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五类线技术规范书(试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安防建设标准(试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安防建设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银行网点安防工程建设,使之符合国家、公安部门对金融行业的监管规定和要求,达到相应的安全防护需要,保障网点安全运营,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制定依据1.《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 38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5.《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6.《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8.《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GA 745-20089.《银行营业场所透明防护屏障安装规范》GA 518-200410.《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 576-200511.《银行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GB/T 16676-201012.《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200713.《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公通字[2010]34号14.《中国银行网点形象标准化手册》V 3.015.《中国银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补充标准(2009年版)》16.《中国银行监控设备配置标准》中银保文[2008]33号17.《关于推进自助银行监控联网预警技术应用的通知》中银卫[2012]18号第三条网点安防系统建设的原则1.坚持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满足先进性、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要求;2.坚持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满足纵深性、兼容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3.坚持建设、运行、维护相统筹,满足可扩展性、可靠性、稳定性、易维修性要求。
第四条网点安防建设包括技防建设和物防建设。
技防建设的主要内容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物防建设的主要内容有:现金区防弹玻璃与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金属防护门或防盗安全门及锁具、窗户的防护、现金区柜台与场所周边的钢板及防护栏/网的安装、防卫器材的配备等。
技术规范书(工程类)

技术规范书(工程类)标题:技术规范书(工程类)引言概述:技术规范书是工程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文档,它规定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遵循技术规范书可以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按照标准进行。
本文将从技术规范书的定义、编写要点、应用范围、更新与管理、以及重要性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技术规范书的定义1.1 技术规范书是对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总结和归纳。
1.2 技术规范书包括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等内容。
1.3 技术规范书是工程项目的“指南”,是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工程实践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技术规范书的编写要点2.1 确定编写技术规范书的目的和范围,明确规范的适用对象。
2.2 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编写技术规范书的内容。
2.3 技术规范书应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要求条理清晰、语言精炼。
三、技术规范书的应用范围3.1 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
3.2 技术规范书可作为工程项目的依据文件,对工程项目进行规范管理。
3.3 技术规范书可用于工程质量检验、工程验收等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技术规范书的更新与管理4.1 技术规范书应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进行更新和修订。
4.2 技术规范书的编写、更新和管理应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
4.3 技术规范书的更新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工程项目按最新规范进行。
五、技术规范书的重要性5.1 技术规范书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5.2 技术规范书能够规范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过程,提高工程效率。
