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服务方便快捷,更好地体现门户网站的全面性、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门户网站是市委、市政府通过互联网政务信息和提供网上服务的综合平台,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政策,展示形象,公开政务信息,提供办事服务,推行政民互动,提高行政效能。
第三条门户网站的建设原则是:统筹规划、集群发展、资源共享、强化服务、安全可靠。
第四条主网站和部门网站统一标识、统一计数,。
第五条门户网站主站由市委、市政府主办,市信息办承办,各县(区)、各部门协办。
市信息办负责主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各部门在市信息办统一规划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各部门可利用门户网站建站系统生成部门网站,确保主站和部门网站的资源整合。
各县(区)门户网站建设方案报经市信息办审批后自行建设。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门户网站主站,市人大、市政协网站,各县(区)门户网站和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及中央、省驻平各单位建立的网站。
第二章信息管理第七条按照“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门户网站主站信息由市信息办负责审核,各县(区)、部门网站信息由各单位自行审核。
第八条市、县(区)党政机关在其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以及社会公众正常工作生活有需求的信息,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应组织上网。
第九条上网信息的主要内容(一)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应公开的内容;(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信息;(三)重大决策、重要政务、重点社会活动情况;(四)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发展及处理情况;(五)本地自然地理、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社会事业等相关信息;(六)公众生活、学习和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服务信息;(七)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关心的热点,组织的各类专题信息。
第十条门户网站不得传播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损害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三)传播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四)散布淫秽、色情、、恐怖、暴力或教唆犯罪的;(五)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公司上网室管理制度

公司上网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上网室的使用,维护网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上网室,包括主办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
三、使用权限
(一)仅限公司员工和相关单位人员使用,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二)使用上网室需要提前预约,每次使用不得超过2小时。
(三)严禁将个人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四、网络安全
(一)在使用上网室时,严禁访问非法网站,传播非法信息。
(二)禁止下载、传播包含恶意程序的文件,严格遵守网络安全相关法规。
五、设备管理
(一)使用期间需保持设备整洁,妥善使用,禁止私自更改设备设置。
(二)不得擅自移动上网室内的设备,如有问题需及时向管理员反映。
(三)不得擅自重启设备,遇到问题需向管理员寻求帮助。
六、行为规范
(一)上网室内不得喧哗,保持安静环境。
(二)不得在上网室内进行私人活动,如打牌、看电影等。
(三)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关机或登出个人账号。
七、违规处理
(一)发现有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取消使用权限,并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保留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的权利。
八、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修订,以适应实际使用情况的变化。
以上就是公司上网室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网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门户网站管理规定(二篇)

门户网站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门户网站的管理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门户网站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
2. 民主原则:门户网站的管理应遵循民主原则,保障用户的言论自由权利,提供公开、平等和透明的交流平台。
3. 公信原则:门户网站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不得传播虚假信息、违法信息和有害信息。
4. 素质原则:门户网站管理应倡导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不得传播淫秽色情、恶俗低级等不良信息。
5. 安全原则:门户网站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
三、管理责任1. 门户网站的所有者、经营者要履行其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营。
2. 门户网站的编辑、发布人员要严格遵守编辑准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3. 门户网站应设立内容审核部门,对用户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防止传播违法、有害信息。
4. 门户网站应设立举报系统,对用户举报的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应,并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5. 对于违法、有害信息的处理,门户网站应依法采取限制、删除等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四、用户权益保护1. 门户网站要尊重用户的言论自由权利,不得对用户的合法言论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和封禁。
2. 门户网站应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3. 用户在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合法、准确,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 门户网站应及时回应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五、违法行为处理1. 对于传播虚假信息、违法信息和有害信息的行为,门户网站应立即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用户,门户网站应暂停其账号,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对于涉及侵权行为的投诉,门户网站应依法进行处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4. 门户网站应建立和完善用户投诉机制,确保用户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应。
公司计算机网络及网站管理规定

