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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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社章程

志愿者服务社章程

志愿者服务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助和合作,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社(以下简称“服务社”)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组织和协调志愿者的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志愿服务。

第三条服务社的宗旨是:团结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建设,推动社区的发展,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第四条服务社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互助合作、公益为先、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服务社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服务社设立若干个工作小组,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健康咨询等,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服务社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组成,负责决策、监督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八条服务社设立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负责选举产生服务社的领导机构、审议并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服务社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第十条任何社区居民均可申请成为服务社的普通会员,经过审核并缴纳会费后即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一条普通会员享有参与服务社各项活动和项目的权利,并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连任不限。

第十三条理事会会员享有参与服务社重大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并有提出议案和表决的权利。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十四条服务社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和协调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如义务植树、义务扫雪等;2. 提供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3. 组织开展文化、教育等活动,如书法班、音乐会等;4. 协助社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如垃圾分类、节能宣传等;5. 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检测等服务。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五条服务社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会费、社会捐赠等。

第十六条服务社设立财务长职务,负责管理和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经费的合理利用。

第十七条服务社的经费应用于组织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购买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物资、开展宣传和推广等。

社区志愿者章程

社区志愿者章程

社区志愿者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居民的互助合作精神,推动社区发展和社区居民的福利,特制定本社区志愿者章程。

二、宗旨本社区志愿者章程的宗旨是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共同建设和谐、美丽的社区。

三、组织形式1. 社区志愿者组织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不以盈利为目的。

2. 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名称为“XX社区志愿者协会”。

四、成员权利和义务1. 成员权利:a. 参与社区志愿者活动的权利,享受志愿者服务带来的成就感和社区认可。

b. 参与志愿者培训和学习的权利,提升个人技能和知识水平。

c. 参与志愿者活动决策的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 成员义务:a. 遵守志愿者章程和组织规定,履行志愿者的职责和义务。

b. 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按时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c. 保护社区利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环境。

五、组织结构1. 主席团:a. 主席团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

b.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志愿者活动,制定活动计划和预算。

2. 部门设置:a. 协会设立志愿者招募部、培训部、活动部等部门,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和活动组织工作。

b. 部门负责人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部门日常工作和志愿者管理。

3. 会员大会:a. 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并选举主席团成员。

b. 会员大会由主席团组织召开,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会员的同意。

4. 志愿者小组:a. 协会设立志愿者小组,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进行分组。

b. 志愿者小组负责具体的志愿者活动,协助部门完成相关任务。

六、志愿者活动1. 志愿者活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社区环境整治,如垃圾清理、绿化美化等。

b. 社区文化活动,如社区节庆、文艺演出等。

c. 社区服务,如老人陪伴、儿童教育支持等。

2. 志愿者活动由活动部门负责组织和安排,志愿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

3. 志愿者活动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活动部门提前通知志愿者。

七、志愿者培训1. 协会将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社区志愿者章程

社区志愿者章程

社区志愿者章程一、总则为了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强社区凝结力和互助意识,特制定本社区志愿者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二、宗旨本社区志愿者组织旨在鼓励居民积极参预社区建设,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志愿服务,推动社区的发展和进步。

三、组织形式1. 社区志愿者组织以自愿参预为基础,任何社区居民均可自愿加入。

2. 志愿者组织设立社区志愿者委员会,由志愿者自行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志愿服务经验和管理能力。

3. 志愿者委员会设立主席、副主席等职位,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四、志愿服务内容1. 社区志愿者将根据社区实际需求,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社区环境整治:清理垃圾、绿化美化等;- 社区安全巡逻:协助社区警务人员巡逻、维护社区治安;- 社区文化活动:组织文艺演出、庆祝活动等;- 社区公益活动:参预慈悲义卖、义务教育等;- 社区服务咨询:为居民提供法律、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社区关心服务:照料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其他社区发展相关的志愿服务活动。

2.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参预的志愿服务项目,同时也可根据社区需求进行调整和安排。

五、志愿服务管理1. 志愿者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志愿者的活动。

2. 志愿者活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划和安排,确保志愿者的参预度和服务质量。

3. 志愿者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志愿者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及时反馈给志愿者。

