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中心小学生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2021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通用24篇)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11、集体备课是保证及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快师资培养的重要措施,故必须严格执行集体备课制度。
2、每个学期开学初,备课组长根据本年级学科特点,备课组的实际,以教学单元为单位分配备课任务,确定“主备教师”。
3、每周各科级教研活动时间为集体备课时间(科级组织活动除外)。
4、每次活动安排一位“主备老师”主讲,全体教学组人员参加。
5、主讲老师必须在备课前作好充分准备,保证集体备课顺利进行。
6、集体备课具体操作:(1)主备教师在备课前认真研读教材,查阅相关资料,对教学单元进行整体设计,并撰写发言材料:编者意图、教材分析、教学目标、知识(技能)重难点、课时内容分配、设计理念、施教策略以及相关课程资源的开发、作业设计、注意事项等环节。
(2)主备教师吸收组内教师的意见,进行调整打印发给备课组的老师,并交1份给教导处。
(3)教师根据备课组的意见,结合本班的实际和自己的教学风格实施个性化的教学。
(4)备课组及时做好教后反思和心得交流工作,为下一单元提供理性的指导。
7、在教学内容讨论中,遵循“双百方针”。
在充分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允许个人进行教学改革。
8、集体备课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每次活动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21、教师每周至少听一节,行政人员每周至少听两节,学科组围绕专题每月听课两次;听课范围要涉及各年段,鼓励教师跨学科听课。
听课时,使用统一的记载簿。
2、听课前先熟悉教材,解读教材,带着自己的思考进课堂,以便进行立体式的比照。
3、听课教师要在上课铃声响起前进入教室;听课过程中不交头接耳,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上、下课与学生一起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认真听课,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听课时注意发现并挖掘“有价值的教育事件”。
5、听课过程中要作好详细的记录,填写听课簿各个栏目,尤其要关注教学过程、学生表现、板书等,并有机地进行简短的评论。
小学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学生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细则。
二、管理制度1. 学生行为规范(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保持教室、宿舍等环境卫生。
(3)穿着整洁,佩戴校徽,保持良好的仪表形象。
(4)诚实守信,不说谎、不欺骗,遵守诺言。
(5)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
2. 学业管理(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认真完成作业,按时提交作业。
(3)积极参加课堂讨论,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4)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3. 住宿管理(1)按时作息,保持宿舍整洁,不乱扔垃圾。
(2)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资源。
(3)爱护宿舍设施,不损坏公物。
(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私自留宿他人。
4. 卫生管理(1)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2)保持教室、宿舍等公共区域卫生,不乱扔垃圾。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卫生清扫活动。
(4)养成文明用餐习惯,不浪费食物。
5. 考勤管理(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需向班主任请假,并注明原因。
(2)学生迟到、早退、旷课,需向班主任说明原因,并接受相应处理。
(3)班主任负责每日考勤登记,并及时上报学校。
6. 课外活动管理(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遵守课外活动纪律,确保活动安全。
(3)爱护活动场地设施,不随意损坏。
(4)活动结束后,主动清理场地,保持环境整洁。
三、奖惩措施1. 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学生,依法予以处理。
四、附则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细则由学校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细则进行修订。
小学生学生管理制度

小学生学生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在小学教育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有助于维持学校秩序,还能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
为了提高学生管理效果,并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良好进行,我校特制定了以下小学生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规章制度1. 上下学期间,学生应按时到校、离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违规擅自离校。
2. 学生必须遵守课间休息规定,不得在走廊、教室内奔跑或打闹,保证课间活动的安全与秩序。
3. 学生应当尊重师长、教职员工和同学,不得进行辱骂、打骂他人的行为;不得故意破坏校园设施以及其他同学的财物。
4. 学生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保持教室和公共场所的整洁;不得损坏公共设施或乱丢垃圾。
二、作业管理规定1. 学生应认真完成每天的作业,以提高学习效果和能力,并及时向老师请教存在的问题。
