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井作业规定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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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可修改编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可修改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各可修改编辑管理(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含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控要求,均执行《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的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等井下作业施工。

第二章设计的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

第八条地质设计(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第九条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

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可修改编辑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

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

(现场培训)井下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现场培训)井下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要对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和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了解,讲解自救和求助的常识。

2、在井下作业施工前,在井的周围要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施工必须加挂警示灯、照明灯。

并设专人看守人孔井,防止他人或车辆闯入施工区域,施工结束后,要盖好井盖,清扫现场,方可离去。

3、井下施工之前使用鼓风机向井内进行有效的通风,并用有毒气体探测仪器进行检测,检测井内有无有毒气体,确认井内无有毒气体后方可接近井口施工。

4、若井下有水的,首先要抽水排污,方便施工人员入井工作,排水后必须经有毒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下井施工。

5、施工人员下井作业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绝缘手套、绝缘鞋,必要是穿皮衩和雨靴等,并随身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器。

6、井下作业时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代入井内。

7、井上施工人员要在井口安装好三角架,遇有情况时便于紧急救援。

8、井下同时施工人员不得超过两人,作业时应指定专人在井上监护,井下施工与井上监护人员配比为1:2 。

9、如检测仪发生报警,井上施工人员应立即将井下施工人员用三脚架拉到井上,并迅速撤离施工现场,疏散现场人群,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10、施工人员下井时,必须使用梯子上下,不准脚踩电缆。

搬动梯子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砸伤、破坏电缆。

硫化氢的危害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硫化氢是可燃性无色气体,具有典型的臭鸡蛋味,人吸入浓度为1g/m3;的硫化氢在数秒钟内即可死亡。

硫化氢对人体的危害见(表1)表1 硫化氢对人体的危害2、进入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密闭容器、坑、窑、地沟等工作场所,应首先测定该场所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采取通风排毒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3、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好防毒面具,作业工人腰间缚以救护带或绳子。

做好互保,要2人以上人员在场,发生异常情况立即救出中毒人员4、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含量小于20%,或硫化氢浓度大于或等于10mg/m3时,须选用防毒面具。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井下作业是指在矿井、隧道、地下管道等地下工程中进行的各种作业活动。

由于井下作业的特殊环境和较高的风险性,为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必须严格制定和执行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前准备1. 完善的施工准备在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作业计划、安全评估和技术措施等。

施工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勘察和检测,确保施工安全。

2. 确定责任人员每个井下作业任务都应指定责任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该项工作。

责任人员要熟悉井下作业的特点和安全要求,并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3. 建立安全技术控制措施针对不同的井下作业,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例如,井下爆破作业要制定严格的爆破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区划分作业区域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安全要求进行划分,设置明确的边界和标志牌。

不同作业区之间必须有明确的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

2. 通风与防尘措施井下作业容易产生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要做好通风和防尘措施。

安装通风设备、喷淋系统等,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畅通。

3. 安全警示标识井下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入内的区域、安全通道、危险源等。

标识要清晰可见,不得模糊或损坏。

4. 作业设备管理井下作业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行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作业人员管理1. 培训和教育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井下作业的安全要求、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

2. 定期体检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

对于疾病患者和不适应井下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工作。

3. 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防尘面罩等。

严禁在作业过程中解除或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四、作业安全控制1. 危险源管理对于井下作业中的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例如,对于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防止漏电和短路。