4. 志愿者委员会应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参预情况、服务项目和表现等。

5. 志愿者应遵守社区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非法活动或者伤害社区利益的行为。

六、志愿者权益和义务1. 志愿者享有平等参预、自由表达、公平评价的权益。

2. 志愿者应积极履行志愿服务义务,按时参加志愿者活动,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形象。

3. 志愿者应遵守志愿者活动的相关规定,服从志愿者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

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

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

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XX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是社区成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社团组织。

社区服务志愿者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义务为社区群众提供医疗卫生、计生知识、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根据社区居民群众的要求,制定章程。

第一章任务第一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社会发展要求和社区群众的需要,从实际出发,一心为社区排忧解难,促进社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团结、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为社区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为残疾人、孤寡老人、特困户和优抚对象的各项义务服务,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社区建设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推动社区服务工作社区化,自愿化,互助化,组织协调志愿者队伍开展各项活动培养吸收、扩大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提高社区自愿者队伍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宣传社区服务事业,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社区服务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发挥综合服务、协调作用。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社区从实际出发成立若干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第七条服务队经民主推荐产生指导员、队长,在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服务队指导员、队长任期三年,任期未满因故退出时,应及时增补、调整。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应为服务队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服务条件。

第十条各单位对社区服务志愿者作出优异成绩的队员,要给予精神物质鼓励并进行宣传表彰。

第三章队员第十一条承认服务队章程,志愿参加服务队组织,经批准登记注册即可成为服务队员。

第十二条队员必须履行无偿为社区成员提供服务的义务,每月参加各项服务活动不少于两次。

第十三条成员有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权利。

第十四条队员要努力宣传社区服务事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社区志愿者章程

社区志愿者章程

社区志愿者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社区志愿者的组织和活动,促进社区发展和社会进步。

1.2 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加入社区志愿者组织的成员。

1.3 社区志愿者组织是由志愿者自愿组成的,以服务社区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二、组织结构2.1 社区志愿者组织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志愿者选举产生,负责决策和管理组织事务。

2.2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位组成,职位由志愿者互选产生。

2.3 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2.4 社区志愿者组织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志愿者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三、志愿者权利和义务3.1 志愿者享有平等、自愿、自由的参与社区志愿者活动的权利。

3.2 志愿者有权获得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升自身能力和技能。

3.3 志愿者有权参与组织的决策和管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4 志愿者有义务按照组织的要求参与志愿者活动,并保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3.5 志愿者有义务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维护组织的形象和声誉。

3.6 志愿者有义务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四、志愿者活动4.1 志愿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等。

4.2 志愿者活动由工作小组负责策划和执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

4.3 志愿者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不得损害社区居民的利益。

4.4 志愿者活动应当注重安全,保护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5 志愿者活动应当注重宣传和推广,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五、志愿者管理5.1 社区志愿者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志愿者管理制度,包括招募、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

5.2 志愿者招募应公开透明,根据实际需求和志愿者的能力和兴趣进行匹配。

5.3 志愿者培训应针对不同的活动内容和志愿者的需求,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和资源。

5.4 志愿者考核应定期进行,评估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及时给予肯定和激励。

5.5 志愿者激励可以采取表彰、奖励等方式,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和贡献。

社区志愿者章程模板

社区志愿者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社区居民自愿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推动社区文明建设。

第四条本章程遵循自愿、无偿、平等、互助的原则。

第二章志愿者资格第五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区居民,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成为社区志愿者: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3.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4. 具备一定的志愿服务知识和技能;5. 能够保证志愿服务的时间和质量。

第六条申请人需向社区志愿者协会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身份证;2. 填写《社区志愿者申请表》;3. 参加志愿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社区志愿者协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颁发《社区志愿者证》。

第三章志愿服务内容第八条社区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2. 社区文化活动组织;3. 社区困难群众帮扶;4. 社区安全巡逻;5. 社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服务;6. 其他社区居民需要的志愿服务。

