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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

论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蔡晨依法行政,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
依法行政是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也是反映市场经济对政府活动的客观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整体和谐的社会。
依法行政能否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尺度,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达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一、构建和谐社会与依法行政的根本原则都是以人为本,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制定我国“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指导方针,可以说是画出了一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施工蓝图。
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努力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要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
而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强调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因此,以人为本,与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反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取向。
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摘要 (2)关键词 (2)一、依法行政及和谐社会的含义 (2)二、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2)(一)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2)(二)依法行政是维护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3)(三)依法行政是诚信政府的必备要素 (3)(四)依法行政是社会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有力保障 (3)(五)依法行政是使和谐社会充满活力的不竭动力 (4)三、加强依法行政,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对策 (4)(一)做好行政立法,加强和谐社会的法制基础 (4)(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谐社会的政府办事能力 (5)(三)加强对政府行政的监督 (5)(四)将和谐新思维引入行政执法 (6)(五)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和谐社会建设体制环境 (6)参考文献 (6)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其中把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最主要的特征,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依法行政;和谐社会一、依法行政及和谐社会的含义依法行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的活动。
依法行政与社会注意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依法行政是有力保障,与此同时和谐社会是依法行政的最终归宿。
二、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一)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依法治国是建立一个安定有序、和谐发展的社会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最基本的方面,因此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为行政机关是一个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主体,行政权力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的公共权力,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集中代表和体现。
依法行政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依法行政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摘要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关系得到全面有效调整、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由于现代社会关系主要依赖法律调整,因此和谐社会的构建只能以“法治”为基础,胡锦涛同志将“民主法治”放到和谐社会六个特征之首,也充分体现了法治对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性。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社会、经济、资源、人力等多方面入手,其实现的方法需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其中政府依法行政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主导作用。
依法行政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发挥主导作用,主要与法律所固有的运作模式相关联,法律所具有的指向、惩戒、引导功能,通过政府的依法实施,在社会管理中发挥预期效用。
实践证明,全面推进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的依法行政必定有助于理顺、平衡社会关系,有助于化解、消除矛盾冲突,反之,违法行政则必然导致社会关系扭曲、社会矛盾百出、公民权利受损,进而导致社会的混乱和无序。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对和谐社会构建的作用与地位是不容置疑的,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有政府的主导和参与,而依法行政则是实现这一使命的唯一渠道。
各级政府,包括社会,对此都应当有充分的认识,全面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才能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目录摘要 (Ⅰ)目录 (Ⅱ)引言 (1)第一章依法行政之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2)1.1 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2)1.2 依法行政是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 (2)1.3 依法行政是解决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相关问题的主渠道 (3)1.4 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3)第二章依法行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的模式 (5)2.1防止纠纷发生 (5)2.2有效解决纠纷 (5)2.3保证自身秩序的公正性 (5)2.4保证秩序赔偿损失自由 (6)第三章强化依法行政、推进和谐社会构建的主要构想 (7)3.1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实施管理…………………………………………… ..73.2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7)3.3严格依法执法,确保法律实施 (8)3.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现效率与公平并重 (8)3.5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在位”、“错位”、“缺位”关系 (9)3.6加强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0)结论 (11)参考文献 (12)致谢 (13)引言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关系得到全面有效调整、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由于现代社会关系主要依赖法律调整,因此和谐社会的构建只能以“法治”为基础,胡锦涛同志将“民主法治”放到和谐社会六个特征之首,也充分体现了法治对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性。
依法执政与构建和谐社会论文

依法执政与构建和谐社会引言依法执政与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
在新时代,中国坚持依法治国,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来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
本文将探讨依法执政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分析其重要性和互相促进的作用。
依法执政的意义及重要性依法执政是指政府依据宪法和法律来行政管理和决策,并接受法律的制约和监督。