(一)井下作业基础知识讲解

(一)井下作业基础知识讲解
井下作业基础知识
一、井下作业项目分类
1、井下作业的概念:
在油田开发过程中,根据油田调整、改造、完善、挖潜的需要, 按照工艺设计要求,利用一套地面和井下设备、工具,对油、水井
采取各种井下技术措施,达到提高注采量,改善油层渗流条件及油、
水井技术状况,提高采油速度和最终采收率的目的。这一系列井下
施工工艺技术统称为井下作业。
5、返工率
返工率=(返工井数之和/施工总井数)×100%.
6、资料全准率:
全准井次施工要求应取资料齐全准确。班(日)报、总结、设计
对口为一个全准井口数。
资料全准率=(实际取全取准资料井口数/施工总口数)×100%。
7、作业建井周期:
是反映井下作业队施工速度的指标,它包括在一口井上开工到
完工的全部时间。
7、压井:压井就是将具有一定性能和数量的液体,泵入井内,并使其 液柱压力相对平衡于地层压力的过程。或者说压井是利用专门的井控设
3、施工质量全优率:
全优井指施工质量道道工序合格,并达到方案设计要求和增产
效果的井;
全优率=(交井全优井口数/交井总口数) ×100%。
4、施工有效率:
有效井指达到增产措施效果的井或指达到修前正常生产水平的井; 施工有效率=(施工有效口数/施工总口数) ×100%; 老井措施有效率=年累计有效井次/年累计总井次×100%。
四、相关井下作业定义
1、基质酸化:是在低于储层岩石破裂压力下将酸液挤入储层孔隙空间, 使酸液沿径向渗入 地层而溶解地层孔隙空间的颗粒以及其它堵塞物,扩大孔隙空间而恢复或
提高地层渗透率。
2、压裂:通过高压泵组将压裂液以大大超过地层吸收能力的排量注入, 在井底附近憋起超过井壁附近地应力及岩石抗张强度的压力后,在地层形 成裂缝,随后将带有支撑剂的携砂液注入裂缝中,裂缝继续向前延伸。 3、计划检泵:根据油井情况预先确定的,不管泵的性能如何,到了预定

井下作业资料

井下作业资料

井下作业
井下作业是指在地下开采矿藏的过程中进行的各种作业活动。

地下作业是一项
复杂而危险的工作,需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本文将探讨井下作业的相关内容,从作业环境、作业步骤到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作业环境
井下作业环境主要指矿井内部的地质条件、气体组成、温度湿度等因素。

通常,在地下作业中,作业环境非常恶劣,充满各种危险因素。

例如,矿井内可能存在有毒气体、高温高湿等问题,这些都给井下工作者带来极大的生命安全威胁。

作业步骤
井下作业通常包括凿岩、装载、运输等多个步骤。

在凿岩工作中,工人需要使
用钻机等工具对矿石进行凿取;在装载环节,工人需要将凿取的矿石进行装车或者传送到运输通道上;最后,运输工作是将装载好的矿石运出矿井。

这些步骤需要各个环节密切配合,确保矿藏的有效开采。

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进行,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例如,井下工作者
需要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矿井内应当设置有效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畅通。

此外,定期检查矿井支护结构的完整性,以及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措施。

综上所述,井下作业是一项复杂而危险的工作,需要各方面配合和安全措施的
保障。

只有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的前提下,井下作业才能够顺利进行,并有效开采矿藏。

井下、池内作业制度

井下、池内作业制度

井下、池内作业制度井下、池内作业是一项高风险、高危险的工作,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效率,必须建立健全的作业制度。

以下是一份关于的范例,共计800字以上。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井下、池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井下、池内作业活动。

1.3 井下、池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规程,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2.1 井下、池内作业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设立专门的作业领导小组,明确作业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技术负责人等职责。

2.2 作业领导小组负责对井下、池内作业进行全面领导和管理,确保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2.3 作业负责人负责现场作业的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

2.4 安全监护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确保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2.5 技术负责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确保作业质量。

三、作业准备3.1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彻底清理,确保现场无杂物、无积水、无易燃易爆物品。

3.2 对作业设备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4 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3.5 办理作业许可证,确保作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要求。

四、作业实施4.1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安全纪律。

4.2 作业过程中,安全监护人要全程监督,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4.3 作业负责人要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 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导,确保作业质量。

4.5 作业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和作业时间。

五、作业结束5.1 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干净整洁。

5.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井下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井下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井下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生产管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井下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制,确保井下作业安全。

第二章井下生产管理第四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井下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有序组织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井下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七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预防机制,对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第八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加强对井下作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读。

第九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一切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核实,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三章井下作业人员行为规范第十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不得随意更改作业方式和程序。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私自离开作业岗位,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井下作业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规违章活动,如发现他人违规违章,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酗酒滋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章紧急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在井下作业中,如遇到紧急情况,井下作业人员应当迅速采取自救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井下作业管理考核规定(3篇)

井下作业管理考核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井下作业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井下作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钻探、采掘、井下维修、井下运输等。

