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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惩管理制度执行(精选7篇)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执行(精选7篇)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执行(精选7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安全奖惩管理制度执行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执行精选篇1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进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避免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执行精选篇2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贡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安全奖惩制度(15篇) 在社会⼀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越来越⼤,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的作⽤呢?下⾯是⼩编整理的安全奖惩制度,欢迎⼤家分享。

安全奖惩制度1 班组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是针对员⼯在安全⽣产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的制度,是安全岗位责任制的重要补充,⽬的在于实⾏安全否决权,⿎励先进,鞭策后进,促使员⼯搞好安全⽣产。

⼀、安全检查 1、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有关⼈员或由班组长、班组安检员、班组群监员联合组织检查,对当班安全⽣产状况定期检查,⽬的在于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及违章⾏为,确保安全⽣产。

2、班级安全检查必须按照本单位的规定和要求,按照每班⽣产⼯作中⼈的不安全⾏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变化规律安排检查时间,落实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要特别注意检修设备、恢复⽣产和节假⽇期间的安全检查。

3、班组安全检查必须全⾯查找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不安全⾏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漏洞。

4、班组安全检查形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可按⼈员分为⾃检、互检、专⼈检查,也可按时间分为班前、班中、班后检查或季节性检查、节⽇检查等。

5、班组安全检查必须对照⼯程质量、⽂明⽣产标准、精细化管理标准等相关的标准要求严格进⾏。

6、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班组长亲⾃组织及时整改,班组不能整改的,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7、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三违”⾏为,必须⽴即制⽌,并给予相应处罚。

8、班组要建⽴安全检查台账,全⾯掌握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台账要有相互制约的签字⼿续。

9、⽉末班长负责组织召开班组⽉度安全⽣产形势分析会,对本班组安全⽣产形势进⾏分析,研究和布署下⽉安全⽣产⼯作。

⼆、奖励 对于在以下⽅⾯做贡献的员⼯应给予奖励: (1)认真执⾏安全⽣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程措施,长期实现安全⽣产的; (2)敢于制⽌“三违”⾏为,并帮助后进⼈员取得明显进步的; (3)主动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的; (4)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沉着冷静、处置得⼒,对防⽌事故扩⼤做出贡献的; (5)在安全⽣产上有⾰新发明,有效解决技术难题的; (6)在安全竞赛或技术⽐武中成绩优异的; (7)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或矿采纳应⽤的; (8)在“师带徒”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范文(4篇)

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范文(4篇)

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范文是指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对员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优秀行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隐患的行为进行惩罚。

奖励细则如下:1. 完全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员工,可以获得安全生产优秀员工称号,并享受相应的奖金或福利待遇。

2. 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提出有效改进建议的员工,可获得安全监督员称号,并获得相应的奖金或福利待遇。

3. 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表现出色、行为规范、积极参与,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获得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并享受相应的奖金或福利待遇。

4. 参加安全培训并合格通过,取得相关安全岗位证书的员工,可获得相应的奖金或福利待遇。

惩罚细则如下: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隐患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罚款、降级甚至解雇等。

2. 不配合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培训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降级等。

企业在制定奖惩细则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奖惩要与实际情况相符,既要能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又要能有效惩戒违规行为。

2. 奖惩要公平公正,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公正性。

3. 奖惩要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差异化处理,既要鼓励优秀行为,又要惩罚严重违规行为。

总之,通过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能够有效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范文(2)《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事业单位全体员工以及与本单位有工作关系的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内容包括奖励与惩罚的具体办法,奖励和惩罚的条件、程度和程序,以及相关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细则的执行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内容与要求3.1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3.1.2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

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

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3.6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4相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形成安全生产文化,建立一套奖励和惩罚机制来激励员工遵守和执行安全规定,并惩罚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篇)

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第一篇)1内容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别贡献,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公司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表彰和奖励,先进个人奖励标准不低于200元,先进单位奖励标准不低于给予2000元。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到年底进行评比表彰,对获奖人员给予50—1000元的奖励。

2.3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歪风邪气,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财产免受损失者,公司根据贡献大小以通报嘉奖的形式,给予50—1000元奖励。

2.4对出现事故进行积极抢救,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公司将给予100—500元奖励。

2.5对于积极举报违章指挥者、违章作业和隐瞒事故的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50—5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2.6对于在其他各项评比中获得嘉奖的人员,按照各项评比的相关标准进行奖励。