具体而言,依法执政包括贯彻法治原则、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司法体制等方面的工作。
依法执政的意义和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公平正义依法执政能够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是社会秩序和公共道德的基石,通过依法执政,政府能够促使各方面行为依法约束,减少不公平和不公正的现象,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2. 提升治理效能依法执政能够提升政府的治理效能,加强政府机构的运转和管理。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基础,依法执政可以使政府行政决策更加规范、精确,避免任性和随意,提高政府的决策效果和实施效率。
3. 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执政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
法律是调节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依法执政能够通过公正的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防止激化矛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4. 增强国家形象依法执政可以增强国家的形象和国际地位。
法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一个有法治的国家,能够给人以安全和稳定的印象。
依法执政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精神和文明程度,能够提升国家的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目标,提出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关注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改革和政策调整,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这样可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公平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稳定性。
依法行与和谐社会

依法行政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才让塔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题中之义,我国正处于迅速而深刻的变革之中,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日益彰显。
而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处于主导地位,依法行政则是政府进行法治建设的核心。
政府要依靠法律制度来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来保障和谐社会的实现。
关键词:和谐社会法治依法行政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的内涵,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并把它作为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
无论从社会发展的更高层次要求方面更新观念,还是从解决社会现实矛盾的需要方面考虑,把社会和谐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加以确立和推行,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而依法行政是政府进行法治建设的核心。
一自人类诞生之日起,人类就在互相依赖协作中从事各种活动,这种互相依赖协作的总和就是社会。
社会是人类活动的产物,社会的发展就是人的劳动方式的变化。
人们活动的结果,不仅形成了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还形成了客观的社会结构。
因而建设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的理想,古今中外许多思想家、政治家都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自己的政治理想。
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卢梭等政治启蒙思想家的“社会契约”,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经济和谐”到新自由主义思想家格林的“政治和谐”以及罗尔斯的“公平正义”,始终贯穿着对和谐社会理论的种种构想以及实现途径的设计。
和谐社会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
主要是社会同一切与自身相关的事物保持着一种协调的状态,包括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协调、社会同经济之间的协调、社会同政治之间的协调、社会同文化之间的协调等。
我们现在所谈论的和谐社会就是指,社会的各个群体能够实现良性的互动,整个社会能够表现出一种公正的状态,社会能够实现安全的运行和健康的发展[1]。
今天我们所构建的和谐社会与前人和谐社会是不同的:我们现代和谐社会在经济上是建立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在民主层面上,现代和谐社会是在民主与法治基础上有效管理的社会;在社会关系层面上现代和谐社会存在复杂的社会分工,有着丰富的人际关系,因此不能仅仅依靠道德伦理来维系人际关系,更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组织、调节社会关系和调整人的行为,现代和谐社会是一种浓郁的充满民主和科学精神的法治文化。
最新-浅谈依法行政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精品

浅谈依法行政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依法行政构建和谐执法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
依法行政能否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尺度,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达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因此,在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做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审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经验教训,要求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只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思想观念,改革工作模式,强化监督机制,才能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当前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积极探索如何依行政行政,构建和谐执法环境新路子。
在此,笔者谈几点拙见。
一、深该理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与时俱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确立以和谐为特征的执法工作新理念构建和谐社会,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期望,也是党和政府执政理念的重大发展。
作为体现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担负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重任,它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证,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
这是历史为我们的定位,也是客观规律对我们的要求。
因此,我们只有认清形势,把执法工作与科学发展联系起来,与构建和谐社会联系起来,自觉的把行政执法工作上升到构建和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体现科学发展的要求上来,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重审我们的执法理念,按照这样的定位和要求,当前我们应当确立起以和谐为特征的执法新理念。
这种理念与过去以重在打击特征的执法理念相比,主要有四点不同:一是目的上有差异。
以打假为特征的执法理念强调的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不法行为,落脚点放在“打”上。
而以和谐为特征的执法新理念则强调如何通过“打”建立起和谐的社会经济关系;二是重点上有区别。
以打假为特征的执法理念强调的是以打击为重点,以处罚为主,以帮为次之。
而以和谐为特征的执法新理念则强调打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打把重点放在帮助整改上,与行政相对人建立起和谐的工作关系;三是范围上有宽窄。
浅谈构建和谐社会与依法行政