第三条井下作业管理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三)责任与权利相统一原则;(四)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井下作业管理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井下作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井下作业现场管理情况;(四)井下作业人员素质与技能水平;(五)井下作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六)井下作业事故预防与处理情况;(七)井下作业效益完成情况;(八)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一)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二)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三)各级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井下作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情况;(二)井下作业规章制度宣传与培训情况;(三)井下作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条井下作业现场管理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二)井下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三)井下作业现场环境卫生情况;(四)井下作业现场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第八条井下作业人员素质与技能水平考核:(一)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二)井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井下作业人员操作技能考核情况。

第九条井下作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设备设施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二)井下作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三)井下作业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检查情况。

第十条井下作业事故预防与处理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二)井下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三)井下作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效益完成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二)井下作业成本控制情况;(三)井下作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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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井作业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依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及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下井作业的安全管理,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下井作业是指作业人员需要进入排水管道、检查井、闸井、泵站集水池等市政排水设施内进行检查、维修、清掏等采取的作业方式。

第三条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辨识内容参见《下井作业危险源辨识一览表》(附件一),根据辨识结果,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履行批准程序,填写《下井作业申请表》(见附件二) 。

严禁未经审批而私自下井作业。

《下井作业申请表》原则上由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如遇特别危险作业(例如井内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在井内进行焊接、爆破作业等)情况,须报上级(局安全管理科或道桥公司安技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四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备有足够的成套下井作业装备、检测仪器及应急救援装备,由各基层单位设备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下井装备的发放、回收、保养、检测等事项,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成套下井装备须包括:安全帽、悬托式安全带、防毒面具、安全隔离墩(至少10个)、三角支架(带滑轮提升装置)等(见附件五)。

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同时检测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和可燃气体等)、防爆灯、防爆鼓风机、急救箱等。

下井装备的配备数量,成套下井装备以保证每井一套为原则,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以保证每项作业任务一套为原则。

第五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须在申请手续批准之后,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见附件三),并书面告知驻工地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负责人。

作业现场安全员要向具体作业人员就安全防护措施做出明确的解释、必要的补充,并完成通风、照明、障碍和隐患排除以及防护措施检查工作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下井作业。

第六条各部门安全职责
1、工程部门:
(1)各分公司工程部门为下井作业安全责任主体部门。

(2)工程部门应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安全技术部门编制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

2、安全管理部门:
(1)各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下井作业安全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组织工程部门、技术部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

3、设备部门:负责下井装备的发放、回收、保养、检测等事项,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第七条在下井作业现场,还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现场安全员应对成套下井装备与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装备的数量和完好性,并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作业现场应配备专职监护人员:在井底作业时,井口监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进入管道作业时,井口监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井底监护人员不得少于1人。

3、下井作业前,必须提前开启工作井井盖及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少于三十分钟,自然通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时,应采用通风设备进行强制通风。

4、通风结束后,现场安全员必须对井内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填写《井下作业气体检测记录表》(见附件四),并确认井内环境达到作业允许的条件时,方可允许下井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对井下的作业环境进行连续检测。

如井内有静止积水,应用工具充分搅动积水,以散发其中有害气体,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如井内有大量流动水,应保证上游截流后,方可进行检测、下井操作。

若井下环境发生变化,如与其他井(管)连通、打通堵头等作业活动前后必须进行气体检测。

5、作业人员开始“打堵头”或打开密闭空间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如需进入管道作业,井底及管道内部作业人员视线转折处应有专人佩带与作业人员相同的防护装备,专职负责看护和联络。

6、井下作业人员(包括看护和联络人员)每次下井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如井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上井休息,严禁在井内休息。

7、除特殊作业外,下井作业严禁明火,且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其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V。

第八条应急处理:
1、各单位必须制定井下作业各类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2、井下作业时,如气体检测仪报警,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出井。

3、遇到井下作业事故,井底或管道内部视线转折处监护人员必须迅速将中毒人员用安全绳拉至井口,并及时撤离出井,井上监护人员应协助作业人员撤离出井,并拨打求救电话或向相关部门求助,严禁盲目下井救人第九条
不遵守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国家、省、市和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一
下井作业危险源辨识一览表
附件二
下井作业申请表作业单位{**公司**项目部(班组) }:
附件三
下井安全作业票作业单位{**公司**项目部(班组) }:
附件四
下井作业气体检测记录表
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指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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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附件五
下井设备、设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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