公司计算机网络及网站管理规定
一、网络规定
1.公司网络使用范围及用途:公司网络仅限于公司内部职员使用,用于
工作和沟通交流目的。
2.禁止的网站访问:禁止访问成人网站、赌博网站、违法或涉及侵权等
内容的网站,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3.账户与密码管理:每位员工必须妥善保管个人账户与密码,不得将账
户密码泄露给他人。
二、网站管理规定
1.网站内容审核:公司网站发布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
假信息、侵权内容等。
2.网站更新与维护:公司网站需定期更新内容,并保持良好的访问速度
和稳定性。
3.网站备份:公司网站数据需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性与完整性。
三、违规处理措施
1.对于违反网络规定的员工,将给予警告、扣减奖金等处罚措施,情节
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违反网站管理规定的员工,将暂停其网站发布权限,并进行内部
调查处理。
结语
以上是公司计算机网络及网站管理的规定,每位员工都应当遵守规定并加以遵循,共同维护公司网络与网站的安全与稳定。
以上内容为公司计算机网络及网站管理规定,希望大家能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网络与网站的安全与稳定。
公司门户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门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门户管理,建设和维护一个良好的网站形象,保障公司门户在信息发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门户是公司对外传播信息、展示形象、与客户、合作伙伴、员工等方进行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所有涉及公司门户管理的工作均应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门户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用户权益,维护信息安全和保密,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确保网站安全稳定。
第四条公司门户包括公司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各平台统一归公司门户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五条公司门户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门户的整体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维护等工作,各部门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章信息发布管理第六条公司门户上发布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每个部门负责自身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网站管理员负责整体信息的审核和把关。
第七条发布的信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遵守网络道德准则,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违法内容。
未经许可不得发布第三方信息。
第八条公司门户信息发布需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应熟悉相关制度和业务内容,对信息进行审查、编辑,并保留审核记录。
第九条信息发布应定时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如遇重大事件,需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条发布信息时,应注明信息来源,适当引用相关材料,尊重知识产权。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门户应做好安全防护,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网站服务器、数据库等重要数据。
第十二条网站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网站安全,针对常见安全漏洞进行修复,加强网站的安全防护。
第十三条网站管理员应备份网站数据,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司门户存在漏洞或出现问题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处理,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公司门户应建立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响应、处理,降低损失。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公司门户管理部门应建立门户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等内容。
门户网站管理规定

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户网站(下简称“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加强质监工作宣传、改进公众服务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局网站及下属单位网站(简称“子网站”)的管理。
各下属单位对子网站的管理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细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局信息化中心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局各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二)具体承办市局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日常管理、技术支持及培训工作。
(三)负责为各子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四)负责拟定网站管理制度及网站安全方案,定期检查网站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市局网站内容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制定市局网站绩效考核办法,稳步推进市局网站绩效考评工作。
第五条市局办公室是全局涉密信息的主管部门,负责市局网站信息发布的协调审核,信息涉密性的检查并进行保密审查备案。
第六条机关各处室是市局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维护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维护工作。
(二)准确回复网上在线咨询内容,并将常见的咨询内容在相应栏目中进行反馈。
(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各分(县)局、直属单位是子网站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单位子网站的设计开发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及时在本单位子网站上发布信息,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三章网站建设第八条鼓励各单位建设各自的子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
集团网站管理办法