2. 作业应按时上交,迟交作业需要向任课教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3. 家长应配合学校管理,在家监督孩子完成作业,并确保作业质量和及时上交。
三、课堂纪律1. 学生进入教室后应立即参与到课堂教学中,不得随意走动、嬉戏或聊天。
2. 学生应按时完成课堂作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合作活动。
3. 学生应在课堂上保持安静,听从老师的指导,并保持礼貌与分享课堂知识。
4. 不得带手机、电子设备上课,并按照学校规定使用教学工具。
四、考试管理规范1. 学生在考试前,要养成良好的备考习惯,按时完成所需的预习和复习任务。
2. 考试期间,学生应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不得交头接耳、互相传递纸条或其他作弊行为。
3. 考试完毕后,学生应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擅自拍照、传播试题或其他考试相关内容。
五、奖惩措施1. 对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破坏秩序、失败完成作业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和相应的纠正措施。
六、家校合作1. 家长要配合学校管理,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并积极参与学校的活动。
小学生班级管理制度细则

小学生班级管理制度细则一、安全管理1. 学校门口设立安全岗,负责学生进出的检查和维护校园的安全。
2. 学生进入校园需佩戴学生证,未佩戴学生证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
3. 安全出口和灭火器要保持畅通和正常使用。
4. 学生放学后必须按时离校,不得滞留在教室、走廊或其他危险地方。
二、纪律管理1. 学生要自觉遵守班级纪律,不得在课堂上大声喧哗、打闹或者其他干扰学习的行为。
2. 上课时学生要按时到达教室,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次数超过3次者将受到警告或者适当的惩罚。
3. 学生要爱护班级的公物,如课桌椅、黑板、文具等,不得随意涂写、损坏或者丢失。
4. 不得在班级中互相欺负、打骂、诽谤或进行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学校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卫生管理1. 学生要经常打扫班级,保持教室整洁干净。
2. 每位学生每天上课前要检查个人卫生,注意个人形象,不得穿着邋遢、不整洁的服装上课。
3. 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扔垃圾,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四、学习管理1. 学生要按时完成作业,并且认真对待每一科目的学习。
2. 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学习安排和考试要求,不得违反考试纪律。
3. 学生要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和课外活动,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促进全面发展。
五、沟通管理1. 学生要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向家长、班主任或者其他老师汇报学习情况和困难。
2. 学生要与同学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互相帮助、尊重和理解。
六、奖惩管理1. 学校将通过班级的评比和奖励来鼓励学生的积极表现和优秀成绩。
2. 学校将依据学生的违纪行为给予适当的惩罚,如批评教育、警告、罚站、罚写检讨等。
七、其他规定1. 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电子游戏等影响学习和课堂秩序的物品。
2. 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或者使用违禁药物。
3. 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其他管理规定,并将之视为自己行为的准则。
以上为小学生班级管理制度的细则,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中心小学一日常规制度模版

中心小学一日常规制度模版中心小学日常规制度一、上学时间1. 学生应准时到校。
校门在上学时间开放,上学铃响后5分钟后将关闭,迟到学生需等下一节课开始前才可进入教室。
2. 上学迟到三次及以上的学生,将被视为需要改进的学生,需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并制定改进计划。
3. 学生在校内遵守安全规定,不得奔跑、打闹、追逐等行为。
二、课间时间1. 课间时间学生只能在指定区域活动,并遵守课间活动规定。
2. 学生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只有在课间时间需上厕所时才可离开教室,并事先向老师报告。
3. 学生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除非经过老师允许。
4. 学生应保持教室的整洁和安静,不得在课间时间大声喧哗。
三、午餐时间1.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食堂就餐。
2. 学生应保持文明用餐,不得乱扔餐具,不得耍食堂的食物。
3. 学生应遵循餐厅的就餐规定,不得吃快餐、外卖等不健康食品。
4. 午餐时间结束后,学生应及时清理餐桌与用具,并保持餐厅的整洁。
四、课堂纪律1. 在上课过程中,学生应严格遵守老师的指导和要求。
2. 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随意交谈、玩耍或干扰他人学习。
3.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抄袭或抄袭他人的作业。
4. 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的意见,不得互相侮辱或歧视他人。
五、课外活动1. 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并遵守活动的规定和要求。
2. 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或缺席课外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向老师请假。
3. 学生应遵守活动期间的安全规定,不得参与危险活动。
