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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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文件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等规定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部: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对《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原浙商大研〔2005〕292号文件、浙商大研〔2006〕159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 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3.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规定二○○七年四月三日主题词:研究生管理制度通知浙江工商大学办公室2007年4月3日印发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中的最高层次,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是一个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科学研究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了加强我校博士生的培养工作,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培养博士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
要求: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至两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和组织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学习年限全脱产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4年。
确因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没有达到要求,可延长博士生的培养年限,但全脱产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在职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
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报所在学院、研究生部及分管校长批准,可提前答辩。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关于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文件
浙商大杭商院教〔2015〕79号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关于
同意耿亚平等54名学生转专业的决定
院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商大杭商院教[2013]61号)中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经过学生自愿申报、所在分院和教务部审核,确定了可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
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耿亚平等 41名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同意封静等10名新生互换专业,同意李永坤等3 名学生因学习困难降级转专业学习。
名单如下:
表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关键词:学生转专业决定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印发。
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浙教高教〔2014〕60号)的文件精神,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一体多元的课堂教学体系,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的学业能力、事业能力和人生能力,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学分的创新创业学分和2学分的素质拓展学分。
ﻩ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方式获得的学分.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文化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学术人文讲座、专业团体训练、获取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等方式获得的学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领导小组(以下简— 1 —称“校领导小组”),由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科研处、体工部、国际合作处、资产处及学科性学院组成。
校领导小组下设2个办公室,其一为素质拓展学分办公室,设在校团委,主要负责素质拓展学分分值的统计和管理工作;其二为创新创业学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负责创新创业学分分值的统计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的最终认定工作。
各学院成立院级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院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活动的规划、分值审核等具体工作。
院工作小组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学生办公室主任、院团委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主席等组成.各学院应划拨相应专项经费,用于相关工作量保障。
第三章学分认定范围、分值计算与替代第四条学生参与(或参与取得一定的成绩)以下项目可以取得创新创业学分分值,分值计算办法详见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文件-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

浙商大教〔2017〕6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经典阅读·电影赏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部门:现将《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经典阅读·电影赏析”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1月10日— 1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经典阅读·电影赏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经典性、思想性、知识性、前沿性、可读性和可欣赏性的标准,学校组织专家推荐一批精品书目和经典电影供学生阅读和赏析,统称“经典阅读∙电影赏析”,简称“经典赏析”。
各二级学院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学生专业的特点,补充推荐精品书目和电影。
第三条全日制本科学生(简称学生或本科生,下同)应在第一学年开始选读或选看本办法所推荐的书籍和电影。
经典赏析分精读和泛读(赏)2种。
精读由学校通识教育中心管理,泛读(赏)由学院管理。
第四条精读要求学生在本办法所推荐的书籍中,精选本专业领域以外8本书籍进行阅读。
每读一本书,要求撰写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读书笔记或小论文,并参加校内在线考核。
完成8本书籍的考核且每本书的考核均合格者,可获得通识选修课程《经典阅读》2学分。
凡读书笔记或小论文发现抄袭,将取消该门课程学分。
— 2 —第五条泛读(赏)指学生在校期间,读完或观看至少20本(部)本办法所推荐的书籍或电影,并参加考核。
经考核通过后,可获得学校制发的《浙江工商大学经典赏析证书》。
泛读(赏)的考核由学生所在学院参照学校精读考核组织进行。
第六条学校搭建经典赏析网络平台,支持学生在线阅读书籍、在线观看电影和在线考核。
学生即可以在线阅读书籍、在线观看电影,也可以线下方式阅读书籍或观看电影。
第七条每本书籍或电影的考核由专人负责,学校将根据选读(赏)的学生人数给予课时费补助,具体计算办法另行规定。
浙江工商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浙江工商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5〕14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创业精神,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的精神,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推进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深入持久开展,规范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结题等工作环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十二五”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的重点项目,也是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
