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党员考核办法
学生党支部考核制度

学生党支部考核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系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学习上的佼佼者,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相关要求,结合我系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项考核制度,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一、管理办法考核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会议负责终审。
二、考核时间实行学期考核制,每学期末对学生党员进行综合考核,并进行民主评议。
三、考核对象本支部的全体学生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四、考核内容和措施考核对每个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设基准分6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情况、社会工作、日常行为规范各占15分。
(一)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1)支部会议出勤率:基本分3分a.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以此类推,四次(含)以上得0分。
b.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2分。
c.三次事假扣1分。
(2)支部会议的表现情况:基本分3分a.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的加1分。
(3)支部活动的表现情况:基本分4分a.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3分。
(4)思想汇报情况:基本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三个月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正式党员此项为满分,以学期末对该项进行统计的结果为准)5分思想汇报要求主题思想突出,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
出现抄袭现象扣1分/篇。
(二)党员的学习情况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
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杂志、网站上发表的,依次加5分/篇,3分/篇,2分/篇,1分/篇。
2、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进步。
学生党员党员考核办法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办法一、考核意义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标准及内容详细考核依据请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三、考核的用途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每学年上学期的党员民主评议以及每学年下学期的优秀党员评选。
2、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在每年十一月份进行。
评议分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等步骤进行,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
各步骤参照每学期民主评议策划方案具体实行。
3、党员评优工作安排在每年三月份进行。
届时,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党员量化考核评分表,评选出院级、校级优秀党员及推荐竞选湖南省百佳优秀大学生党员的学生党员名单。
4、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将考核成绩在院(系)、班级范围内公布,并分析考核情况。
5、对考核分数过低的学生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
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不合格学生党员将申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附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附2:《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附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附2:《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014年9月,《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提出不合格党员的六种情形,并进一步严格规范组织处置的程序。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党员考核方案

党员考核方案党员考核方案是指对党员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的一套制度和方法。
通过对党员的日常工作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党性修养等方面进行评估,旨在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一、考核内容1. 日常工作表现:包括党员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等方面的表现。
可以通过工作考核、工作报告、工作业绩等来评估。
2. 思想政治素质:包括党员的政治立场、党的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质等方面的评估。
可以通过党课学习情况、理论水平考核、政治表态等来评估。
3. 党性修养:包括党员的党纪党规遵守情况、党员意识、党员自律等方面的评估。
可以通过党纪党规考核、党员纪律教育等来评估。
二、考核标准1. 日常工作表现:根据党员所在岗位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评估党员在工作中的责任心、执行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可以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指标来评估。
2. 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党员对党的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贯彻情况,评估党员的政治立场和思想水平。
可以通过理论考试、政治表态、参加学习活动等来评估。
3. 党性修养:根据党员对党的纪律的遵守程度、对党组织的忠诚度、对党的事业的热爱程度,评估党员的党性修养。
可以通过党纪党规考核、组织生活会情况、党员自律情况等来评估。
三、考核流程1. 考核计划制定:党组织根据党员考核的时间节点和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计划,并公布给党员。
2. 考核指标确定: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确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和权重,确保考核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3. 考核数据收集:党员的考核数据可以通过工作记录、学习情况、党员自评等方式进行收集。
同时,也可以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
