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分税制改革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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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

浅谈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

浅谈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在不断地演变,1980—1993年间采用了三种财政承包的财政体制。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在规范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方面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这一改革显著提高了中央政府利用税收和支出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

但它也存在着不足和有待完善的方面。

一、起源和背景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主线是“搞活、放权”。

以财政包干为核心的财政管理体制集中反映了这段时期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

这种包干的财政体制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经济性,增加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的透明度,扩大了地方财政自主权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自主权。

我国经济的空前发展和沿海地区的迅速崛起无不受惠于这种体制。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财政包干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不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其表现是:1、地方政府控制了有效税率和税基。

一是地方政府利用合法的和不合法的税收减免来调节其实际税收努力。

从名义上讲,几乎所有税种的税基和税率均由中央决定。

但在承包制下,地方政府只要完成了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上缴指标,其各种减免税的行为基本上不受任何约束。

二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渠道多元化,并有自主权。

由于预算外收入既不需与中央分享,又不受中央控制,于是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收费和基金增加预算外收入。

从1978年至1991年,地方预算外收入与地方预算内收入的比例由0.66:1上升到了0.84:1。

1993年一些地区的企业要向各级地方政府缴纳上百种的税费,实际税收负担达90%以上。

2、加剧了地方保护主义。

由于按企业隶属关系来划分收入,而企业利润仍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为保护所属企业多收入多上缴,必然对外封锁市场,排斥外地产品流入,阻碍本地原材料外流,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造成人为的体制性“诸侯经济”。

3、国家财力趋于分散,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下降。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及制度安排不规范,地方组织预算内收入的积极性不高,甚至“藏富于民”。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作者:冯游游来源:《课程教育研究》2019年第50期【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50-0247-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逐步按照苏联模式建立起了一套政企不分的政治经济管理体制。

从总体上看,建国初期这套财政税收体制在建国初期集中权力恢复发展经济、整合全国有限的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上起来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1958年“大跃进”运动的失败,这套财政税收制度的弊端逐渐凸显。

为此,国家在这之后到1979年间先后进行了多次财政税收改革,这些改革使“不同企业和部门之间利税的财政负担的差异很大,造成它们之间苦乐不均,不能平等参与竞争。

”[1]这一时期财政税收制度的最大弊端在于“中央忙于上收下拨,制定各种繁琐的规章制度;地方则疲于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应付上缴下收,费劲心思与中央讨价还价,获取更多的比例分成。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原有的财政税收体制这个“上层建筑”已经不能适应当时的“经济基础”,为了消除老财政税收制度的种种弊端,中央政府实行了体制外(非国有部门)优先的“增量改革战略”。

“对国家财政主要基础的国有部门,则采取一些‘放权让利’的个别措施,用以给以企业一定的物质激励,使它们的活力有所增强,同时也给国有企业一定的自主权”。

中央政府先后实行了“财政分灶吃饭”制度和“财政大包干”制度,可以说后者是前者的继续和发展。

设立之初是为了巩固中央的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在保证中央的开支的情况下,明确各级财政的权利和责任,充分调到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

该制度在实施之初也确实起来了促使各级政府增产增收的效果,但其产生的弊端却也非常大,甚至超过了它所带来的好处。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首先,各地区之间‘苦乐不均’,鞭打快牛现象出现,承包制成为一种寻租的体制,激励人们从利用公共权力寻租取得好处;其次,它强化了市场割据与流通阻滞,妨碍了国内一体化市场的形成,80年代后各地区、各部门在行政保护下大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按照行政意图追求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使各地区的经济结构相同,经济效益低下”。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一、背景原因1.1 原有税制的弊端九四年,是我国经济改革开放进程中一个重要的节点。

当时我国的分税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为中央财政过于集中,地方财政缺乏自主权;财政收入分配不合理,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税收征收体系不完善,造成税收漏征和重复征税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的发展和改革,需要进行改革。

1.2 经济发展需求九四年,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新的财政体制来支持。

新的财政体制应当能够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开展投资、改革和创新。

1.3 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九四年,国际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也需要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环境。

新的分税制改革应当能够推动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全球化进程,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和贸易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成效2.1 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得到大幅提升。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自主安排地方财政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改革。

2.2 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分税制改革使得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得到保障,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得到激发。

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经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改善等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问题3.1 地方政府财政管控能力不足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预算自主权增强,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管控能力并未得到相应提升。