该计划通过支持部分优秀学生参与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探索并推动以问题和课题为导向和载体的教学模式的建立,推进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改革,建设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大学生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该计划遵循“注重过程、兴趣驱动、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服从“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
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及经费落实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成立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团队(以下简称“国创团”),分别由教师国创团和学生国创团组成,团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教师国创团由相关专家及项目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组成。
负责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实施方案提出论证意见;动员、组织、实施、指导各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专利申请;支持和协助学校开设与创新创业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等课程;提出其他咨询意见和建议。
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20〕115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园治理方法的通知校内各部门:现将«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园治理方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园治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鼓舞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进一步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依照学校特色和优势,结合地点经济社会进展需要及相关政策,对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重点辅导,帮扶其自主实践或孵化,使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创业成果脱颖而出,学校成立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园〔以下简称实验园〕。
为保证实验园规范运作,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实验园专项基金人民币100万元,奖励成果突出的在园项目。
专项基金由学校、地点政府拨款和社会资助等组成。
具体奖励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实验园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组成部门分别为团委、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和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第四条管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管委会办公室要紧职责如下:〔一〕组织专家评审决定入园项目;〔二〕组织对在园项目的监督、考核和验收;〔三〕提出或建议奖励相关事宜;〔四〕组织开展以创新创业为主题的政策宣传、培训、交流和辅导等活动;〔五〕帮扶在园项目与科技孵化器等单位对接;〔六〕指导学生社团具体负责实验园日常治理和运行。
第三章入园条件与程序第五条实验园遵循〝公平立项、择优入园〞的原那么,采纳项目立项申报制度,选拔面向市场并具备一定技术含量或创新性的科技类、文化创意类和商业模式创新等项目入园实践或孵化。
第六条实验园只受理团队申请入园;项目符合本方法要求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素养和科研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入学一年以上的全日制一般高校学生;〔二〕自觉遵守实验园相关治理制度;〔三〕无不诚信或违规违法记录,学有余力,历年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两门;〔四〕有志于研发和成果转化,从事实体运营。
浙江工商大学学院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学院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办法浙商大教〔2014〕254号第一条为了突出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科学考核各学科性学院教学工作,根据《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浙教高教〔2012〕113号)及《浙江工商大学任期目标考核办法》(浙商大规划〔2014〕106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学科性学院的本科教学考核工作,不适用于章乃器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工部、杭州商学院等其他教学单位。
第三条学校对学院教学工作的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即对各学院的教学工作考核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每个考核点按百分制计算分值;(二)考核指标精简原则,即已列入任期目标考核的指标不再重复设置。
第四条学院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权重和计分办法,详见附录。
第五条学院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总分在70分(马克思主义学院另行确定)及以上为合格。
如果三年任期目标考核中,有一年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不合格,则学院任期目标总体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第六条学院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每年一次,考核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教务处于每年年初牵头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将对各学院量化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各学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周内向教务处提出复核要求,教务处应在1周内组织复查,并及时公布复查结果。
第八条学校将根据学院当年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结果(占60%)及任期目标考核中教学相关目标的当年完成情况(占40%)给出学院年度教学业绩排名。
教学业绩排名将作为评选“学院年度综合奖”的依据之一。
第九条弄虚作假、故意填报虚假数据的学院,当年度教学业绩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第十条本办法暂未明确的其他教学工作是否列入考核及如何考核,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工商大学学院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办法》(浙商大教〔2013〕49号)同时废止。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09〕211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 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商大学〔2006〕137 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健康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在校注册学习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提高综合素质,增长才能,并取得一定的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自助性活动,学校提倡、支持并依法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保护学生的劳动收入。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管理职责第四条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管理、协调、监督全校勤工助学工作。
