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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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建设标准

中小学建设标准

中小学建设标准中小学建设标准是指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中小学校的建设要求进行规范和指导,以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师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中小学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改善教育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中小学建设标准要求建筑和设施符合安全、健康、适用的原则。

学校的教学楼、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建筑要符合国家建筑规范,保证建筑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同时,学校的设施要齐全,能够满足师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和体育活动需求,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

其次,中小学建设标准要求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充足。

学校应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计算机室等,以支持教师进行多样化的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

此外,学校还应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包括图书馆、实验器材、教学用具等,以便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实践活动。

再次,中小学建设标准要求学校管理和服务规范。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包括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等各方面,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师生的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如学生餐饮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心理健康服务等,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

最后,中小学建设标准要求教师队伍和教育质量优质。

学校应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供良好的教师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同时,学校还应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的学术、体育、艺术等方面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综上所述,中小学建设标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学校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条件。

同时,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对中小学建设的支持力度,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第-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

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

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指在农村地区建设中小学校所需符合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农村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学生的学习条件和教育质量,因此,建设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以确保学校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校舍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结构稳固。

学校建筑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保证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

同时,建筑布局要合理,满足教学、生活和活动的需要,充分考虑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功能的协调配套。

其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内部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

学校应配备符合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和器材,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此外,学校还应配备齐全的体育设施和器材,保障学生的体育锻炼和身心健康。

再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周边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应注重校园绿化和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

同时,学校应选择交通便利的地段建设,方便学生和教职工的出行,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最后,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管理规范,教学质量高效。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同时,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总之,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保障农村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学校建设要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学校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为农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和教育资源。

希望相关部门和学校能够重视学校建设标准,不断完善学校建设,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根据国家教育部门规定,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是指学校规划建设用地的基本要求,包括学校用地的总量、功能分区、场地布局等内容。

学校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不同方面对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学校建设用地的总量是学校规划建设的基础。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总量应符合学校规模和功能的需要。

一般来说,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总量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功能设置确定,包括教学用地、生活用地、体育用地等。

在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学校未来发展的需要,确保学校用地总量满足学校规模和功能设置的要求。

其次,学校建设用地的功能分区是学校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学校的不同功能需求,学校建设用地应划分为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体育区等不同区域。

教学区应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生活区应包括学生宿舍、教师住房等生活设施;活动区应包括操场、游泳池、篮球场等活动场所;体育区应包括体育馆、健身房等体育设施。

各功能分区之间要合理布局,便于学生和教师的日常生活和教学活动。

此外,学校建设用地的场地布局也是学校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

场地布局要考虑学校的整体规划和各功能区域之间的联系,保证各功能区域之间的便捷交通和合理利用。

同时,要合理安排绿化空间和景观设计,提高学校的环境质量,营造适宜的学习和生活氛围。

总之,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建设用地标准的合理制定和严格执行,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管理者和规划设计者的共同努力,以确保学校用地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者能够高度重视学校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学生营造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教室设施- 教室面积: 中小学教室的面积应根据学生人数合理设计,每个学生至少应有x平方米的空间。

教室面积: 中小学教室的面积应根据学生人数合理设计,每个学生至少应有x平方米的空间。

- 教室布局: 教室内应合理布置课桌、座椅、黑板等设施,以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

教室布局: 教室内应合理布置课桌、座椅、黑板等设施,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 照明与通风: 教室的照明和通风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以促进学生的研究效果和健康成长。

照明与通风: 教室的照明和通风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以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健康成长。

实验室设备- 实验室用途: 中小学实验室应满足常规实验和科学研究的需求,为学生提供实践和探索的机会。

实验室用途: 中小学实验室应满足常规实验和科学研究的需求,为学生提供实践和探索的机会。

- 实验设备: 实验室应配备适当的实验设备,以支持各学科的实验教学活动。

实验设备: 实验室应配备适当的实验设备,以支持各学科的实验教学活动。

- 安全措施: 实验室内应设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实验环境的安全性。

安全措施: 实验室内应设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实验环境的安全性。

图书馆资源- 藏书数量: 中小学图书馆的藏书数量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人数进行科学估算,以满足学生的阅读和研究需要。

藏书数量: 中小学图书馆的藏书数量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人数进行科学估算,以满足学生的阅读和学习需要。

- 图书分类与管理: 图书馆的图书应按照学科分类和读者年龄段进行管理,方便学生阅读和借阅。

图书分类与管理: 图书馆的图书应按照学科分类和读者年龄段进行管理,方便学生阅读和借阅。

- 阅览环境: 图书馆应提供安静、温馨的阅览环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阅读氛围。

