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氡检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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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土壤氡浓度检测要求

民用建筑土壤氡浓度检测要求

民用建筑土壤氡浓度检测要求1.引言1.1 概述文章概述:民用建筑土壤氡浓度检测是指对民用建筑场地土壤中氡的浓度进行监测和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

氡是一种无色、无臭的放射性气体,是自然界常见的放射性物质之一。

在自然界中,氡的含量与土壤类型、地质构造等因素密切相关。

然而,高浓度的氡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尤其是对长期居住在民用建筑内的居民来说,其风险更加不可忽视。

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活环境的安全性,各国对民用建筑土壤氡浓度进行监测并制定了相应的检测要求。

这些要求通常包括对土壤氡浓度的限制值、检测方法和周期等内容。

通过合理的检测要求,可以及时发现高氡浓度的场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和处理,保障民众的生活环境质量。

本篇长文将重点探讨民用建筑土壤氡浓度检测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的检测要求。

同时,还将介绍土壤氡浓度的背景知识,包括氡的来源、运移规律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等。

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旨在为相关人员提供科学、合理的土壤氡浓度检测要求,为保障民众的生活环境健康提供参考和指导。

最后,本文将总结结论,明确土壤氡浓度检测要求的必要性和具体内容,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编写: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对本文的主题进行概述,包括土壤氡浓度检测的背景和重要性,以及本文的目的。

正文部分首先介绍土壤氡浓度的背景知识,包括氡的特性、氡的来源以及氡与人体健康的关系。

然后重点探讨民用建筑土壤氡浓度检测的重要性,包括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环境保护的意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论部分总结了检测要求的必要性和具体内容。

首先强调了进行土壤氡浓度检测的必要性,包括为人们提供健康的居住环境、预防土壤污染的发生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然后具体列举了民用建筑土壤氡浓度检测的具体要求,包括检测的目标和标准、检测的方法和步骤、检测结果的解读等。

通过以上结构的设计,本文将全面介绍民用建筑土壤氡浓度检测要求的相关知识,旨在提高人们的认识和关注度,促进土壤氡浓度检测工作的开展。

土壤氡检测方案

土壤氡检测方案

土壤氡检测方案标题:土壤氡检测方案引言概述:土壤氡检测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监测工作,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土壤中氡气体的浓度,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人类健康。

本文将介绍土壤氡检测的方案,包括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数据分析等内容。

一、检测方法1.1 传统检测方法传统的土壤氡检测方法包括氡核探测器法、氡子体法和氡子体比法。

这些方法主要通过测量土壤中氡气体的浓度来评估土壤的放射性水平。

1.2 现代检测方法现代的土壤氡检测方法包括氡气体探测仪法、氡射线法和氡子体比法。

这些方法具有高灵敏度、高精度和快速测量的特点,适用于大面积的土壤监测。

1.3 无损检测方法无损检测方法是指不需要对土壤进行破坏性取样的检测方法,如地质雷达法和地球物理勘探法。

这些方法可以在不破坏土壤结构的情况下准确测量土壤中的氡气体浓度。

二、仪器设备2.1 氡核探测器氡核探测器是一种常用的土壤氡检测仪器,可以准确测量土壤中氡气体的浓度。

它具有便携性和高精度的优点,适用于现场检测。

2.2 氡气体探测仪氡气体探测仪是一种现代化的土壤氡检测仪器,可以实时监测土壤中氡气体的浓度。

它具有高灵敏度和快速响应的特点,适用于大面积的土壤监测。

2.3 数据采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是用于记录和存储土壤氡检测数据的设备,可以帮助分析师快速获取检测结果并进行数据处理。

它可以与氡检测仪器配合使用,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

三、数据分析3.1 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是土壤氡检测中的重要环节,包括数据清洗、校正和标定等步骤。

通过合理的数据处理可以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2 数据解读数据解读是指根据检测结果对土壤中氡气体浓度进行评估和分析,帮助决策者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合理的数据解读可以减少环境风险和保护人类健康。

3.3 数据报告数据报告是将土壤氡检测结果整理成报告的过程,包括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数据分析和结论等内容。

数据报告可以帮助相关部门了解土壤放射性水平,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土壤氡检测

土壤氡检测

土壤气氡测量仪器为FD - 3017RaA测氡仪,该仪器为一种瞬时测氡仪,灵敏度为0137Bq /L。

测量方法是,用钢钎在土壤中打一深50cm的小孔,然后将取样器插入其中。

取样前,先抽取一些气体并排掉,用以排除取样器内、取样器与抽气筒连接的胶皮管内的外来气体,然后用抽气筒抽115L土壤气体,加2min高压进行氡的富集,之后进行2min的测量。

