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浅谈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

浅谈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在不断地演变,1980—1993年间采用了三种财政承包的财政体制。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在规范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方面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这一改革显著提高了中央政府利用税收和支出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
但它也存在着不足和有待完善的方面。
一、起源和背景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主线是“搞活、放权”。
以财政包干为核心的财政管理体制集中反映了这段时期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
这种包干的财政体制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经济性,增加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的透明度,扩大了地方财政自主权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自主权。
我国经济的空前发展和沿海地区的迅速崛起无不受惠于这种体制。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财政包干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不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其表现是:1、地方政府控制了有效税率和税基。
一是地方政府利用合法的和不合法的税收减免来调节其实际税收努力。
从名义上讲,几乎所有税种的税基和税率均由中央决定。
但在承包制下,地方政府只要完成了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上缴指标,其各种减免税的行为基本上不受任何约束。
二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渠道多元化,并有自主权。
由于预算外收入既不需与中央分享,又不受中央控制,于是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收费和基金增加预算外收入。
从1978年至1991年,地方预算外收入与地方预算内收入的比例由0.66:1上升到了0.84:1。
1993年一些地区的企业要向各级地方政府缴纳上百种的税费,实际税收负担达90%以上。
2、加剧了地方保护主义。
由于按企业隶属关系来划分收入,而企业利润仍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为保护所属企业多收入多上缴,必然对外封锁市场,排斥外地产品流入,阻碍本地原材料外流,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造成人为的体制性“诸侯经济”。
3、国家财力趋于分散,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下降。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及制度安排不规范,地方组织预算内收入的积极性不高,甚至“藏富于民”。
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得失

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得失摘要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要求,1994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分税制在我国己经实行了将近20年,它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而从国外引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在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构建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毕竟我国的分税制是在旧体制上的基础上所推进的温和的、渐进式的改革,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特别是这几年分税制已经出现了很多不适应,甚至是阻碍经济发展的情况,社会各界对分税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大。
因此,本文将在认识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再对分税制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和解决。
关键词:分税制,改革,法律Commenting on the tax-distribution system in 1994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request of building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reform goal, across the country to implement the tax-distribution financial system reform in1994. System has been implemented for nearly 20 years in our country, it is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needs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and a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introduced from abroad in improving the central fiscal revenue, strengthen macro-control ability,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finance system, constructing the system of transfer payments has played a huge role. But, after all, our country is on the old system of tax allocation on the basis of advance by the mild, incremental reform, is influenced by various factors, there are a lot of room for improvement. Especially in recent years governments there are already many don't adapt to, and even hinder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social from all walks of life to the tax reform calls for greater and greater. Therefore, this article will be in the know, on the basis of the tax reform, and then to analysis and solve the problems of tax-distribution.Key words:Tax-distribution System,Reform,Law目录摘要 (I)Abstract (II)目录 (III)前言 (1)一、分税制的概念 (1)二、分税制的意义 (1)(一)实行分税制,能充分体现财政制衡原则 (2)1、便于进行转移支付 (2)2、便于监督财政支出 (2)(二)实行分税制,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 (2)(三)实行分税制,能够满足市场经济的要求 (3)三、我国分税制的成果 (3)四、我国分税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3)(一)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政支出划分不明确 (3)(二)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权划分不匹配 (4)(三)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不规范 (4)五、完善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建议和措施 (5)(一)逐步建立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5)1、渐进式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5)2、加大过渡期转移支付力度,明确过渡期转移的规模 (5)(二)规范预算外收入和体制外收入 (6)(三)完善税制改革 (6)1、调整增值税 (6)2、统一内外资所得税 (6)3、扩大消费税税基 (7)4、提高资源税税率、扩大征收范围 (7)小结 (7)参考文献 (7)前言2014年,中国迎来了分税制改革20周年。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作者:冯游游来源:《课程教育研究》2019年第50期【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50-0247-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逐步按照苏联模式建立起了一套政企不分的政治经济管理体制。
从总体上看,建国初期这套财政税收体制在建国初期集中权力恢复发展经济、整合全国有限的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上起来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1958年“大跃进”运动的失败,这套财政税收制度的弊端逐渐凸显。
为此,国家在这之后到1979年间先后进行了多次财政税收改革,这些改革使“不同企业和部门之间利税的财政负担的差异很大,造成它们之间苦乐不均,不能平等参与竞争。
”[1]这一时期财政税收制度的最大弊端在于“中央忙于上收下拨,制定各种繁琐的规章制度;地方则疲于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应付上缴下收,费劲心思与中央讨价还价,获取更多的比例分成。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原有的财政税收体制这个“上层建筑”已经不能适应当时的“经济基础”,为了消除老财政税收制度的种种弊端,中央政府实行了体制外(非国有部门)优先的“增量改革战略”。
“对国家财政主要基础的国有部门,则采取一些‘放权让利’的个别措施,用以给以企业一定的物质激励,使它们的活力有所增强,同时也给国有企业一定的自主权”。
中央政府先后实行了“财政分灶吃饭”制度和“财政大包干”制度,可以说后者是前者的继续和发展。
设立之初是为了巩固中央的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在保证中央的开支的情况下,明确各级财政的权利和责任,充分调到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
该制度在实施之初也确实起来了促使各级政府增产增收的效果,但其产生的弊端却也非常大,甚至超过了它所带来的好处。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首先,各地区之间‘苦乐不均’,鞭打快牛现象出现,承包制成为一种寻租的体制,激励人们从利用公共权力寻租取得好处;其次,它强化了市场割据与流通阻滞,妨碍了国内一体化市场的形成,80年代后各地区、各部门在行政保护下大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按照行政意图追求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使各地区的经济结构相同,经济效益低下”。
94年分税制改革的成效与问题.