部分地方政府出现了过度支出、财政浪费等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

3.2 财政收支不平衡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但财政支出也相应增加,导致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出现不平衡的局面。

地方政府需要更加合理地安排财政预算,引导财政支出更加趋向于实体经济发展,避免对地方经济造成不必要的财政压力。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前言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台是为了解决财政分权和财政管理问题。

分税制改革之后,国家与地方分别负责不同的税收征收工作,加强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性,推动了财政体制的改革。

然而,分税制改革不仅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本篇文章我们将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背景199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分税制改革的方针。

根据方案,国税分中央和地方税两个部分,由中央征收一部分税款后再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收入来源。

分税制改革的目的分税制改革是为了解决财政分权和财政管理问题。

它通过明确中央和地方税收职责,推进财政分权,加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性,推动财政体制的改革。

同时,分税制改革还可以推动政府的财务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可以加强社会监督。

分税制改革的利弊分税制改革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带来了机会,也带来了挑战。

利:1.地方财政更显独立。

由于税收、预算及政府支出管理等权限的下放,地方政府掌握了更多的财政自主权。

2.增强了地方政府的经济责任感。

在责任逐渐明确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保证税收增长、履行预算承诺,愿意投入更多的资源。

3.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拥有的更多的财政资源有助于支持区域内经济建设,推动当地经济增长。

弊:1.财政管理难度加大。

财政管理更加复杂,分税制改革的实施,需要加强财政管理制度的完善及人才储备。

2.重心下移,地方财政支出增加。

地方政府在收入上获得了更多的确权,同时由于财政权下放,地方政府支出在分税制改革后明显增加。

3.财政收入分布不均。

分税制的实施使得地方税负下降,但是国家税负上升。

这样就造成财政收入分布不均。

地方财政问题地方财政在分税制改革后,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经费来源和筹措不足由于地方政府自身经济能力的问题,部分地方在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耗费大量经费支撑地方建设,最终导致经费不足。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九四年分税制改革是指中国在1994年进行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其背景原因、成效和问题如下:背景原因:1. 经济转型需求:中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原有的税制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需要进行改革。

2. 分税制的不合理性:原有的税制模式是中央政府将税收划归中央预算,地方政府仅能依靠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进行开支,这种分配方式不利于地方政府积极性和自主性的发挥。

成效:1. 财政分权: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和税收权力实现了划分。

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财政和税收自主权,能够根据地方经济的需要进行财政调控和决策。

2. 政府权力下放: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相对于地方政府的权力下放,减少了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

3. 地方财政收入增加:由于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税收自主权,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增加。

这有助于地方政府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改善民生福祉。

问题:1. 收入分配不均: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的也可能导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

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获得的财政收入更多,而相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较少,导致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

2. 财政管理混乱: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财政和税收拨款权限,容易导致财政管理混乱,资金流转不畅,影响财政管理效率。

3. 效率低下: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需要承担更多的财政责任,但有些地方政府能力有限,财务管理能力不足,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对于中国的财政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使地方政府获得更多财政自主权,推进了经济转型和地方发展。

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比如收入分配不均和财政管理混乱等。

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

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

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重整税收结构后,增值税和营业税并重成为流转税的两大重要税种,且这个时间段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

2004年7月1日期,消费型增值税在东北三省的石油化工业、装备制造业等八大行业试点征收;2007年7月1日,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的采掘业、电力业等八大行业也被纳入试点范围;2008年7月1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以及泣川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地区;2009年1月1日,消费型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面取代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不断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消费型增值税在经济活动中的益处不断展现,反观营业税变动不大,越来越不适应当今经济的发展。

转型后的增值税能够有效消除重复征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分工,而这正是目前交通运输业在发展中所欠缺的。

并且交通运输业本身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制造业之后另一重要环节,涉及到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与人们的生产、生活都息息相关。

众多企业与交通运输业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产成品的运输均靠交通运输,各企业外购交通运输服务的规模不断壮大。

可以认为,国民经济中的各部分都离不开交通运输业,包括经济资源要素的开发、运输以及配置等,因此交通运输业与国民经济关联度极高。

现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也对与之配套的交通运输业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促使交通运输业的不断发展。

因此,交通运输业的大发展必然是未来的趋势。

首先应在税制上,对交通运输进行改革,使其缴纳更符合实际需求的增值税,并且结构性减税,可以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2012年1月1日,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先在上海试点。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11%,对交通运输辅助业(包括仓储、港口、机场等)以6%征收增值税。

