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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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第四章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相关材料。

(3)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①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监狱企业产品进行标注说明,且产品不得出现畸形报价,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特别说明: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②关于价格扣除: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服务项目(包括系统集成和系统建设等),不对项目中涉及的货物(产品)进行认定。

2.技术分:【满分50分】2.2投标产品综合评价分(满分10分)(主观分)2.3业绩评价:(满分10分)(客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同类产品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判断依据)销售业绩进行评价,证明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证明资料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3.商务分:【满分20分】3.1商务条款偏离评价(6分)(客观分)3.2售后服务承诺(满分8分)(客观分)3分)(客观分)3.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评价分(满(3)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四、评标流程(一)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1. 背景本评标办法旨在为评审标书提供一种综合评价方法,以确保公平、公正地评定投标者的能力和优劣势。

2. 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评审过程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 透明公开:评审过程和结果应向所有投标者公开,确保信息对称。

-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技术能力、经验、财务实力及报价等综合因素。

- 独立决策: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评定,避免受到其他相关方的影响。

3. 评审流程- 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资格进行初步筛选,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者进入正式评审阶段。

- 技术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等。

- 经济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报价进行评估,并与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考虑。

- 财务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

- 最终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作出最终评定,确定中标者。

4. 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对投标者进行评价:- 技术能力:评估投标者的技术实力、团队配置和项目经验等方面。

- 经济因素: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报价、成本控制能力和合理利润等因素。

- 财务实力:评估投标者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信誉程度等。

- 相关经验:考察投标者过去类似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客户满意度等。

5. 结论本评标办法通过制定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评审流程和标准,旨在保证评定投标者能力和优劣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决策,综合考虑技术能力、经济因素和财务实力等相关因素,以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中标者。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委会应坚持公正、公平、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独立评选的原则。

2、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评选程序:评标包括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如有任一项未通过的则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委会各成员分别就各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并逐一评分,满分100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3.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按下表中评审指标逐一评审,全部通过才能进入综合评分:3.2、综合评分(100 分):本项目中所要求的提供的检测报告、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要求在招标公示前取得,否则无效。

备注:(1)以上评分汇总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能清晰反映业绩评分的实质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3澄清有关问题: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进行询标。

针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提供相关材料。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3.4失信核查评标委员会查询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并再次对递补的投标人进行核查。

3.4.1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5、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委会对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失信核查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

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

第二章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三十五)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三十六)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

3、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单位从评委专家库的专家名册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三十七)评标程序评标按两阶段进行:资格后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一)初步评审1、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的;(5)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更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的;(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第六章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规范评标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特制定本评标标准和方法。

一、评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3.国家及地方其他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二、评标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通过评标,推荐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确能履行合同且经评审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三、评标委员会评标活动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人和从洛阳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

四、评标标准和方法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3、各评委独立评分。

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汇总全部评委评分后进行求和平均值。

4、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组织评标,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2名。

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得分、投标报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列。

以上全部相同的,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标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30分)和经济部分(45分)。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部分详细评审部分注: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各评委独立评分。

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汇总全部评委评分后进行求和计算平均值。

评标的主要原则及方法

评标的主要原则及方法

评审的主要原则及方法:
1、招标人将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
循“科学、择优、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估和比较。

2、招标人将从商务、报价和技术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其中技术权重K1为_50_,商务权重K2为_30_,报价权重K3为20。

3、技术评审内容:强制性标准、项目检测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血样运输和储存方案、结果报告等。

4、商务评审内容: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拟投入专业技术力量、拟投入设备和试剂、服务覆盖范围、质量管理体系等。

技术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
报价评审表
附表四
综合得分表。

评标办法及细则范文

评标办法及细则范文

评标办法及细则范文评标办法及细则是在招标或投标活动中对于投标人提交的标书进行评估和选择的规则和规定。

评标办法的制定,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保障招标单位选择到最合适的承包商或供应商。

本文将详细讨论评标办法及细则的内容,包括评标办法的基本原则、评标办法的主要细则以及评标办法的具体步骤等。

1.评标办法的基本原则在制定评标办法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评标活动应受到业务和机密要求的限制,但评标记录、决策过程和评审结果应对投标人公开透明,以确保公正竞争。