4. 考核结果评定:根据收集到的考核数据,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党员的考核结果。
评定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5. 考核结果反馈:将党员的考核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并进行解释和说明。
入党积极分子定性定量考核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定性定量考核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方针,本着“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使我院学生党员组织发展程序更加规范,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做到党员发展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全面考察拟发展对象的思想、学业、服务社会、群众基础的综合情况,积极引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优秀、综合素质强的学生加入党组织,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充分体现我院学生党员的先进性,确保做到党员发展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察实施(一)考察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中符合如下学生党员发展基本条件的学生:1、党校初级班、中级班顺利结业,无考试违纪违规现象;2、学位英语与学位计算机顺利通过;3、无考试科目不及格;4、未受过任何形式的处分,凡在校期间受到处分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延缓其考察期或取消其考察资格。
(二)考察时间:学生从确定为积极分子到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为止。
(三)量化考察内容及标准1、思想政治40%:①积极参加学院分党校组织的初级班和中级班的学习,以两次考试实际得分的平均分*15%计算该项得分。
②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进行民主推优,民主测评得分的平均分*10%计算该项得分。
③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考察期内思想汇报篇数不得少于五篇,且每次按优(95)、良(85)、中(75)、差(65)计分。
少于五篇的同学不得分,多于五篇的可遴选得分高的五篇做平均。
以平均分的10%计算该项得分。
④所在公寓管理站对其进行考核,党员工作站站委会讨论打分和公寓站站长打分的平均成绩*5%计算该项得分。
2、学业状况30%:①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认真学习,努力提高学习成绩,以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总评成绩平均分*10%计算该项得分。
②在校期间,通过英语四级、江苏省计算机二级的(旅游管理专业过一级),得80分;通过英语六级、江苏省计算机三级(旅游管理专业过二级)的,得100分,以两项平均分* 5%计算该项得分。
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湘商职院党字[2004]28号学生党员考核细则为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正确评价学生党员的现实表现状况,促进学生党员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其综合素质,较好地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广大同学中树立起学生党员的良好形象,提高学生党支部整体战斗力,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学院学生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二、考核时间:实行学期考核制。
每学期期末对学生党员本学期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学年结束时,要进行学年总评。
三、考核形式:考核由学生党支部负责,支部书记总体把关,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原始资料的收集和记录,考核结果存档备案。
四、考核等级:考核分不及格(60分以下)、及格(60-79分)、良好(80-89分)、优秀(90分及90分以上)四个等级。
五、考核标准:(一)政治素质(35分)1、思想汇报(10分):正式党员三月至少一次思想汇报,预备党员两月至少一次思想汇报,迟交一次扣2分,缺交一次扣5分,思想汇报要求书写工整,有实质内容,能反映个人的思想动态,不符合以上要求者酌情扣分;2、理论学习(15分):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及有关文件的学习,按时参加支部、总支、党员大会。
凡迟到者每次扣2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无故缺席两次或迟到三次者直接考核为不及格。
特殊原因需请假,会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准假。
通过学习,在有关报刊杂志发表思想理论文章给予加分(院级3分,省级以上5分)。
3、行为作风(10分):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凡受通报批评者(包括院、系、党内)一次扣10分,受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者直接考核为不及格。
(二)作用发挥(35分)1、党建工作(15分)(1)做好所指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做好必要的记录、资料整理工作。
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及时向支部反馈考察情况。
由支委进行不定期抽查,一次不合格者扣3分。
(5分)(2)积极参与所辅导班级团支部的推优、政治学习、团支部建设等活动。
学生党员考评细则

学生党员考评细则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学生党员光辉形象,提高党员自身素质。
学生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三大作风,特拟定XX学院学生党员考评细则。
此细则力求通过具体的分值反映学生党员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及日常生活中表现情况。
具体考评细则如下:每位党员每学期基准分值为75分,根据党员表现从基准分值中扣除或加入考核分。
(凡基准分低于60分者,取消其评定年度优秀党员的资格。
)一.党支部基础建设1.党支部及各党小组开展活动的计划、总结等资料齐全。
资料每缺一项扣2分;不规范、不认真、上报不及时每发生一项扣3分。
2.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党支部及各党小组应认真进行党务知识学习,积极组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没有开展活动扣4分,开展活动不正常的扣2分。
二.党支部组织建设1.党支部的列会、组织生活应有相应的会议纪录。
每缺一次会议记录扣2分。
2.党支部成员应明确分工,分工不明确扣2分。
三.党员管理1.党员出勤情况分为:1.会议2.组织生活3.其他活动。
以上三种学生党员出勤情况中,属于正常工作请假和病假情况不予扣分,个人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
2.党员拒不服从支部的安排视情节轻重而定。
情节轻微扣2分,情节严重扣4分。
3.党员拖延党费扣2分,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视为自行脱党。
四.党员争先创优1.凡在本学期内荣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者均在基准分中加3分;获院级以上奖项的加5分。