氡气是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辐射源之一。

在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前,需要进行场地土壤氡浓度的测量。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是民用建筑工程土壤氡浓度测量方法的主要依据。

当地土壤氡浓度实测平均值较低(不大于10000Bq/m3)、且工程地点无地质断裂构造时,土壤氡对工程的影响不大,工程可不进行土壤氡浓度测定。

当已知当地土壤氡浓度实测平均值较高(大于10000Bq/m3)或工程地点有地质断裂构造时,工程仍需要进行土壤氡浓度测定。

土壤氡浓度不大于20000Bq/m3时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不大于0.05Bq/m2 ·s时,工程设计中可不采取防氡工程措施。

土壤氡检测专项方案

土壤氡检测专项方案

一、项目背景土壤氡是一种放射性惰性气体,主要由土壤中的镭衰变产生。

长期暴露在高氡浓度的环境中,可能导致肺癌、肺纤维化等疾病。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土地资源的安全利用,特制定本土壤氡检测专项方案。

二、检测目的1. 了解项目区域内土壤氡浓度分布情况。

2. 判断土壤氡浓度是否超过国家标准,评估环境风险。

3. 为土地资源规划、土地利用和土壤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三、检测范围1. 土壤氡浓度检测区域:项目所在地的土壤区域。

2. 土壤氡浓度检测深度:0-100cm。

四、检测方法1. 检测仪器:采用电离室法、静电收集法、闪烁瓶法等土壤氡浓度检测仪器。

2. 检测样品:每个检测点采集一个土壤样品,样品重量不少于500g。

3. 检测步骤:a. 在检测区域按照设计要求布设检测点;b. 采用专用工具采集土壤样品;c. 将采集到的土壤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d. 实验室分析采用电离室法、静电收集法、闪烁瓶法等方法进行检测。

五、检测标准1. 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2. 检测限:土壤氡浓度检测限为10Bq/m³。

六、检测步骤1. 检测准备:确定检测区域、检测深度、检测点布设方案等。

2. 检测实施:按照检测方法采集土壤样品,并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

3. 数据分析:对检测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评估土壤氡浓度环境风险。

4. 检测报告:编写土壤氡检测报告,包括检测区域、检测深度、检测点布设、检测方法、检测结果、风险评估等内容。

七、检测时间1. 检测前期准备:1个月。

2. 检测实施:2个月。

3. 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写:1个月。

八、经费预算1. 人员经费:检测人员、实验室人员、技术人员等。

2. 仪器设备经费:检测仪器、样品采集工具、运输工具等。

3. 实验室分析经费:实验室耗材、试剂、分析设备等。

4. 报告编写经费:报告编制、印刷、分发等。

九、组织实施1. 成立土壤氡检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监督。

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方法

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方法

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方法
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 α粒子探测法:利用α射线对土壤中的氡进行探测。

通过将土壤样品放置在α粒子敏感探测器旁边,测量探测器中α粒子的数量和能量,从而确定氡的浓度。

2. 线源法:将已知浓度的氡气体源埋入土壤样品中,等待一段时间后,测量样品中氡气体的浓度。

这种方法需要通过测量样品自然衰减的氡气体浓度来确定土壤中的氡浓度。

3. 液体闪烁技术:将土壤样品与液体闪烁材料混合,通过固体-液体界面中的闪烁过程来测量土壤中的氡浓度。

这种方法需要使用专业的液体闪烁计数仪进行测量。

4. 遗传母体法:通过测量土壤样品中氡的子体(氧子体)的浓度来间接估算氡的含量。

这种方法需要对土壤样品进行化学分析和数据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方法都有一定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具体选择合适的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验要求进行确定。

土壤氡检测方案

土壤氡检测方案

土壤氡检测方案一、背景介绍氡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放射性气体,它是放射性衰变过程中的产物。

土壤中的氡是通过放射性元素钍的衰变而产生的。

氡的长期暴露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因此对土壤中氡的检测非常重要。

二、目的本文旨在制定一份标准的土壤氡检测方案,以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并提供有效的数据分析。

三、方法和步骤1. 采样点选择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覆盖不同地理位置、土壤类型和土地利用方式等因素。