5.3 技术规范书的遵循能够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保护工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结论:技术规范书在工程项目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应该严格遵循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确保工程项目按照标准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不断完善和更新技术规范书,提高其适用性和实用性,促进工程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技术规范标准)智能化技术规范书

(技术规范标准)智能化技术规范书弱电技术规范所有投标单位需知投标时必须对下面条款进行响应1、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均由承包方按照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
所有设备和材料须为原厂产品,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承诺函,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须经具有相应资质且经业主同意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如中标后在工程实施中发现所用的设备、材料存在不兼容性,则由中标人负责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不少于20公分样线(六类网线、超五类网线、光纤线、视频线、有线电视线、电源线、控制线、音响线、大对数电缆等),并提供各种模块(六类模块、超五类模块)、面板,其它设备提供样品或彩页。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注明主要设备和材料的产地、厂商、品牌、规格等,如未注明,不但评标时分值可能受其影响,而且,一旦中标则由业主指定品牌,价格不予调整。
对于无特别注明的设备和材料,应达到国标以上,为国内外一线知名品牌,并在填报的设备分项报价表中明确注明产地、厂商、品牌、型号等。
4、弱电工程包括一部分甲供设备,包括LED大屏,网络交换设备,Ups电源,硬盘录像机,电视机,IP语音设备。
机房装璜、会议室灯光包在大楼装璜中。
弱电除完成图纸设计的工程内容外,还必须配合完成对机房装璜、视频会议,指挥中心、大会议室、党组会议室、每科办公室的图像切换、上传,网络安装、语音安装、XX派出所视频安装及配合XX 公安甲供设备安装等一系列公安弱电的需求,确保公安业务正常运行。
5、中标后,必须对弱电图纸进行优化,并出具相应的图纸,对每个信息点、设备进行标注。
施工完成后,出具完整的图纸存档。
6、在清单中没有注明和描述的而又是设备正常安装和使用必须的辅材,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
7、对主要设备和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厂授权。
一、综合布线系统数据/语音水平子系统1、本综合布线系统采用星型结构,水平线缆(光纤、六类线、超五类线)从每一个设备间分配线架(IDF)出发,通过金属桥架达到每一间需安置信息插座的房间外面,再沿KBG管敷设到信息插座所在的连接盒处。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及病原微生物危害因素风险评估(胡薇薇)

7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编制依据
3
16.《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3]206号)2003.12.26
质量手册格式 没有具体的格式,一般有文件编号,版本号、受控日期、 编制人、审批人等 。
实验室可以按照适合自己的方式表达,既可以按照准则 条款顺序编写,也可以按照过程描述。
生物安全管理手册实例
第0章 目录
修订页
编制说明
适用范围
定义和术语
第1章 概述
第2章 生物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第3章 组织和管理
注意:多部门管理时,职责界定一定要清晰
4 实验室负责人
1.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 室生物安全工作。 2.负责实验项目计划、方案和操作规程的审查(参见附录 B); 3.决定并授权人员进入实验室; 4.负责实验室活动的管理; 5.纠正违规行为并有权做出停止实验的决定。 6.指定生物安全负责人,赋予其监督所有活动的职责和权力, 包括制定、维持、监督实验室安全计划的责任,阻止不安全行 为或活动的权力。
(卫医发〔2004〕108号)等
21.机构内部特殊要求
8
浙江省病原微生物管理文件
2016年 浙江省病原微生 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 法(试行)
(浙卫发2016 44号)
2017-09-07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
(一)明确组织结构和各类人员职责
生物安全委员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 法人代表 实验室负责人 实验室管理层 关键职位及代理人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本)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本)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2!!!!!!!!!!!!!!!!!!!!!!!!!!!!!!第三章总体布局及线路工程3!!!!!!!!!!!!!!!!!!!!!!!!!!!!!!第四章车辆5!!!!!!!!!!!!!!!!!!!!!!!!!!!!!!!!!!!!!第五章车站与结构工程6!!!!!!!!!!!!!!!!!!!!!!!!!!!!!!!!第六章运营管理及配套设备8!!!!!!!!!!!!!!!!!!!!!!!!!!!!!!第七章车辆基地及配套工程12!!!!!!!!!!!!!!!!!!!!!!!!!!!!!第八章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14!!!!!!!!!!!!!!!!!!!!!!!!!!!!!第九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5!!!!!!!!!!!!!!!!!!!!!!!!!!!!!!附加说明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控制建设规模,推进技术进步和车辆、设备国产化,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地铁与轻轨)钢轮/钢轨系统的新建工程项目。