第五条学生处学生助学服务中心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和接受校外用人单位或个人的用人请求,加强学生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维护学校、学生、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有权拒绝用人单位或个人协议外的要求,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浙江工商大学勤工助学或类似名义组织相关活动。
对于扰乱学校勤工助学活动秩序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校内勤工助学的管理第八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必须坚持按需设置和合理设置的原则。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 小时的长期岗位;临时岗位是指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设置的岗位。
各用工单位申请设立固定岗位或临时岗位,在每学期初须向学生助学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或《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岗位临时用工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学生助学服务中心统一审核后方可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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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文件浙江工商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方案浙商大教〔2016〕314号一、评估目的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和发挥专业评估在保障和提升教学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常态化的专业评估制度,全面评估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与人才培养质量,健全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学院进一步重视并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突出专业特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原则贯彻教育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并坚持以下原则:导向性原则。
通过开展专业评估工作,进一步促进全体师生员工把本科教学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使学院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等都体现以教学为中心,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和改革,努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提升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发展性原则。
通过开展专业评估工作,诊断专业发展— 1 —和建设中的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的专业发展建议,进一步促进学校、学院、专业分级建立科学、系统、能够促进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高效性原则。
专业评估工作基于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对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注重数据分析和事实判断,简化评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评估指标评估指标详见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设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内涵三个层次。
其中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0个、内涵51个,每个一级指标下另设“问题诊断、分析及改进措施”,涵盖专业的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师队伍及其教学水平、教学投入和培养培训、实验室与实习基地、信息资源、教学经费和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课程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研讨与教学资源开发、毕业论文的制度建设、使用考核情况,教学管理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学生服务、质量保障等教学管理情况,学风、人才培养目标实现情况和就业与社会评价情况。
具体参见《浙江工商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各项指标评估内容所跨时间为近3学年。
根据国家、省、市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在实施— 2 —过程中可以对评估指标进行相应调整。
四、评估组织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实行四年一轮制,分评估整改期与改进提高期。
评估整改期的工作主要包括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校所有在办本科专业进行评估,各专业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整改计划并接受学校复查,“不通过”专业必须限期接受学校复评;改进提高期的工作包括各专业根据整改计划进行改进和对自愿参加升优评估的“通过”专业进行复评。
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或国际专业认证的专业直接认定为优秀,暂缓招生专业不参加评估,新建专业学校另行组织新专业评估,其它所有在办专业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评估。
本科专业评估的组织工作教务处负责,采取学院自评和学校组织专家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自评是整个评估工作的基础,各学院应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工作。
自评期间各学院要加强分析各专业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规范教学档案管理,收集有关资料的佐证材料,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在自评基础上,各学院要认真撰写专业自评报告,连同需要展示的材料,报教务处。
2. 学校组织专家组评估的基本程序包括:召开学校评估专家组会议,部署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评估专家组在进入学院开展评估工作前,审阅专业自— 3 —评报告与相关材料。
评估专家组到学院进行评估。
各学院向专家组汇报专业自评情况,当场回答专家组提问;评估专家组根据自评报告、汇报情况及其它有关材料,进行实地考察。
评估专家组在以上工作完成后,依据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评价,汇总结果,提出评价等级。
评估专家组向各学院反馈各专业的评估结果与意见。
学院在三个月内提交专业整改计划,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查和复评。
评估专家组向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汇报评估结果,经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初审并报批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报全校。
五、工作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院长为组长的学院专业评估工作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参与评估工作,组织学习专业评估实施办法,明确评估目的、原则,深刻领会评估指标内涵,将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学院负责专业评估学院层面的相关工作,专业系负责专业评估专业层面的相关工作,开展自评和材料收集、整理工作,认真分析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撰写专业自评报告。
评估工作要实事求是,自评结论要全面体现专业现状,对问题的挖掘要深刻、全面,所提供数据必须准确无误,杜绝弄— 4 —虚作假现象发生,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评估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对照评估意见积极整改,推动专业建设,办出专业特色。