阅览环境: 图书馆应提供安静、温馨的阅览环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阅读氛围。

运动场设施- 场地面积与标准: 运动场的面积应满足相关标准,以满足学生体育锻炼和运动比赛的需要。

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仪器准备室主要存放各种实验用的药品和仪器设备,并供教师做准备实验使用。
〈六〉合班兼视听教室。主要供合班上课、观摩教学、声像教学、集会等使用。
〈七〉电教器材室。主要存放投影、幻灯、声像等电教器材,一般与合班教室组合设计。
〈九〉学生阅览室。规模较小的初中可设1间,规模较大的初中、完中和高中可将报刊阅览室和图书室分设。
〈二〉音乐教室。音乐教室的数量和面积要适应教学计划和需要,以及家具和大型乐器的布置。该教室除上一般音乐课使用外,还要考虑合唱课的要求。另外,每校附设乐器室1间用以存放各种乐器。
〈三〉自然教室。主要用于小学自然常识课的演示和实验,以及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使用。实验台面尺寸为
1200mm×550mm,面向黑板布置,同时考虑了可在室内布置陈列橱,陈列模型和标本,便于直观教学和开发学生智力。
第十一条校园规划设计。城镇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建设规模做好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规划设计要尽可能将建筑物组成庭院,并与校园绿化、美化融为一体,构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以便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休息、活动、交往的校园环境空间。
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主要用房可设计在一栋楼内,但应注意各功能部位布置合理、联系方便、避免干扰。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校舍建筑项目构成
第七条城镇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根据学校规模、学校服务半径、教育改革和发展对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所需用房的配套、各类用房的面积指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学校规模系参照国家教委对中小学学制和班级定员的规定、生源、实行“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及有利于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便于教学管理等原则确定。
面积 12班 18班 24班 12班 18班 24班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主体及建筑质量1、建筑设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设计规范》、《中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的规定,以及有关的新型结构设计理论与安全技术要求;2、强度标准:结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设计规范》(JGJ3-2003)的有关规范执行;3、耐久性:抗风、抗震、抗锈腐、防水、防潮、防渗等建筑物结构性能的耐久性要求,应满足《建筑设计规范》(JGJ3-2003)规定的要求;4、外墙保温:建筑物外墙应安装防火保温材料,要求外墙下水平壁的额定水热阻R=0.75m2K/W;5、建筑基础:按照《城市中小学基础工程设计要求JGJ42-91》的要求执行;6、建筑构造:应满足《建筑结构设计标准JGJ162-2002》规定的要求;7、地下室:地下室应满足《地下室建筑设计规范GB50013-1999》的要求;8、建筑竣工验收:应按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技术设施1、消防设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筑消防设施防火设计标准》的规定;2、电气设施:应符合《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4、给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应符合《建筑给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标准》的规定;6、室内装饰、装修设施: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的规定;8、安全防范技术设施:应符合《安全防范技术设施设计标准》的规定;9、基础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基础设施(塔架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三、教育环境要求1、适宜性:教育环境应舒适、安全、健康,教学活动条件应当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2、健康性:教室内地板、墙壁、门窗等及其表面要获得无毒、无害,健康环保、易清洁、易维护的要求;3、节约性:教室内购置节能设备,尽可能要安装能最大限度降低能耗的节能控制系统。

四、其他要求1、文物保护:对古建筑和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筑,做好文物保护及相关文物管理工作;2、现场勘察:建设前要进行当地的气象条件的勘察,尤其要特别留意邻近的学校及其他建筑以及地形地貌;3、保护生态:建设前要考虑当地的生态环境,尽量把学校的建筑和当地的自然环境构建一种对生态有利的相互关系;4、市政基础设施:在校舍建设前,应确认当地是否存在暖通、供水、排水等设施,如存在,需与之相融合。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标准GB 50099—20221 总则1.0.1 为使中小学校建设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建筑平安、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规划和工程设计。

.1.0.3 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以下原则:1 满足教学功能要求;2 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3 校园本质平安,师生在学校内全过程平安。

.校园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4 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科技创新和可连续开展的目标,满足爱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根本方针;并应满足有利于节约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本钱的原则。

1.0.4 中小学校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完全小学 elementary school对儿童、年少实施初等教育的园地,共有6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2.0.2 非完全小学 lower elementary school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根底教育阶段的园地,设1年级~4年级,属义务教育。

