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管理流程制度修订
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工程领域质量管理有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基建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有序进行,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涉及现场施工、安全防护、质量监控、巡检查验等方面。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由项目管理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建设单位对项目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的责任,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流程,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和控制。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完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要求和控制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检验、验收等质量管理活动,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材料采购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材料符合标准要求,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规范和验收标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巡视和质量抽检,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问题整改制度,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和追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1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采、掘工作面开工、复工、竣工、停工四项验收。
2、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开(复)、停(竣)工。
3、验收由业务科室参加。
包括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电力科、运输科、通风科、自动化。
4、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加单位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对照开(复)、停(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问题填写验收报告,并不予通过验收,复验收推迟进行。
6、开(复)、停(竣)工验收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
要求有记录、有签名,并提前送交生产科。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2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3工作职责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4.1工程管理制度4.1合同管理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管理行为,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提高基建工程的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涵盖按照国家划算要求依法建造、改扩建、汰旧换新项目的基建工程。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组织第三条学校应设立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实施、监督基建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四条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和规程;(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基建工程的总体规划;(三)组织招投标工作,并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评标委员会;(四)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五)组织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六)负责对基建工程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七)负责相关基建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计第五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学校的实际需求。
第六条基建工程设计的主要程序包括:(一)确定项目规模、功能和空间布局;(二)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三)组织设计审核和评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四)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以及其他设计文件;(五)组织设计文件的出版和发行。
第四章招投标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招投标文件。
第八条招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和比例;(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第五章施工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与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工期。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5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立项1. 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项目必须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项目立项时应编制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目标、预期效益、项目内容和计划。
项目建议书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立项。
2.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研究和经济分析等。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项目论证和批复。
三、项目计划1. 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工作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和项目预算计划。
项目工作计划应明确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人。
项目进度计划应按照项目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工期和里程碑节点。
项目预算计划应包括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物资采购预算和项目人员配备等。
2. 项目计划的编制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资源供给和工作推进。
同时,做好项目质量监管,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五、项目验收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进行项目验收。
验收范围包括项目工作完成情况、项目效益和项目质量等。
验收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2. 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以进行投运和使用。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需进行整改和复验,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项目总结与评估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
项目总结应包括项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可以用于类似项目的参考和借鉴。
2. 项目评估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评估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

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部在基建管理工作中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基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提高基建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工程部设立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基建管理部门下设项目管理、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等各个子部门,各部门之间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基建管理部门的领导由工程部负责人担任,负责领导和协调各个子部门的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七条基建管理部门设立专职负责人员,负责各项工程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