2.担任党代表的同学对于所带班级中的积极份子的考核客观及时、党代表工作优秀,在党代表的基准分中加2分;党代表工作一般并不突出者,在基准分中加0-1分;身为党代表未能客观及时的对积极份子进行考核,在其基准分中扣2分。
3.普通党员能够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情况,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在其基准分中加2分;与党组织沟通情况一般不予加分;不能够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情况、思想消极者从其基准分中扣2分。
信息学院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细则

保山学院信息学院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推进学院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支部整体战斗力的充分发挥,依据党章和大学生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支部内部考核(权重30%)一、支部活动表现情况15%1.参加党小组活动及支部组织生活出勤情况5%:全勤者获满分5分,缺席一次扣0.5分(各党小组组长提供)2.参与支部活动策划和组织情况5%:积极为支部活动出谋划策,在各职能部门表现突出者获5分;积极参与支部活动者获3分;经常不参与支部活动,对支部工作漠然视之者不得分(辅导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提供)3.本人上交工作小结和思想小结情况5%:每学期至少主动上交两篇以上工作小结或思想汇报并且内容充实、言之有物者获满分5分;未能按时上交经督促上交且内容充实者或按时上交但内容不充实者得3分;上交一篇并且内容充实者得2分,不上交或抄袭拼凑形成者不得分(辅导员及党小组组长提供)二、模范作用情况5%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并能带动培养联系对象遵守校规校纪者得满分4-5分,本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但不能带动培养联系对象的得2-3分;本人违反校规校纪者以0分记,并报学生处严肃处理。
三、 联系人、考察人工作情况10%以信息学院《学生党员目标责任书》和《入党积极分子目标责任书》为评定标准,能够按时保质完成相应目标责任者获8-10分;未能按时完成但能积极改进者得5-7分;未能按时完成且态度不端正者不得分。
第二部分:学习成绩及学习态度(权重20%)1. 学习成绩总分以15分计,计算方法为:15*)111(---N M ,其中,N 为本班学生总人数,M 为本人综合测评名次。
如有补考,每门扣7分。
2. 考试过程中本人及目标联系对象均无作弊行为者得5分;本人无作弊行为但目标联系对象有作弊行为者每人次扣0.5分;本人有作弊行为者不得分,并报党支部严肃处理。
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锋和骨干,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支部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内容纪律方面(20 分)、思想政治方面(15 分)、学习方面(15 分)、党内活动(20 分)、民主评议(15 分)、学生工作(15 分)、附加分第二条、考核项目(一)纪律方面(20 分):1、校纪校规(5 分)。
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学生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
在按照校纪校规处理的同时,参照学生会记录给与相应的处分,相应扣考评分: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2 分/人次,校级通报批评对应扣考评分3 分/人次,对严重的违纪行为,将直接提请学院党委进行处理,此项不得分。
2、会议考勤(10 分)。
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会议,有事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认真填写请假条并有党支部书记签字方可生效,并且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备案。
只有按时参加会议全勤者得10 分满分,在支部参加会议及出现迟到、早退或请假者扣考评分2 分/人次,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者(无请假条备案请假一律按无故旷到处),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扣考评分4 分/人次,两次无故旷到者取消支部内一切评优资格。
3、寝室建设(5 分)。
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周不合格扣1 分/人次,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出现严重违纪情况扣2 分/次,党员本人违反寝室制度受纪律处分,此项不得分,可重复扣分(与校级校规)。
(二)思想政治方面(15 分):每个党员都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 分,并取消转正资格;迟交者扣4 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意义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标准及内容
详细考核依据请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三、考核的用途
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每学年上学期的党员民主评议以及每学年下学期的优秀党员评选。
2、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在每年十一月份进行。
评议分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等步骤进行,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
各步骤参照每学期民主评议策划方案具体实行。
3、党员评优工作安排在每年三月份进行。
届时,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党员量化考核评分表,评选出院级、校级优秀党员及推荐竞选湖南省百佳优秀大学生党员的学生党员名单。
4、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将考核成绩在院(系)、班级范围内公布,并分析考核情况。
5、对考核分数过低的学生预备党员,要适当延长预备期。
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不合格学生党员将申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理。
附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附2:《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附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表)
附2:
《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014年9月,《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提出不合格党员的六种情形,并进一步严格规范组织处置的程序。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阵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严格执行组织处置程序:
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处置程序:评议,初步认定→调查,初步意见→预审(分两种情况)→表决→审批(分两种情况)。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超过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