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类似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发展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事业的技术经济政策和运输安全、节约能源、节约用地、环境保护、抗震、人防的相关规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6.25•【字号】鲁人社字〔2022〕68号•【施行日期】2022.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68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25日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以下简称“质量督导”)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省颁布的政策性、技术性文件,对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机构(以下统称“评价机构”)组织实施技能人才评价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质量督导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以提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为目标,以合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内外结合、事前事中事后衔接、制度约束与流程管理配套为主要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体系,为规范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第四条质量督导分为外部质量督导(以下简称“外督”)和内部质量督导(以下简称“内督”),由相关质量督导员具体实施。
外督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新试行版)

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土地、园林绿化、消防、人防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第四条建设用地规划应当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城市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完善城市功能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改善人居环境。
第五条建筑工程规划应当彰显滨江、滨湖特点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创造疏密有致、高低错落、特色鲜明的城市整体空间形态。
第六条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应当综合协同,合理布局,保证功能,适度超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通和市政设施先行,发挥基础和保障作用。
为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凡符合《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表》(附表1-1)规定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第七条在风景名胜区、旧城风貌区等城市特殊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进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规划报建。
城市重要地段、重点区域、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建设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在报建时应当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同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方案;其他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总平面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建(构)筑物使用性质、高度、位置、平面、立面等的,应当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对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实行放线和验线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民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民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已撤销),国家测绘局•【公布日期】1990.02.07•【文号】民行发[1990]8号•【施行日期】1990.02.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民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0年11月10日实施日期:2000年11月10日)废止(原因:适用期已过)民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民行发(1990)8号一九九0年二月七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现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通过的《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有关省(区)试行。