XX集团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集团网站是集团对外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加强对集团系统内各公司门户、业务网站的建设与管理,优化集团网络资源的配置,保证网络安全运行,发挥网络对集团经营与发展的服务功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网站,是指报经集团审批备案、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建立的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的网站及其子网站(含官方微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系统内各公司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信息发布。
第四条集团系统内网站建设应以展示公司形象、搭建内外信息交流与在线业务营销平台为中心,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同类整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网站,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规定,并依据本办法开展网络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六条集团网站实行分级管理模式,集团在综合部设立网络信息编辑部(以集团报编辑部为主体)代表集团行使网站的管理及维护职能,设网站管理员;各子公司为二级管理组织(各连锁酒店网站由XX国际酒店管理公司网络中心整合归口管理;股份公司及各非酒店业务子公司网站实行自我管理),设专兼结合的网站资料管理专员(信息员);集团审计监察部行使监督职能;网站制作方负责网站的技术支持,自建服务器由托管机房维护网站的稳定和安全。
第七条集团网络信息编辑部是集团网站建设的执行机构,负责集团网站的全面管理及子公司网管专员(信息员)培训工作。
第八条网络信息编辑部网络管理工作职责1、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2、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3、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分派专人(网站管理员)负责集团网站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执行与监督;4、负责制定网站管理和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完善及落实,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5、网络信息编辑部全面负责网站的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及网管专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网站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篇一: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广西天涌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站\公司微博等对外宣传推广网络渠道的管理与维护, 充分 发挥网站\微博的作用, 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 及时掌握市场信息, 拓展经营视野,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网站、公司微博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网站、公司微博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 与维护,负责网站或微博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臵、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 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公司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网站及微博的整体安全,关注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 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 并作好日常维护, 发现问题, 及时与网站制作公司联系并协助跟进解决。
每日由网站管理小组组长提报《网站/微博管理日报表》。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 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 颜色、 栏目组合等; 第五条业界动态、行业新闻栏目应及时更新,业界动态内容每周更新一次,行业新闻栏 目视事件发生具体情况及时更新,应具备时效特色,紧跟行业发展变化和客户需求; 第六条天润新闻、技术支持、节能方案、投资者关系等公司新闻类栏目应及时收集公司 相关信息点, 汇编成文, 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更新应保证与相关信息、 新闻发生时间保持一致。
第七条标题新闻、浮动广告等小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化特点; 第 1 页 共 5 页 第八条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 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核、 交公司管理层会签后,呈公司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九条公司网站管理小组以“分级管理、统一审稿、归口上传”的原则对公司网站实施管 理。
(一)分级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需根据网站管理要求向网站管理小组明确指定本部 门通讯员,本部门通讯员负责本部门涉及新闻动态、公司新闻信息的收集、汇编、成文和提报 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准则、工作流程由公司网站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布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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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扩大集团对外知名度、提升集团外部形象,进一步发挥网络对集团经营与发展的服务功能,根据集团和集团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集团信息化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司内部网站是指由集团有限公司以本单位法定名称命名建立的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集团网站管理的所有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集团网站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规定,并依据本办法开展网络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网站的组织管理
第五条集团网站由集团办公室负责并组织建设
第六条集团办公室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集团网站的规划建设、版面设计、栏目设置、信息收集整理、日常管理及信息的审核、录入、发布、更新、上传,并对信息的安全性和时效性直接负责。
第七条集团办公室主任是网站建设及内容审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凡在集团网站各栏目公开发布的信息,由网站管理员整理后交办公室主任审批,经同意后上传公布,并存档。
第八条集团办公室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子公司及其它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办公室工作,对网站管理员索取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及时将各部门的最新信息发送至邮箱。
(一)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等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由各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自采自编,总经理审核后,活动结束次日以电子版上报。
(二)市场动态、项目中标、工程实施等信息由各子公司市场管理部提供,各市场管理部部长负责审核,每月不少于2次。
(三)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生产设备更新等由各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子公司总工审核,每月不少于2次。
第九条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得向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泄露。
第十条网站管理员将外界对网站的评论或建议及时反馈到各职能部门。
第三章网站的内容
第十一条按照展示企业良好社会形象,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要求,在集团网站上需向社会公开企业概况、改革发展、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信息。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企业简介、发展历史、组织机构、产品介绍、企业荣誉、资质权益等企业基本信息;
(二)适宜公开的企业规章制度、与社会公众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展示企业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信息。
包括企业技术、人才、设备、文化、业绩等;
(四)动态性信息,指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项目进展、中标信息等。
(五)员工招聘信息;
(六)其它适宜公开的信息。
第四章网站的建设规范
第十二条网站的新建与注册:
集团网站的建立与注册由集团办公室根据集团实际需要提出计划方案,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由集团办公室负责建立与注册。
第十三条网站的格局调整:
集团网站的格局调整由集团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方案,经集团总经
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网站设计风格:
(一)网站首页页头动画、页底版权信息栏、导航条的大小、版面布局等风格应基本一致。
网站其它页面的色调、布局、风格等与网站首页页面相呼应;
(二)网站导航直观,对网站所有栏目内容起指引浏览作用,有助于浏览者快速查找;
(三)网站版权信息栏信息完整,包括网站的IP信息/域名信息备案号、主办单位、维护单位、企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五条据《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以下域名管理规范:
(一)集团网站使用域名为:
(二)集团的员工及其家属不得以集团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网站、论坛、贴吧、个人主页等网络平台,否则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有关责任。
(三)集团网站域名的变更,必须及时在门户网站首页明显位置通告。
第五章网站的运行和维护
第十六条集团网站的网页设计应当庄重、典雅、大方和美观,体现企业形象。
第十七条建立信息上网审批制度。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集团网站信息由集团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上网,重大信息由集团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集团网站不得与非法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也不得从事与集团网站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十九条建立集团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
按照“及时、客观”的要求,各子公司要搞好信息资源的组织、上报工作,保证集团网站有新信息更新。
第二十条集团网站发布、转载其它媒体新闻等信息,应遵守国家、地方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集团网站应维护用户的隐私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集团网站的系统管理人员不得对外透露用户信息和资料。
第六章信息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网站管理员每月将各单位应上报的信息情况反馈给监督顾问委员会。
对于不及时或没有达到数量的,在相关负责人当月考核中扣分。
年终由集团办公室评出在网站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集团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三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的,按照集团有关保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