中央 省 市
财政部 财政厅 财政局
部属高等院校(200多所降到76所) 省属高等院校, 市属高等院校
(二)中央与地方在财力分配上和责任承 担上讨价还价
由于基层政府财政困难,中央和地方政 府之间在“事权与财权”分配上严重不 对称,中央与地方在责任承担上讨价还 价成为常态.
..\..\..\财政厅资料汇编\预算处\工作间\分处 预算\2004年\部门报二上专项表\(2004 年)“二上”基本支出(李伟).xls
94年分税制改革的成效与问题
倪志良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1994年,中国对财税体制进行了全面而重大的改革,在不增加企业和个人 总体税负的前提下,将税种由原来的37个简并为23个。并将23个税种分 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国家首先将主体税种中增值税的75%、消 费税的100%上划为中央级收人,从2002年又将增长较快的企业所 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60%上划作为中央级收人,使得中央财政收 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22%提高到2005年的54.5%。财 政收入占GDP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的大幅度 提高意味着1994年分税制改革初衷已经实现,“双低问题”基本 解决。[1]
[1] “双低”是指1994年税制改革前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过低。
表1 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doc
表2 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doc
中国历年GDP增速.doc
表1和表2数据表明:1994年财税改革使得中央财政的调控 能力得以强化,为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所需要的资 源配置调提供了便利,比如:加大“三农”投入等。
财政分权改革积累的问题与县乡财政
1994年分税制改革意义

1994年分税制改革意义
1、我国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最大的原因在于中国的中央财政陷入了严重危机,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中央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弱中央”的状态,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急剧下降。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国家开始了分税制改革。
所以说分税制改革最大的好处在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从而奠定了财力分配的基本格局。
中央税收占主导地位,国家容易集中财力,解决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稳定全局。
同时也确立地方政府在地方税收的自主权,调动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2、分税制改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
税收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中央和地方通过对不同的税收组合和不同的税率组合来引导工商业投资生产,调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
3、税收返还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中央政府对某些经济落后的地区进行专项补贴照顾,轻重分明,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存在的问题:分税制改革的最大问题在于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不统一,中央政府太强势,地方政府(主要是县级及以下)的税收收入不足,由此产生了很多衍生问题:地方政府没有那么多的财力,就在税收之外开辟财源,其中以费(税利债费为财政四大收入)最多,而且大多为预算外收入,不受监管,所以现在地方政府的行政性收费太多太杂,一片乱象,这也导致了中国的物流成本很高,推高了物价,助长了通胀;另外就是导致了土地财政,地方政府为了筹措资金就开始卖地,取得土地出让金收入,这是导致当前高房价的罪魁祸首。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一、背景原因1.1 原有税制的弊端九四年,是我国经济改革开放进程中一个重要的节点。
当时我国的分税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为中央财政过于集中,地方财政缺乏自主权;财政收入分配不合理,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税收征收体系不完善,造成税收漏征和重复征税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的发展和改革,需要进行改革。
1.2 经济发展需求九四年,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新的财政体制来支持。
新的财政体制应当能够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开展投资、改革和创新。
1.3 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九四年,国际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也需要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环境。
新的分税制改革应当能够推动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全球化进程,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和贸易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成效2.1 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得到大幅提升。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自主安排地方财政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改革。
2.2 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分税制改革使得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得到保障,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得到激发。
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经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改善等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问题3.1 地方政府财政管控能力不足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预算自主权增强,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管控能力并未得到相应提升。
部分地方政府出现了过度支出、财政浪费等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
3.2 财政收支不平衡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但财政支出也相应增加,导致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出现不平衡的局面。
地方政府需要更加合理地安排财政预算,引导财政支出更加趋向于实体经济发展,避免对地方经济造成不必要的财政压力。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前言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台是为了解决财政分权和财政管理问题。
分税制改革之后,国家与地方分别负责不同的税收征收工作,加强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性,推动了财政体制的改革。
然而,分税制改革不仅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本篇文章我们将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背景199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分税制改革的方针。
根据方案,国税分中央和地方税两个部分,由中央征收一部分税款后再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收入来源。
分税制改革的目的分税制改革是为了解决财政分权和财政管理问题。
它通过明确中央和地方税收职责,推进财政分权,加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性,推动财政体制的改革。
同时,分税制改革还可以推动政府的财务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可以加强社会监督。
分税制改革的利弊分税制改革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带来了机会,也带来了挑战。
利:1.地方财政更显独立。
由于税收、预算及政府支出管理等权限的下放,地方政府掌握了更多的财政自主权。
2.增强了地方政府的经济责任感。
在责任逐渐明确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保证税收增长、履行预算承诺,愿意投入更多的资源。
3.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拥有的更多的财政资源有助于支持区域内经济建设,推动当地经济增长。
弊:1.财政管理难度加大。
财政管理更加复杂,分税制改革的实施,需要加强财政管理制度的完善及人才储备。
2.重心下移,地方财政支出增加。
地方政府在收入上获得了更多的确权,同时由于财政权下放,地方政府支出在分税制改革后明显增加。
3.财政收入分布不均。
分税制的实施使得地方税负下降,但是国家税负上升。
这样就造成财政收入分布不均。
地方财政问题地方财政在分税制改革后,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经费来源和筹措不足由于地方政府自身经济能力的问题,部分地方在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耗费大量经费支撑地方建设,最终导致经费不足。
中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