目前试点范围已经逐渐至北京、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省市,并且有望在两年内推广至全国。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加强地方财政收入能力。

该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1. 政权下放和权力下放:分税制改革取消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收入的大部分调控权。

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定税收政策,并不需要上交所有财政收入给中央政府。

这使得地方政府具备更大的财政自主权,可以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

2. 资源税划归地方:分税制改革将原本属于中央政府征收的资源税划归地方政府征收和使用。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定资源税的税率,并将收入用于地方经济建设。

这使得资源丰富的地方能够更好地利用资源优势,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3. 增加税种:在分税制改革中,增加了一些新的税种,如契税和土地增值税。

这些税种的增加使得地方政府有更多的税收来源,也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

4.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摊比例:分税制改革重新规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摊比例。

中央政府将减少对地方的财政拨款,而地方政府需要加大自主财政收入的努力。

这使得地方政府更加注重财政自主和自立。

5. 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改革:分税制改革还改革了财政转移支付机制。

原来的转移支付制度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而新的转移支付机制更加注重市场规则和竞争机制,注重地方政府财政自负盈亏能力的提高。

这使得地方政府更加注重财政收支平衡,有效地利用财政资源。

6. 对不同区域的差别待遇:分税制改革充分考虑了中国不同地区的发展差异。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对不同地区给予不同的财政政策支持。

这使得资源相对贫乏的地区能够得到更多的财政支持,促进了地区间的经济平衡。

总的来说,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政权下放和权力下放,资源税划归地方,增加税种,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摊比例,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以及给予不同地区差别待遇。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提升了地方财政自主能力,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职责和管理能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九四年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的财税制度改革之一。

在此之前,中央和地方政府依靠固定的税收划分,导致中央财政收入不足,地方财政压力过大,经济发展不平衡。

分税制改革主要是解决这些问题。

改革的背景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中出现的财政收支不平衡。

1993年,地方政府占国内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52.2%,同年地方政府债务占总债务的比重超过50%,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国家经济的平衡发展。

因此,中央政府希望通过建立适当的财税制度来重构财政体系,解决财政收支不平衡问题。

分税制改革的主要成效是实现中央与地方权责明确。

改革后,中央政府将全国税收划分为税基和税率两部分,税率作为中央收入,税基则分配给地方。

地方政府负责认定税源、收税、监督税务、承担赤字和财政规划,而中央政府则主要负责宏观调控和纳税人监督。

这种分配实现地方责任与地方收益之间的匹配,有利于优化财税分权结构。

但是,分税制改革也存在许多问题。

改革后,中央收入过分依赖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而地方政府认为国家抽走了有利于地方经济的税收来源,使得一些地方财政短缺。

而且,一些地方政府的税收代理费用高,并且广泛利用税收动机,沉迷于经济增长的追求。

这是因为税收资源分配没有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的发展,没有完备的财政绩效管理制度、监督和制度保障机制。

为了进一步实现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划分,发挥财税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中国政府应通过以下措施完善分税制改革:一方面,应考虑到地方经济发展差异,探索实施差别化分税制,以实现地方财力的平衡和发展;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应协调好财政支出,确保财政支出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同时,还需建立完整的财政绩效管理制度,实现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资源的有效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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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分税制改革意义
1、我国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最大的原因在于中国的中央财政陷入了严重危机,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中央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弱中央”的状态,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急剧下降。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国家开始了分税制改革。

所以说分税制改革最大的好处在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从而奠定了财力分配的基本格局。

中央税收占主导地位,国家容易集中财力,解决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稳定全局。

同时也确立地方政府在地方税收的自主权,调动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2、分税制改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

税收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中央和地方通过对不同的税收组合和不同的税率组合来引导工商业投资生产,调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

3、税收返还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中央政府对某些经济落后的地区进行专项补贴照顾,轻重分明,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存在的问题:分税制改革的最大问题在于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不统一,中央政府太强势,地方政府(主要是县级及以下)的税收收入不足,由此产生了很多衍生问题:地方政府没有那么多的财力,就在税收之外开辟财源,其中以费(税利债费为财政四大收入)最多,而且大多为预算外收入,不受监管,所以现在地方政府的行政性收费太多太杂,一片乱象,这也导致了中国的物流成本很高,推高了物价,助长了通胀;另外就是导致了土地财政,地方政府为了筹措资金就开始卖地,取得土地出让金收入,这是导致当前高房价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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