浅谈构建和谐社会与依法行政昌北分局三中队杨强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作为国家机关中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部门,我认为,关键是要为老百姓掌好权,用好权.政府行政权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政府机关能否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尺度,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达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因此,依法行政,建立法治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一,完善行政法制,建立公平规范的政治秩序,推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制度和谐是和谐社会之本,和谐社会需要健全完备的行政法制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比较,传统的行政法律制度.现行的各类法律法规中,有80%以上要由行政机关去执行.但是,在依法行政实践中,行政法制建设的不完善是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的体制性因素之一.行政机关所立之法规,有的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相互重叠,甚至出现了行政机关超越自己的立法权限进行立法的现象.从行政权力的行使上看,行政法律制度在有效解决行政资源配置中的权力市场化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化方面,仍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完善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应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出发,坚持行政法规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规章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为依法行政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备案,审查,清理和解释工作.二,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共铸社会诚信.和谐社会崇尚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它与人治的"官本位"是完全不同的.目前,少数领导干部由于受封建特权思想和计划经济思维方式的影响,长官意志比较严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还存在"权在于法,权重于法"的错误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等行为.一些群众法制意识不够强,他们在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习惯于拉关系,找熟人,千方百计寻门路.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不注重依照法律条文处理问题,习惯于按上级指示和凭老经验办事.实现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制素质.要克服特权意识,将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法律的结束之中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应结合"五五"普法开局之年,以贯彻宪法和法律为重点,把诚信建设作为搞好依法行政的先导工程,实行法,德并举,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和宣传正面典型,在全社会树立法制观念,弘扬公平正义,共铸社会诚信.三,更新执政理念,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依法行政和构建和谐社会是同一主题的不同层面.我们要彻底否定陈旧的行政思维定式,把"权力来源于官"向"权力来源于民"转变,把政府"权力本位"向公民"权力本位"转变,把"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把"公权力保密"向"私权力保密"转变,把以法"治民"向依法"治官"转变,把"公民责任"向"政府责任"转变.通过转变观念,正本清源,增强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维护者和公共物品提供者的作用.认真实行执行法责追究制度,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使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从而有效地避免执法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现象.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的职能,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遏制潜规则腐败,实现效率与公平并重.法治的核心在于"治官".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现行政权力的和谐运用,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行政不作为行为.廉政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应把遏制腐败潜规则作为重点,使行政执法真正按法规办事,努力制约"合法伤害权"的危害,引导社会风气.潜规则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与制度,纪律相背离,是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破坏.解决潜规则的问题,必须以法治代替人治,切实让人民监督政府,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透明度,让各阶层的利益相关者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让他们具有制裁违规者的相应权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行政的效率与公平,构建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和谐.以上是我在这次学习和大讨论中的点滴体会.说一千道一万不如落实在工作中干一干.法制科将从自身做起,立足本职,尽职尽责,就是对构建和谐社会贡献的一份微薄之力.。
论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

会提出的重大任务。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 不仅是提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 内容 ,也是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迫切需要 , 意义非常重大。
一
、
依法行政 的涵义
二、 法行政 与构建和谐社会 的关 系 依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 权限, 在法律规定 的职 权范围内, 国家的政治 、 对 经济 、 文化 、 教育 、 科技等 各项社会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活动。 在我国, 依法行 政的内涵具有五个法律特征 : 第一 , 依法行政是对行 政主体 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 , 是治 “ 而非治“ 。 官” 民”第二 , 依法行政 中的“ 行政 ” 是行政 法意义上 的行政 , 指国家行政或公共行政。第三, 依 法行政中的“ ”是体现 国家和人 民的整体意志, 法 , 反 映社会进步发展规律的法。 第四, 依法行政 中“ 行政”
大于行政 , 无法律即无行政 , 行政必须服从于法 。第 五, 依法行政是一种有效行政和消极防范( 防止滥用 行政权力 ) 的有机结合。 依法行政包含了行政管理的 全过程 ,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也就是国家行政管理 的基本内涵。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 , 行政机关 、 公务员 的产生和活动 , 必须依据行 政组织法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 , 必须依据法定程 序进行 , 要按照决策科学化 、 民主化 的要求 , 建立新
收稿 日期 :0 6 0 — 8 20 — 3 2
作者简 介: 周瑞玲(9 3 )女 , 17 一 , 法学硕士 , 为中共 山西省委党校教研 部讲 师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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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年第 2期 06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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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浅谈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作者:沈世锋一、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一)依法行政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当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扩大,就业困难、腐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可持续增长受到资源、能源和环境的严重制约,农民失地和城市拆迁引起的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影响和阻碍了和谐社会的进程。
只有在制度上正确反映、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注重社会公平,依法保障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服务的职能,才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充分发挥法律“定分止争”的功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和制裁。