六、校园安全1. 学生应保持校园的整洁和干净,不得乱扔垃圾。
2. 学生应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骑车或滑轮。
3. 学生应保护好个人财物和校园财物,不得损坏或盗窃他人物品。
4. 学生应遵守校园安全规定,不得从高处跳跃、攀爬危险场所或摔跤。
七、考试纪律1. 在考试过程中,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等作弊行为。
2. 考试过程中,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发出嘈杂声音打扰他人。
小学生管理制度及处理制度

小学生管理制度及处理制度一、管理制度1. 上课纪律(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
(2)上课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不与同学交头接耳。
(3)积极回答问题,不打断老师讲话。
(4)尊重老师,礼貌待人。
2. 作业纪律(1)按时完成作业,不抄袭、不代写。
(2)作业字迹工整,卷面整洁。
(3)认真检查,杜绝漏题。
(4)按时上交作业,不拖延。
3. 考试纪律(1)遵守考试时间,提前进入考场,按时交卷。
(2)携带必备物品,如文具、试卷等。
(3)遵守考场规则,不抄袭、不作弊。
(4)尊重监考老师,服从管理。
4. 出勤纪律(1)按时到校,参加各项活动。
(2)请假需向老师请假,履行手续。
(3)不无故缺课,不逃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作息时间。
5. 卫生纪律(1)保持教室卫生,不乱扔垃圾。
(2)爱护公物,不损坏桌椅、黑板等。
(3)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
(4)养成良好饮食习惯,不带零食到校。
6. 行为规范(1)穿戴整洁,符合学生身份。
(2)言谈举止文明,不骂人、不打架。
(3)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路上注意安全。
(4)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二、处理制度1. 对于违反上课纪律的学生,老师会进行批评教育,并在适当时候进行家访,与家长共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 作业违反纪律的学生,老师会责令其重做,并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者,家长会被告知,共同督促孩子改正。
3. 考试作弊的学生,将受到严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者,学校会通知家长,严肃处理。
4. 出勤违反纪律的学生,老师会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
长期无故缺课、逃学的学生,学校将通知家长,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 卫生违反纪律的学生,老师会进行批评教育,并让其负责清洁卫生。
严重者,学校会通知家长,共同教育学生。
6. 行为规范违反纪律的学生,老师会进行批评教育,并让其认识到错误。
情节严重者,学校会通知家长,共同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小学生班级管理制度细则

小学生班级管理制度细则一、守时制度1. 上课时间:学生应准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
上午上课时间为8:00至11:30,下午上课时间为14:00至16:30。
2. 迟到处理:学生迟到超过10分钟,需向班主任请假并写明原因。
第一次迟到,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迟到,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检讨;第三次迟到,需向家长请假并记录到档案。
3. 旷课处理:学生旷课需向家长请假并提供正当理由。
未经请假而旷课一次,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检讨;未经请假而旷课两次以上,将追究学生及家长的责任,并记录到学生档案。
二、班级纪律1. 行为规范:学生应维护班级良好秩序,不打闹、不吵吵嚷嚷。
课堂上要认真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遵守教师的各项要求。
2. 课间休息:学生在课间休息时要有秩序排队,不得奔跑和打闹。
在操场上运动时要遵守规则,不得攀爬树木或做危险动作。
3. 教室和设施:学生应当爱护教室和学校的设施。
不乱涂乱画,保持教室的整洁和安静。
如有损坏设施,学生需要向班主任报告。
4. 班级卫生:学生要保持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保持课桌和椅子的整洁。
学生还应当自觉参与班级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整个班级的干净整洁。
三、课堂秩序1. 课堂纪律:学生应安静入座,按时上交作业并整理好学习用品。
在课堂上要积极参与,不随意走动和交头接耳。
禁止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
2. 回答问题:学生在解答问题时要举手示意,等待老师点名后再回答。
不得随意打断他人发言并要尊重他人的意见。
3. 作业批改:学生应及时完成课后作业,并按时上交给老师。
老师批改作业后,学生应认真查看并及时订正错误。
四、考试评定1. 考试安排:学校会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定期考试,学生需认真备考。
考试期间,不得传递纸条、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2. 成绩评定:学生的考试成绩将计入平时成绩。
根据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学生将被评定为优秀、良好、中等或需要改进等等级。
五、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学校会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扬信、荣誉称号、奖学金等,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和遵守纪律。
小学部学生管理制度(三篇)

小学部学生管理制度是针对小学部学生的管理规定,旨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学生守则1. 尊重师长和同学,礼貌待人,言行文明,不欺负他人。
