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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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减少职业危害,规范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及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各单位、驻矿单位、外委施工队及专业化服务队伍在受限空间作业时的安全管理。

三、受限空间定义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的封闭或敞口等通风不良空间。

四、受限空间分类受限空间分为以下四类:1. 封闭半封闭设备:指储罐、槽车、贮池、锅炉、容器、管道、炉膛、烟道等。

2. 地下建(构)筑物:指窨井、地下管沟、暗沟、地坑、废井、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地下电缆沟等。

3. 地上建(构)筑物:指储藏室、垃圾站、筒仓等。

4. 煤矿井下(构)筑物:煤仓、通风井、盲巷、尾巷等。

五、受限空间作业总体要求1. 各单位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对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严禁无批准措施违规组织作业。

2. 各单位编制受限空间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并按审批后的措施组织作业。

3.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环境、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法。

4.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5.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切断受限空间内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7.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切断受限空间内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8.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检测,确保氧气含量在18%~21%之间,有毒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受限空间作业(以下简称“作业”)是指需要进入具有一定限制、风险和困难的封闭空间进行作业活动,如储罐、油箱、管道、暗室等,为保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的人员和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义务1. 作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受限空间作业活动,制定作业方案,并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2. 作业人员:严格遵守作业规定,参加必要的培训,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 监理单位:监督作业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4.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作业前准备1. 编制作业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目的、过程、安全措施等,据此评估作业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

2. 人员配备:根据作业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作业人员的数量和技术能力要求。

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培训和资质。

3. 安全设备准备:提前准备好必要的安全设备,如防护帽、安全带、检测仪器等。

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4. 通风处理:根据作业空间的情况,合理布局通风设备,确保作业空间氧气含量符合安全要求。

5. 通知告知: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确保所有人员了解作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五、作业执行1. 现场检查:作业开始前,负责人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所有作业前准备工作已完成,包括通风设备、安全设备、紧急救援措施等。

2. 作业许可:进行作业前,必须获得责任人签发的作业许可证,明确说明作业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3. 安全措施:依据作业方案,安装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

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所需的安全设备,严禁违章操作。

4. 通风处理:在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风设备良好运行,确保作业空间内的氧气含量符合安全要求。

5. 紧急情况处理:在作业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急救器材和相关救援人员,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Q/SY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依据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特制定本规定.公司对进入受限空间实行作业许可。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一。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受限空间是指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一)物理条件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二)危险特征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电气等危害;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受限空间可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进入是指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

如果第二条的条件都不存在,还应考虑是否符合以下“特殊情况”。

(一)未明确定义为“受限”的空间:有些区域或地点不符合受限空间的定义,但Q/SY××××—××××是可能会遇到类似于进入受限空间时发生的潜在危害( 如把头伸入30cm 直径的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的罐内)。

在这些情况下,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宜采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以控制此类作业风险.(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围堤,可视为受限空间1.高于1.2m 的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没有到顶部的台阶;2.在围堤区域内,作业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3.围堤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是指一个工作区域,其大小和形状限制了人类进入空间执行任务的本领,并有可能在一些情况下对作业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逼的区域。

所以,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需对若干种类型的不安全进行评估,并订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作业者的安全。

一、定义受限空间一个受限空间的定义重要取决于它的特点:1. 工作空间只能够由一个小组人员进入,受限制。

2. 空间的进入和退出受到限制,如狭窄的入口,过程设备的限制及其它限制。

3. 空间内及进入空间的通道可能会导致作业者暴露于潜在的危害如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过热或过冷的情况,噪音、震动、辐射和电击等。

4. 空间内和通道内没有充足的空气交换,氧气水平低或含有有毒或可燃性气体。

5. 有可能发生紧急情况,例如火灾、爆炸、倒塌、淹没等。

以上这些特点都可能会对作业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逼。

所以,当进入一个空间时必需考虑这些不安全,并订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安全评估在安全管理制度中,不安全评估是一个必要的步骤。

任何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都必需进行不安全评估。

不安全评估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包括以下步骤:1. 分析空间的类型、特点和潜在的不安全。

2. 基于评估不安全的严重性和可能性,评估对作业者的风险程度。

3. 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实行的防备措施以降低不安全。

不安全评估是必要的,由于空间的特点和潜在不安全各不相同。

例如,拍摄一个视频的人员需要进入一个比机械师更小的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不安全评估可能并不需要太多而杂,由于潜在不安全不如机械师的工作那么多而杂。

三、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1. 受限空间的准入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工作的人员需必需获得准入,包括登录过程、审批程序及前期准备。

(1)登录过程:在进入受限空间之前需要进行准入程序。

这个程序包括了一系列的检查,如检查作业者的身体健康情形、证件、培训资格和监督等等。

这些检查必需在作业之前在写入安全管理制度中,这样才能保证每个人员的信息都被记录并跟踪把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 目的为了规范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特拟订本制度。

2 合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合用于本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