3处罚3.1安全生产事故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

违章违纪处罚参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和《习惯性违章管理规定》。

3.3事故隐患处罚:对事故隐患和整改处罚参照公司《信息闭合管理规定》。

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3.4.1公司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安全管理的奖惩制度(推荐8篇)

安全管理的奖惩制度(推荐8篇)

安全管理的奖惩制度(推荐8篇)安全管理的奖惩制度第1篇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保安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及程序(一)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友好百盛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1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1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1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目标本细则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条奖励1.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以下奖励:(1)优秀安全单位奖;(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3)安全技术创新奖;(4)事故防治贡献奖;(5)其他相关奖励。

2.奖励的方式和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是口头表扬、荣誉证书、奖金、奖品等形式。

第四条惩罚1.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惩处,并可能给予下列处罚:(1)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2)停职、开除等人事处分;(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赔偿受害人损失;(5)其他相应的处罚。

2.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还可采取限制行动、扣押财产、划定责任范围、约谈并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第五条处罚依据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条处罚程序1.处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应当依照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公正、公开。

2.被处罚单位和个人享有自辩、申诉的权利,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效力和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为《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请各部门按照细则的要求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二)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a 版)》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贯彻实行“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____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班组和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奖惩制度(精选14篇)

安全奖惩制度(精选14篇)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奖惩制度(精选1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奖惩制度篇11、目的为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促进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2.1本制度规定了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奖励和处罚。

2.2本制度适用于厂属各单位及全厂人员,也适用于临时工、包工队、代培人员等。

3、职责3.1厂属各单位负责人对贯彻本条例全面负责。

3.2厂办负责落实安全考核实施。

3.3安全科负责根据集团年度经营大纲制定每年的安全考核办法及细则。

3.4安全科负责对本例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

4、管理资料和要求4.1安全生产管理奖励4.1.1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者,给予单独奖金100—1000元,每奖励一人次车间加5—20分。

4.1.1.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遵守集团、冶炼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4.1.1.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以及制止“三违”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4.1.1.3安全工作有发明创造,安全技术上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先进安全管理并有卓越成绩的;4.1.1.4在事故抢险中有功的;4.1.1.5在安全活动等工作中有其它方面显著成绩的。

4.2安全生产管理处罚4.2.1安全教育考核:4.2.1.1凡入厂的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准上岗作业并做好相应记录备案。

缺一人次项处罚职责人20元,扣1分。

4.2.1.2各车间凡是发生安全事故都必须组织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对职工进行教育,吸取教训,无组织一次,处罚车间100元,扣5分。

4.2.1.3无故不按时参加厂部安全生产例会或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者,每有一人次处罚20元,车间每降1%扣2分。

4.2.1.4工段、班组不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或上一班安全隐患不提醒接班者每有一项次处罚30元,扣2分。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结合我厂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对于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发生事故或影响全厂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给予重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条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要把教育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健全良好的安全奖励机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实施中要坚持“有章可循、有法必依、按章处罚、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有效控制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为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良好条件。

第五条奖励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各分场、分公司、部室等单位人员。

处罚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各分场、分公司、部室等,适用于在厂区内承包工程的外包工程队伍及人员、临时作业人员。

第六条安全奖励、处罚程序及方法:1.为我厂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厂属单位、个人,均应受到安全奖励。

由各单位依据本细则规定,提报“申请奖励”材料,并由单位行政正职和专业安全员签属意见,于每月____日前报厂安监部。

2.安监部对各单位提报的“申请奖励”材料,认真核实后提出奖励意见,并经生产厂长批准。

3.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发生的设备障碍及以上事故、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发生人为责任造成的事故未遂,发生的各类误操作、人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违章指挥(无论有无后果)、违章作业等,由安监部全体人员研究、讨论后形成初步处罚意见,交厂安全生产考核小组依据本细则处罚规定予以考核。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内容:1、零死亡和重伤事故。

2、零职业危害事故。

3、重大火灾、爆炸、零环境污染事故。

4、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在1%以下。

5、三级安全教育率为100%。

6、达到安全隐患整改率95%。

7、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大于或等于95%。

第三条、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应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划分为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要求接受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第四条、安全责任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领导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评估方法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负责各级管理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评估方法,考核结果与各级领导和管理者的工作表现挂钩,纳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评估结果视为年终经济现金和提前评估,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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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全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有效规范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安全奖惩上,处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同时,坚持思想教育和行政手段相结合。