六、评估结果与应用专业评估结果分“优秀”“通过”和“不通过”,“优秀”专业比例不超过参加评估专业总数的25%,“不通过”专业比例不低于参加评估专业总数的5%。
专业评估结果学校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并为学校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实行专业动态调整,以及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提供客观依据。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专业,专业所在学院在申报优势专业、课程、教改等教学建设项目时增加推荐名额;评估结果为“通过”的专业,经过整改后需参加复查,并可自愿申请升优评估,根据两次评估结果就高评定等级;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专业,将列入专业预警名单。
七、评估跟踪学校将对通过评估的专业进行持续跟踪。
各专业应继续加强建设,保证专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在此期间,如发现重大问题,将视其情况进行降级处理或直接认定为“不通过”。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5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内涵 1.专业定位和服务面向 2.人才培养目标 3.专业建设目标及成效达标标准 1.专业定位和服务面向较清晰,符合社会的实际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
2.人才培养目标的知识、能力、素质有可衡量的明确要求或质量标准。
3.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有建设措施,并初见成效。
1.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有切实的社会需求调查作为依据,在基本执行教育部或教指委建议的专业基本要求基础上,体现本校特点。
2.专业培养方案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的提高,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合理、清晰的培养标准或毕业要求。
4. 课程体系结构合理,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清晰。
5.学时分配比较科学,人文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不低于15%、理工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不低于25%。
对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指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分析客观、准确、到位,提出的改进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预期可达成度。
1.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专业负责人职责;2.专任教师能与学生规模相匹配,生师比达1:16,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行业经历,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3人且至少有1人具有教授职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不小于50%;年龄结构基本合理。
3.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开设讲座、指导实习、指导毕业论文等;专兼职教师的比例符合要求。
专业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 1.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情况培养方案 2.毕业生能力 3.课程体系问题诊断、分析及改进措施 2.教师队伍 1.专业负责人数量与结构 2.专任教师情况 3.兼职教师情况— 6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内涵达标标准 1. 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主讲教师90%以上至少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均担任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的教学任务。
2.教师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术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心与学生交流,指导学生学业成长,担任寝室之友或专业导师。
3.教师能按照教学要求,在教学准备、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课外辅导、作业批改和学业评价等教学环节中,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能基本保证教学质量;教学水平达到任职的要求,本专业所有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在C等及以上,无教学事故。
1. 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度至少为本科生完整地讲授一门课程,教授每学年度为本科生实际授课时数不少于48课时。
2. 教师有明确提升教学质量的责任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人才培养要求;承担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和一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
3. 专业教师重视科研促进教学,需提供3个科研成果支持教学的例证。
1.专业师资建设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重视并开展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2.有参加教学学术会议、教学培训、海外研修或参加实践锻炼的专业教师,有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措施。
对教师队伍指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分析客观、准确、到位,提出的改进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预期可达成度。
1.专业实验室建设有规划、有投入,场地和设备能基本满足专业培养计划的需求;.有专门的实验管理人员,保证实验教学达到教学要求;实验室对学生开放,提供近三年实验室开放项目及本专业学生参与情况。
2.有不少于2个较为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保持每学期至少有学生在基地实习,为每届学生的实习提供主要实习岗位;举例说明实习基地在人才培养中所起的作用。
1.专业图书和期刊数量能满足专业教学要求,电子资料使用方便。
2.网络教学资源丰富,举例说明5门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程关于网络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
教育教学水平 1.专任教师教学水平 2.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教师教学投入 1.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2.教师教学改革与研究培养培训 1.专业师资建设2.教师职业发展问题诊断、分析及改进措施实验室与实习基地 1.实验室建设及利用 2.实习基地建设及利用 3.基本教学条件及利用 1.专业图书资料使用情况 2.网络教学资源使用情况信息资源—7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内涵达标标准有专业生均日常教学经费标准,能基本满足教学需求;提供近3年专业建设专项经费明细表,说明其在专业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专业有在合作办学、合作培养、就业推荐、资源共建等协同育人方面的具体举措。
对基本教学条件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分析客观、准确、到位,提出的改进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预期可达成度。
1.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提纲、教案等基本教学文件及课程考试试卷等教学文档资料齐全,基本规范。
2.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投入,有一批优质课程,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3.教材选用合理,使用效果良好;有支持特色教材建设的措施和效果。
4.课程考核方式和方法恰当,满足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要求,能有效引导学生学习,并能合理给出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考试管理严格、规范;考卷批阅认真,成绩分布合理;考试分析到位,有效促进教学改进;考卷归档规范,例举5门考核方式方法有代表性的课程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