第九条志愿者应根据自身特长和社区需求,选择合适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条志愿者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志愿者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 获得志愿服务培训;3. 获得志愿服务证明;4. 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5. 受到志愿服务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区规章制度;2. 尊重服务对象,保护服务对象隐私;3. 认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服务质量;4. 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5. 配合社区志愿者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社区志愿者协会负责社区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XXX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XXX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XXX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章程一、总则第一条XXX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是XXX范围内的驻社区单位及居民自愿组成(简称志愿者服务队)。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队服从XXX居委会的领导。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区、服务群众、倡导“友爱、互助、进步”的奉献精神,无偿地服务于社区生产,生活加强和谐社区的建设和三个文明的建设。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队长负责制。

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队的任务一、志愿者服务队由队长主持,每月根据社区党支部或社区居委会所布置的任务,结合当月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当月活动计划。

二、有突击任务队长临时召集会议或直接调动分队开展活动。

三、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项目。

1、扶贫济困。

2、扶持帮助老弱病残。

3、社区义务巡防参加抢险救灾。

4、绿化、美化社区环境建设。

5、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医疗卫生等服务。

6、认真学习科学技术,法律法规,做科技推广带头人,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平安社区的创建者,社区治安稳定维护者。

7、积极参加社区的公益性活动。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志愿者权利(一)参加有关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教育业务培训。

(三)对志愿者服务队有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请求志愿者服务队帮助解决在志愿者服务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者服务。

(六)退出志愿者服务。

第七条志愿者义务一、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遵守志愿者服务队的规章制度。

二、参加志愿者服务队安排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不损害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

四、不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盈利性或违背社会公德活动。

五、自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服务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章组织第八条志愿者服务队是以驻社区单位志愿者,居民志愿者组成。

一、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二名,分队长若干名。

二、队长由社区居委会提名研究任命。

副队长由队长提名,由社区居委会研究任命,分队长由队长任命。

三、志愿者年满十八周岁,本人志愿参加活动不影响本人的本职工作。

志愿者服务社章程

志愿者服务社章程

志愿者服务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依法组织和管理志愿者服务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社(以下简称“服务社”)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并合法登记。

第三条服务社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第四条服务社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环保、扶贫、健康、文化、社区服务等领域。

第五条服务社的活动宗旨是:自愿参预、无偿服务、奉献社会。

第六条服务社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第七条服务社的管理机构是:理事会。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服务社采取会员制组织形式。

第九条服务社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第十条普通会员是指自愿参预服务社活动的个人或者团体。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员是指服务社理事会成员。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服务社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2. 参预服务社的决策和管理;3. 提出建议和意见;4. 参预服务社的培训和学习活动;5. 获得服务社的荣誉和奖励。

第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服务社的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预志愿者服务活动;3. 维护服务社的声誉和形象;4. 遵守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5. 完成服务社委派的任务。

第四章理事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十四条理事会是服务社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服务社的发展战略、活动计划和预算,并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选举产生理事会主席和副主席;2. 审核和批准服务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3. 审核和批准服务社的工作计划和预算;4. 监督和评估服务社的活动;5. 解决重大问题和决策事项;6. 其他必要的职责。

第十六条理事会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1. 决定会员的入会和退会;2. 决定会员的权益和义务;3. 决定会员的奖励和处罚;4. 决定服务社的活动计划和项目;5. 决定服务社的财务预算和支出;6. 决定服务社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安排;7. 其他必要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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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灌云县下车镇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进一步规范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居民群众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会问题、倡导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服务队进行登记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由社区志愿者组成,在社区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在镇党组织及社区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结合社会和社区实际确立服务项目开展服务。

第六条鉴于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日益壮大的实际和服务项目的需求,在本社区可注册多个志愿者服务队伍,但各服务队应有相对稳定的志愿者者、服务对象及相对稳定的服务基地。

各志愿服务队伍可自行设计“社区志愿服务队”标志。

第三章招募与注册
第七条社区服务队有义务和职责向社会各界招募社区志愿者,接受志愿者报名申请。

第八条申请加入服务队志愿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社区志愿者服务章程;
2.自愿加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3.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

第九条新申请加入的社区志愿者应先参服务队所组织的活动,从基层熟习社区志愿者的活动及运作,服务满4小时后,可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注册社区志愿者申请表。