在奖励上,严格考核,据实绩重奖,在处罚上以事实根据,按此办法严肃处理,真正引起全员对施工安全、自身安全、汽车交通安全高度重视和负责。

第三条对在安全工作中做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重奖的同时,向上级推荐表彰;对造成事故的集体或个人给予处罚的同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据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奖惩第四条处针对各公司施工实际,每季选择施工安全较为突出的工程项目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在年终对各公司进行综合考评。

凡年度施工任务饱满,全年度杜绝因工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铁路行车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年轻伤负频率控制在12‰以下;安全标准工地考评在90分以上的单位,评选前三名,由处给予通报表彰,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人均奖励2000元,公司领工员、技术主管、安监员人均奖励1000元,公司经理部管理人员人均奖励200元。

凡年度施工任务饱满,全年度杜绝因工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铁路行车事故、重大交通负责事故、年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安全标准工地考核在80分以上的单位,按全员2%的比例评选安全先进个人报处,经处审核后,给予先进个人人均奖励300元。

第五条在施工中,发现险情,能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由公司上报事迹材料,经处核实后,给予奖励500-5000元,并向上级推荐表彰。

第三章处罚第六条:年度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对公司的考评资格,并按下列情况给予处罚;1、发生重伤事故,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人均罚1500元;对公司领工员、技术主管、安监员人均处罚800元,其他管理人员给予人均处罚100元,在同一作业面的作业人员人均处罚100元。

事故主因属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违章的主要责任人处罚1500元,并给予行政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处分。

2、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人均处罚2000元,公司(工点)领工员、技术主管、安监员人均处罚1000元,其他管理人员给予人均处罚200元,在同一作业面上的全员人均处罚150元。

事故主因属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违章的主要责任人处罚2000元,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

3、在既有线施工因施工原因发生铁路行车事故,损失在五万元以内的,按死亡事故处罚条款执行;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者,按死亡事故处罚额加倍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记大过、降级直至开除处分。

4、公司年轻伤频率在12‰以上者,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人均处罚500元,对领工员、技术主管、安监员人均处罚200元,对事故班组人均处罚50元。

5、全年虽无事故,但安全标准工地考评不满80分,影响全处安全标准工地100%达标,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人均处罚500元,对领工员、技术主管、安监员人均处罚200元。

第七条:凡单位全年度发生以下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驾驶员依照下列条款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并公司领导成员及车管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确属违章指挥的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

汽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小依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为依据。

1、发生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属全部责任按直接经济损失的40%处罚;属主要责任按直接经济损失的30%处罚;属次要责任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处罚,并由事故单位报处安质科备案。

2、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下,由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处安质科,经和安委会讨论后通报处理。

属全部责任按直接经济损失的30%处罚,并给予记过处分;属主要责任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处罚,并给予警告处分;属次要责任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公司在一年中发生三起一般事故,取消对单位的安全考评资格。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至60000元以下的,取消对公司的安全考评资格。

属全部责任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处罚,并调离驾驶员岗位,给予开除留路察看处分,对公司领导成员及车管人员给予人均500元处罚;属主要责任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处罚;给予降级处分,对公司领导成员及车管人员人均300元处罚;属次要责任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处罚,并给予记过处分,对公司领导成员及车管人员人均处罚200元。

4、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6万元以上的责任驾驶员由司法部门刑事处理,取消事故单位的考评资格,并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同时对公司成员及车管人员给予以下处罚:属全部责任,给予人均处罚1000元;属主要责任,给予人均处罚800元;属次要责任,给予人均处罚500元。

5、凡在施工便道、施现场发生汽车交通事故或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轻微和一般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机械、安监等有关人员调查处理,按第七条规定对应处罚,并报处安质科备案;重大以上事故,由处领导组织安质、机械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其处罚按第七条的规定对应处罚。

第八条:对以下违章行为,由公司(工点)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整改,对于检查后提出未及时整改的按本办法规定下发"违章处罚通知单",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公司财务扣罚,处安全检查或上级检查提出的,由安质科下发"违章处罚通知单",处罚公司主管领导和安监员。

1、每项工程开工前,没有进行该项目施工安全设地,没有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处罚公司总工100元。

2、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职责不明确,责任人不明确,处罚项目经理100元。

3、安全职责未落实,属哪个部门的职责就处罚该部门负责人100元,属岗位个人的安全职责就处罚岗位工人50元。

4、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必须配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即进现场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穿好挂牢安全带,在流速大或水深大于1米的水上作业穿救救生衣等,发现违章一人者,属公司已发放防护用品的处罚违章者50元,对该班班长(作业面负责人)和罚50元;属公司未按规定发给职工防护用品的处罚公司主管领导、物资主管、安监员各100元;购买的防护用品必须经主管领导组织施技、安监等有关人员验收,防护用品是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伪劣产品,必须予以退货,并对物资负责人及相应的采购人员处罚300元;对于所使用的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属失效防护用品处罚公司领导、物资主管、安监员各300元,由此发生的事故,按责任事故论处。