2. 采样方法(1)确定采样深度:根据氡在土壤中的分布情况,普通选择采样深度为0-30厘米。

(2)采用无菌手套和工具,使用不锈钢或者塑料勺子,将土壤样品取自采样点,并放入干净的密封袋中。

(3)每一个采样点至少采集3个独立的土壤样品,以获得更准确的结果。

3. 采样点信息记录对每一个采样点,记录详细的采样点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坐标、土壤类型、土地利用方式、采样深度等。

4. 样品运输将采集好的土壤样品放入密封袋中,并在外部标明采样点编号和采样日期。

将样品运输到实验室,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5. 样品处理(1)将土壤样品进行干燥处理,以去除水分。

(2)将土壤样品粉碎并过筛,以获得均匀的颗粒大小。

6. 氡浓度测定(1)采用氡α谱仪进行氡浓度测定。

(2)根据实验室提供的操作手册,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测定。

(3)每一个样品进行三次测量,并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的氡浓度结果。

7. 数据分析(1)对测得的氡浓度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平均值、标准差等统计指标。

(2)根据相关标准和法规,对氡浓度数据进行评估和解释。

(3)绘制图表,以直观地展示氡浓度的分布情况。

8. 报告撰写根据实验室提供的模板,编写详细的检测报告,包括采样点信息、样品处理过程、氡浓度测定结果、数据分析和结论等内容。

四、质量控制1. 采样过程中,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以避免外源性污染。

2. 实验室应具备合格的氡α谱仪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3. 采样点选择应具有代表性,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土壤氡检测方案(十)

土壤氡检测方案(十)

土壤氡检测方案实施背景:土壤氡检测是为了评估土壤中氡气的浓度,从而判断土壤中是否存在辐射污染。

氡气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天然放射性气体,是人体接触到的主要辐射源之一。

长期接触高浓度的氡气会增加患肺癌的风险。

因此,对土壤中氡气浓度的检测具有重要意义。

工作原理:土壤氡检测方案主要通过测量土壤中氡气的放射性衰变来评估其浓度。

具体的工作原理如下:1.采集土壤样品:在待测区域采集一定数量的土壤样品,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2.样品处理:将采集的土壤样品进行处理,去除杂质和水分,得到干燥的土壤样品。

3.测量装置:使用氡气测量仪器对土壤样品进行测量,记录下放射性衰变的数据。

4.数据分析:根据测量结果,计算出土壤中氡气的浓度,并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

实施计划步骤:实施土壤氡检测方案的步骤如下:1.制定检测计划:确定检测区域、采样点和采样数量,制定检测计划。

2.采集土壤样品:按照检测计划,在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并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3.样品处理:将采集的土壤样品进行处理,去除杂质和水分,得到干燥的土壤样品。

4.测量装置:使用氡气测量仪器对土壤样品进行测量,记录下放射性衰变的数据。

5.数据分析:根据测量结果,计算出土壤中氡气的浓度,并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

6.结果评估:根据测量结果和相关标准,评估土壤中氡气的浓度是否超过安全标准。

适用范围:土壤氡检测方案适用于各类土壤环境,包括农田、工业用地、居民区等。

它可以用于评估土壤中氡气的浓度,帮助人们了解土壤的辐射污染程度。

创新要点:1.采样点选择:根据地理分布和土壤类型等因素,合理选择采样点,提高采样的代表性。

2.样品处理:采用先进的样品处理技术,确保土壤样品的干燥和纯净,提高测量的准确性。

3.测量装置:采用高精度的氡气测量仪器,提高测量的精度和稳定性。

4.数据分析:采用先进的数据分析方法,对测量结果进行准确的计算和分析。

预期效果:通过实施土壤氡检测方案,可以获取土壤中氡气的浓度数据,评估土壤的辐射污染程度。

土壤氡检测方案

土壤氡检测方案

土壤氡检测方案标题:土壤氡检测方案引言:土壤氡检测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监测工作,它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土壤中氡的浓度情况,以及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

本文将介绍一种有效的土壤氡检测方案,以确保准确性和专业性。

一、采样点选择1.1 确定采样区域:根据土壤使用情况和地质特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采样区域,例如农田、工业区、城市建设区等。

