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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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配置标准

食堂配置标准

附件1: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如下:一、学校食堂应选择地势干燥、不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加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二、食堂面积应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

食堂应设置独立的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食品库房、就餐场所等。

加工操作间(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最小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8平方米。

村级以下学校食堂就餐人数较少,多为简易食堂,规模较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但必须确保食堂功能分区相对独立、科学合理。

三、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进行设置。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五、食品处理区地面用无毒、不透水、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

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有排水系统。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六、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安装自动闭门器。

排气口及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七、配备能满足食品留样需要的留样冰箱。

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

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

XX市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一、基本条件XX市中小学校健康食堂包括学校自办食堂、托管食堂。

1.学校食堂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要求。

2.学校食堂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

3.学校食堂应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良好以上等级评价。

4.学校食堂应按照GB16153、GB/T22000、GB/T 27306、GB 5749、GB17051、GB14934等规定保障学生的饮食、饮用水安全,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控制造成(或导致)食品污染的有关危险因素。

5.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应按照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并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学校食堂采购、贮存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杜绝含有食品添加剂的半成品的使用。

7.在过去2年内,不曾被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过。

二、学校自身管理措施1.学校应在卫生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健康食堂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工作制度,并定期开展自查,保证促进学生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各项措施的有效开展。

2.食堂从业人员应按许可证经营项目,配置相应人员,满足提供优质餐饮服务需要。

3.学校食堂应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营养专业人员,开展科学配餐,推广合理膳食理念,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

4.学校应每周在显著位置提前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

5.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学生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估和干预。

6.学校食堂要按照“阳光餐饮”工程建设要求,通过透明厨房、视频厨房或网络厨房的形式展示学生餐制作过程。

最新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

最新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如下:一、学校食堂应选择地势干燥、不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加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二、食堂面积应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食堂应设置独立的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食品库房、就餐场所等。

加工操作间(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最小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8平方米。

村级以下学校食堂就餐人数较少,多为简易食堂,规模较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但必须确保食堂功能分区相对独立、科学合理。

三、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进行设置。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五、食品处理区地面用无毒、不透水、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

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有排水系统。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六、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安装自动闭门器。

排气口及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七、配备能满足食品留样需要的留样冰箱。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如下:一、学校食堂应选择地势干燥、不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加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二、食堂面积应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食堂应设置独立的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食品库房、就餐场所等。

加工操作间(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最小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8平方米。

村级以下学校食堂就餐人数较少,多为简易食堂,规模较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但必须确保食堂功能分区相对独立、科学合理。

三、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进行设置。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五、食品处理区地面用无毒、不透水、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

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有排水系统。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六、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安装自动闭门器。

排气口及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七、配备能满足食品留样需要的留样冰箱。

中小学食堂建设标准

中小学食堂建设标准

中小学食堂建设标准中小学食堂是学校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是学生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场所,更是保障学生营养健康的重要保障。

因此,中小学食堂的建设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学生们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成长,中小学食堂建设标准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中小学食堂的场地选址应当符合卫生、安全和便利的原则。

食堂应当远离厕所、垃圾场等脏乱差区域,同时应当便于学生们就餐,不宜设置在学生宿舍楼上。

此外,食堂的通风、采光和排水系统也应当合理完善,确保食堂内空气清新、明亮,并且排水畅通,以确保食堂内部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其次,中小学食堂的建筑结构应当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食堂建筑应当坚固耐用,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地面、墙面、天花板等装修材料应当防潮、防霉、易清洁。

此外,食堂内部设施应当齐全,如餐桌椅、餐具、厨房设备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并且便于清洁和消毒,以保障学生们的饮食安全。

再次,中小学食堂的运营管理应当严格规范。

食堂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厨师和服务人员,确保食品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符合卫生标准。

同时,学校应当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检测,对于不合格的食品和饮食服务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并整改,以保障学生们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成长。

最后,中小学食堂的饮食营养应当合理搭配。

食堂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生长发育特点,合理搭配饮食,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菜单,确保学生们获得充足的营养。

同时,食堂还应当加强对学生的营养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综上所述,中小学食堂建设标准涉及到场地选址、建筑结构、运营管理和饮食营养等多个方面,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和管理,才能确保学生们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成长。

希望各地中小学校能够重视食堂建设标准,为学生们打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就餐环境。

食堂配置标准

食堂配置标准

附件1: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如下:一、学校食堂应选择地势干燥、不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加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二、食堂面积应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食堂应设置独立的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食品库房、就餐场所等。

加工操作间(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最小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8平方米。

村级以下学校食堂就餐人数较少,多为简易食堂,规模较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但必须确保食堂功能分区相对独立、科学合理。

三、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进行设置。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五、食品处理区地面用无毒、不透水、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

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有排水系统。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六、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安装自动闭门器。

排气口及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七、配备能满足食品留样需要的留样冰箱。

学校食堂配制标准

学校食堂配制标准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如下:一、学校食堂应选择地势干燥、不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加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二、食堂面积应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食堂应设置独立的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食品库房、就餐场所等。

加工操作间(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最小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8平方米。

村级以下学校食堂就餐人数较少,多为简易食堂,规模较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但必须确保食堂功能分区相对独立、科学合理。

三、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进行设置。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五、食品处理区地面用无毒、不透水、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

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有排水系统。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六、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安装自动闭门器。

排气口及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七、配备能满足食品留样需要的留样冰箱。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与设备配置规范山东标准2020版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与设备配置规范山东标准2020版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与设备配置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学校食堂建设的总体要求、选址、建筑与装修、建筑配套设施及主要设备配置等。

本文件适用于我省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食堂的建设与设备配置,幼儿园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4706(所有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GB 4806(所有部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要求等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2021.2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 17988 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标准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6920.1 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第1部分: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GB 26920.2 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第2部分: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GB 30531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5848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GB/T 38160 不锈钢厨房设备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314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T 50504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 50555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788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CJ/T 521 生活热水水质标准JGJ 64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 310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QB/T 5199 食具消毒柜WS/T 69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餐饮服务场所建标[2002]102号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9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37/ 597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3 术语和定义GB/T 505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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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如下:
一、学校食堂应选择地势干燥、不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加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二、食堂面积应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食堂应设置独立的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食品库房、就餐场所等。

加工操作间(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最小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8平方米。

村级以下学校食堂就餐人数较少,多为简易食堂,规模较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但必须确保食堂功能分区相对独立、科学合理。

三、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进行设置。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五、食品处理区地面用无毒、不透水、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

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有排水系统。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六、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安装自动闭门器。

排气口及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七、配备能满足食品留样需要的留样冰箱。

八、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餐饮具自行清洗消毒的学校食堂,设置餐饮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餐饮具保洁设施,要有明显标识,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九、粗加工区至少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2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

洗菜池不能混用,要有明显的使用标识标明其用途。

烹饪区应配备有通风、排烟装置。

十、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

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

备餐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十一、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

食品库房内食品应分类分区的标识清楚、离地离墙存放。

十二、冷藏、冷冻设施数量满足需要;生熟分开存放,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十三、各餐间设有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

备餐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墙裙铺设到顶。

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

备餐间门安装自动闭门器。

备餐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十四、厕所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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