附: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试行)(1989年11月10日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以下简称勘界测绘)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以下简称边界线)勘定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统一勘界测绘的技术标准,为勘界和边界线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手段和可靠依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勘界测绘一般包括:界桩的埋设与测定,边界线的调绘,边界线走向的文字说明,边界线地形图的标绘,界线详图集的编纂与制印。
第三条勘界测绘执行本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测绘技术规范。
平面坐标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辖区内的具体情况参照本规定制定辖区境内的边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
第二章界桩的埋设与测定第五条界桩的类型与规格界桩是边界的永久性标志,由界碑和底座组成。
界碑一般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成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用花岗石、大理石等坚硬石料凿制成型;底座可在现场用钢筋混凝土浇灌,要求界碑底部露出四根约10厘米长钢筋,以保证界碑和底座结合为一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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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五类线技术标准规范书(试行)广东省电信公司2001年12月目录前言------------------------------------------------- 2页一、概述----------------------------------------------4页二、主要技术要求和指标--------------------------------6页1、原材料--------------------------------------------6页2、电缆结构------------------------------------------7页3、电缆的机械性能、环境性能和安全性能---------------11页4、电气特性-----------------------------------------12页5、传输特性-----------------------------------------13页6、试验方法-----------------------------------------18页7、标志、包装和存储---------------------------------20页三、安装--------------------------------------------22页四、工厂检验-----------------------------------------23页1、出厂检验----------------------------------------23页2、型式检验----------------------------------------24页3、现场检验------------------------------------------25页附录A、B---------------------------------------------26页前言(1)本规范书依据《数字通信用实心聚烯径绝缘水平对绞电缆(报批稿)》YD/T 1019-200*编写,并参考了ISO/IEC 11801:1995《信息技术-用户大楼综合布线》和ANSI/TIA/EIA-568-A-5《商用楼通信布线》的有关内容。
(2)本规范书与YD/T 1019-2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依据ANSI/TIA/EIA-568-A-5《商用楼通信布线》标准,对于衰减、近端串音衰减、远端串音衰减的相关指标的起始测试频率从1MHz降到0.772MHz,扩展了低频的范围。
——将衰减、近端串音衰减、远端串音衰减的相关指标的各频率的实测值列表注明,作为测试的标准。
——按国际标准将超五类线(5e)细分为两档:125 MHz(5e120c)和165 MHz(5e160c)。
——修改了结构回波损耗的要求。
——规定了必须在护套下加上撕裂绳。
本规范书从发布之日起,在广东省电信公司范围内作为设计、采购、施工和验收部门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书由广东省电信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书起草单位:广东省电信公司工程建设部广东省电信器材公司本规范书起草领导小组:组长:李华;副组长:王琪、陈志然;成员:陈洪、黎建华、张海明、邹远征;本规范书主要起草人:黎建华、黄广超、刘彪一、概述1、范围本规范书规定了(超)五类100Ω数字通信用实心聚烯径绝缘水平对绞电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储运等要求。
本规范书适用于(超)五类100Ω数字通信用实心聚烯径绝缘水平对绞电缆的制造、验收及使用。
泡沫和泡沫皮聚烯径绝缘水平对绞电缆也可参考采用本规范书的有关条款。
本规范书规定的电缆用于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中工作区通信引出端与交接间的配线架之间的布线,以及住宅综合布线系统的用户通信引出端到配线架之间的布线。
2、目的制定本规范书的目的在于指导广东省电信公司关于智能化小区布线系统的100Ω数字通信用实心聚烯径绝缘水平对绞电缆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3、引用标准(1)YD/T—1019—200*标准《数字通信用实心聚烯径绝缘水平对绞电缆(报批稿)》(2)IEC/ISO标准《信息技术-用户大楼综合布线》(3)ANSI/TIA/EIA-568-A-5《商用楼通信布线》4、定义本规范书采用YD/T 838.1和YD/T 926.1中的定义及以下定义。