1.2 采样点布设:在选定的采样区域内,根据土壤类型、地形地貌等因素,合理布设采样点,确保采样点的分布均匀且具有代表性。

1.3 采样深度确定:根据土壤氡浓度的垂直分布规律,确定采样深度,通常为0-30厘米或0-50厘米。

二、土壤样品采集2.1 采样工具准备:选择合适的土壤采样工具,如不锈钢铲子或土壤钻。

2.2 采样方法:在每个采样点,将采样工具插入土壤中,以垂直方向快速采集土壤样品,避免土壤样品受到外界污染。

2.3 样品保存:将采集的土壤样品放入干净的密封袋中,避免空气和水分的接触,尽快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

三、土壤氡浓度分析3.1 样品准备:在实验室中,将土壤样品进行干燥、研磨等预处理工作,以获得均匀的土壤样品。

3.2 氡气释放:利用氡释放装置将土壤样品中的氡气释放出来,通常采用热释放法或化学释放法。

3.3 氡浓度测定:使用氡浓度测定仪器,如氡α谱仪或氡αβ谱仪,对释放出的氡气进行测量和分析,得到土壤中氡的浓度。

四、数据处理与分析4.1 数据质量控制:对实验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仪器校准、重复样品分析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数据解读:根据土壤氡浓度的测量结果,与国家或地区的土壤氡标准进行对比,评估土壤氡污染的程度。

4.3 风险评估:结合土壤使用情况和人体接触途径,通过土壤氡浓度与健康风险的关系模型,评估土壤氡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

五、监测结果应用5.1 提供参考依据:土壤氡检测结果可为相关部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和土壤修复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5.2 健康风险管理:根据土壤氡浓度的监测结果,制定适当的健康风险管理措施,保障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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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4]125号(广州市建委2004年3月25日颁布实施)各有关单位:为建立“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市场,规范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格条件和行为,保障检测工作在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中的可靠性,我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条例》等法规和国家、省的有关文件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检测机构2004年度登记备案工作将依据此《暂行办法》开展,具体受理时间为4月12日至21日,各单位请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网上办公”栏目的对应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按《暂行办法》的要求到我委“对外办公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有关具体问题可向建筑业联合会建设工程检测专业委员会咨询,电话:83343656、83343587。

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市场,规范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格条件和行为,保障检测工作在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中的可靠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条例》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以下简称广州市)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以及对检测业务实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检测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下列方面的检测:(1)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检测;(2)工程基础、实体的质量检测及鉴定;(3)工程附属的弱电系统及综合布线系统的质量检测;(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5)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检测。

第四条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以及检测市场的监督管理,相应的行业协会协助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有关的管理工作。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及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所辖或所监工程相关的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与检测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检测机构的备案第五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必须取得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从事工程基础检测的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将第七条所列资料提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未报备案的检测单位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工程质量验收时不予认可,同时该单位不得被吸收为相关行业协会会员。

第六条原则上在每年3月受理年度登记备案申报。

具体受理时间以“广州城市建设网()”上有关通知为准。

申请单位应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并在市建委对外办公中心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第七条申报材料包括(除身份证外,所有材料均需报原件和复印件,待核实后退还原件):(一)《广州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资质备案申报表》一式2份(网上填报后打印);(二)检测单位资质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附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与申报检测类别相对应的各一份完整的检测报告。

(四)技术、管理人员及检测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检测人员上岗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五)检测单位及主要人员业绩汇总表(按附件二的格式填写);(六)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单位,提供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行业协会组织各检测技术专业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有关备案资料进行核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

第三章检测机构的责任第九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计量认证及资质核定的检测项目范围内从事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报告客观、公正,并对检测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第十条检测报告经检测和编写人员签字,由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检测机构授权的负责人签署后方可生效。

在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并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在检测中发现有危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安全的问题,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实行检测信息季度上报制度。

各检测机构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所承担的工程检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第十三条行业协会每年组织各取得广州市登记备案的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试验。

能力验证试验评价结果可作为各机构登记备案的依据。

第十四条对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的上岗证实行动态备案管理,具体内容以各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的申报资料为准。

检测单位的检测人员变动,应在10日内向行业协会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行业协会每年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各专业检测人员上岗证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各检测人员应当定期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第四章市场监管第十六条建立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

在广州市建筑业管理网站(/Cin)上设立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窗口,适时向社会公布检测机构的业绩和资信等情况。