第八条基建管理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调研、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等。
第十条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纸的编制、工程设计方案的审定、设计变更和设计优化等。
第十一条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进度的监督、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
第十二条监理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确保工程项目合理利用资金,保证项目投资的有效和经济。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员培训,确保工程项目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和专业技能,保障工程施工队伍的稳定和流畅。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的立项阶段,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需求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确定工程项目的规划和目标,编制项目规划书。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管理是指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规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的过程。
为了确保基建工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1.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及立项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流程。
2.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规定工程招标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评标和中标通知的发布等。
3.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包括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图纸的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流程等。
4. 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要求,包括合同的编制、签订、变更和结算等。
5. 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包括工程质量检验的程序和要求、质量验收的标准和方法等。
6.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要求等。
7. 进度管理制度:规定工程进度管理的要求,包括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进度控制和进度报告的程序和要求等。
8. 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工程资金管理的要求,包括工程预算的编制、支付进度的控制、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等。
9. 环境管理制度:规定工程环境管理的要求,包括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的采取、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等。
10. 监理管理制度:规定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要求,包括监理报告的编制、检查记录的保存和监理意见的提出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具体的制度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不同的项目和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基建部工程制度管理

公司基建部工程制度管理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基建部的工程制度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工程制度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工程制度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部所有工程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环境保护、安全防护等工作。
三、责任分工1. 基建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程制度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工程部主管:负责具体的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
3. 工程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 安全管理员: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并监督全面实施。
5. 环保专员:负责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工程设计1. 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设计方案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工程设计中应考虑相关安全和环保因素,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3. 工程设计文件应详细完整,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工程概况等内容,并应妥善保存。
五、工程施工1. 工程施工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 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措施,保障工人和施工环境的安全。
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4.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后方可移交使用。
六、工程验收1. 工程验收应由工程部门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
2. 工程验收后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才能移交使用。
七、工程管理记载1. 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2. 工程管理记录应妥善保存,方便查阅和追溯。
八、违规处理1. 如有违反工程制度管理办法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整改,并接受公司的处理。
2. 严重违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追究责任等。
基建工程管理流程制度

GLE基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为严格基建工程管理、确保基建工程质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基建工程立项管理第一条公司内部立项管理1.1项目类基建:使用部门或工程受益部门需要在每年申报CAPEX时提出下一年的年度基本计划,按照公司相关审批权限规定批准好方可开工;1.2维修类基建:使用部门或基建科需要在每年预算中提出下一年的基建维修预算,经总经理和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进行;1.3未列入预算的项目需按照CAPEXP&P2.1.3进行审批后方可开工;1.4超预算项目、额外项目和非预算项目在支出前应得到相应的批准,在未得到批准前,不得进行开工。
第二条基建项目立项申请2.1使用部门或工程受益部门根据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提出基建项目申请,对于日常维修零星工程且费用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可以以联系单或邮件形式向基建科工程师提出申请,基建科工程师采取月结方式汇总工程量进行结算;对于工程费用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项目要以《基建项目立项申请表》形式向主管该区的基建科工程师提出申请;申请前须通过该部门经理审批。
2.2基建科工程师根据使用部门的《基建项目立项申请表》拟出初步方案、工期和工程概算并让基建科工程组主管确认反馈给使用部门.2.3通过以上审批的《基建项目立项申请表》反馈给各厂负责人审批,根据工程涉及金额大小以下列不同方式处理:2.3.1项目金额在120,000元人民币以下,立项申请表按现行财务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使用部门出具会计部成本核算书后,基建科可开始后续工作;2.3.2项目金额在120,000元人民币以上,使用部门出具CAPEX申请表批准后,基建科才可以开始后续工作;第三条政府法律法规要求的手续2.1所有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工程凡满足国家规定的在开工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准备前期的消防、环评、设计红线图等手续;2.2不需要申请的必须要有书面说明。
第三章基建工程设计及招投标3.1新建、改造、装修项目,如果不涉及一定的结构安全责任,可由工程师自行设计出图或施工单位根据项目方案出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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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确保基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三一集团所有基建项目。
3.职责
3.1基建总部
3.1.1每季度负责对各项目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基建流程执行情况、现场质量与安全文明施
工进行检查,提交检查报告与下发整改通知,对现场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公布考核成绩。