中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1994年,中国对在第二步利改税基础上形成的税制实施全面改革。
这次税制改革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背景下,参照国际惯例进行的。
因此,这次改革的意义无论是从它所涉及的范围还是从变革的深刻性上来说,都超过前两步利改税。
可以说,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收改革过程中的重要转折点,是中国税制建设上新的里程碑。
一、1994年税制改革的背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似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求国家在税收上为企业提供公平的纳税条件,同时也要求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生产和经营。
作为一种经济杠杆,税收的统一性、权威性、普遍性、针对性、灵活性等诸多特点是其他经济杠杆所不能代替的。
因此,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需要对传统税制作出相应改革。
具体来说,其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市场经济的需要市场经济要求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没,规范分配格局。
原税制内外不一致,造成税负不平;税制过于繁杂,不便于征管;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不合理,不便于理顺分配关系,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改革。
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宏观调控是国家为了保证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地发展,采取经济的、法律的乃至行政的手段,对经济运行施加影响,适当干预,这是当代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作法。
当前,在中国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必须加强宏观调控,而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因此,建立一套新的、完善而健全的税收制度,对于解决当前的问题和长远规划都是十分必要的。
(三)整个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的需要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正在进行的财税体制金融制度、外贸制度、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项改革之间的关系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
税制改革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税制改革搞好了,可以为深化其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同样,税制改革与完善,也离不开其他方面的改革的深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是指中国在1994年进行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其背景原因、成效和问题如下:
背景原因:
1. 经济转型需求:中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
经济转型。
原有的税制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需要进行改革。
2. 分税制的不合理性:原有的税制模式是中央政府将税收划归中央预算,地方政府
仅能依靠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进行开支,这种分配方式不利于地方政府积极性和自主性的
发挥。
成效:
1. 财政分权: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和税收权力实现了划分。
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财政和税收自主权,能够根据地方经济的需要进行财政调控和决
策。
2. 政府权力下放: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相对于地方政府的权力下放,减少了政
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
3. 地方财政收入增加:由于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税收自主权,地方
财政收入大幅增加。
这有助于地方政府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
改善民生福祉。
问题:
1. 收入分配不均: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的也可能导致地区之间收
入差距的扩大。
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获得的财政收入更多,而相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较少,导致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
2. 财政管理混乱: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财政和税收拨款权限,容易导致财政管理混乱,资金流转不畅,影响财政管理效率。
3. 效率低下: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需要承担更多的财政责任,但有些地方政府
能力有限,财务管理能力不足,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对于中国的财政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使地方政府获得
更多财政自主权,推进了经济转型和地方发展。
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比如收
入分配不均和财政管理混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