第十七条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及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所辖或所监工程相关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与检测相关的文件、资料监督检查的结果予以记录,发现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行业协会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各检测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和市场行为以及投诉进行不定期抽查和调查核实,并将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各种违规、违纪情况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本办法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一)检测机构的监管1、未办理登记备案出具检测报告的,在工程质量验收时不予认可并予以通报。

2、超过6个月不上报检测信息或不参加比对试验以及比对试验结果超出误差范围的,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期间不得从事该项检测工作。

3、不及时办理检测人员变动登记,不组织检测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4、检测人员无上岗证进行检测,以及不执行检测信息季度上报制度,逾期不报或隐瞒实际情况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5、对于违反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检测单位,责令其改正,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发生3次以上违法行为的注销其备案。

6、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超资质或超登记备案范围检测的机构,注销其备案。

挂靠的检测机构,则注销双方的备案,且一年内不得备案。

(二)检测人员的监管1、对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检测机构以及一年内未从事检测工作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上岗证的,予以注销其资格证书;其他部门发证的,则注消上岗证的备案。

2、对于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挂靠、超资质检测机构的责任人员,予以吊销其上岗证书或注销其备案,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

3、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上岗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被注销检测上岗证或注销上岗证备案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在建设工程检测领域从事相关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各专业类别检测机构备案条件指引一、通则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在申请备案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二)具备能满足检测要求的仪器、设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不少于500平方米的试验办公场所等基本条件。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四)相应检测项目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

(五)人员满足以下要求:1.技术、管理和检测人员为在职的专职员工(已购买社保并签订劳动合同)。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并从事建设工程检测工作5年以上。

3.各检测项目的报告编写、审核人员和检测员的任职条件及专职检测人员总数,检测业绩、仪器设备等要求见以下各专业检测机构的相应条件。

4.主要技术人员工作年限须与其提供的业绩相符。

二、各专业类别检测的要求(一)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检测检测范围包括:(1)水泥;(2)建筑钢材;(3)混凝土检验与试验;(4)砂浆检验与试验;(5)新型墙体材料;(6)建筑砂石;(7)混凝土及砂浆外加剂;(8)防水材料;(9)建筑涂料;(10)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11)UPVC塑料管用胶粘剂;(12)PVC线槽、线管;(13)管道阀门;(14)铝合金型材及板材;(15)电线电缆;(16)家用插座;(17)漏电开关及断路器;(18)建筑门窗;(19)建筑幕墙;(20)建筑结构胶;(21)饰面砖粘结强度;(22)建筑玻璃;(23)建筑卫生陶瓷;(24)沥青检验与试验;(25)土工试验等等。

1.人员满足以下要求:(1)检测报告审核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

(2)每个检测单项至少有3名从事该单项检测工作1年以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检测人员。

(3)检测人员必须具有上岗证书或经过内部比对考评确认具有相关检测能力,其持证上岗人员至少占检测人员的60%以上。

(4)中级以上职称占检测人员的20%以上,且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

(5)申请幕墙或门窗检测项目的,应有3名中级职称检测人员、负责现场检测、检验报告编写和审核工作。

2.检测仪器、设备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并能提供有效的检定记录。

3.一个考核年度内的检测业绩达到以下要求:(1)每个检测项目每年至少有10次检测任务。

(2)申报检测基础性材料每年的业绩要求:a.水泥:检测至少200组;b.建筑砂、石:至少100组,c.混凝土、钢筋:至少各500组;d.墙体材料:至少200组。

E.其他工程材料:每种产品至少检测50组。

(二)工程基础及实体质量检测(原未取得资质证书的该类市属检测单位年度登记备案与资质申报同时进行)检测范围包括:(1)单桩静载试验(含竖向抗压、竖向抗拔、水平静载);(2)高应变动力检测;(3)低应变动力检测;(4)钻芯法检测;(5)超声波法检测;(6)地基土原位测试及复合地基检测(压板载荷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等);(7)岩基压板载荷试验;(8)基坑及边坡锚杆抗拔试验等等。

1.人员满足以下要求:(1)检测报告的编写人员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检测报告的审核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均是从事工程基础检测工作5年以上且持有市级以上工程基础检测上岗证。

(2)每个检测单项至少有3名从事该单项检测工作3年以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必须经市以上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证书。

对申请基础检测项目3个单项以上的单位,其持证上岗人员不少于10人。

(3)申请工程桩动测项目的,应有3名以上高级职称的工程桩动测人员或从事工程桩动测3年以上的中级职称人员,负责现场检测、动测资料分析、检验报告编写和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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