3.1.2负责核查、配合处理各区域各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安全与质量事故。
3.2基建本部
3.2.1每月负责本区域在建项目的基建流程执行情况、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并于每月20日前提交检查报告至基建总部。
3.3.2每月检查在建项目,是否按已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组织施工,对于进度异常的及时在基建本部内部进行通报,进度滞后严重的,应及时上报集团主管基建领导,并报基建总部备案。
3.3.3工程技术支持部与预算部,负责对项目工程变更及签证进行严格把关、审核。
3.3.4负责辖区内各项目实施过程中一般安全与质量事故的处理;重大事故24小时内向总部备案。
3.3基建本部项目部
3.3.1提交《基建工程开工报告》并按照审批权限,通过审批之后组织项目实施。
(C类项目由基建本部总监审核批准;A/B类项目由区域基建分管领导批准)
3.3.2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必要时邀请集团主管基建领导参加;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场。
3.3.3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及基建本部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会议纪要。
3.3.4审批监理部提交的隐蔽验收计划与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通过审批后方可动工。
3.3.5组织业主代表、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接,将市政临时水电接口、水准点及其他现场信息资料移交给施工单位。
3.3.6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施工单位进行公司6S宣传教育,施工现场按已审批通过的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不能违背我司6S要求。
3.3.7负责项目准备阶段文件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往来函件、《工程技术审批单》及《工程经济签证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分类进行编号,使文件资料具备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3.4项目监理部
3.4.1参与图纸会审,并签署审核意见。
3.4.2编制监理纲要、监理实施细则与隐蔽验收计划;审批通过后,组织施工单位、基建项目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项目质量关键控制节点。
3.4.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
3.4.4每周组织项目部、施工单位召开周例会,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安全、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3.4.5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如桩基工程等),并出具验收报告。
3.2.6按实际情况填写监理日志,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或质量问题全面记录,问题严重的,应向基建本部总监报告。
3.4.7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文件与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项目竣工后移交给基建本部档案室。
4.管控要求
4.1质量控制
4.2.1基建本部项目部及监理部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4.2.2工程建设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件和生产用的机电设备等,以及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验收,是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基础,控制材料、构配件以及工程用品的质量规格、性能特性是否符合设计规定标准与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所在。
4.2进度控制
4.2.1为确保项目工期计划能够顺利执行,项目经理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时,应与使用部门、IT总部、行政总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明确进度关键控制节点。
4.2.2项目经理必须按照通过审批的横道计划安排施工,及时掌握进度状况,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基建本部总监及相关领导汇报。
4.3成本控制
4.3.1项目部应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对于确实要发生的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按照《基建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执行,违反该规定的变更及签证无效。
4.3.2项目经理根据进度计划及现场实际进度情况,编制下个月资金计划提交至基建财务部。
4.4安全、环境管理
4.5.1环境及安全具体措施参照公司《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执行。
5.其他要求
5.1商务部、IT总部、行政总部及使用部门等应该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在基建项目经理编制施工进度控制计划时应充分参与,并提出意见,进度计划通过审批后应认真执行。
5.2在施工过程管理中,各地基建本部项目部同其他部门提出协调问题时候,除紧急情况外,应通过OA系统或者书面报告,否则,其他部门有权拒绝。
项目部在协调内容中务必明确合理的时间节点及完成标准,各相关部门对于基建本部提出的协调问题应该在规定时间节点处理完成。
5.3商务部在签订基建合同时候,应规定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使用三一的产品(不能生产的除外,施工单位购买或者租赁均可),对于未按照合同要求,使用其他产品的单位,我部发现后将对施工单位按照1000元/天处罚。
5.4开工报告,必须以OA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基建监察。
基建监察部对甲方项目部和监理在整个过程中进行监督与检查,发现项目部管理行为及监理的监理行为有舞弊、发现施工流程有疏漏、施工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给相关单位并勒令其整改,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不直接指挥和干预具体的基建工作。
6.激励与措施
6.1项目部与监理部应切实履行好职责,对于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出现问题,或者未按制度要求组织开工,将处罚相关责任20—100分;
6.2若项目完工,且无重大质量、成本问题,将按照诚信绩效合约予以奖励;
6.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基建工程师应积极处理,为公司挽回损失。
问题责任人罚分20—100分。
对于建设方损失5万及以上的,视损失情况和整改程度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的季度绩效奖的处罚。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减半处罚)。
6.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对于违反制度流程的,我方将依据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
7.附加说明
7.1本制度由基建总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各基建本部门等同执行。
7.2提请开工报告前需达到当地政府报批要求的开工条件,如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环评报告等。
7.3项目实施过程中拟用材料进场与验收,按《基建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执行。
7.4隐蔽工程验收,按《基建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执行。
7.5所有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按《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7.6基建总部与本部对在建项目现场安全与质量检查祥见附表。
8.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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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关于 工程开工的请示
尊敬的 :
根据公司基建管理制度,
工程已经完成前期各项流程,具备开工条件,现特此向公司提出开工申请。
妥否?请领导指示!
附件:1、基建工程开工报告及相关附件;
2、立项报告及领导审批的意见。
基建本部 年 月 日
11.开工报告附表
基建工程开工报告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分项工程必须如实填写,并尽可能详细。
2、开工报告必须填写与之对应的立项报告的编号,必须将立项报告、施工合同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3、开工报告必须附有《整体项目重点节点控制图》(开工—竣工阶段),即横道图(或网络图)。
4、审批流程按《基建本部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
5、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完,必须抄送基建监察、监理备案,必要时抄送基建总部。
6、开工报告提交需达到国家政策文件规定的开工条件,比如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办理完成。
1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表
页脚内容7
检查组: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
12.现场施工质量检查表
基建施工质量检查表
监理方:施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