第十条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书交所在服务队队长签写意见后,连同该申请人的服务时间记录卡社区,社区在收集有关资料后,统计核实申请人的服务时间、所参与的活动,确定其申请资格、由服务队队长与社区共同审核通过申请人的申请。

第十一条社区及服务队每半年举行一次活动、服务联席会,通过新申请人办理注册手续、研究制定服务队半年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

第四章社区志愿者权利及义务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者和志愿者队享有以下权利:
1.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

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2.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队伍的帮助解决;
3.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4.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自由的权利;
5.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服务中心服务。

第十三条志愿者和志愿者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2.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3.完成志愿者队伍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4.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队伍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5.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条件可能);
6.向社区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四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服务以志愿者及其队伍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五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小区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志愿者、志愿者服务队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重点开展以下服务:
1.长期定点开展志愿者为困难家庭、烈军属、残疾人、孤寡老人等“一助一”长期服务活动,敬老助残、扶贫帮困;
2.围绕大型社会性公益活动开展阶段性志愿服务,发挥社区志愿者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突击队作用;
3.开展志愿者大墙内外“一助一”帮教服务活动,挽救失足青少年,维护社会安定;
4.开展志愿者便民服务,为居民免费测量血压、量体重、量身高,免费维修小家电;
5.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诉讼代理服务,维护青少年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6.围绕社区建设与管理,组织志愿者定期进行镇容监督、卫生清洁等服务;
7.为见义勇为英雄、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提供家教生活服务等少儿课外志愿服务;
8.发挥各服务队伍特点、优势,为服务对象开展其它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

9.本着自愿原则量力而行,为特困服务对象提供物质帮助。

第六章保障及服务要求
第十六条社区确保有专门的志愿服服务工作场所、人员和必备的办公设施。

第十七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

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各类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国家相关法律条例执行,接受社区党支部及志愿者监督。

第十八条社区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协调管理。

第十九条参加活动的社区志愿者应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如确有问题需延时到达,必须提前联系活动负责人。

第二十条服务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注意环保,尽可能地减少对居民群众的滋扰。

第二十一条社区志愿者在活动过程中对活动有任何意见,应即时直接向服务负责人提出,并由其负责解决。

第七章奖劢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为激励社区志愿者服务热情,暂以累计服务时间为标准,设立星级社区志愿者,在每年3月5日前后表扬本社区星级志愿者。

星级志愿者评定标准(暂定):
1.志愿服务时间满10小时的评为一星(★)志愿者;
2.志愿服务时间满20小时的评为二星(★★)志愿者;
3.志愿服务时间满30小时的评为三星(★★★)志愿者;
4.志愿者服务队时间按注册人数(参加活动人数)平均到人进行队伍表彰;
5.对在物质、奖金帮扶大及个人表现突出的个人可单独进行星级表彰。

第二十三条对社区志愿者负责人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出现以下错误者,按情节严重程序给予相应批评处理:
1.在组织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误的将提出自我检讨;
2.在活动中造成服务整体分裂倾向、背离服务发展宗旨、屡次延误服务工作等情况下,情节严重者劝其退出服务队伍;
第二十四条凡有损社区志愿者队伍形象声誉的活动、行为的志愿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自我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劝退。

第二十四条已报名注册的社区志愿者,半年无故不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则视其为自动退出本服务中心。

第二十五条社区志愿者退出志愿者服务队,应书面或电话之所在服务队。

第二十六条社区志愿者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社区组织机构表决通过,可直接予以除名。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志愿者及志愿者队伍活动必须与国家宪法、法律为根本,在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开展各项活动,当活动有异议时需向相关部门请示方可进行,否则视为个人行为,与服务队伍与社区无关。

第二十八条志愿者根据志愿服务队的安排在开展服务期间,造成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损害的,有关的志愿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志愿服务队与服务对象另有约定的除外)。

志愿者承担民事责任后,受害者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志愿者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二十九条服务对象在接受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对志愿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社区志愿服务队应当支持受损害的志愿者向有关的服务对象追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十条冒用本社区志愿服务队的名义、标志和有关资料进行违法活动的,社区志愿服务队有权要求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志愿服务队成员表决通过、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由社区教育委员会负责。

灌云县下车镇社区教育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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