只有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抓好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收入分配、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突出问题,才能使人民群众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才能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诚信政府的首要环节。
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核心,是诚信建设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要建设诚信社会,首先要从培植政府信用抓起,必须依靠依法行政取信于民,政府行为关系到国计民生,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原则,诚信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投资环境。
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要将诚信摆在突出位
置。
政府工作要有法必依,立言立行,“言必信,行必果”,树立起政府诚信形象。
没有诚信的政府就没有诚信的社会。
诚信是立国之本,也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和首要环节。
(三)依法行政是使社会充满活力的不竭动力。
党的十六大指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
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而只有依法保护合法收入,依法保护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多劳多得,增强各种生产要素的活力,积极鼓励人们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创造更多的精神财富,达到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共同发展。
(四)依法行政是社会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有力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尊重自由、保障权利、契约社会,着力创造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而这些都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并以法治作为保障。
要通过依法行政保障政治民主,实现民意充分表达。
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各阶层的地位和利益关系都在发生深刻变动,各种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愿望和要求需要充分表达,依法开辟和疏通各种渠道反映他们的利益需求才能引导各种利益主体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和冲突;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制度在解决社会矛盾中有着积极的作用。
只有严格依法行政,始终
把控制人口、严格依法保护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放在重要的位置,才能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谐相处,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夯实基础。
二、当前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局限性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负面影响
(一)依法行政观念的相对滞后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由于受封建专制旧观念和传统习惯势力影响,行政者难以走出行政法即管理法,行政法是管理社会、管理公民的法,行政行为模式就是“命令-服从”的误区;规则意识淡薄,缺乏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崇尚法治的理念,工作主观随意性大,官僚主义、强迫命令、权力膨胀、把个人凌驾于国家政权和法律之上,忽视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甚至堕落腐败现象仍然存在,不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所要求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二)制度建设的局限性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制度建设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政出多门,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忽视社会公共利益。
制度建设结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不够,围绕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制度不够,没有充分考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三)依法行政实践的相对滞后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行政执法问题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行政执法受利益驱动与利益挂钩,随意提高罚款标准、跨管辖范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较为严重,加重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经济负担;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时生搬硬套,导致不文明执法、执法扰民,滥用执法权越权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措施不力,受利益驱动严重,轻事前监督,重事后监督,该监督时不监督,有了利益乱监督现象,对行政执法不作为缺乏监督现象较为突出。
三、推进依法行政助推和谐社会建设实践
(一)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助推和谐社会建设实践。
建设和谐社会要求行政者自觉坚持依法行政观念,在思想观念上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关于人民与政府关系的认识上,必须从公民义务本位和政府权力本位向公民权力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转变;二是在法治观念上,必须从依法治民、依法治事向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转变;三是在责任意识上,必须从片面强调公民责任向强化政府责任转变。
(二)提高制度质量,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
提高制度建设质
量,首先要注重把握制度建设的规律。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考虑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重视有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制度建设;要防止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要实现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在法律制度上的平衡。
其次要坚持制度建设的原则。
一是坚持公平原则;二是坚持权责一致原则;三是坚持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一致原则;四是坚持立足现实与着眼未来紧密结合的原则。
(三)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和谐社会建设体制环境。
构建和谐社会,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促进政府由“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由“审批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
(四)规范行政执法,抓好和谐社会建设重要环节。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失职、越权和滥用权力,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四是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清廉务实、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对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执法犯法、欺压百姓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五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机制,奖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五)强化权力监督,创新和谐社会建设监督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
为民,从而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认真实行行政复议制度;三是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四是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
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责任编辑:飞雪阅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