2.0.3 初级中学 junior secondary school对青、年少实施初级中等教育的园地,共有3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2.0.4 高级中学 senior secondary school对青年实施高级中等教育的园地,共有3个年级。

2.0.5 完全中学 secondary school对青、年少实施中等教育的园地,共有6个年级,含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育的学校。

其中,1年级~3年级属义务教育。

2.0.6 九年制学校 9-year school对儿童、青年少连续实施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校,共有9个年级,其中完全小学6个年级,初级中学3个年级。

属义务教育。

2.0.7 中小学校 school泛指对青、年少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含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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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8 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要求,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和设计,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九月三日前言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06]437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具体承担修订工作。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自1997年6月1日起试行已10多年,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10多年来教育的发展、社会的需求、国家规范的修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也应修订,以适应农村教育的发展。

修订过程中,我部发展规划司请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提出修订意见,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查,收集近几年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校舍建设和安全工作的要求。

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修订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学校的意见后,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六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学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本标准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参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上海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林红、奚道章、胡建中、叶文俊、何梅珍、丁铭杰、甘建栋、张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八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03)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04)第一节建设规模 (204)第二节项目构成 (205)第三章学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 (207)第一节学校布局 (207)第二节学校选址 (207)第三节学校总体规划 (208)第四章建设用地指标 (209)第五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211)第一节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 (211)第二节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211)第三节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214)第四节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215)第六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216)附录术语 (220)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221)附件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2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建适合农村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要求,合理确定校舍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学校建设水平,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发展,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乡(镇)及以下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第四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

在抗御重大意外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第五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

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应严格执行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第六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一节建设规模第七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制、学校规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八条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一、小学:非完全小学为4班,30人/班;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二、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第九条建设规模和建筑面积指标。

一、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规划指标和基本指标。

新建学校应按规划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

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1、1-2、1-3的规定。

表1-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注: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

表1-2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注: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

表1-3 农村全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第二节项目构成第十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第十一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一、小学:非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艺术教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

以及教学辅助用房。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艺术教室)、实验室、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教室、远程教育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

以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十二条办公用房:一、小学:非完全小学设置行政及教师办公室、少先队部室、传达值宿室;完全小学设置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少先队部室、传达值宿室。

二、初级中学:设置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文印档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社团办公室、传达值宿室。

第十三条生活用房:一、小学:非完全小学设置食堂、教工厕所、学生厕所;完全小学设置教工宿舍、食堂、开水房及浴室、教工厕所、学生厕所。

学生宿舍根据需要设置。

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宿舍、食堂、开水房及浴室、教工厕所、学生厕所。

学生宿舍根据需要设置。

三、全寄宿制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除分别按上述用房设置外,应按全校学生规模设置学生宿舍。

第三章学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第一节学校布局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布局,应根据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

第十五条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

第二节学校选址第十六条学校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阳光充足、地势较高、具备必要基础设施的地段。

二、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洪水沟口、输气管道和高压走廊等。

三、应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

四、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音等污染源,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第三节学校总体规划第十七条学校必须编制校园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应按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

二、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相邻的校外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划、消防、日照等有关规定。

三、教学用房与体育活动场地应有合理的间距。

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四、校园内的交通应便捷,校园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

学校的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边上,校门外侧应设置人流缓冲区。

第十八条校园绿地及种植园地应与校舍建筑统一规划和建设。

第十九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校门。

第二十条学校应设置旗杆、旗台,并宜位于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的显要位置。

第四章建设用地指标第二十一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一、建筑用地学校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道路、房前屋后零星绿地及建筑群组之间的小片活动场地。

二、体育运动场用地(一)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

(二)非完全小学和完全小学6班应分别设置60m和l00m 直跑道;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均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

初级中学12班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18班、24班均应设置300m环形跑道田径场。

中小学校应设置适量的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

三、绿化用地(一)学校绿化用地指成片的集中绿地和学生劳动种植园地等。

(二)非完全小学可不设置集中绿地。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宜设置集中绿地和学生种植园地,用地面积为:完全小学6班、12班不宜小于6㎡/生;完全小学18班不宜小于5㎡/生、24班不宜小于4㎡/生;初级中学12班不宜小于6㎡/生,18班、24班不宜小于5㎡/生;全寄宿制完全小学、初级中学12班、18班不宜小于7㎡/生,24班不宜小于6㎡/生。

第二十二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2-1、2-2 的规定。

表2-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学校类别学校规模(班)用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非完全小学 4 2973 25完全小学6 913134 12 15699 29 18 18688 23 24 21895 20初级中学12 17824 30 18 25676 29 24 29982 25注:①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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