时也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负责的责任体系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但是中国基础设施的增量,尤其是铁路公路方面却取得了飞速的变化,在考虑了这一情况之后,之前学者所采取的政治锦标赛模型显得就有些局限。

因而,财政激励假说被引入解释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偏好的原因当中。

具体来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获得了更集中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权力,因而地方政府就会增加更多的财政压力来应对本辖区内的财政支出和上级考核。

此刻,合理的投资可以帮助地方政府减轻财政压力,那么,基础社会的修建投资成了地方政府的不二选择。

而且基础设施的投资能带来大量的财政收入和招商引资的机会,能很大程度上帮助地方政府缓解财政压力。

因此,在分税制改革之下,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越大,其就越有动力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来招商引资,从而达到缓解财政压力的目的。

(六)分税制改革下乡镇政府的财政变化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具体举措中,中央政府要按“两税”增量1∶0.3的比例返还资金给地方政府,不仅如此,而且剩余的财政,县级政府财政还要对乡级政府再次进行一次分成,这无疑就导致乡镇政府出现了财政收入的巨大赤字。

分税制改革前,乡镇政府还拥有较多的财政收入供其维持运行和发展,而分税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收入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

分税制改革实行以后,乡镇企业不但要交国税还要交地税,税收负担倍增。

这就导致经济不发达的县、乡两级政府出现了财政收入明显下降的局面,税收成本增加了,税源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而财政支出却呈刚性增长。

三、分税制改革下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中国在1994年进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初步调整规范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

但是,当时的改革内容主要是从收入划分入手,基本没有涉及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具体划分。

实际上,事权划分并没有财政划分那么容易,没有清晰的事權划分体系,就不可能有完整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处理。

事权划分问题,不仅仅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的问题,它与财权、财力的分配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中国总体上实行的是一种集中统一的财政管理体制,从本质上看,事权、财权都从属于中央,但即使是如此集中的体制,它同时也强调重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体系,并适当调整注意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政府按照一种“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加强规范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在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中,中央政府采取的是一种与地方政府协商的方式,直接保证了最终通过的方案容易得到实施。

此外,中央政府对于税收返还基数确定的让步问题,此次的改革方案同时也具有选择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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