2. 遵守校纪校规,不迟到早退,不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3. 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整洁的形象,不乱扔垃圾,珍惜学校和公共设施。
4. 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不打闹、乱说话,完成作业。
二、作息时间管理1. 按时完成作业,不拖延到晚上。
2. 按时起床、洗漱、吃早餐,不迟到上学。
3. 按照课程表参加各项活动,不旷课、逃课。
三、学校活动参与1. 积极参加班级活动、社团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2. 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益,合作完成集体活动任务。
四、考试管理1. 严禁作弊和抄袭,保持考试诚信。
2. 考试期间保持安静,不与他人交流、传递信息。
五、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学生守则的行为,学校将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如口头警告、书面检讨等。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会给予适当的处罚,如约谈家长、扣分、停课、观察等。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学生的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和集体荣誉感。
同时,学校会定期评估和调整管理制度,以适应学生成长的需要。
小学部学生管理制度(二)是为了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保障学习环境、培养学生自律能力而设立的一套规章制度。
1. 学生出入校园:a.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
b. 学生需要穿校服,注意个人形象。
c. 学生必须遵守校园安全规则,禁止随意离校。
2. 学生行为规范:a. 学生应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不得有侮辱、欺负、打架等不良行为。
b. 学生应尊重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浪费学校财物。
c. 学生应有礼貌待人,不得使用粗俗语言。
3. 学生学习纪律:a.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课堂专心听讲。
b. 学生不得抄袭、作弊,尊重知识产权。
c. 学生应遵守考试规则,不得作弊、违反考试纪律。
4. 学生奖惩制度:a. 学生表现优秀的,将获得奖励,如表扬、奖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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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法规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学籍管理规定三、学生外出和擅自离校的有关规定四、班级量化考核评比制度五、操行等级考核评定细则六、若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则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遵纪守法勤奋学习1.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安定,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 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3. 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
4. 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1. 尊重老师,接受教诲和指导。
2. 诚实守信,热诚待人。
3. 团结同学,互助、互谅、互让。
4. 爱班、爱校、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三.热爱劳动1.端正劳动态度,遵守劳动纪律。
2. 爱护设备、工具。
四.遵守公德勤俭节约1. 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2. 敬老爱幼,助人为乐。
3. 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
4. 节约水、电、粮食,不追求物质享受。
5. 尊重父母的意见和教导,经常向父母汇报生活、学习、思想情况。
五.自尊自爱仪表端正1. 坐、立、行走、写字姿势端正。
2. 穿着整洁、朴素大方。
3. 举止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谈吐文雅。
4. 不赌博,不打架斗欧,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5. 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学籍管理规定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教育的方针、政策,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制定本规定。
1.入学和注册:(1)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方可取得学籍。
(2)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学籍,退回父母或抚养人所在地,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按学校的规定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学生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三十个学时,学校责令其退学。
2.休学和复学:(4) .一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60天者,予以休学。
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 学生休学以半年为限,休学期满不能复学者,作退学处理。
因病休学的学生要求复学,必须有县以上医院的诊断书,证明己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批准,方可复学。