5、周一安全活动,检查发现有一次未开展处罚公司经理(工点负责人)50元;检查发现有一次班前讲话未进行具体分工、未针对作业面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的处罚该班班长50元。

6、各种临时设施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设计检算,处罚公司总工及项目技术主管各100元;未组织鉴定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处罚总工和安监员各200元。

由于未进行设计检算及鉴定验收而发生的事故按责任事故论处。

7、起重方面所有的工具,配件无合格证,不是定点厂家生产属伪劣产品,检查发现处罚主管领导及物资主管和采购人员各20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按事故责任论处。

8、起重设施的主销轴、吊带、吊钩等焊结点,在使用前未按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处罚公司主管领导20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按责任事故论处。

9、对于施工中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及临时设施的拼装、拆除、新工艺、新设备等,公司施技部门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主管项目的技术人员100元;处罚工班长(作业负责人)50元;对于交底签认不全的,处罚应签认的人员30元;由于未进行交底而造成事故,按责任事故论处。

10、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追究安排其上岗的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对按排者和无证上岗者各罚100元。

由此而发生事故按责任事故论处,擅自无证操作特种设备处罚30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0%由个人赔付。

11、施工现场道路不平整、排水不畅,物料、机具摆放杂乱,危险处不设警示标志和防护,现场杂乱的公司(工点)检查发现对主管领导和领工员各处罚100元。

12、以圩施工现场在既有线(公路、铁路|航道)上施工,不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的,处罚主管生产的领导、领工员、安监员各200元,由于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缺乏检查,存在隐患,处罚该作业面的负责人100元。

13、对于现场深挖基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边坡或采取支护措施;钻孔(挖孔)已成孔不设防护;监空作业面下不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高处作业平台不设栏杆;空洞处不设安全网;人员上下不设扶梯或挂梯;施工便桥不设栏杆及吨位标志、渡船上无救生用品等,检查有一项者处罚现场主管领导、领工员、安监员各50元;多项违章者加倍处罚。

14、现场施工用电,检查发现一处线路零乱,闸刀裸露,闸刀箱内的闸刀无使用标识等,处罚该工地值班电工50元,发现多项者加倍处罚,并处罚公司经理和机电管人员各50元。

15、检查发现对新工、临工、民工未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处罚公司领导人及人教部门负责人各100元,未按规定进行满40学时的岗前安全教育或未考核的,处罚公司领导及人教部门负责人各50元。

16、检查发现所使用临工、民工未签定合同,处罚安排使用人100元;所使用的民工、临工体能不健全,属16岁以下的童工处罚招工人员200元。

17、各种在用的工程机械设备未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厂内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挂牌,检查发现处罚机械管理人员50元,机械主动脉管司机50元,其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罩、限位器等),电气安全防护缺少,检查发现,寻保管司机和公司机电管理人员处罚50元。

18、在起重吊装作业中无专人指挥,信号不明,同台设各设两人指挥,责任区不明确的处罚领工员50元,作业班长50元。

19、汽车驾驶员、特种设备、特种作业酒后上岗,检查发现处罚500元,由于酒后上班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自负。

直接经济损失100%由当事人自负。

并根据事故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20、凡发生任何交通事故肇事,应及时向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和安质科报告,因隐瞒事故工或迟报以致造成超过索赔时效的工发生事故逃逸后被交警部门查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主管领导、车管人中和驾驶员共同承担事故造成的的全部经济损失。

21、汽车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驭执照的同时,还须持有局内核发的"汽车驾驶员上岗证"汽车吊车司机还须持有地方劳动部门核发的"起重机械操作证",检查发现无证上岗者处罚300元,并处罚安排其上岗的管理人员500元。

22、对于汽车驾驶员,原则上使用处内定职驾驶人员,一般不得外聘,确须外聘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处人教、安监部门对所聘用驾驶员进行考核,核发局内上岗证,并须向公司纳1000元安全保证金,方准上岗,凡未按规定要求聘用驾驶员的,检查发现处罚主管领导30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追究公司领导责任,并按事故等级]责任大小,按第七条的规定连带处罚聘用安排上岗的领导和车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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