4.1传播速度(相速度) Velocity of propagation(Phase velocity)传播速度定义为信号在电缆中的传播速度。
传播速度以m/s表示。
传播速度也可以用波速比表示,波速比是波在电缆中传播速度与波在自由空间传播速度之比,后者取作299 792 458 m/s。
传播速度通常由相角和角频率确定。
传播速度(相速度)由下式确定:νρ=ω/β=2·π·f/β式中:f-频率,单位为Hz;νρ-传播速度,单位为m/s;β-相移常数,单位为1/m;ω-角频率,单位为1/s。
4.2 相时延(Phase delay)相时延定义为电缆长度L与传播速度之比。
相时延由下式确定:T=L/νρ式中:T-相时延,单位为s;νρ-传播速度,单位为m/s;L-电缆长度,单位为m。
4.3 相时延差[偏移]Differential phase delay[skew]相时延差定义为电缆中任意两线对间的相时延的差值。
二、主要技术要求和指标1、原材料1.1导体1.1.1导体采用实心铜导体。
铜导体应符合GB/T3953中TR型的软圆铜线的要求。
1.1.2成品电缆上导体的断裂伸长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导体断裂伸长率1.2绝缘绝缘材料可采用实心聚烯烃、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或聚全氟乙丙烯。
聚烯烃绝缘材料应采用符合YD/T760规定的低密度、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或聚丙烯;低烟无卤阻燃烯烃绝缘材料的要求见YD/T886;聚全氟乙丙烯绝缘材料要求见GB/T9351。
绝缘应连续地挤包在导体上,其厚度应使成品电缆符合规定的性能要求。
100Ω电缆绝缘的最大外径不宜大于1.3mm。
绝缘线芯应采用颜色识别标志。
绝缘线芯的颜色色序应符合2.1.2的规定,并应符合GB6995.2要求。
从成品电缆上取下的绝缘的机械性能和环境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绝缘的机械性能和环境性能2、结构2.1线对由分别称作a线和b线的两根绝缘导线均匀地绞合而成的线叫线对。
为使绞合线对结构稳定,允许a线和b线的绝缘局部粘连。
线对对绞节距的设计应能使成品电缆满足本规范规定的传输特性要求。
2.1.1线对色序绝缘线芯应按规定的颜色色序构成线对。
线对优先采用颜色色序见表3。
表3 优先采用颜色色序100Ω电缆中各线对的对绞节距<38mm时,线对颜色色序可用表4所示的代用颜色色序表示。
表4 100Ω电缆线对的代用颜色色序a)缆芯可由线对同心式绞合而成,各线对的绞合节距应各不相同;缆芯也可由若干子单位绞合而成。
b)100Ω电缆的线对颜色色序应符合表3或表4的规定。
c)缆芯结构排列见附录A。
同心式绞合成的电缆,其线对颜色色序应符合2.1.2的规定;面对电缆A端看,线对序号从内到外按顺时针方向依次排列,子单位序号应从内到外按顺时针方向依次排列。
d)用户要求时,100Ω电缆的缆芯中允许同时包含有屏蔽线对组成的子单位和非屏蔽线对组成的子单位。
2.1.2线对屏蔽对于100Ω电缆,可以有也可以没有线对屏蔽。
当有线对屏蔽时,采用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线对屏蔽。
在总屏蔽内可放置保护用包带。
2.1.2.1屏蔽由一层单面复合铝箔和一根排流线组成时。
排流线为单一圆铜线或镀锡圆铜线。
a)单面复合铝箔要求见YD/T818—1996的附表C,其中铝箔的厚度应不小于0.012mm。
b)采用单面复合铝箔屏蔽时,重叠率应不小于25%。
c)排流线直径不小于0.5mm。
单一圆铜线应符合GB/T3953中的TR型的要求;镀锡圆铜线应符合GB/T4910中的TXRH型的要求。
d)单面复合铝箔的金属面向内,并应与排流线相接触。
2.1.2.2屏蔽由一层编织层组成时,编织材料为单一圆铜线或镀锡圆铜线。
a)单一圆铜线应符合GB/T3953中的TR型的要求;镀锡圆铜线应符合GB/T4910中的TXRH型的要求。
b)编织层允许单向单股断线长度不大于150mm,断线端头应修剪整齐。
c)编织的填充系数应不小于0.41(编织密度不小于65%)。
2.1.2.3屏蔽由一层单面复合铝箔和一层编织层组成时,编织材料为单一圆铜线或镀锡圆铜线。
a)单面复合铝箔的金属面向外,并应与编织层相接触。
b)单面复合铝箔要求见YD/T818,其中铝箔的厚度应不小于0.012mm。
c)单面复合铝箔的重叠率应不小于15%。
d)单一圆铜线应符合GB/T3953中的TR型的要求;镀锡圆铜线应符合GB/T4910中的TXRH型的要求。
e)编织层允许单向单股断线长度不大于150mm,断线端头应修剪整齐。
f)编织的填充系数应不小于0.16(编织密度不小于30%)。
2.2子单位2.2.1 100Ω电缆的子单位由4个线对绞合而成,每个子单位应由同一型式的线对绞合而成,子单位中的线对绞合节距应各不相同。
2.2.2各子单位的线对颜色色序可以按顺序采用表3或表4规定的颜色色序。
对于100Ω电缆,各子单位中的线对也可采用表3或表4第1对到第4对的颜色色序。
2.2.3每一子单位应采用非吸湿性扎带螺旋捆扎,捆扎节距宜小于60mm。
当各子单位的线对颜色色序相同时,子单位扎带的标志颜色应互不相同,扎带颜色色序应符合表5的规定,扎带标志颜色色序应符合GB—6995的规定。
表5 子单位扎带颜色色序2.3缆芯2.3.1缆芯排列a)缆芯可由线对同心式绞合而成,各线对的绞合节距应各不相同;缆芯也可由若干子单位绞合而成。
b)100Ω电缆的线对颜色色序应符合表3或表4的规定。
c)推荐的缆芯结构排列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同心式绞合成的电缆,其线对颜色色序应符合2.1.2面向电缆A端看,线对序号应从内到外按顺时针方向依次排列。
对于子单位绞合成的电缆,子单位扎带颜色色序应符合表5的规定,子单位内各线对序号均应按顺时针方向依次排列,子单位序号应从内到外按顺时针方向依次排列。
d)用户要求时,100Ω电缆的缆芯中允许同时包含有屏蔽线对组成的子单位和非屏蔽线对组成的子单位。
2.3.2 缆芯包带缆芯外可以包覆一层或多层适当厚度的非吸湿性包带。
2.3.3总屏蔽对于100Ω电缆,可以具有或没有总屏蔽,当具有总屏蔽时,可采用下列任一种方式总屏蔽。
当用户有其他要求的总屏蔽形式时,可采用其他屏蔽形式。
在总屏蔽内可放置保护用包带。
2.3.3.1屏蔽由一层单面复合铝箔和一根排流线组成,排流线为单一圆铜线或镀锡圆铜线。
a)单面复合铝箔要求见YD/T818—1996的附录C,其中铝箔的厚度应不小于0.012mm。