3.退学规定:(6) 学生不得无故申请退学,对自动退学、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退费。
退学的学生,由父母或抚养人来校领回原籍。
4.奖励和处分:(7)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生产实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奖励。
(8) .考试作弊、违反考场纪律者,给予记过处分,该科成绩作0分,并严肃处理。
(9) .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学生外出和擅自离校的有关规定(一)学生外出是指学生离开学校到学校大门或围墙之外者。
(二)学生擅自离校是指学生不请假,虽有请假但未批准请假而离开学校到学校大门或围墙之外者,或批准请假未按时返校者。
(三)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严禁学生不请假外出。
若有特殊情况外出,学生必须请假并书面写明外出原因,经班主任老师签署明确意见(同意或不同意),报教导处批准,学生凭教导处出具的出门条方可离校。
(四)学生因病需外出就医的,一般由班主任老师或指定的老师陪同前往。
不需老师陪同的因病外出就医的学生,按前一条规定请假。
(五)学生外出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或其他责任,由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承担。
(六)学生擅自离校,学校发现或知道后应及时告知(当面或电话告知均可)学生家长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根据学生家长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的要求,学校可以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或寻求帮助。
(七)学生擅自离校或外出期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或其他责任由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承担。
学校对擅自离校或外出未归的学生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班级量化考核评比制度为了更好地搞好学生管理。
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爱卫生、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特制定班级量化考核制度。
该制度设早操、课堂纪律、寝室纪律、清洁卫生、日常行为五个方面。
每项考核打分,以全面检查班级日常表现情况。
并作为班级评比依据。
(附《班级量化考核表》)一、考核方法:考核根据平时检查、抽查、巡查的原始记录,对照《班级量化考核表》进行扣分,按得分多少作评比直接依据。
二、考核部门:1.课间操由教导处考核;2.课堂纪律由科任老师及值周老师考核;3.清洁卫生由值班老师考核;4.日常行为由值周老师和少先队中队考核。
三、考核目的:是为了改善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因此,考核实行及时通报制度。
即,负责考核部门应将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该班主任老师通报。
四、班级评比:每四周进行一次全校师生集会,对表现突出的班级进行表彰。
期末进行总评,对优秀班级进行奖励。
五、操行等级考核评定细则学生每学期入学开始,拟订基本底分为80分,然后按下述两类情况,分别进行加减分,到期末进行核算。
一.下列情况加分:1. 全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出全勤者加4至5分。
2. 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每次加2至5分。
3. 受到校内各项表彰者每次加1至2分。
4. 做好人好事,爱护公物者每次加1至3分。
5.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取得名次者,每次加1至3分。
6. 其它情况,班主任可根据具体情况在5分范围内加分。
二.下列情况为扣分:1. 违纪、受到各类处分者扣3至5分。
2. 影响学校声誉者扣3至5分。
3.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每次扣3至5分。
4. 损坏公物,包括桌、椅、教室宿舍门窗、墙壁、顶棚、工厂、学校各项设施、工具、用品、书籍、树木等,除赔偿外每次扣1至3分(经调查属于无意或偶然损坏公物并态度端正,主动赔偿者可酌情不扣分)。
5. 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6. 旷课者每节扣1分(但每次扣分总计不超过20分)。
7. 违反课堂纪律者,视其情节每次扣0.2至2分;严重违反课堂纪律,顶撞老师,不服从教师指导者每次扣3至5分。
8. 在教室内吵闹,坐桌子、窗台、上课或自习课睡觉,随意下位,聊天、逗乐、高声喧哗者每次扣0.2至1分。
9. 在校内吃零食,乱丢果皮糖纸、废物、(包括向窗外,楼下扔东西、倒水等)随地吐痰、污损环境,包括在墙壁、桌椅、黑板、布告或宣传物上涂抹、刻画、踩脚印,视情节扣0.5至2分。
10. 考试作弊、违反考场纪律者,除按学籍管理规定处分外,每次扣5至10分。
11. 无故不交作业或抄袭作业,请人代做作业者第一次扣0.2分,以后每次扣分为前次的2倍。
12. 严禁学生进入商业性的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和卡拉ok 厅等,如经发现按违纪处理,每次扣1至2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校纪处分。
13.正确使用公共设施,卫生间使用后自觉放水冲干净,严禁向便池内扔任何物品,并注意节约用水。
违反者除视其造成后果赔偿全部损失外,扣0.5—2分。
14.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街走人行横道,并做到安全。
如有违反以上者如随意横穿街道,过街时互相开玩笑、推、拉、追跑等行为,除造成后果自付外,每次给予扣2—5分。
15. 未完备请假手续不得出校门,违者扣2分。
翻越围墙扣5分,并给以校纪处分。
16. 其它情况,班主任可根据具体情况在5分范围内扣分。
三.学期总分与操行等级折算方法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4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若发生伤害事故亦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