(2)公正竞争原则:评标活动应充分保障每个投标人平等参与,没有利益的偏向和歧视性待遇。

(3)客观评审原则:评标过程应基于客观、科学、公正、公允的标准,避免主观性和个人偏见的影响。

(4)权威决策原则:评审结果应由评标委员会或专家组进行决策,并做出书面决策,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评标办法的主要细则(1)资格预审:在招标活动前,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以排除不具备参与招标资格的投标人。

(2)标书评审:评审标书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进行。

评审应包括技术、经济、财务、合规性等方面,以确保承包商或供应商能够满足招标单位的需求。

(3)评分系统:评标办法应制定相应的评分系统,根据不同的评审指标和权重对标书进行评分,以便综合评价和比较各个投标人的优劣。

(4)资格宣布和通知:评标委员会或专家组应在评审完毕后宣布中标或推选结果,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通知应包括评审意见和评分情况,以保障反馈的透明性。

3.评标办法的具体步骤(1)组建评标委员会或专家组:评标委员会或专家组应由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制定评标文件:评标文件应包括评标标准、评分系统、评审流程等,以明确评审的原则和规范。

(3)评审标书:评审应按照评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评审过程中,应记录评审意见、问题和疑问,并向投标人索取进一步的解释或补充材料。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一)评委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性能,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信誉业绩等方面的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1 .价格分............................................. 30分(1)投标的主要产品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X(1-1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二投标价。

投标主要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主要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某投标人价格分=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30(分)2 .产品性能分............................................... (满分21分)根据招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的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性能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按照以下评分规则进行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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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本办法经评标委员会于2014年XX月XX日讨论通过后生效,在评标过程中不作任何修改,严格执行。

一、评标依据
1、《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七部委第27号令、七部委第12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和答疑文件。

3、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二、评标机构及原则
1、招标人依法组建包括专家及招标单位代表在内的评标委员会(X人),其中招标单位代表X人,从自治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X人。

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根据本办法组织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出具由各评委签字的书面报告。

2、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逐一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技术的评审,按百分制综合评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中标单位由招标人依法确定。

三、综合评分办法
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办法(评委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汇总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其中投标报价60分,技术部分40分。

(一)投标报价(满分60分)
1、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审。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至5%。

开标前,
招标人预备5套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①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
②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2%;③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3%;
④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4%;⑤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开标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

3、计算方法: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0.1%扣0.07分,每减少0.1%扣0.05分,最多扣15分。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技术部分(满分40分)
1、技术水平(7分)
1.1 设计研发:基础分1分;企业的设计软件、设计图纸均为自主研发,并拥有数项针对投标产品的质量提升起到重要作用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最多得4分。

1.2 同类业绩:基础分1分;企业具有较高设备制造能力和可靠运行业绩的,最多得3分。

2、资源实力(13分)
2.1 制造装备:基础分2分;企业工装设备的品种、数量和精度全部优于制造能力需要,并具有加工中心或高精度数控机床的,最多得5分。

2.2 工艺方法:基础分1分;企业的生产线及其工艺流程科学、先进,针对关键工序节点的制造保障设备、措施设定及设计管控科学、有效的,最多得3分。

2.3 检验检测:基础分1分;企业的设备先进,方法科学、规范,具备全部型式试验项目试验能力的,并取得高标准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的,最多得3分。

2.4 制造环境:基础分1分;企业具有封闭厂房和净化车间,生产环境的温度、湿度、照明和降尘量等全部优于国家或行业规程规定的,最多得2分。

3、组件材料(20分)
3.1 关键组件:基础分3分;按照招标文件选用的主要组件材料为知名优质
品牌的,且整体产品通过运行验证质量优秀、可靠的,最多得15分,其中主要组件材料知名优质品牌的使用量,每减少10%,扣减3分。

3.2 一般组件:基础分2分;选用知名优质品牌的专业厂家产品,且技术先进、运行成熟的,最多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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