3 本制度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3.1 受限空间本公司的各样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者其他关闭、半关闭场所。

3.2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者探入本公司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4.4.1 受限空间作业推行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简称《作业证》)。

4.2 安全间隔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有效隔断措施。

4.2.2 管道安全间隔可采用插入盲板或者拆掉一段管道进行间隔,不能够用水封或者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者拆掉管道。

4.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实地封堵。

4.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施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 冲刷或者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依照受限空间盛装 (过)的物料的特点,对受限空间进行冲刷或者置换,并达到以下要求:氧含量普通为18% ~21% ,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吻合GBZ 2 的规定。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者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 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者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 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体积百分数)。

4.4 通风应采用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优异流通。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必要时,可采用逼迫通风。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对付管道内介质细风源进行解析确认。

严禁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者富氧空气。

4.5 监测作业前30min 内,对付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解析,解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解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受限空间作业票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受限空间作业票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检维修过程中进入受限空间特殊作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和检维修特殊作业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结合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实际,制定进入受限空间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区域内(包括外来施工)的所有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分工与职责1.1安环部是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2技术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受限空间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1.3设备组,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工作。

1.4生产车间,负责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3.5受限空间作业人职责4.5.1作业人应持经批准、有效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作业。

3.5.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3.5.3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证的安全措施。

3.5.4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

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业。

3.5.5对违反本规定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若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3.5.6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3.6监护人职责3.6.1应参加由安环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环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确保企业内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员工及相关人员。

3. 定义3.1 受限空间:指进入时存在或可能存在有害或不安全因素,对人身安全构成威逼的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包含但不限于储罐、管道、槽坑、井下等。

3.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的维护、检修、清洁、安装、解体等操作。

3.3 监护人:指受命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作人员。

3.4 紧急救援队伍:指受训合格并配备相应救援装备的员工构成的专业救援队伍。

4. 作业前准备4.1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员工了解相关作业风险及安全操作规程。

4.2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订立认真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任务、人员组织、救援预案等内容。

4.3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进行必需的设备和工具检查,确保其良好状态和可靠性。

4.4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确认通风、排气和供氧系统的有效运行,并进行必需的测试。

4.5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但不限于防护服、呼吸器、护目镜、手套等。

5. 作业操作5.1 作业前,必需检查受限空间的进入口,确保其安全可靠,并配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识。

5.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需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进行,并由监护人全程监督。

5.3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进行充分的通风和排气,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5.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需严格依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超出作业权限,避开私自更改作业内容。

5.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监护人保持联系并报告作业进展情况。

5.6 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发现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需立刻停止作业并报告监护人,等待相关指示。

6. 救援与应急措施6.1 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需设置特地的救援响应队伍,确保救援能够快速到达和打开。

受限作业空间管理制度

受限作业空间管理制度

受限作业空间管理制度受限作业空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作业空间的评估和分类:在进行受限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空间进行评估,并根据危险程度将其分类。

评估的内容包括空间的结构、通风情况、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的浓度等。

根据评估结果,将作业空间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三类,不同类别对应不同的管理要求。

2.作业许可证的颁发:对于高风险作业空间,必须颁发作业许可证才能进行作业。

作业许可证应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方式、安全预防措施等信息,只有经过颁发许可证的作业人员才能进入受限作业空间。

3.作业人员培训和技能要求:进行受限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作业空间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保证在作业过程中能够正确、安全地操作设备和工具。

4.安全防护设备和装备:在受限作业空间中,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头盔、安全带、手套、防护眼镜等。

所有安全防护设备和装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其功能完好。

5.通风和气体检测:为了确保作业空间中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必须进行通风和气体检测。

作业人员在进入受限作业空间前,需要对空气进行检测,确认无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泄漏。

作业过程中也需要定期进行气体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处理。

6.应急救援和逃生预案:在受限作业空间中,可能会发生意外事故,因此必须建立应急救援和逃生预案。

作业人员需要清楚掌握应急救援程序和逃生路线,做好应急演练和紧急撤离准备工作,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和逃生。

以上就是受限作业空间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和内容,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其目的是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

因此,对受限作业空间管理制度的执行和遵守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全面贯彻这些规定和要求,才能确保受限作业的安全进行,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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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规范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

3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
本公司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本公司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简称《作业证》)。

4.2安全隔绝
4.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3.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4.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的规定。

4.3.3可燃气体浓度: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监测
4.5.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4.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照明及用电安全
4.7.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4.7.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7.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规定架设和拆除。

4.8监护
4.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4.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8.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其它安全要求
4.9.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9.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9.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9.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4.9.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4.9.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4.9.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4.9.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4.9.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4.9.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5职责要求
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5.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5.1.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1.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5.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2监护人员的职责
5.2.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5.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5.2.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5.2.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5.3作业人员的职责
5.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5.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3.3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5.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5.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5.4审批人员的职责
5.4.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4.2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5.4.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格式见附录A。

6.2《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6.3《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6.4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6.5《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附录A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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